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设计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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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灯光设计原则
舞台美术是为舞台演出创造视觉形象的造型艺术。
通过对人物和景物的造型,展现演出的外部形象,帮助演员的表演,揭示剧本的内涵。
舞台美术各部门——灯光、布景、服装、化妆、道具等因其造型手段、外在形态及艺术功能的差异,有着不同的造型要素。
舞台灯光是运用光的手段,通过舞台灯具和控制设备,为舞台演出进行照明和造型。
早期的舞台灯光是以照明为主,当代的舞台灯光,是在照明的基础上,以造型为主。
舞台灯光的造型,要依据剧本的内容,遵循导演的总体构思,结合演员的表演,并与布景、服装、化妆及音响密切配合,运用灯光技术和技巧创造三度空间的流动和舞台气氛和画面。
为充分发挥舞台灯光的功能,掌握其技术技巧,提高其艺术质量,探求舞台灯光的造型要素是颇为重要的。
从心理角度深入分析灯光要素,更有助于真正熟练掌握灯光的语言规律,提高设计者创作的成功率,避免创作的盲目性。
在长期的灯光设计和教学实践中,对舞台灯光的矩形要素进行探索,济南歌乐文化传媒认为灯光的造型要素主要有光强、光色、光质、光影、光位、光区、光束和光的运动八大类,灯光创作人员对灯光八大要素的灵活运用,使舞台上异彩纷呈,风格各异。
光强
光强——舞台上光的强度,亦称“亮度”。
表示展现在舞台上光的明暗程度。
(这里所说的光强,不同于光学中所言的发光强度或亮度。
)是指舞台光在观众视觉中感受明暗的程度。
光强对舞台演出的照明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又有着很重要的造型功能。
舞台上展现的一切视觉形象,必须“见于光”。
有光才能显现舞台上人物和景物的造型。
光愈亮、形象愈突出,光渐暗,形态渐隐;一切景物则淹没于黑暗中。
人们的欣赏习惯是视线易向明亮处观看。
运用光强可引导和集中观众视线。
利用光的强弱和对比可增强舞台画面的立体感、空间感、在有限的舞台场地,表现无限的戏剧空间,犹似用黑白灰的素描手法表现的画面。
光的亮暗能引起人的反应,心理原形的源头始于昼夜的自然变化。
在人类对自然不了解的远古时代,夜晚的黑暗常给人带来恐惧和神秘,夜晚常常是野兽及传说中的精灵,鬼怪出没有时刻。
在人们记忆深处,黑夜常常夺去人的生命,带给人们痛苦。
许多肮脏交易,罪恶勾当在黑暗中进行。
像《麦克白》中的罪恶行为都发在黑夜,黑夜是最能勾起人无穷联想,进入梦境的时刻人们意识中的地狱也是阴森黑暗的。
相反,白天则使人愉快兴奋。
人在明亮的光线下可以看到天地万物,明媚的阳光使植物成长,使鲜花盛开,一片美好景象。
光色
要想科学地认识什么是色彩,需要横跨物理、生理、心理三个学术领域。
从古希腊时代开始,科学的思想家们就开始了对光与色的探索,并且创立了形形色色的视觉论。
着名的学者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基本色的黑、白、灰或黑、白、黄、白色与黑色经过眼睛不能分辨细微混合,按其混合比率,产生了其它色。
亚里士多德还第一个提出“光就是色”的理论。
文艺复兴的巨匠列奥纳多?
达芬奇在他追求绘画事业的同时,对色进行科学的观察和思考,他认为原色色彩由光的白色,大地的黄色、水的绿色、空气的蓝色、光的红色并加上黑色组成的。
这六个色正好是我们今天的视觉成像色。
光与色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光是产生色的原因,色是光被感觉出来的结果。
光色:
舞台上光的色彩。
光色是舞台灯光中最能表现情感的造型要素,在渲染戏剧的情调、气氛、烘托人物的思想情感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它对舞台上所展现的布景、服装、化妆、道具进行“二次着色”,统一和协调舞台画面的色彩。
光质
光质是指光的性质。
即光的软硬,硬光,如自然界的太阳光,有明确的方向性,软光,没有明确的方向性,如自然界的阴天时的光线。
在舞台上,聚光灯、追光灯、光束灯等投射的光属硬光、螺纹光、泛光灯等投射的光属软光,不同的光质,能产生不同的造型效果,会给观众造成不同的视觉效果。
硬光:
①方向性强,能清晰地显示景物的形态,结构、质量。
②明暗对比强烈,明暗交界线鲜明,有明显的光影。
③光易控制
缺点:
①光度不易均匀。
②光比反差较大,多灯投射,易产生杂乱的光彩。
硬光,富有阳刚之美,给人们以强烈,鲜明的感受。
软光:
①方向性不鲜明。
②光线较柔和细腻,照射范围广阔。
③光影模糊,明暗交界线柔和,易展现景物的细部结构和微妙的质感及层次。
缺点:
①软光不易控制其光位、光区、易使景物造型平淡。
软光,富有柔和朦胧之美。
给人们以甜静、淡雅的感受。
软硬的感受来自于生活,硬的东西一般情况下转折明显,棱角分明,这种物体被光照射后明暗对比强烈,层次较少;而软的东西大都棱角模糊、转折细微,光照后显得层次丰富、细节毕现。
对软硬的最早感受来源于自然物本身,硬的东西如石头,骨头等;软的东西如羽毛、兽皮等。
人们通过长时间的生活和实践,能过获得对软硬物体的感官经验后,产生了许多对软硬的直观反应和联想
光位
光位:
灯光投射的方位,包括灯具安装的位置,投光方向及角度。
光位对表现人物的体态、情绪、景物的形状、结构起着重要作用。
例如用一人物,用正面光照射会感到丰满;用顶逆光照射会变得消瘦;用脚光会感到怪异。
再例,一尊立体石狮,若是用正投光,背景光亮,石狮就变为单薄的剪影;若是全用正面光投射,也会感到平淡;若加上较强的侧光或逆光,就能增加石狮的立体感和质感。
脚光,曾经被认为是最具有戏剧性的光位效果。
舞台投光方位,一般是以站在演区中心,面对观众的演员为基点,以演员头部的高度为水线,镜框舞台的灯光部位分为;面光、耳光、脚光、柱光、台口顶排光、顶排光、侧桥光、天排光、地排光、流动光。
灯光设计应掌握各部位光的功能及特性,
舞台灯光是在三度空间中进行造型,现代灯光重视多方位的立体投光,在舞台光中,应全面考虑以下四种光位;
主光——占支配地位的光,表示光源的方向,强度、色彩、显示舞台光色的主调,一般设在耳光,柱光、桥光、流动光等斜倒方位。
亮度要高。
辅助光——对主光起补充和修饰作用。
给人物或景物的暗面以辅助照明和造型,一般设在主光相对应的方位。
亮度低于主光。
逆光——从后方或后侧方投射的光,表示反光,勾划人物,景物的外形轮廊把人物与背景区分开来,增强人物或景物的立体感,空间感及质感。
还可表现轻薄服饰的透明感。
一般设在后顶光,后侧桥光方位,特殊效果可隐藏于景物背后反投,逆光有时可做主光用,亮度要强,光质宜硬。
底光——布满舞台的基本光,渲染舞台画面的基调,解决演员的基础照明,冲淡和柔化主光与辅助光形成的暗影。
一般设于面光,顶排光,天排光方位。
多灯组合投射,亮度不宜太高,但投光宣均匀。
以上四种光应相辅相成,互为一体,既要有对比,又要和谐,达到视觉的平衡。
当代舞台布光的基本特点;以强烈的斜侧光显示光源,以相对应的光位做辅助光,以清彻明亮的逆光区分人物与背景,以必不可少的正面光做底光。
以追光或特写光突出主要人物或景物。
光区
光区是指投射到舞台各空间区域及其分布。
光区的设置是依据导演的舞台调度、演员表演的动作范围以及舞台布景的空间结构。
设置光区,能烘托和突出演员的表演,使舞台画面主次分明,层次丰富,灵活多变。
可在同一舞台展现、并置或交替的时空变化,表现多情景的舞台画面。
在我国舞台演出中,一般把灯光分为三个大的光区。
演区光——投射演员表演区域的光。
景区光——投射布景形象的光。
天幕光——投射到天幕上的幻灯影象或光色。
这是一种粗略的区分,不能满足戏剧演出的实际需要。
在进行具体剧目排演时,应精心地设置特有的光区。
光区的数量有多寡,范围有大小,形状有方圆、边界有虚实等区别。
光区的分布与组合,又是多种多样,因戏而异。
例如:
有的戏将舞台纵向分为数个光区、形似“目”字。
有的戏横向分为几个光区,形似“四”字。
也有的戏把舞台用纱幕隔开,交替出现两个光区,形似“吕”字。
有的戏采用多层次环状光区,形似“回”字。
还有的戏,采用纵横交叉的条状光区,形似“米”字……。
光区有的用单灯投射,有的用多灯组合。
布光常可通过调节光源、光栏、镜片、档光片等方法。
限定光区的范转及形状。
各光区之间。
有的宜相互衔接、柔和渐变,有的宜裁然断裂,互不干扰。
应该看演出的需要而定。
在灯光管理中,应根据光区分布,分别控制,有利于舞台调度和演员表演。
在舞台对光时,一般先对共用光再对特写光,先对夜景光,后对白昼光。
先对内景光后对外景光。
在灯光设计中,在舞台上为了辅助演出,常常会运灯光手段来设置不同的区域,这些区域一般都是有特殊的含义和用法及心理来源
光影
光影:
用光造影,以影造型。
是用造型灯、幻灯或投影灯,通过幻灯片、造型片或人物景物实体,在天幕,景片或台面上投射影像。
这是一种直接用光的手段来表现可视形象的方法。
光影造型,可与布景结合,表现剧情环境。
(例如:
表现远景的幻灯影像,景片上的影像)也可以借影寄形,单独表现戏剧情调气氛,当然,当然,也可以随意隐现,甚至可以叠化。
光与影的基本规律如下:
1、光强影深,光弱影浅。
2、光硬影实,光软影虚。
3、光高影短,光低影长。
(主光轴与地面成为不同的夹角)
4、光近影大,光远影小。
5、光的投射方向决定影的方向。
6、光(灯具)的数量决定影子的数量。
7、发光体的面积小,影像清晰;发光体面积大,影像模糊(近似点光源的影像最为清晰)。
8、在相同的灯和成像幕之间,人物靠近屏幕影像小而实;反之,影像大而虚。
像距相同时,光远影像小而实;反之,大而虚。
9、相同明暗度的影像,边缘线分明者,影像感觉深;边缘线模糊者,影像感觉浅。
接受影像的物体,平整细腻,影像清晰;粗糙的物体,成像模糊。
阴影也是光的重要身造型手段之一
它的功能主要有:
1、结构阴影:
揭示表面结构,外部形态。
2、表现时间和气候。
3、创造特定的环境气氛。
4、表现一些意象和抽象的图案,在人物身上投上影子,表现人在景中行,借影寄形。
光束
光束:
运用聚光成束的灯具(PAR灯、成像聚光灯等)投光于舞台空间。
并用烟雾加以渲染,形成可视光柱。
这是直接用光的形态来表现形象。
是舞台灯光的一种新的造型手段。
光束在舞台演出中,可给写实景增添生气与活力,例如:
林间晨曦的光束、“日落地平线”的光芒。
在非写实景中,可表现“光柱”、“光墙”、“光幕”。
也可用光束排列代替大幕、二道幕。
用光束的依次明灭代替开幕、闭幕。
在音乐、歌舞演出中,通过光束的闪动,可增强演唱的节奏气氛。
还可以用光束组合各种景物图像,表现奇特的舞台环境气氛。
在光束的运用中,灯具的选用,应根据形象的需要,选用恰当的光束角。
在烟雾剂的选择中,注意烟雾与空气的比重。
干冰烟雾低沉,可布满台面,WJ-1烟雾剂和GY-1固体烟雾剂,在舞台空间中停留时间较长、较均匀。
乙二醇烟雾剂的烟雾较轻,易升腾,不易均匀。
光束能在视觉心理上产生反应,除了剧情本身的因素外,还有其它许多复杂的途径,下面从光束和其它元素相结合的角度,做简单分析:
光束强度与心理
19世纪60年代,物理学家麦克斯韦在前人的基础上,证明了光的实质是波长不周的电磁波的理论。
电磁波是一种由发光体辐射出的物理能量,发光体辐射能的强弱,可以用人眼对光的相对感觉量,来作为基本衡量标准,即光通量。
(光源在单位时间内辐射可见光的总量,单位是流明)。
演出空间中光束的形象,一般是通过照亮空间中漂浮的烟雾颗料呈现出来。
光的强度越大,同等数量的颗粒被照得就越亮视觉画面中明暗的对比度就大,光束的视觉冲击力就越大,光束语言在视若无睹觉心理中的份量就越重。
光的运动
光的运动是指舞台上光的转换和流动。
它是舞台灯光中最活跃,最有表现力的造型要素。
使舞台灯光由静态造型变为动态造型,赋予舞台灯光活力。
光的运动是戏剧艺术本质和特性的要求。
戏剧艺术的基本表现手段是戏剧动作。
劳森说:
“流动性是戏剧动作的一个重要特征”。
阿庇亚认为“那种能给舞台空间带来变化和这种运动节律的光是舞台上的灵魂”。
他主张“整个演出形象就是织在时间上的图画”。
斯沃博达认为:
戏剧就意味着变化和运动。
他主张“活动与光的戏剧”。
上述几位大师的言论,均要求以运动的光来适应流动的戏剧动作。
光的运动扩充了舞台灯光的功能:
引导观众视线、烘托流动的戏剧动作和人物情感、光随情变、渲染流动的舞台气氛和画面、转换时空、增强戏剧演出节律、推波助澜。
在我国戏剧舞台上,许多优秀的演出剧目,均在光的运动方面,做了精心的设计和运用。
例如: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的《蔡文姬》、上海戏剧学院演出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央戏剧学院演出的《桑树坪纪事》、中央歌剧院演出的《蝴蝶夫人》等。
光的运动具有四维性,是在三度舞台空间中创造流动的舞台气氛和画面。
在空间方面:
有区域、形状、方位等变化。
在时间方面:
有快、慢、断、连等节奏变换。
(在灯光操作管理上分为切光、突明突暗、渐蝗渐暗等)。
光的运动又具有可控性,它是通过灯光人员,依据灯光管理表,操作灯光控制设备来体现的,故应精心制定光管理表,熟悉控制设备的性能,认真操作。
光的运动,包含着六种灯光造型要素的变化和流动:
光强的明暗起伏、光色的转化、光位的移动、光区的变换、光影的隐现、光束的闪动等。
在舞台演出中,有时需单一要素的运用,而有时则是多种运动方式同时进行,共同阐释光的语言。
光的运动是由戏剧的特性决定的,而运动的核心在于节奏。
戏剧动作和绘画不同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中同时展开,因而,凝固不动的灯光是和戏剧艺术不相协调的。
灯光艺术虽在舞台美术诸行当中起步较晚,但在戏剧演出中很早就主动运用日光的运动来烘托剧情,据说在古希腊露天剧场中就已经成熟运用。
宇宙间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都称为运动,戏剧的动作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运动,戏剧中光的运动也应是有秩序、有规律的运动,因而这种运动的核心在于节奏。
节奏一词出于希腊文,原意是流动,指音乐中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现象。
灯光这几个基本要素,是每个灯光设计师必须使用的基本手段。
只是不同的设计师会根据自己的个性或戏剧特点灵活取舍。
也正是因为这些无数的可变性,使舞台上吃呈现出千姿百态的灯光效果。
舞台灯光在舞台演出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给演员和景物进行照明和造型,塑造人物的形象和景物形象。
详细研究要素特性,准确选取恰当语汇,不断发掘要素潜在功能,将是每位灯光设计师不断努力的目标,也是我们必须深刻研究的课题。
一个固定的舞台空间里,光强、光色、光位是最能发挥作用的灯光要素。
下面是一组舞台灯光造型的教学图例,详细地解读不同光的造型,以及呈现的灯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