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评审表(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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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评审表
示范区名称:
考评时间:
年月日一月日 考评组长:
项目
内容
总分
自评分
评审分
简述自评分与考核分
有差异的原因
一、组织保障(60分)
(1)*由示范区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
作。
政府领导任组长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
10
(3)*建立卫生、发改委、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文化、广电等多部门及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制度,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并与辖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设有联络员并通过会议等形式开展协调工作,具有履行情况记录。
其中与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部门达到3-5家得10分,6-9家得20分,10家及以上得30分,联络员进行工作协调每次5分。
40
二、经费保障
(50分)
扩展分(20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
20
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在1:
1和2:
1之间(含1:
1)扩展10分,2:
1及以上者扩展20分。
扩展20
(2)*区/县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
无慢性病业务经费不得分,10%以下者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业务总经费是指地方财政拨款除去人员费、公用费(办公、水电等)和计划免疫疫苗的购置费。
20
(3)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
10
三、政策保障
(70分)
扩展分(2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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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示范区出台慢性病防控规划及方案。
政府出台规划及方案得20分,
多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得15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10分。
规划及方案各占50%分值。
20
(3)在社区诊断的基础上,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和限酒)、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患者管理方面每年有针对性地至少出台1项有关政策措施,并具体落实。
每年出台3项及以上政策措施扩展20分。
25
每年出台3项及以上政策措施附加20分。
扩展20
四、队伍保障(50分)
(1)*区/县疾控机构有慢性病防控机构设置。
有独立慢病科(所)且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20分,1-2人得10分;无独立慢病科(所)但慢病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10分,1-2人得5分。
无疾控中心得区/县,评审承担该工作的市级机构。
20
(2)区/县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四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10
(3)建立示范区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少于4次。
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10
(4)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双向转诊制度,开展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工作;区/县级公立医院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病防治工作职责(两项工作各5分)
10
五、社区诊断(50分)
(1)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
每三年开展一次覆盖全辖区的社区诊断工作,有社区诊断实施方案和数据库各得5分。
10
⑵*完成社区诊断报告。
报告应涵盖如下内容:
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5分);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12分);当地卫生服务提供情况的数据与分析(8分);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15分)。
其中每部分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40
六、死因监测(55分)
(1)辖区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审核率达到95%以上。
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医疗机构开展死因报告工作的个数/示范区内医疗机构总数×100%,死亡网络报告审核率=死亡报告已审核数/死亡网络报告总数×100%。
两项指标各5分,其中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小于80%不得分,80-89%得3分,90%-99%得4分,100%得5分。
审核率不达标者不得分。
10
(2)全人群死亡登记报告:
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低于6‰且没有合理解释,则该指标不得分。
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5%以下,编码错误率5%以下(2项满分各7.5分)。
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和编码错误率指标每增加1%减一分。
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报告死亡数/平均人口数×1000‰,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死因不明的死亡数/总报告死亡数×100%,编码错误率=编码错误的个案数/已编码的个数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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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针对所有医疗机构开展漏报调查,漏报率小于5%;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覆盖示范区所有街道(县/镇)人群的漏报调查,出具漏报调查报告至少应当覆盖漏报死亡病例信息等相关重要内容(两项指标各10分)。
其中,医疗机构漏报调查每年开展1次得10分,2年开展1次得6分,三年开展1次得3分;近3年开展一次覆盖示范区所有街道(乡/镇)人群的漏报调查,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死亡报告漏报率=(漏报调查估计死亡数-报告死亡数)/漏报调查估计死亡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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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每年出具1次报告得10分,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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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慢性病及
危险因素监测
(45分)
(1)每3年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调查方案科学、全面、合理,能反映当地实际情况。
行为危险因素问卷调查(包括自报疾病史,家族史,吸烟、饮酒、膳食、身体活动等)得10分、体格测量(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得9分、实验室检查(包括血糖、血脂等)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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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撰写监测报告,出具分析报告应当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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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肿瘤登记(45分)
(1)辖区内具有肿瘤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覆盖率100%),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Ration)在0.6和0.8之间,病理诊断率(MV%)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OC%)低于15%,发病率与前一年比较浮动在10%以内。
覆盖率达到100%,但四项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得20分,有二项不达标的得15分,有三项不达标的得10分,四项均不达标的得5分。
覆盖率未达到100%的不得分,报告发病率低于160/10万,且没有合理解释的不得分。
肿瘤登记流程参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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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度开展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的分析。
年度报告分析应涵盖背景、目的、信息来源、收集流程及步骤、登记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生存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20
九、心脑血管事件报告(20分)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提供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的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
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达到100%得6分,90%-99%得4分,80%-89%得2分,小于80%者不得分;发病率高于死亡率,得4分,否则不得分。
10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近三年年度分析报告。
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质控和统计调整修正后的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每年出具1次报告得10分,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10
十、媒体宣传
(35分)
扩展分(20分)
(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由宣传部门制定每年度慢性病宣传媒体传播计划(5分)。
5
(2)*辖区主流媒体(当地电视、广播和报纸)设置慢性病健康教育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0
设置2个及以上宣传专栏扩展20分。
扩展20
(3)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及以上户外广告牌(含电子显示屏),并提供有关方的合作协议、照片等。
2块以下者每块户外广告5分。
10
十一、宣传资料技术支持
(40分)
(1)每年围绕本年度慢性病防控重点,每年提供8种及以上慢性病相关印刷资料和宣传栏模板。
1-3种3分,4-7种6分,8种及以上10分。
10
(2)结合辖区的年度慢性病宣传计划,提供6组及以上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
1-2组4分,3-7组7分,6组及以上10分。
10
(3)每年提供3种及以上慢性病防控相关的音像资料模板。
1-2种5分,3种及以上10分。
10
(4)每年为基层卫生机构提供8次及以上健康知识讲座提供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
1-3次3分,4-7次6分,8次及以上10分。
10
十二、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55分)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覆盖率50%以下不得分,50%-90%得5分,90%及以上得10分。
覆盖率=有健康教育活动室的社区数/辖区社区总数×100%。
社区以居委会和村委会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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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慢性病防控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
4次以下每次讲座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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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个月更新1次。
覆盖率50%以下不得分,50%-90%得5分,90%及以上得10分。
覆盖率=有健康教育活动室的社区数/辖区社区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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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民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50%以下不得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高危人群标准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5
(5)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体重知晓率50%以下不得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自身腰围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被调查人群应来自示范区全人群抽样。
5
(6)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腰围知晓率50%以下不得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体重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被调查人群应来自示范区全人群抽样。
5
(7)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血压知晓率50%以下不得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血压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被调查人群应来自示范区全人群抽样。
5
(8)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血糖知晓率15%以下不得分,15%-30%得3分,3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血糖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被调查人群应来自示范区全人群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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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
(25分)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内容包括合理膳食、促进身体活动、控烟等)覆盖率达到100%。
覆盖率=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数/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00%。
每学期课程不少于2学时。
覆盖率100%得15分,80%-99%得10分,80%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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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