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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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辅导员工作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分学生评议、任课教师评议、学生处考核、系(院)考核四个方面,其中学生评议占20分,任课教师评议占10分,学生处考核占30分,系(院)考核占40分,满分l00分。

第四条学生评议(20分)

每学期由各系(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在辅导员分管的学生范围内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抽查测评,学生处协助。

被抽中的学生按照《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然后取平均分值,折合为百分比,计入总成绩。

第五条任课教师评议(10分)

每学期由各系(院)组织,学生处协助,从辅导员所带班中任选一个班随机选择一位任课教师,由该任课教师依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对所任教班级的辅导员进行评议。

第六条学生处考核(30分)

考核由学生处根据本考核办法之《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处考核表》每学期对每位辅导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系(院)考核(40分)

系(院)根据各系(院)制定的辅导员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并将每周的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将在全院进行通报。

第八条考核等级

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综合分达到90分以上者为优秀;达到80分至90分以下者为良好;达到60分至80分以下者为合格;评分低于60分,或者辅导员所带班级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同一个班一周内两次到课率低于70%的;

2.同一个寝室一周内三次寝室卫生等级为D的;

3.同一个班一周内学生晚归人数达15人次的;

4.同一个班一周内学生外宿、酗酒达到3人次的;

5.一周内男、女同学交往不得体达到5人次的;

6.一周内学生在公共场所(含教学楼)抽烟达10人次的;

7.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

8.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不配合、不处理、不上报的;

9.因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学生集体罢课、游行、群殴等现象的;

10.不服从系(院)学管工作安排,不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精神,对违纪学生纵容、包庇或听之任之的。

第九条四项考核结果由系(院)汇总、整理归档,最终结果报学生处。

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换岗、转岗,岗位工资晋升,是否续聘挂钩。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

2: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

3: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处考核表》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六日

 

附表1: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评议表

辅导员

姓名

系(院)

班级

分值

12.5

9

7

5

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以身作则,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工作有章有制,认真落实,工作有特色,受学生欢迎

思想教育

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教育,有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及专题教育,经常找学生谈话,思想教育有计划,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学风建设

有计划,有措施,指导学生开展学术活动,建立教学互动机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学生学风好,到课率高

表彰先进

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评奖评优工作、上报材料及准确规范,无不符合要求现象,能发挥“榜样”的作用

转化后进

对后进学生底子清楚,有帮教计划和措施,检查落实有记录,转化有明显效果

信息沟通

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根据任课教师要求,帮助学生加强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加强就业教育与指导,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日常管理

学生一日常规管理有序,经常下班下寝,教室上课纪律好,到课率高,优秀寝室挂牌率高,联系家长密切

事故处理

及时发现和处理班上学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并相应做好被处理学生的思想工作,促进学生自律,预防事故发生

填写说明

本表采取无记名,请仔细看清楚测评内容,如实填写,在确认的等级下面划“√”,每项测评只划一个等级,多划无效。

总分值

总评(用30~50个字评价你的辅导员)

附表2: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任课教师评议表

辅导员姓名

班级

测评内容

0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备注

1.辅导员经常主动与任课老师沟通,了解学生情况

2.对经常违纪的学生进行教育有成效,学生学习情况大有改善

合计

填写说明

①请仔细看清楚测评内容,如实填写,在确认的等级的情况下打“√”;每项测评只能按确定的每项等级的分值打分,否则无效。

②请在选定每项等级的分值基础上,算出测评内容的总分。

注:

1.0—2分为不及格;3分为及格;4分为良好;5分为优秀。

2.在第一项中,一周内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周六及以上)主动联系并了解班上学生情况一次的,一月内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周六以下)主动联系并了解班上学生情况一次的为3分即及格。

附表3: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学生处考核表

辅导员姓名

所在系(院)

测评内容

标准分30分

加、扣分

情况

备注

1.班级到课率到达95%。

(每班次高于95%的,每超过1%加0.1分;低于90%的,每低1%扣0.2分;每周每位辅导员算一个出勤率最高班级、一个最低班级;可出现负分情况。

9分

2.每周下寝不少于3次。

(以宿管科登记为准;每超过1次加0.2分,总分不能超过7分;每少一次扣1分;可出现负分情况。

3分

3.寝室卫生良好。

(以宿管科登记为准;每间寝室卫生等级为A的,每次加0.1分,卫生等级为C的,每次扣0.1分,卫生等级为D的,每次扣0.2分,扣至0分为止;计算此项分值的办法是每周随机抽一天算2个最好的寝室和2个最差的寝室。

6分

4.学生无晚归、外宿的情况。

(每周随机抽1个晚上进行检查,发现晚归学生,每人次扣0.2分;发现外宿情况的,每人次扣1分。

6分

5.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举止文明,行为规范。

(发现如穿拖鞋、吊带衣裙进教学楼的,男生戴耳环等情况,每人次扣0.2分;如学生在教学区域抽烟的,公共场所男女交往不得体、染发等严重违纪情况的,每人次扣1分;可出现负分情况。

6分

6.出现下列情况,学工部(处)考核部分为0分:

(1)学生出现外宿情况的每月5人次以上的;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学生集体罢课、游行、群殴等现象的;(3)值班时期出现重大事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积极处理事件的;(4)班级出现重大违纪事件,不处理、不配合、不上报的。

合计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迎评估、促学风”对系(院)学生管理工作考评表

系(院)

考评内容

加、扣分情况

备注

1.班级到课率达到95%。

(95%及以上的计15分;低于90%的,每低1%扣1分。

)(每周随机统计各系(院)两个出勤率最高班级、两个最低班级。

15分

2.寝室卫生良好。

(以宿管科登记为准;A为15分,B为12分,C为8分,D为0分。

15分

3.学生无晚归的现象。

(发现晚归的学生,每人次扣0.1分。

15分

4.学生无外宿、酗酒的情况。

(发现上述情况的,每人次扣2分。

10分

5.学生无染发现象,男同学无佩戴耳环的。

(发现上述情况的,每人次扣1分。

5分

6.学生在校园内自觉佩带校牌(出入证)。

(发现未佩带的,每人次扣0.1分。

10分

7.男女交往得体。

(男女在公共场所交往不得体的,每发现一次,每人次扣2分。

10分

8.学生在公共场所(含教学楼)无抽烟的现象。

(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10分

9.学生晚自习秩序良好。

(以学生会纪保部记录为准。

10分

10.出现下列情况,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学生出现外宿情况的每周3人次以上的;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学生集体罢课、游行、群殴等现象的;(3)值班时期出现重大事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积极处理事件的;(4)系(院)出现重大违纪事件,不处理、不配合、不上报的;(5)系(院)不及时上交辅导员考核成绩及名次的;(6)系(院)对辅导员出现工作成绩不合格情况无处理办法的。

合计

100分

注:

(1)系(院)考核成绩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70—90分的为合格,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系(院)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学管副主任为不适合该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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