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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焊接操作规定制度

工厂焊接操作规定

制度

焊接操作规定

为了保障焊接与切割工作者的安全,改进卫生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减

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与切割安全的基本原则,适用于各种焊接与切割操

作。

2气焊与气割设备及操作安全

2.1一般安全要求

2.1.1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74kPa(1.5kgf/cm2)表压。

2.1.2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

表、管子等零件。

2.1.3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氢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

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

冻。

2.1.4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

禁使用明火检漏。

2.1.5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的车上使用。

2.1.6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2.1.7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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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制造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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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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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

kPa(1〜2kgf/cm*2*)表压的余气。

2.1.9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

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2.1.10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

2.1.11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

2.1.12禁止使用气瓶做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

2.1.13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

旋紧瓶帽,标明空瓶

字样或记号。

2.1.14氧气、乙炔的管道,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

便于识别。

2.2溶解乙炔气瓶

2.2.1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检验、运输、储存等均应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2.2.2乙炔气瓶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

接使用。

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

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2.2.3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2.2.4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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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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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氧气瓶

2.3.1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TJ30<氧气站设计规范>(试行)的规定。

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气瓶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气

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2.3.2采用氧气汇流排(站)供气的车间,应执行TJ30第九章的有关规定。

2.3.3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的单向阀。

2.3.4氧气瓶的使用

2.3.4.1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

2.3.4.2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

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2.3.4.3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2.344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

及管路等接触。

2.3.4.5操作中氧气瓶距离乙炔发生器、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mi

2.3.4.6禁止单人肩扛氧气瓶。

气瓶无防震圈或在气温一10C以下时。

禁止

用转动方式搬运氧气瓶。

2.3.4.7禁止用手托瓶帽来移动氧气瓶。

2.3.4.8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通道上,如:

电梯间、楼梯间附近,防止被物

件撞击、碰倒。

如有困难时,应采用妥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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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9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

气动工具的气源。

2.3410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2.4气体减压器

2.4.1氧气、氢气、溶解乙炔气、液化石油气等的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

体特性的专用减压器。

禁止在焊接、切割设备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减压

2.4.2减压器的安全使用

2.4.2.1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242.2减压器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

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个螺

扣以上,采用专门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靠。

2.4.2.3同时使用两种不同气体进行焊接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

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灌。

2.4.2.2减压器接通气源后,如发现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应由当地劳

动、计量部门批准的专业部门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调整。

2.4.2.5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2.4.2.6液化石油气和溶解乙炔气瓶、液体二氧化碳气瓶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防止瓶内液体流出。

2.4.2.3减压器卸压的顺序是:

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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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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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0位。

242.4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

如焊炬、电焊钳、胶管、电焊电缆等。

2.5气焊、气割用胶管

2.5.1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

2.5.2乙炔胶管与氧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不得用其它胶管代替。

2.9.3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互

相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2.5.4乙炔胶管管段的连接,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

2.5.5工作前应吹净胶管内残存的气体,再开始工作。

2.5.6焊接、切割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2.5.7禁止使用回人烧损的胶管。

2.6焊炬和割炬

2.6.1焊炬和割炬应符合GB5108—5110<等压式焊炬、割炬射吸式焊炬、

割炬〉的要求。

2.6.2焊炬、割炬内腔要光滑、气路通畅、阀门严密、调节灵敏,连接部位

紧密不泄漏。

263焊工在使用焊炬、割距前应检查焊炬、割炬的气路通畅、射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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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密性等技术性能。

另外,并作定期检查维护。

264禁止在使用中把焊炬、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来清除嘴头堵塞物。

265焊、割炬零件烧损、磨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合格零件更换。

266设置在切割机上的电气开关应与切割机头上的割炬气阀门隔离,以防

被电火花引爆。

2.6.7装在切割机上的燃气开关箱(阀),应使空气流通并保证气路连接处紧

密不泄漏,以防可燃气积聚引爆。

2.6.8大功率焊炬、割炬,应采用摩擦点火器或其它专用点火器,禁止用普通

火柴点火,以防止烧伤。

3电焊设备的操作安全

3.1电焊机

3.1.1电焊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焊机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3.1.2如果手工电弧焊机的空载电压高于3.1.1条款现行相应焊机标准规定

的限值,而又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作业,则对焊机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

置防止等触电的安全措施。

3.1.3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

如在气温过低或过高、湿度过大、气压过低以及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

使用适合特殊环境条件性能的电焊机,或采取防护措施。

3.1.4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特别是整流式焊机)。

室外使用的

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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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

当焊机超

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3.1.5.1电源控制装置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留有安

全通道。

3.1.5.2采用启动器启动的焊机,必须先合上电源开关,再启动焊机。

3.1.5.3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3m,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

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m以上,

不允许将电源线拖在地面上。

3.1.6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

线柱必须设有防护罩。

3.1.7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焊机,插销于孔的接线端应用绝缘板隔离,并装在

绝缘板平面内。

3.1.8禁止连接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3.1.9电弧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3.1.9.1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

应超过相应焊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

3.1.9.2必须将电焊机平衡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

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3.193要特别注意对整流式弧焊机硅整流器的保护和冷却。

3.1.9.4禁止在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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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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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短路。

3.195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焊机,调节焊接电流,应先切断电源。

3.1.9.6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

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

焊接现场有腐

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粉尘,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防护。

3.197电焊机受潮,应当用人工方法进行干燥。

受潮严重的,必须进行检

修。

3.1.9.8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电焊机维修保养。

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焊

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

3.1.9.9要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电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

要求电刷对整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所有电刷所经过电流一致。

电刷磨损或损环时必须及时调换。

3.1.9.10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机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

固。

3.1.9.11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

3.1.10电焊机的接地

3.1.10.1各种电焊机(交流、直流)、电阻焊机等设备或外壳、电气控制

箱、焊机组等,都应按现行(SDJ)v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接地

防止触电事故。

3.1.10.2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经常保护连接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

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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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3禁用氧气管道和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防止由于产生电阻热或引弧时冲击电流的作用,产生火花而引

爆。

3.1.10,4电焊挑组或集装箱式电焊设备都应安装接地装置。

3.1.10.5专用的焊接工作台架应与接地装置联接。

3.2焊接电缆

3.2.1焊机用的软电缆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要求应根据焊接需

要载流量和长度,按焊机配用电缆标准的规定选用

3.2.2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Q,电缆

外皮破损时应及时修补完好。

3.2.3连接焊机与焊钳必须使用软电缆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0—30m

3.2.4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

当工作需要接

长导线时,应使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3.2.5焊接电缆线要横过马路或通道时。

必须采取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

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或其它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

326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作电焊导线电缆。

327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

3.3电焊钳

3.3.1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绝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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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焊钳的导电部分应采用紫铜材料制成。

焊钳与电焊电缆的连接应简便牢靠,接解良好。

3.3.3焊条位于在水平、45°、90°等方向时焊钳应都能夹紧焊条,并保证

更换焊条安全方便。

3.3.4电焊钳应保证操作灵便、焊钳重量不得超过600g。

3.3.5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3.4埋弧焊的安全

3.4.1埋弧焊用电缆必须符合焊机额定焊接电流的容量,连接部分要拧紧,并

经常检查焊机各部分导线接触点良好,绝缘性能可靠。

3.4.2在焊接中应保持焊剂连续覆盖,以免焊剂中断露出电弧。

灌装、清

扫、回收焊剂应采取防尘措施,防止焊工吸入焊剂粉尘。

3.4.3埋弧焊机控制箱外壳与接线板上的罩壳必须盖好。

3.4.4半自动焊的焊接手把应安放妥当防止短路。

3.4.5在调整送丝机构及焊机工作时,手不得触及送丝机构的滚轮。

346在埋弧自动焊机或半自动焊机发生电气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由电工

修理。

3.5气体保护焊的安全

3.5.1在移动焊机时,应取出机内易损电子器件单独搬运。

3.5.2焊机内的接触器、断电器的工作元件,焊枪夹头的夹紧力以及喷嘴的绝缘性能等,应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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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咼频引弧焊机或装有咼频引弧装置时,焊接电缆都应有铜网编织屏敝

套并可靠接地。

3.5.4焊机使用前应检查供气、供水系统,不得在漏水漏气的情况下运行。

3.5.5气体保护焊机作业结束后,禁止立即用手触摸焊枪导电嘴,避免烫伤。

3.5.6盛装保护气体的高压气瓶应小心轻放竖立固定,防止倾倒。

气瓶与热

源距离应大于3m。

3.5.7采用电热器使二氧化碳气瓶内液态二氧化碳充分气化时,电压应低于

36V,外壳接地可靠。

工作结束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

3.5.8排除施焊中产生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

或供给焊工新鲜空气。

3.5.9焊工打磨钍钨极,应在专用的有良好通风装置的砂轮上或在抽气或砂

轮上进行,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打磨完毕,即洗净手和脸。

3.6等离子弧焊接与切割安全

361等离子弧割炬应保持电极和喷嘴同心,要求供气供水系统密封严不漏

气、不漏水。

362应保证工作气体和保护气体供给充分,并设有气体流量调节装置。

3.6.3等离子弧焊接、切割作业点,府设有工作台并采用有效的局部排烟和净化装置或设水浴工作台等。

3.7碳弧气刨安全

3.7.1气刨时的电流较大,要防止焊机过载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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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在容器或舱室内使用碳弧气刨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应有专人监护

并安排工间休息。

3.8电阻焊的安全

3.8.1装有电容贮能装置的电阻焊机,在密封的控制箱门上,应有联锁机构

当开门时应使电容短路。

手动操作开关亦应附加电容短路安全措施。

3.8.2复式、多工位操作的焊机,应在每个工位上装有紧急制动按钮。

3.8.3手提式焊机的构架,应能经受操作中产生的震动,吊挂的变压器应有防堕落的保险装置,并应经常检查。

3.8.4焊机的脚踏开关,应有牢固的防护罩,防止意外开动。

3.8.5电阻焊机作业点,应设有防止工件火花飞溅的防护挡板或防护屏。

3.8.6电阻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3.8.6.1施焊时,焊机控制装置的柜门必须关闭。

3.862控制箱装置的检修与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3.863缝焊作业,焊工必须注意电极的转动方向。

防止滚轮切伤手指。

3.864焊机放置的场所应保持干燥,地面应铺防滑板,外水冷式焊机的焊工作业时应穿绝缘靴。

3.865焊接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冷却水应延长10min再关闭。

在气温低时还应排除水路的积水,防止冻结。

4电焊切割劳动保护

4.1焊接、切割操作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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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焊接与切割工人应经过安全教育,并接受专业安全理论和实际训练,经

考试合格持有证书并体格健康的人。

4.1.2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4.1.3焊接一切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料(油、漆料、有机溶剂、脂等)强氧化物或有毒物料的各种容器(桶、罐、箱等)、管段、设备、必须遵守本标准

专业部分<化工企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相应章节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并获得本企业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动火证明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工作。

4.1.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并应符合TJ34V企业照明

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工作面照度达到50~100lx。

4.1.5焊接工作地点的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应符合TJ36V工业设计卫生标

准〉的有关规定。

4.1.6在狭窄和通风不良的地沟、坑道、检查井、管段、容器、半封闭地段

等处进行气焊、气割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调试焊割炬混合气,并点好火,禁

止在工作地点调试和点火。

焊、割炬都应随入进出。

4.1.7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

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

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入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4.1.8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

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不可能泄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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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共20页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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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气源工作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4.1.9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

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4.1.10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

4.1.11焊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

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4.1.12焊接、切割现场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绳混绞在一起。

4.1.13焊工在多层结构或高空构架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应戴有符合有关标准

规定的安全帽。

4.1.14焊接、切割用的气体胶管和电缆应妥善固定。

禁止缠在焊工身上使

用。

4.1.15在已停车的机器内进行焊接与切割,必须彻底切断机器(包括主机、辅机、运转机构)的电源和气源.锁住启动开关,并应设置”修理施工禁止转动”的安全标志或由专人负责看守。

4.1.16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材料,可能发生爆炸,应在防火花喷射造

成烫伤的措施。

4.1.17对悬挂在起重视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禁止电焊或切割。

如必须这样

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4.1.18焊接、切割使用的气瓶或换下来用完的气瓶,应避免被现场杂物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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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掩埋。

4.1.19露天作业遇到六级大风或下雨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4.2焊工防护用品

焊工所需各类防护用品应选用符合有关防护用品国家标准技术性能规定

的产品。

4.2.1眼睛、头部的防护用品

防止焊接弧光和火花烫伤的危害,应根据GB3609.1v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的

要求。

按其中的表1选用合乎作业条件的遮光镜片。

4.2.1.1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面罩和头盔的壳体应选用难燃

或不燃的且无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成。

罩体应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

无漏光。

421.2头戴式面罩,用于各类电弧焊或登高焊接作业,重量不应超过

560g。

4.2.1.3辅助焊工应根据工作条件,选戴遮光性能相适应的面罩和防护眼

镜。

4.2.1.4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件板的厚度,适用相应型号的

防护眼镜片。

4.2.1.5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成片的防渣眼镜。

4.2.2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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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焊工工作服应根据焊接与工作的特点选用。

4.222棉帆布工作服广泛用于一般焊接、切割工作,工作服的颜色为白

色。

422.3气体保护焊在紫外线作用下,有产生臭氧等气体时应选用粗毛呢或皮革等面料制成的工作服,以防焊工在操作中被烫伤或体温增高。

4.2.2.4全位置焊接工作的焊工应配用皮制工作服。

4.2.2.5在仰焊、切割时,为了防止火星、熔渣从高处溅落到头部和肩上,焊

工应在颈部围毛巾,穿着用防燃材料制成的护肩、长袖套、围裙和鞋盖等。

422.6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应潮湿。

工作服的口袋应有袋盖,上身应遮住

腰部,裤长应罩住鞋面。

工作服上不应有破损、孔洞和缝隙,不允许沾有

油、脂。

422.7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服。

不能用一般合成纤维织物制做。

4.2.3手套

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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