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非农户口可否继承宅基地拆迁可否补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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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非农户口可否继承宅基地拆迁可否补偿

在农村“非农户口”可否继承宅基地?

拆迁可否补偿?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必须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可以在不同的农民个体之间流转,即不可以房子可以继承,但不能翻盖和重建房屋。

待房子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在老房子中居住,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继承。

因此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

如果你是本村集体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条件的,可以。

如果你是本村集体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如已经有了宅基地并单独立户的,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是不可以的。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卖给本村集体里面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也可以自住,但是房屋此时不得翻建、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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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悦社保

北京天笑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帐号05-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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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动手指点击关注查悦社保即可】宅基地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作为财产继承。

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第一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评论

用户59110149533

04-1515:

28111赞

在农村,父母们都望子成龙与望女成凤,子女从小都被冠以“好好学习,将来就不用干农活了”,让孩子努力学习。

经过几年的刻苦努力,终于取得回报,考上大学,并在城市工作、安家落户城市。

这了了父母的一大愿望。

但,子女变成城市户口,那么自家宅基地和房屋以后怎么办?

落户城市户口的子女还能否继承家里的宅基地和房屋呢?

想必这是众多农村父母都想问的问题!

在这里,小编就有关户口、宅基地、房屋、继承的关系进行梳理,最后再说能否继承的问题。

首先,继承法对农村房屋有规定。

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只要是合法建造,都属于农民个人财产。

房屋所有权,根据父母遗嘱,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

其实,在农民,传统观念不需要立遗嘱,基本上都是父母安排好,即可。

针对户口:

一般具有城镇户口,是不能申请宅基地,农村土地主要是针对农业户口。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满足条件,城镇户口可以保留农村土地使用权。

针对宅基地:

法律意义上:

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在该集体内可以免费申请宅基地,在这个意义上说,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民的福利。

刚说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那么就是说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具有使用权。

也就是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农民取得宅基地,首先就是农业户口,并属于所申请宅基地村集体成员。

农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所以不能继承。

但在农民,并没有严格按照法规执行,传统观念讲,一般都是子女替代父母拥有使用权。

所以,城镇户口对合法房屋可以继承,但对宅基地不能继承。

不过,由于房屋在,所以可以使用宅基地。

总之,子女户口迁入城市,可以继承农村合法的房屋,但法律上是不能继承宅基地。

有关宅基地和房屋继承的问题,这里简单的做了分析。

您明白了吗?

16评论

用户59110049690

04-1515:

2789赞

十几年前,农村人比较羡慕城里人,因为社会保障完善。

十几年后城里人又比较羡慕农村人因为村集体成员福利多,而且承包地、宅基地等不动产都是可以免费取得的。

随着城镇扩大,不少城周边的农民因为拆迁一夜暴富的情况很多。

但是有一种人就比较尴尬的——很大一部分的八零、九零后。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这个年纪,生长环境正是农村人羡慕城里人的时候,因此很多人,宁愿花钱也要上城镇户口,相当大的一部分人通过上大学的途径迁出了自己农村的户口,现在成了城里人却开始羡慕农村人了,更愁自己是非农户口了,以后老家的房产承包地还能继承吗?

承包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的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后,基本上没有大的调整,实施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土地是家庭成员共有。

但是这一切都要基于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一旦丧失了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就意味着可能丧失承包地。

但是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也是有条件的,除非我国重新大调整土地,否则,只要家庭还有人,就不能随意收回土地,就算有的子女已经转为非农户口了,也不行。

直到这个家庭已经没有村集体成员了,村集体才可以收回。

宅基地能否继承?

这里有个常识问题,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权。

农民正是基于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能取得宅基地。

那么如果子女已经转为非农户口,丧失了村集体成员身份,对于父母留下的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如宅基地拆迁,是否能要求拆迁补偿呢?

这种情况,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的房屋,子女却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是子女继承后,不得翻盖、重建。

直到宅基地上的房屋自然消亡之后,村集体才有权利收回宅基地。

那么,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的,非农户口的子女能否要求支付拆迁款?

这里要讲一个“祖遗户”的概念,“祖遗户”指的是集体宅基地拆迁时,子女已经转为非农户口,但是在农村有父母辈留下的房产。

也就是转为非农户口的子女,他们与村集体成员一样,获得同等的拆迁补偿。

1评论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05-1711:

3932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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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一、首先是非农户口在农村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的问题!

200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

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首次明确农民集体内部成员可以通过依法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

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农民集体成员、非本村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如果宅基地之上已经不存在房屋,是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应由村集体组织收回。

因为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

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地上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换句话说,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继承,在继承建筑物所有权的基础上,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地随房走”。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

“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实际操作方法:

应提交申请书、父母原来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父母死亡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继承相关的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等材料,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登记机关应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申请登记时,有些地方会有相应的条件限制,比如:

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上相关栏目分别注明:

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在房屋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

二、拆迁可否得到补偿的问题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

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

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

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制约了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之间的流动。

城市人口不能在农村买房,及使在农村拥有房产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进行拆迁的话,不能享有和农业人口相同的补偿。

1评论

淡雅奇怪kqjtb

03-2511:

45513赞

最近有网友询问:

我老家宅基地是在80年代由我爷爷和我奶奶还有我爸,共同申请【他们都是农村户口】,村里批准分配的,并在其上建了房屋。

户口本上除这三人外,还有我妈的名字,可我妈是非农户口,我和姐姐因读书也转为非农。

现在我爸、爷爷、奶奶三人都已过世,房屋内只有我妈居住。

询问有关,拆迁补偿中可否多得一点?

可否继承宅基地?

还是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否得到拆迁补偿?

是什么性质的补偿?

是宅基地补偿还是房屋补偿?

在此农爱邦也整理了有些相关资料及信息可供村民们参考借鉴!

询问一、如果村里拆迁,我妈、我和我姐能否得到拆迁补偿?

是什么性质的补偿?

是宅基地补偿还是房屋补偿?

据农爱邦查找了解:

实际情况是你家人只有3个人的宅基地,但你家人所在地被征用时,拆迁赔偿时只有3个人的宅基地可赔,不会有6个人的,如果村里拆迁,理论上是需要通过协商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后才可以进行的。

但是,很多区域的村民拆迁时按照村民会议决定的方案实施的,这未免会忽略非村民会议参加人的合法权益。

假如你们遇到赔偿,应当积极的和村委会成员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获得圆满解决。

询问二、我妈、我姐和我可否继承宅基地?

还是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据农爱邦查找了解:

非农户口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房子可以继承,只要你办理了合法继承或者是合法赠与,必须要有法院的公证证明。

并且房产证是你的名字,那么你就具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

虽然你没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坐落在土地上,自然就具有了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证你是无权拥有的。

询问三、如果我现在和我妈分户析产理论上,这样在拆迁补偿中可否多得一点?

据农爱邦查找了解:

从理论上讲,房产不因为分户而增值,但是,由于各地的补偿方案往往将户数作为补偿的条件之一,所以,很多人就感觉到同样的面积,而多户组成的和单户组成的家庭在补偿数额上是不一样的。

不过,你们的私自分户是否能得到村委会或者其他拆迁主体的承认,是未知的。

如果你真的希望利益最大化,建议你就近咨询资深法律工作者。

25评论

农地圈

农地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总监07-1712:

5115赞

农村的宅基地,在老百姓的概念中是上代传下的祖产,子女理所当然可以继承上辈人的宅基地。

如遇拆迁,城镇户口的子女在补偿上是应该能享有的,但在安置房的分配上,因现有的政策原因,安置房分配是按照农村所在地的户口分配的,已迁入城镇的子女,户口不在农村,所以安置房是分配不到的。

感谢您关注农地圈:

东方花雪

评论

白雪姐姐

03-2807:

4362赞

当然,只要是你的家产,只要是你的祖宅,只要是你父母及长辈留下的,只要是你合理应有的。

只要是事实存在的,都应该有继承权的,至于拆迁补偿也应该按照当地统一价来处理的。

不过如果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也许有些地方会设置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那就应该根据情况,另当别论了。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白雪姐姐,再次提醒你,千万记住:

你的宅基地房屋一定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牢牢的保护好哦。

4评论

京平律师事务所

06-2218:

0133赞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本村集体成员的权利。

关键看是否是村集体成员。

如果户口在该农村但是登记的是非农户,是有争取空间的。

还要统筹是否在村集体生活、生活来源等多方面因素,争取合理的补偿。

点击头像关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头条号,获取更多相关知识,如需咨询,欢迎私信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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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细语言

04-1517:

1555赞

农业户口自然有宅基地,由于工作及其他原因的户口已转入非农业户口,并且不在原宅基地老宅居住,其老宅的房产权依法仍予以继承或保留给合法继承人,但其宅基地所有权则不可被继承,因为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如果全家户口已迁移非农户口,是不可在原宅基地新建房屋,不过根据物权法,遇到拆迁,其房产依法可以得到评估后的价格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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