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食品安全十项重点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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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食品安全十项重点工作
2018年晋安区食品安全十项重点工作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
领导
分管
领导
配合
单位
责任
领导
分管
领导
1
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测评验收及国家察访核验
按照《福建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逐项落实、推进创建工作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省级验收前(6月底前)
2
完善“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
完善“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
(1)推动全区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种养殖企业严格按照“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地方标准落实准出并赋追溯码。
其中,6月份前完成30%水产品养殖企业及50%农产品种养殖企业源头赋码,12月份前完成全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种养殖企业源头赋码。
区农林水局
林新
施彪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全年
全年
(2)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337)要求完成相关建设工作。
区农林水局
区经信局
区卫计局
林新
冯明
陈善英
施彪
黄丽芳
许浩彬
(3)全区纳入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要求纳入追溯管理;各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和检查生产经营者实施一品一码源头赋码和追溯记录管理,并严格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林水局
区卫计局
赵康生
林新
陈善英
孙若君
施彪
许浩彬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3
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工作有效落实
(1)全面梳理辖区内农贸市场业主并上墙公示、业主名单抄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用农(水)产品种养散户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开具产地证明。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区商务局
区农林水局
区市场监管局
林华
林新
赵康生
陈靖
施彪
孙若君
全年
(2)统一食用农(水)产品产地准出凭证,督促全区各类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条件较好的单位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准出管理,并逐步推广至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种养散户。
区农林水局
林新
施彪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3)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货索证索票、批发经营单位出具销售凭证,确保上市销售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开展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专项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赵康生
林华
孙若君
陈靖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4)完成农贸市场“农+超”改造。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区商务局
林华
陈靖
4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
(1)按照榕市场监管餐服〔2018〕128号文件要求序时推进,于5月1日、8月1日前分别完成总建设进度的30%、60%。
到今年年底,全区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公示率达100%。
其中,13家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年度量化等级达到A级;87家集中用餐单位(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年度量化等级达到A级;1216家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年度量化等级达到B级。
(2)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现“明厨亮灶”透明化厨房建设。
(3)“百”、“千”家全部实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全部建设并运行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可追溯系统。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育局
赵康生
杨佳松
孙若君
郑云新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全年
5
网格化监管
行政区域内全部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网格,对接全市统一的司法网格化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合理,权责划分清晰;监管协管力量合理配备,网格化监管事项纳入平台运行。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综治办
区“智慧晋安”管理服务中心
赵康生
叶友锋
舒欢欢
孙若君
江宏瑜
陈冰
6月底前
6
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能力建设
(1)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5份/千人的标准,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抽检工作。
其中,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林水局
区卫计委
各乡镇(街道)
赵康生
林新
陈善英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孙若君
施彪
许浩彬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全年
(2)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区至少建成1个快检机构,快检机构具备常见指标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和微生物指标实验室检测能力,以适应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需要。
区市场监管局
赵康生
孙若君
全年
7
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
(1)按照《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要求,布置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耕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影响
区环保局
谢少俊
曾本新
区农林水局
区国土分局各乡镇(街道)
林新
方进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施彪
陈昭文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省级验收前
(2)启动农用地土壤质量状况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污染严重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区农林水局
林新
施彪
区国土分局
区环保局
各乡镇(街道)
方进
谢少俊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陈昭文
曾本新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全年
8
农兽药残留综合治理
制定全区农兽药残留治理试点创建方案,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要求组织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区农林水局
林新
施彪
省级验收前(6月底前)
9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
(1)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
未出现违规收购、贮存和运输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情况;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能力建设,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执法装备能够满足监管检测要求,能够完成粮食质量安全抽查与检测任务,未发现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
(2)根据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试点创建方案,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要求组织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区粮食分局
郭有为
郭有为
全年
10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知晓率、支持率达到创城要求
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且有效解决、及时反馈;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特别是“食安创城社区行”活动要覆盖辖区内所有社区;“一社区一食品安全宣传栏”实现全覆盖,每两周更新内容;在辖区内各商业综合体、主要交通干道、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以及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放创城广告,提高知晓率。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区食安办
赵康生
孙若君
6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