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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法规》学霸笔记

2019一级建造师学霸笔记分享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的效力层级】同一机关制订的法:

1、新法与旧法的就同一事项规定冲突,无需裁决,按新法

2、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无需裁决,按特别法

3、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不按新法也不按特别法,谁制定谁裁决不同机关制定的法:

1、地方法规(人大制定)与部门规章(部委制定)冲突:

①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②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不同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3、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学霸笔记:

考试中,先判断考察冲突形式,是横向冲突还是纵向冲突;若为纵向冲突,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若为横向冲突,则考虑是否为同一机关制定,参考上文。

若为不同机关制定,则遵循避嫌原则。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制度】

1、具备法人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2、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学霸笔记:

法人制度是每年的必考点,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混淆判断。

(记住:

法人是组织,不是人)

(2)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制度】1、无权代理

表现形式:

(1)自始XX

(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效力:

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在于被代理人是否予以追认

2、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

(2)须本人存在过失;(3)主观要件:

须相对人为善意。

效力:

无权代理、但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学霸笔记:

无权代理是否有效看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记住八个字:

无权代理,追认有效表见代理无权,但是有效,记住八个字:

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制度】

所有权

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不转移占有

约定(需对方同意)

质权

转移占有

欠A扣B

约定(需对方同意)

留置权

转移占有

欠A扣A

法定(无需对方同意)

1、用益物权

种类: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四个都带着“地”字)学霸笔记:

有关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单位及法人组织只有用益物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地役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2、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

(1)效力:

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

(2)不动产

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学霸笔记:

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是两个独立、不同的概念,由不同法律评价,注意区分。

3、不动产物权优先受偿权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

情况:

(1)抵押权以登记生效的(不动产),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

(2)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动产),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学霸笔记:

注意抵押权生效时间和物权生效时间以及合同生效时间的不同点,着重区分。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债权制度】

1、建筑物侵权

脱落、坠落

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倒塌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因其他责任人原因造成的倒塌

其他责任人

抛掷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学霸笔记:

注意区分是因何导致的,这样就容易找到相对应的责任人。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担保制度】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相应的担保也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主要担保方式比较

人的担保

保证

第三人提供

 

物的担保

抵押

可能是债务人本人,也可能是第三人提

不转移占有

动产、不动产

质押

转移占有

动产、权利

留置

 

债务人本人提供

转移占有

动产

金钱担保

定金

转移占有

3、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

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学霸笔记: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施工中常见的担保种类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不超过招标估算价2%且不得超过80万元的。

为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担保。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的,为了保证施工合同

的顺利履行而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担保。

(3)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的、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4)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的担保。

学霸笔记:

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以及保证的最高金额比例。

(5)定金

定金合同应当书面约定,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学霸笔记:

定金条款尤其注意与债权实现综合考核,考核计算题。

1Z30110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法律制度】

1、三种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①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

②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①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

②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19年二级考):

①主邢: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行政责任(违法)

刑事责任(犯罪,触犯刑法)

拘留

拘役

罚款

罚金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合法)财产

②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学霸笔记:

注意区分三对概念,经常考。

 

罪名

犯罪主体

罪名描述

重大责任事故罪

自然人犯罪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法人(单位)犯罪(处罚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定标准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法人(单位)犯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2、三种犯

罪事故

 

学霸笔记:

此为历年考试热点,且经常考“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重点掌握,尤其三种罪名的描述关键字。

1Z3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Z3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考3~4分)

【施工许可证】

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不适用建筑法,不需要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适用建筑法但不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面积<300m²或投资额<30万元、应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

学霸笔记:

统一记忆不需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类型:

抢险救灾,临时建筑,自建房,300m²,30万元即可。

2、施工许可证与开工报告的对比

施工许可证

开工报告(官~民)

管理机关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适用范围

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300m²、30万元)

开工期限

领证后3个月内(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证书自行

废止)

获批后6个月内(6个月

外重新申报)

不能按期开工

申请延期(可申请两次,每次3个月,超出时限自

行废止)

不予延期

开工后在建项目停工

停工1个月内报告,停工<1年,报告后即可复工

停工、复工应报告(无核验程序)

停工1个月内报告,停工≧1年,核验后方可复工

学霸笔记:

着重记忆表中数字,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最晚9个月内开工。

3、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已依法审核合格。

1Z3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

撤回:

合法取得后,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比如因公司拆分,不再满足资质条件,相关单位主动采取的措施)

撤销:

原本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而非法取得(比如虚假资料骗取资质证书的)

吊销:

合法取得后,因违法而受到吊销处罚(由于施工单位犯错,相关部门主动采取的一种措施)

注销:

被撤销、吊销、关闭后,或有效期到期后未及时办理续期手续,为确保证书失效而办理注销手续(施工单位自主办理)

学霸笔记:

主要注意区别撤回、撤销、吊销、注销的概念、内涵。

这是考试经常考的。

投标文件的撤回和撤销却与此不同,关键在于是在拿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是之后,之前是撤回,之后是撤销。

【资质违法行为及处罚】

挂靠、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学霸笔记:

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是每年的必考点,着重记忆。

1Z3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建造师注册和执业】

1、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提示:

刑罚必须已执行完毕);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2、建造师执业

大中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120天(含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注册建造师在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不得更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二)发包方同意更换;

(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

学霸笔记:

注意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第三条,需满足三个条件,非承包方原因,超过120天及以上,建设单位同意,缺一不可。

1Z3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Z3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豁免招标与豁免公开招标的区分】不适宜招标但可直接发包情形:

1、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本该招标但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

1、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有一家能做)

2、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自行建设;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该公开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况: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技标人可供选择;

2、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学霸笔记:

此为非难点,却是高频考点,尤其爱考多选题,对比记忆即可。

考多选通常将“技术复杂、有

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技标人可供选择”,拆开两条来考,“技术复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技标人可供选择”。

【招投标相关时间要求】

招标人发出(第一份)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日前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5日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中标候选人公示

≧3日

签订合同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招标人收

到异议起3日内答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

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学霸笔记:

此处的难点在于: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而

而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出。

两个时间点容易混淆,请多加注意。

【招投标文件内容对比】

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

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学霸笔记:

联系招投标工作实际,不难区分。

【拒收(不予受理)、否决投标(废标)、要求澄清说明的区分】

拒收

否决投标

要求澄清、说明

逾期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明显的文字计算错误

未密封的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学霸笔记:

什么叫拒收?

拒收指的是,不符合相关规定,当场就能发现、不予受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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