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
《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15/6b6a16b6-748b-4d1c-bdb5-be51433a8103/6b6a16b6-748b-4d1c-bdb5-be51433a81031.gif)
司法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中共庄浪县司法局党组
二○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一、基本组织制度类
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中心组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二、党组织工作类
5、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党费收缴制度
三、民主管理类
9、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0、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类
1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2、党内监督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局党组会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局党组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会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局党组会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党组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局党组会报告。
八、局党组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
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
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
按照省委的部署和市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
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市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市委以及县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市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
二、自学制度。
每次集中学习前,中心组成员根据中心组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
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
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中心组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市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
按省、市的要求,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
内容和具体日期按中心组组长的要求,由学习秘书组负责通知。
中心组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
中心组成员依时参加中心组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组长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
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秘书组入册存档。
七、学习档案制度。
要建立中心组成员学习档案,学习秘书组每年年终要对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组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
将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委中心组接受随州市委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科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检查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一次以上。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
由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每月召开一次以上。
由党小组长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
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
由支部书记主持。
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为:
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
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
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
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党委(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
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
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
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
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
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