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326331 上传时间:2023-02-1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docx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护土继续教育的管理,合理安排护士培训与考核。

均衡使用护理教育经费,促进护理专业的发展。

2.范围:

全院护理人员。

3.定义:

护士在职继续教育是指护士规范化培训、继续护理学教育和在职学历教育。

4.权责

4.1护理部:

做好资格审查和年度预算,保障护理人员学习经费。

4.2护理单元:

严格执行护理部继续教育制度。

4.3护士:

遵守相关规定。

5.制度内容

5.1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

5.1.1护士定期培训与考核

5.1.1在护理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护理部主任负责,成立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下设护理继续教育管理组。

5.1.2护理继续教育管理组每年制订护士分层级教育和考核计划并组织落实。

要求计划与考核内容能充分体现不同层级护理人员的教育需求特点。

CPR为每年必考项目,要求人人合格。

5.1.1.3结合护理人员的知识结构,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方法,将专业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5.1.1.4护理单元每年制订护士培训计划,护理继续教育管理组督促计划的落实,并每月在护理单元随机抽考不同层级护士护理技能操作,考核结果有记录、总结、评价。

5.1.5护理继续教育管理组对扩理单元的考评结果纳入护理单元的年度目标考核。

5.1.6护理单元有计划地组织护理人员业务学习、护理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护理缺陷讨论等。

每月对相应层级护士进行理论、技能考核,考核范围根据护理单元每月培训计划,考核人数为相应层级人数100%,成绩归档保存。

5.1.1.7护士长结合专科疾病护理特点每周晨间提问两次。

5.1.1.8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组织护士参加集中培训和各类继续教育,护士参加省内、院内、护理部组织的培训班、经验交流、学术交流等。

回院后汇报学习心得。

5.1.1.9护理部每年6月份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分层级理论与技能考核一次,理论、技能考核内容为前一年下半年、当年上半年每月分层级培训内容与定期考核内容(理论考核:

分层级培训内容40%,定期考核60%;技能操作考核:

两项,其中CPR为必考项目)。

考核成绩纳入护士业务档案,并与评优、晋升、晋职、薪酬、转岗挂钩,不合格与缺考者补考成绩不作为转岗加分与排序。

5.1.1.10建立护士业务技术档案,档案中包括护士定期考核内容。

护士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考核和工制度绩考核,每年考核汇总一次。

5.1.11护士定期考核中包含护士执业良好记录与护士执业不良记录,护士执业良好记录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任务的情况等内容。

护士执业不良记录护士因违反《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5.1.1.12护士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考核和工制度绩考核中任一项不合格,以及发生不良记录者即为不合格。

护士定期考核合格,作为护士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考核不合格的护士,晋升延期一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考核不合格。

5.1.1.2.1未经护士执业机构注册擅自进行执业活动的,包括末按时注册、变更、中断执业等情况。

5.1.1.2.2护士定期考核周期内年病、事假超过3个月(法定假除外)。

5.1.1.2.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护士定期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5.1.1.2.4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未完成指定考评项目。

5.1.1.2.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5.1.1.2.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5.1.1.2.7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

5.1.1.2.8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

5.1.1.2.9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者。

5.1.1.3护士本人应如实填写护士业务技术档案中护士定期考核有关内容,表明其依法执业、接受继续教育和“三基”考核、临床服务中履行岗位职责及接受奖励或处罚等。

5.1.1.4护士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完成护士任期内指定考评项目。

进行验证时,按年度提交以下资料。

5.1.1.4.1护土、护师

5.1.1.4.1.1提供每年继续医学教育(护理学)1类学分,不低于1类学分20分,且考核成绩合格;

5.1.1.4.1.2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提升本专业岗位技术水平的能力;负责护理患者数量和质量;

5.1.1.4.1.3提交参加夜班轮值证明任期内平均每年不少于50个。

5.1.1.4.2主管护师

5.1.1.4.2.1提供继续医学教育(护理学)学分25分,其中省级1类学分5—10分,11类学分15-20分,且考核成绩合格。

5.1.1.4.2.2负责护理一级、危重患者数量和质量;根据护理岗位性质,对手术室、门诊、供应室、内镜中心、核医学科、放射(介入)科、体检中心、医院感染管理科等特殊岗位的护理人员,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考核项目,并提交相关证明,负责护理或指导病人数量和质量的证明材料可不提供。

5.1.1.4.2.3提交参加夜班轮值证明:

晋升高一级护理技术职称时需完成既定夜班轮值数,任期内平均每年不少于30个;护士长不少于15个。

从事社区工作的护士可不提供夜班证明。

5.1.1.4.2.4提供临床带教资料。

5.1.1.4.2.5提交发表在本专业领域期刊的论文至少1篇(省级医院统计源核心期刊,市级及以下医院CN期刊),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资料。

5.1.1.4.3副主任/主任护师。

5.1.1.4.3.1提供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明:

国家级1类学分5—10学分,其余同主管护师要求。

5.1.1.4.3.2负责或指导抢救危重病人的数量和质量;各家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具体数量。

5.1.1.4.3.3能解决本专业的护理疑难问题,提供承担院内外护理会诊的资料。

5.1.1.4.3.4任期内能承担教学工作,为下级医院指导或授课平均每年不少于3次。

5.1.1.4.3.5提交本专业领域发展动向的论文或综述报告,三级医院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统计源期刊论文1篇;县级医院发表CN期刊论文1篇。

5.1.1.4.3.6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资料,提供主持的院级三新项目至少1项。

5.15对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护士应完成的指定考评项目,以下条款即可视为周期内考核合格:

主管护师完成1—3项;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完成1—4项。

5.1.2护理人员转岗培训和考核

5.1.2.1根据护理部的安排进行转岗。

5.1.2.2护士长根据转岗人员的资历,指定带教老师给予相应的岗前培训。

5.1.2.3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5.1.2.4转岗护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护理单元工作制度、护理单元环境、专科护理操作、专科护理常规、专科仪器操作、岗位职责、专科护理安全措施、专科护理文书书写要求及护理质量标准等。

5.1.2.5培训结束后由护士长与带教老师一起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评价合格者方可单独上岗。

5.1.2.6护士长按照其能力与培训综合评价结果,能级调整时申报相应护士层级,并执行能级对应排班。

5.1.3紧急或特殊状态下应急储备护士培训及考核,详见《应急储备护士管理组工作制度》。

5.1.4护理人员安全警示教育

5.1.4.1安全警示教育包括消防安全、职业防护、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应急预案与流程各种警讯事件等。

5.1.4.2新进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必须包括消防安全、职业防护、护理安全管理等警示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1.4.3护士轮岗或转岗时,新入护理单元必须给予新入人员进行专科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

5.1.4.4护理单元每年对护理人员进行各种应急预案与流程培训、考核。

5.1.4.5护理部每月护士长例会上通报当月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护士长在护理单元护士例会上向全体护士信息反馈,以警示全体护理人员。

5.1.4.6护理单元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长应及时召开全体护士会议,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防微杜渐。

5.1.5护理制度培训与考核

5.1.5.1护理制度的培训与考核目标重在临床落实,确保临床护理工作按章有序进行。

5.15.2每年年初制订学习计划。

5.1.5.3制度的学习、培训与考核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日常工作中,护士长重视护士制度执行情况督查,书面考核每季度一次。

5.1.5.4学习内容包括护理核心制度(安全输血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岗位职责、法律法规、优质护理服务内涵与有关内容。

5.1.5.5新增或修订的制度等,临时纳入当月培训,培训后护士长督查护士的掌握情况,工作中做到持续改进。

5.1.5.6护理制度学习根据护理工作需要、科室工作情况以及发生的警讯事件等进行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关制度的培训与学习,保障护理安全。

5.1.5.7科护士长督查护理单元制度培训、考核以及临床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护理单元及时改进。

5.1.6护理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

5.1.6.1培训目标

5.1.61.1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具有较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创造护理单元良好的护理文化氛围。

5.1.6.1.2在护理部的领导下,带领、指导本科室的临床带教和科研工作。

5.1.6.1.3能够指导本科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组织指导疑难病例的护理会诊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业务讲座。

5.1.6.1.4了解本专业护理的发展动态。

5.1.6.1.5具有提出对全院护理工作、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等各方面的合理性建议能力。

5.1.6.2培训方法

5.1.6.2.1护理教育管理组每年安排相关的护理管理讲座,以提升管理者能力。

5.1.6.2.2护理部每月召开护士长例会,针对护理管理问题对护士长进行指导。

5.1.6.2.3护士长每月上交护士长手册,由护理部主任批阅,对护士长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指导。

5.1.6.2.4护理部主任以现场办公会的形式深入科室现场指导管理工作。

5.1.6.2.5承担全院护士理论授课工作。

5.1.6.2.6每年至少阅读两本护理管理书籍,并书写心得作为考核指标。

5.1.6.2.7参加院外管理学习班,并在护士长会上汇报心得。

5.2护理人员院外学习培训相关规定

5.2.1省外会议

5.2.11对口护理专业国家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原则上每科室每次限制一人参会。

5.2.12护理专业全国性学术年会,参会者原则上应是被会议正式录用并作为大会交流发言的论文第一作者,论文第二作者只有在第一作者因故不能参会时才可参会。

5.2.2省内会议

5.2.2.1对口护理专业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原则上每科室每次限制一人参会。

5.2.2.2省级护理学术年会或对口护理专业年会,参会人员原则上是省级学会常委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并作大会交流发言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护理部酌情安排参会人员。

5.2.2.3被邀请的学术活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酌情批准,每个护理单元原则每年不超过2次。

5.2.2.4担任全国学会常委、委员或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人员,每年外出参加会议按需可酌情增加次数。

5.2.3外出专科进修学习

5.2.3.1护理单元每年安排外出专业进修计划报护理部,外出进修者填写书面申请表,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提交护理部。

计划外的培训,护理部将根据各专科学习班通知内容,酌情安排人员。

5.2.3.2护理部主任审核同意后备案。

5.2.3.3签署外出进修协议书。

5.2.3.4外出进修者网上自行下载进修医院进修表格,根据进修医院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2.3.5外出进修以不影响科室工作为前提,原则上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5.2.3.6外出进修期间奖金待遇按医院平均奖发放。

5.2.3.7学习归来,需在本专业工作5年后,方可调离岗位。

5.2.4出境、出国学习

5.2.4.1医院安排出境、出国学习者,由院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5.2.4.2根据专科发展选送护理人员境外学习者,应是专业思想稳定,品质优秀,专业知识和技能扎实,外语水平较好的优秀护理人员,经护理部同意,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2.4.3出国、出境进修学习者应总结学习内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学习汇报。

5.2.4.4学习期间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2.4.5学习归来,需在本专业工作5年后,方可调离岗位。

5.2.5在职研究生、本科学习

5.2.5.1在职学历教育申请者必须遵纪守法,热爱护理事业,全心全意为病人康复服务,工作表现良好、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

5.2.5.2申请报考在职专升本学历者,要求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护土职称。

5.2.5.3申请报考硕士学历者,要求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护师职称。

5.2.5.4在职学历教育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护理人员在职学历教育申请表》。

所在科室护士长根据申请条件审核,报护理部审批。

护理部统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2.5.5利用自己时间完成学业,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5.2.5.6各类在职专升本、硕士学历学习,原则上不脱产学习。

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因学习影响工作。

护理工作允许下,可适当调整班次,但需提前一周在护士长排班之前提出,否则不予调整。

5.2.5.7各护理单元每年应有计划分期安排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各护理单元每年在职大专、专升本、硕士学历学习者不得超过科室护士总人数15%,以免因学习人数过多而影响工作。

5.2.5.8学习费用自理。

5.2.6外语培训

5.2.61自学为主原则。

5.2.6.2若为公派出国进修,且需统一培训外语者,可脱产学习外语。

相关规定按医院要求执行。

5.2.6.3未经批准自行外出学习外语者,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学费自理。

5.2.7专科护士学习班

5.2.71护理单元经考核选拔优秀护士参加专科护士培训。

5.2.7.2根据培训机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5.2.7.3签署医院的《专科护土培训与服务协议书》。

5.2.7.4学习期间奖金待遇按医院平均奖发放。

5.2.75学习归来,需在本专业工作5年后,方可调离岗位。

5.2.8护士长学习班

5.2.81护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护士长参加。

5.2.8.2根据培训机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2.8.3学习期间安排骨干护士负责护理单元管理工作,联系方式留存护理部备案,护士长参加学习期间仍应关注科室护理工作情况。

5.2.8.4学习归来,需在本专业工作5年后,方可调离岗位。

5.2.9外出学习及报销

5.2.9.1报销及待遇按医院统一标准执行。

5.2.9.2护理人员外出学习回医院后,凭会议通知及护士长或科护士长签署的会议反锁单,院领导、护理部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相关手续。

6.注意事项

6.1参加院外学习者,无论是被邀请还是选派,必须经所在科室护士长同意,到护理部审批,登记备案。

6.2参加短期学习(一周内)或学术会议,需在护理单元进行学习汇报。

6.3参加专科护士、护理管理学习人员回医院后需提交学习体会和今后工作计划,由护士长或科护士长签名后上交护理部存档。

6.4参加学习者需填写学习汇报表格,由护士长、科护士长签名,上交护理部存档。

6.5护士长外出学习需安排好科室工作,且必须告知科主任,并委托一名能级高的护士代理工作,代理工作的护士姓名和电话号码需上报护理部备案。

6.6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共享材料,专科部分由科室保管,护理管理部分上交护理部保管。

6.7护士长对本科室外出学习人员应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护理部原则上不安排护士支援。

6.8院聘、岗聘护士享受同等外出学习机会。

6.9外出学习期间若占用个人休息时间不再补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