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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县道X282灵川至华亭公路工程代建项目

 

莆田市城厢区县道X282灵川至华亭公路工程(代建)项目

(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

(纸质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县道X282灵川至华亭公路工程(代建)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

 泉宏莆招[2017]012号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7年8月14日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委托协议书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代建范围、内容、建设工期及代建管理办法

第三章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章参加开标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4.2

代建项目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县道X282灵川至华亭公路工程(代建)项目(重新招标)

2

4.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3

4.4

代建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于省道S306(笏枫路)东进村中石化加油站右侧,路线往北设桥上跨沈海高速,再从何寨村东侧绕行至北侧,下穿福厦铁路现状桥至云庄村东侧,再往北经过径里水库东侧岸,设径里大桥及径里隧道,而后从径里村、利湖村东侧台地布线,继续往北设羊角寨隧道穿过羊角寨山、鸡心山,再沿樟林规划区东侧边缘至木兰大道,与云洞路顺接,路线全长11.606公里。

该项目设计速度为60km/h,其中K0+000.000~K10+803.46为公路段,路基宽24.5m,按二级公路四车道标准建设。

K10+803.46~K11+593.13为市政段,路基宽度为32.75m,按城市主干道六车道标准建设,,灵川大桥主桥平面位于直线段上,桥长257米,采用跨径(40+70+40)m的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采用悬臂浇筑法施工;羊角寨隧道为一座上、下行分离的四车道二级公路隧道。

本隧道起讫桩号左线Z3K7+160~Z3K9+635,长2475m;右线K7+170~K9+620,长2450m,为长隧道。

5

5.1

承包方式

固定费用包干(含不可预见费)

6

5.2

代建项目工程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莆田市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莆交规建〔2013〕146号)执行。

并负责工程全程施工安全。

7

5.3

代建范围

莆田市城厢区县道X282灵川至华亭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代建

8

5.4

代建周期

从签订委托代建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9

6

代建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10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上以监理资质的,或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注:

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中标单位不得再参与本次的投标)

2、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座长2.5公里及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隧道代建或监理且验收合格和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一座跨径≧70M采用连续箱梁悬臂浇筑法施工的大桥代建或监理且验收合格。

注:

日期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

3、代建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3

15、16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8月21日17:

00前可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招标人将于2017年8月23日17:

30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14

9.1

投标有效期

为: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19.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6

17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7

技术标

/

18

25.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9

27.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开标室

(1)

时间:

2017年8月24日8时30分

20

28

开标

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开标室

(1)

21

29

评标方法

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22

37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代建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采用保函的必须是中标单位开户行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予以退还。

备注

1、中标人应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房505号文件)。

具体详见《关于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相关条款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4号)。

计费金额参照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3]房505号)文规定标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的收费项目)执行。

2、业绩应提供工程的代建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或监理业务手册)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文件。

若上述材料不能说明项目特征的,还应附上施工图设计说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开标后,若中标人因投诉或其他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上报主管部门按相关法规做相应的处罚,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或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流标处理,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鉴于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拟建莆田市城厢区县道X282灵川至华亭公路工程(代建)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代建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项目为工程施工代建招标。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交通部出台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文件均明确提出鼓励代建单位统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福建省《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建发改法规[2015]455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代建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代建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4本招标代建项目建设规模: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代建范围、代建质量、代建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项目代建承包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5.2本招标项目工程代建质量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5.3本招标项目的代建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5.4本招标项目要求代建周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6.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施工代建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代建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代建项目现场和施工条件。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11.招标人将对本招标代建项目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代建项目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12.为履行本招标代建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13.本招标代建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

14.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招标文件的澄清

1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时间前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招标代建项目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16.招标文件的修改

16.1招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16.2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不署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6.3所有招标答疑内容于截标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17.代建服务费

①代建费计取方法:

按照闽政[2007]11号《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及闽发改法规〔2015〕61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调整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代建费,代建费计费基数为财政审核后预算价为准;

②代建服务费=代建管理费限额×70%(建设实施阶段占70%)×(1-30%)。

③代建管理费限额计取标准:

审后预算价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代建管理费限额标准为250万元+(审后预算价-1亿元)×1.5%;

  审后预算价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代建管理费限额标准为850万元+(审后预算价-5亿元)×1%;

注:

①实行分阶段代建的项目,代建管理费原则上按前期工作阶段占30%、建设实施阶段占70%进行分割,前期工作已完成,本次代建单位服务内容为建设实施阶段;

本工程代建服务收费为固定费率,不因工期变化等而调整代建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代建延期的相关费用。

18.代建周期及质量

18.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代建总周期为:

从签订委托代建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18.2本工程不因周期变化或造价增减等调整代建服务费用。

18.3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莆田市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莆交规建〔2013〕146号)执行。

并负责工程全程施工安全。

19.投标保证金

19.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名称:

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1: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

9040210010010000022949

开户行2:

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

134********000998

开户行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

100158585880012396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

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己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6]号)、《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万元)及以上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己缴交。

根据2015年2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00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投标人名称、金额、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银行保函需由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开出,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

(银行保函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三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

19.2投标人(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5)中标人弄虚作假违法中标,被认定中标无效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0.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投标申请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组成。

2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1.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23.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3.1投标函附录一;

23.2投标函附录二;

附表一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二财务状况表

附表三投标人企业业绩一览表

2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5承诺书。

23.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和现场人员到位承诺书

23.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3.8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3.9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10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注: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上述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以备随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为无效。

24.投标文件的份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25.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后,与其他投标文件再装入同一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5.2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5.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6投标文件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投标文件包封密封情况不作为是否废标的条件。

27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招标人在开标之前,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和市政府指定的招投标信息网查询投标人,对曾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被公告,若公告内容明确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接收或开启其投标文件。

27.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和20项),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7.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7.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28.开标

28.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8.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8.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8.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人超过10家的,随机抽取7家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

若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采取二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

第二轮由工作人员放入与合格投标人等额的签球,其中包含有7个入围标志的签球,抽中的即为入围单位(截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现场签到的投标人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核对。

若投标人有现场签到,但未提交投标文件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后继程序)。

(5)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6)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7)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

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代建质量、代建周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以上各步骤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9.评标

29.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29.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9.2.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9.2.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29.2.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9.2.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与拟派人员的证书、证件的;

29.2.5企业与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证件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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