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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全套规章制度

第一部份电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井下电气管理

井下电气管理必需达到矿质量标准化要求,杜绝失爆、失保,杜绝重大及以上电气责任事故。

一、机电部电管组负责对全矿井上、下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等电气管理工作,具有:

用电审批权、电缆审批权、现场检查权、电气事故追查权、停止要挟安全的用电权、电气设备失爆失保鉴定权。

二、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及其供电系统必需实现“三专两闭锁”。

三、保供队负责井上下10KV及以上高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的整定、运行管理等工作,结合年度预防性实验,编制完善的继保方案:

继电保护运行说明,系统阻抗图、短路电流表,搜集、整理、健全必要的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机电部电管组负责10KV以下的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的整定,电管组按照负荷下发整定单,由利用单位设备专责人整定。

四、机电部应从全局动身,统筹兼顾,负责矿井供电系统的久远计划和井下采区近期对供电系统的要求,考虑必然的裕度,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工艺设备和供电条件,正确处置好供用电的关系,合理肯定设计方案。

从技术的源头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进一步提高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性、靠得住性。

五、新配电点和新采区安装前机电部负责提供合格的供电设计,经机电副总审批后有效,供电设计内容包括:

设计计算说明书,供电系统图及电气设备布置图。

在供电系统图中标有计算整定值,保护范围内的最小两短路电流值,及风电和瓦斯电闭锁范围。

在安装进程中接收单位、监管单位应提前介入进行进程控制、电管组监督检查。

六、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部组织相关单位及利用单位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在交接单上签字后,交给利用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需专责到人,挂牌留名,专责牌必需按要求认真填写。

无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填写不齐全、笔迹不清、填写错误均视为不完好设备。

八、电气设备台台上架(台),小型电器件件上板;零部件应齐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应一致,禁止大盖朝帮或喇叭咀朝上,违背上述规定的为不完好设备。

九、开关的保护整定值必需做到计算值、标牌值、实际值三相符,实际值小于计算值的为不完好设备,实际值大于计算值的按失保论处。

十、短时刻内停用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由原利用单位保护(或由电管人员指定单位保护),未移交前的新安装设备和待拆除设备,由安装或拆除单位保护。

十一、开关控制喇叭口的接线不得高于36V,严禁开关、磁力起动器的控制喇叭口接660V、1140V等电源(检漏继电器除外);严禁开关电源侧喇叭口进出线接在负荷侧上或负荷侧喇叭口进出线接在电源侧上利用;严禁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超过额定值运行。

不然,按失爆论处。

十二、井下各变电所、配电点及各施领班面要张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并利用统一的图牌板。

十三、凡井下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施工单位必需到电管组办理拆、接火申请,由电管员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四、电缆悬挂必需有适当的驰度,避免蒙受淋水、挤压、埋砸;电缆与电缆连接处必需留必然的余量,便于检查检修,电缆与风筒等易燃物品必需维持300mm以上距离,通信和信号电缆必需悬挂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之外;电缆用符合标准的电缆钩悬挂平直,间距为1米,要求外表整洁,严禁用铁丝悬挂,在接线盒处或电缆终端头处、巷道转弯处、电缆长度超过300米处要张挂电缆标牌,标明电缆长度、编号、用途及走向。

十五、井下电缆严禁冷包头(露出电源芯线后包扎或冷浇)。

损坏的电缆必需当即改换上井修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断加开关或接线盒,如确实应急需要,必需经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批准。

十六、井下利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必需灵敏靠得住,包括:

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煤电钻保护、照明信号综保、电机综保及风电闭锁等,依照规定进行实验。

上述保护不合格者应当即停电处置,新安装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合格严禁送电运行,不然按失保论处。

上述实验资料按时上交电管组备查。

十七、井下利用的煤电钻电缆必需每半个月从头做1次接头,并将截下电缆头交电管组记录保留;井下电气设备及电缆应每一个月测量1次绝缘电阻值,绝缘不合格者应当即处置或改换;接地正确规范,每季度至少做一次接地电阻摇测实验;新安装的局部接地网供电前要摇测1次,合格后方可试送电。

上述实验资料认真记录并交电管组保留。

十八、设备暂时不用或检修期间,控制该设备的上级开关必需将隔离手柄打至零位并闭锁挂停电牌。

各单位必需成立完整的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追查一处置,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十九、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2000》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十、施工单位要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增强高低压线路的检查、保护,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汇报矿调度、电管组,并踊跃配合事故处置,确保井下供电安全,危及高压供电系统要当即向电管组汇报,不得擅自试送电。

二十一、外委施工单位新招采掘电钳工必需持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到电管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经电管组存档备案后方可下井进行电气作业。

二十二、各单位要做好机电设备的卫生清洁工作,要求配电点无杂物,电缆、设备无喷浆物,电气开关整洁无积尘。

二十三、电管组要增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每周至少组织1次井下电气设备大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以“四定表”的形式下发到责任单位,并催促其按要求整改。

二十四、条件允许的情形下要按期召开电管例会,通报各单位对检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形,平衡、解决各单位在安全供电方面的问题,确保井下供电安全、有序。

二十五、各施工单位要按期学习电气管理的相关标准和相关文件,各施工单位的设备必需包机到人。

二十六、违背下列规定之一者,按照情节轻重别离给予以下惩罚:

(一)电气设备失爆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2000~5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在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的“五类”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罚款。

(二)井下开盖检修36V以上的电气设备且其腔室内有带电体的(特殊情形下以编制的办法为准);在规定的电气设备袒露带电部份最小安全距离内作业的。

均属于严峻“三违”十三条红线范围。

(三)井下利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发觉防爆合格证过时,漏贴或脱落时,利用单位应及时通知电管员补助,不然按失爆论处,并别离追究专责人和分管防爆检查员责任。

(四)电气设备未经电管员检查合格签贴防爆证擅自入井的,或冒签防爆证的,按失爆论处。

(五)电气设备保护方面:

(1)故意甩保护,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罚款,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外委单位责任人给予清退。

(2)非人为原因造成电气设备失保的,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5000元罚款。

(六)未按规定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或人为造成失效的,给予利用单位5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按较严峻“三违”处置。

(七)局扇切换开关不能实现正常切换的(单局扇除外),给予责任单位2000~5000元罚款。

(八)擅自挪移、倒装电气设备的,给予责任单位500元/台罚款。

(九)凡无专责牌、有牌不填写、填写不齐全、打印不清楚、打印错误等均视为设备不完好,每台(件)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开关未上架(台)的,小型电气未上板的或上板走线不规范的,给予100元/台罚款。

(十)凡电气设备未上架,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未集中上板;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不一致的,开关转盖朝帮或接线盒喇叭嘴朝上的,每台(件)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十一)电气设备超过额定值(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容量)利用的,按失爆论处。

(十二)开关内干燥剂失效或无干燥剂的,每台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三)由于电缆或设备保护不到位而造成频繁跳电的,或造成电缆、设备损坏的,给予责任单位1000~2000元惩罚,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的按调度管理规定执行;出现故障未及时汇报的,基层单位及施工单位未按电管组安排及时到指定现场踊跃配合解决问题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罚款200~1000元,造成事故扩大的,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另加惩罚。

(十四)变电所、配电点处供电系统图与实际不符的,供电系统图牌板丢失或损坏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五)无拆、接火申请擅自增减负荷或变更线路的,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

(十六)井下在用电气设备检修不到位的,发觉一次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井下在用电气设备未按规定实验、检修的,发觉一次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

(十七)擅自更改开关内外部涂饰的,给予每处200元罚款。

(十八)设备暂时不用或检修期间,控制该设备的上级开关没有将隔离手柄打至零位并闭锁挂牌的,发觉一次给予责任单位500元罚款。

(十九)外委单位新招采掘电钳工未到电管组面试备案的,给予500元/人次罚款,并从头参加面试,不然给予加倍惩罚。

(二十)配电点卫生差,电气开关上有积尘杂物的,给予200元/台次罚款。

(二十一)设备开关接地部件锈蚀或接地不完好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接地断网的,按失保论处。

(二十二)不按电管组下发的整定单而擅自调高保护定值的,按失保论处,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惩罚。

(二十三)实验记录资料未在规按时刻上报到电管组的,给予责任单位500元罚款,给予机电队长200元罚款;不做电气实验,上报虚假记录的,发觉一次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

(二十四)电管例会迟到的,给予每次100元罚款,旷会的给予每次300元罚款;无合法理由不参加电管检查或不配合检查的,给予责任单位机电领导罚款500元/次。

(二十五)不按“四定表”要求按时整改的,给予责任单位分管人员罚款500元;拒绝签收“四定表”的,除按照隐患情形给予惩罚外,另给予机电队长、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责任单位1000~2000元罚款。

(二十六)在电气管理工作中,作对、要挟、打骂和报复电管员的,是本矿的职工待岗学习,是外委单位的人员给予清除出矿并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交公安科处置。

(二十七)因要挟安全供电而挂牌,每次挂牌,罚责任单位2000元,并追查责任人,给予相关处分。

(二十八)弄虚作假者给予责任人送“三违”学习班学习。

(二十九)电工无证件、证件过时或证件不符合井下电工作业要求的严禁从事井下电工作业,不然给予责任人按较严峻“三违”论处,同时给予单位罚款5000元。

二十七、井下供电维修和安全责任范围

井下电气设备整体遵循谁利用谁保护的原则。

(一)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由保供队负责。

(二)从井下变电所接660V电源,自变电所馈电开关接线柱以下均由利用单位负责。

(三)井下移动变电站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线路及开关由保供队负责,干变、低压设备及线路由利用单位负责。

(四)几个单位一路利用一条供电线路时,变电所至第一用户的所有机电设备、小型电器及电缆,由第一用户负责保护;第一用户到第二用户的所有机电设备、小型电器及电缆,由第二用户负责保护;依次类推,以后新增的供电线路由新增用户负责保护。

(五)新安装的配电点的设备,在未给利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前,责任单位为安装单位。

第二章停送电及拆、接火管理

一、停送电管理

(一)各单位要认真增强电气设备维修,珍惜供电线路,减少事故停电,杜绝无计划停电,确保安全供电。

(二)凡井下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或排除机电故障而影响其他单位或影响局扇运行(含在规定检修时刻内影响局扇运行)等停电,都必需履行停送电申请审批手续。

天天在规按时刻内实验检漏器及风电闭锁,可不办停、送电申请。

(三)所有停送电必需由申请单位提前一天填写,到电管组审批,在矿调度会由安监、调度、通风及被影响单位签字,由电管组平衡后经矿总值班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停送电申请必需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停电原因、停电地址及开关名称编号、影响范围、停电起止时刻、供电系统图、安全办法、申请单位及施工负责人等,不按上述要求认真填写,电管组及矿总值班有权不批;批准生效的停电申请单必需在当天矿调度会结束后分送调度所、电管组及安监部各1份。

(五)申请单位必需在审批的停送电时刻内进行工作,工作前后向矿调度汇报,由矿调度通知被影响单位,变更停电时刻必需从头申请审批,停电后因故不能按时完工时,必需报告矿调度追加时刻后,再进行工作,不然超过的时刻按无计划停电处置。

(六)停送电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并由培训合格的电工执行操作。

(七)停电顺序:

先低压,后高压;先停断路器,后拉隔离刀闸;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刀闸。

(八)送电顺序:

先高压,后低压;先送隔离刀闸,后合断路器。

(九)到变电所进行停送电的单位由施工单位电工必需持停送电申请,并携带有效的井下电钳工证进行联系,停送电前要由申请单指定联系人签字认可,变电所值班电工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

(十)停电后,应用电压品级相适应并经查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经确认无电并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允许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十一)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必需穿着经查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执行。

(十二)送电前,须对送电开关和线路进行一次确认检查,确认无异样后,方可送电,发觉异样严禁送电。

(十三)正式送电后,操作人员应至少观察20分钟,确认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十四)多个单位在同一供电线路工作时,必需别离填写停送电申请单交给矿审批,严禁多个单位共用一份申请单作业。

停电时每一个单位都要别离在断电开关上挂停电牌,先完工先摘牌,由最后摘停电牌的人员恢复送电。

(十五)井下发生重大安全隐患或火灾的紧急情形下,可先停电处置,并向矿调度汇报,事后向电管组汇报记录。

(十六)因临时急需排除机电故障而影响其他单位时,应由检修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及总值班汇报,取得同意后方可停电处置,不然按无计划停电论处。

(十七)因机电故障致使大范围跳电时,各相关单位接到调度、电管组通知后要踊跃安排人员携带摇表等工具到现场配合排查故障,各单位要如实反映线路跳电前设备运行情形,以尽快肯定故障点,恢复活产正常供电。

(十八)各配电点检漏漏电实验天天必需由保护电工负责执行,实验后必需及时恢复局扇正常通风,并填写好检漏记录。

(十九)凡从事井下停电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携带合格的试电笔和矿统一发放的停电牌,做到证、牌相对应,并在电管组存档备案,不得转借,如不慎丢失要及时报失并从头申领,开关停电时必需上紧机械闭锁,并挂停电牌或专人看管。

(二十)停送电必需做到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严禁约时送电,影响生产造成后果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十一)局扇自动切换功能,风电联锁天天由保护电工实验一次;瓦斯断电开关实验由矿监测人员实验,保护电工配合,天天实验一次。

(二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严禁送电:

一、线路或设备故障未排除前。

二、打有栅栏或无人工作巷道内的线路及设备。

3、风电、瓦斯电闭锁失去作用的掘进工作面。

4、长期停用的线路或设备未检查前。

五、排放瓦斯或瓦斯超限时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供电线路。

六、“三大保护”不合格。

7、未经审批的送电申请。

八、未经验收的新动工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系统。

(二十三)违背下列之一者,别离给予以下惩罚:

一、无停送电申请擅自停电的,每次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送“三违”学习班,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的按有关规定追加惩罚。

二、审批有效的停送电申请单不及时交回电管组者,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次;不按停电申请审批时刻停电作业者,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3、未停掉上级电源,带电作业,带电检修的,是矿属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是外委单位的给予清除出矿,并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惩罚。

4、利用过时的停送电或拆、接火申请的,给予责任人按“较严峻三违”处置。

五、在排查跳电线路故障时,故意隐瞒跳电前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责任单位2000~5000元罚款,责任人送“三违”学习班。

六、强行停送电造成设备损坏、电气事故或影响生产者,给予责任单位2000~5000元罚款,并将责任人送“三违”学习班学习;强行停送电造成人身触电或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是矿属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是外委单位人员给予清除出矿,并给责任单位10000元惩罚。

二、拆、接火管理

(一)凡井下需要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都应先办理拆、接火申请,同时办理停送电申请,报机电部电管组审批。

(二)要认真填写拆、接火申请单,一式三份,内容包括设备来源、拆接火地址、拆接火申请方案、实际供电图,并注明电缆编号,设备编号及负荷量。

批准后的拆、接火申请单分送机电部1份及相关单位1份。

(三)审批接、拆火申请时,电管员要认真核算整定值、短路值,并填写整定值通知单,及时下达相关单位。

(四)拆、接火申请单位必需按机电部电管组审批的方案,在当班执行,过时必需从头办理。

不然,按无申请惩罚。

(五)因故未能执行的拆、接火申请,必需在当班报送机电部电管组,不然给予责任单位机电领导罚款200元。

第三章关于送电前验收的相关规定

井下新增设的电缆和开关在送电前,必需提前两天提出送电前验收申请,经机电部电管员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到机电部电管组办理送电申请单执行送电工作。

一、验收内容

一、电缆指示牌、接线盒小电牌、接地标识牌、五小电器标志牌及设备标志牌和完好牌等是不是齐全正确。

二、配电点处是不是悬挂与现场相符的供电系统图,护栏是不是齐全。

3、消防设施是不是齐全。

(消防铲、消防沙箱、灭火器)

4、电缆是不是依照标准悬挂。

五、局扇、开关、接线盒(高低压)是不是依照要求接好。

六、是不是存在失爆、失保现象。

7、接地是不是依照接地标准要求设置。

八、馈电及移变接地是不是有5米辅助接地(5米辅助接地线的截面不能低于10mm2)及局部接地,接地极之间是不是大于5米。

九、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是不是齐全。

10、电气设备是不是存在擅自倒装或无防爆证入井现象。

二、惩罚规定

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强行送电的,给予责任人按“较严峻三违”论处,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及机电负责人各罚款1000元。

二、验收进程中凡发觉验收内容1~3条中任意2条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送电;第二次验收进程中上述部份问题仍然存在的,不予送电,同时给予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机电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3、验收进程中凡发觉验收内容4~10条中任意1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送电,同时给予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500元;第二次验收进程中上述部份问题仍然存在的,不予送电,给予责任人送“三违”学习班学习,同时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及机电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4、对于特殊情形需应急送电的,送电单位必需提出申请,申请上需注明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单位和整改时刻,找分管口长签字后送至机电部电管组,对于到期未整改的给予停电处置,同时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及机电负责人各罚款1000元。

 

第四章强制性检修规定

供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必需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检修,按照机电设备的性能、原理、运行方式及有关资料等,合理、按期的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于次月5日前将记录上交至电管组。

一、高防开关检修

(一)天天必需进行1次外观检查,检查各零部件是不是齐全完好,螺栓是不是紧固,接地线连接是不是松动、生锈,电压电流显示是不是正常等。

     

(二)每一个月必需至少进行1次各类保护手动跳电实验,检查各类保护是不是灵敏靠得住,并认真填好实验记录。

(三)每一个月须对机械转动部份加润滑油1次,保证机构转动灵活;每一个月至少打开1次防爆接线腔,检查接线是不是合格,螺栓是不是松动,导线连接处是不是发烧,防爆面是不是缺油,并摇测接地电阻1次;高防开关的绝缘电阻每半年检查很多于1次。

(四)在正常运行1年或操作1000次以后,需对高防开关进行1次工频耐压实验,用工频23KV持续1min检查真空灭孤室的真空度(实验时电压互感器、压敏电阻、综保退出实验电路)。

(五)每运行1年后,必需对各类保护进行1次全面的校验和检查,检查开关的二次接线、分合闸传动机构、手动(电动)分合闸实验、绝缘测试,真空管是不是有裂纹和裂焊、异样,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是不是过热、变热、变色、炸裂,导电插头和插座是不是接触周密,隔离小车操作机构和真空断路器的操作机构是不是到位和开关的各类保护实验是不是正常等。

(六)高防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必需对保护的整定进行计算,对保护插件每半年必需校验1次。

对负荷转变时,保供队要及时调整整定值,以确保各类保护的灵敏靠得住。

二、低压防爆开关检修

(一)天天必需进行1次外观检查,检查其零部件是不是齐全完整,各部位连接是不是紧固、弹簧垫是不是松动,显示是不是正常等。

(二)天天对低压开关的保护如过流、过载、漏电、风电联锁等进行1次手动跳电实验,发觉异样及时汇报处置,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每一个月对有远端保护的开关做1次远端保护实验;每一个月至少打开1次接线腔检查其接线是不是松动,是不是符合接线工艺要求,零部件是不是齐全完整,接线是不是符合要求,真空管是不是变色,是不是有裂纹,真空开关触头是不是同步、间隙、行程是不是符合要求,各类保护的整定值是不是正确,防爆面是不是缺油、受机械损伤,干燥剂是不是失效等。

(四)每半年要对综合保护插件的整定值准确度进行一次全面校验,确保整定值与实际标称值或刻度相吻合。

三、变压器(移变、干变)检修

(一)每班要巡视变压器声音是不是异样,用手触摸其外壳温度是不是异样;天天进行1次外观检查,检查其零部件是不是齐全完好;每一个月进行1次防爆性能检查。

(二)每一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其防爆性能、接线是不是符合要求,对其绝缘进行一次摇测,其内部的高压分接头、二次侧接线组别是不是松动、绝缘瓷瓶是不是有裂焊、放电痕迹等。

四、电缆检修

(一)电缆悬挂要求高低一致、电缆钩间距一致,电缆上不得有浮尘。

天天对电缆要进行1次外观检查,检查有无破损,发觉问题及时处置。

(二)每一个月由专责电工对高低压电缆进行一次绝缘摇测,对不符合要求的老化电缆要及时进行改换;对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每一个月至少检查1次。

五、电机及其他设备检修

(一)每小班必需对电机等设备的运转温度、声音等每隔半小时进行1次检查,发觉异样及时汇报处置。

(二)天天必需进行1次外观检查,检查其零部件是不是齐全完好,螺栓是不是松动、生锈等。

(三)每一个月必需对电机等用电设备进行1次绝缘摇测,同时要进行防爆检查,对防爆面要进行加油,发觉异样及时处置。

六、强制性检修责任制度

(一)机电部是全矿机电系统管理、监督和考核部门,负责隐患排除的落实及事故的追查处置,做到“一事故一追查”,责任追查到人。

(二)各保护单位党政正职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负主要责任,必需坚持现场管理,排查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

(三)强制性检修时,各单位必需有一名副科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指导,保证检修质量及检修进程安全。

(四)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检修计划安排检修工作,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内容包括检修时刻、检修项目(内容)、设备名称及编号、检修人员、巡查人员、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签名等,检修记录于次月5日前交机电部电管组存档备查。

(五)各单位按照检修计划,提前办理停电申请,在前一天调度会上审批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六)机电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检修的落实情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机电部每一个月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不按期监督检查。

(七)设备运行期间必需安排专人巡查,发觉问题及时停车处置,并汇报矿调度,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严禁野蛮操作。

(八)特殊原因不能在规按时刻内检修的,经机电部电管组批准后能够调整本次检修时刻,但必需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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