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245080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4.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docx

脚手架架体搭拆工程承包合同

西城首府脚手架搭拆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西城首府脚手架搭拆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

湖南隆回县横江半岛

合同编号:

XCSF-FB-019

发包人:

承包人: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脚手架搭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发包方公开招标,发包方同意将西城首府1~3#外墙脚手架与满足本工程完成所需的架体搭拆工程分包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维护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名称:

西城首府1~3#

工程地点:

隆回县横江路横江半岛

一、承包方式与内容:

1.1.西城首府1~3#楼所需的脚手架搭拆工程由承包方包人工、钢管(刷油漆)、扣件、钢丝绳、安全绳、联结卡具、钢筋网片脚手板、工字钢、安全网等搭设所需的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大包干方式承包,包括进行脚手架与安全维护设施架体搭设、维修与拆除工作。

1.2.脚手架搭拆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搭拆各种高度的落地双排外架。

2)、搭拆钢悬挑双排外架,悬挑双排外架采用国际工字钢、转角部位采用国标16号工字钢,直径16mm钢丝绳,卸荷采用14mm钢丝绳,底部采用钢筋网片脚手板全封闭,并保证三层一封闭(卸荷预埋吊环和工字钢抱箍钢筋与其他预埋件由发包方提供并成型,承包方负责安装,预埋钢管、扣件由发包方按市价补偿承包方材料费)。

悬挑层用模板、木方全封闭,材料由发包方提供,(单价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搭拆施工过程中所有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栏,施工安全通道和上下各种临时楼梯。

4)、搭拆各种防护棚(含悬挑安全防护棚)。

5)、搭拆各种进出料平台与塔吊附墙壁操作平台。

6)、搭拆电梯井脚手架(包括每层封闭)。

7)、按发包方指令搭拆本工程不可预见其他脚手架。

8)、每层楼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清理剩余的材料,一切材料均不得放在排栅上,一切材料自行保管。

9)、负责按照施工规范进行预埋件与外架拉结钢筋的安装和完工拆除,负责外架连墙拉杆焊接,其他焊接、缝焊、预埋件制作由发包方负责。

10)、所有搭设脚手架内支模架的材料(含运费、保管等)与机械、工具属承包方负责。

二、技术、质量、施工要求

2.1技术要求:

外墙脚手架采用Φ48×3.5(3.84kg/m)全钢管搭建,按照国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要求和本工程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方案文本执行,外侧为绿色阻燃安全网密闭,踢脚板按相关规范要求并涂红白相间油漆,每一道沿架体周边连续固定,做法按《西城首府脚手架搭拆作业标准》施工,并按甲方指定部位搭设每栋2个施工出入口安全棚。

外墙脚手架踢脚每两层搭设一次、防雷措施满足本工程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方案要求。

2.2质量要求:

2.2.1、按本工程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方案、国家安全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与甲方技术交底等有关规定进行脚手架与安全维护设施的搭设、维修与拆除工作。

甲方按国家建筑施工钢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和JGJ59-99有关方案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质量标准达到优良。

2.2.2、承包方所进场材料(钢管、扣件、钢丝绳、钢筋网片脚手架、上托、下托、安全网等)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安全标准、规范方能进入发包方场地,并由承包方自己负责卸车。

所有到场的材料经发包方指定的场地堆放完好。

若承包方没有清理,发包方将派人员清理,人工费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2.2.3、发包方必须采用阻燃安全网并提供检验报告;钢管涂刷专用统一的油漆以保证外墙架形象。

本工程搭设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外架外观形象。

2.2.4、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经发包方审核的施工方案、国家与省有关专业生产标准进行施工,悬挂安全网、钢筋网片脚手板必须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2.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标准。

2.2.6、承包方不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返工费与发包方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2.3施工要求:

根据业主的在本工程招标时作出的施工规定,承包方在架体搭拆施工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3.1、塔楼外脚手架要求采用悬挑式满堂架,悬挑层数根据规范要求设置,本工程每栋楼悬挑三次。

用于搭设悬挑脚手架的工字钢、外架拉节点、外架连墙杆承包方必须出专项方案报业主、监理书面批准方可实施。

2.3.2、严禁使用竹架板作为脚踏板,必须满铺钢筋网片并绑扎牢靠。

2.3.3、外架要求设置安全楼梯,且搭设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梯段踏步板必须采用成品。

2.3.4、外架除满足安全要求外,还需搭设规矩美观,杆件横平竖直、间距均匀,外架安全网必须为全新材料,钢管必须调直并刷好油漆。

2.3.5、外脚手架以与安全楼梯的进度必须与工程进度一致,任何时候保证施工面都有不低于2米的防护高度。

按设计要求,需要第二次增补的脚手架,应与时施工增补。

2.3.6、外架连墙杆严禁采用柔性连接,不得采用预埋钢筋的形式,必须采用在结构梁内埋设钢管形式。

2.3.7、乙方外架搭设应考虑业主样板房的需要,脚手架的设置必须满足业主对样板房以与销售环境的要求,外架悬挑因甲方样板房设置要求需进行调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3.8、样板房所在楼层以下外架必须在业主样板房开发以前完成所有外饰面工作并经过清洗完成,并完成外架拆除,具体时间要求以业主通知为准,含与样板房连体的其他楼栋。

2.3.9、样板房上方的脚手架根部必须做好防水和防坠物措施,保证水不会沿外墙流下而污染展示范围外饰面。

要求满铺模板进行硬封闭,面做防水砂浆。

含与样板房连体的其他楼栋。

2.3.10、严禁外架与外立面作业时坠物伤人,开放区主人行道必须搭设安全通道,包括至各栋样板房的首层安全通道,塔楼周边市政道路必要时也需搭设安全通道,存在坠物安全隐患的立面还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安全挑棚,外架底层挑棚宽度不小于5米。

安全通道与防护棚样板符合甲方售楼的美观要求,承包方报方案发包方审批同意后施工。

2.3.11、外墙分段施工时外架要求水平方向必须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全封闭。

2.3.12、外架具备拆除条件时要求与时拆除,配备足够的外架人员以满足外架拆除进度要求,已拆除的外架材料要求与时清运出场,不得在现场长时间堆放。

除特殊情况外,已拆除的外架材料不得在现场堆放超过2天。

三、双方职责

3.1、发包方权力与义务: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3.1.2、负责工程的总体管理与协调工作,并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

3.1.3、负责进行技术指导,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但发包方的行为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方应负的责任;3.1.4、负责对施工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3.1.5、为承包方提供满足施工需求的各类材料,承包方应负责保管工作;

3.1.6、负责为承包方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

承包方要妥善保管,丢失后补办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1.7、为承包方提供食宿条件,生活费承包方自理;

3.1.8、负责为承包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1.9、对承包方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有权按项目部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1.10、按合同约定与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生活费(承包方需提交经承包方与其工人签字认可的详细工人工作时间表和工资单,按时结算);

3.1.11、负责进行三级入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员工培训、安全教育,并服从发包方安全管理;

3.1.12、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满意度进行评判,并视情况做出奖励与处罚决定,此种决定由发包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签发实施。

3.1.13、发包方每周召开施工例会,对上周完成工作进行总结,解决各班组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程计划。

3.2、承包方权力与义务:

3.2.1、有权要求发包方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生活费;

3.2.2、承包方为工人提供安全鞋、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雨衣、手套等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并承担相应费用。

所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承包方不得由工人承担,如果发现由工人承担,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将劳动保护用品直接发给承包方工人,而且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同时予以罚款;建筑工程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由发包方统一办理。

3.2.3、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领导和管理,对本协议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发包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发包方的各项工作,并且指派负责人常驻工地现场,而且其全部时间应用于本工程的管理。

承包方班组长必须在工地上班,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工地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

无故离开岗位的,每天罚款500元,超过3天的按自动离场处理,所做项目工程量按80%结算。

3.2.4、承包方必须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将所有施工人员相关证件(含特种作业操作证与上岗证)、名册与复印件等详细资料向项目部提供,以便办理各种证件与保障劳保用品的与时发放;同时由项目部安排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交底;

3.2.5、承包方负责施工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按照发包方的要求与时组织劳动力的进退场,确保工程进度。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劳动力进场,发包方将根据其实际人数重新确定工作量;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退场,每超过一天,按每人每天100元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退场时要与项目部进行交接,办理相关退场手续。

3.2.6、承包方所需各类材料,必须提前15天进行提料申请;使用时须按项目部程序办理限额领料手续,承包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或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超定额用量,承包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2.7、根据协议约定工程范围与工作内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与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与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与各种罚款;以与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修复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3.2.8、负责每月1-5日前向发包方上报施工进度报表、劳动力报表、工人工作时间清单表与工资清单表,并附详尽支持性依据,不按要求上报,发包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3.2.9、承包方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

有不服从安排者,发包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对其进行处理,直至要求承包方限期将其人员清除出场。

四、工期

发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并组织生产,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原则上:

地下室结构施工10天/层,主体结构施工4天/层,实际进度要求按照发包人下发的当月月进度计划为准。

发生工期延误按照2000元/天进行罚款,在当月月进度计划满足发包人要求时,罚款予以退还;当月月进度计划延后,罚款不予退还,按实际延误天数处理,并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五、安全文明施工

5.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与相应事项的约定:

5.1.1、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1.2、承包人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时检查,发现隐患与时排除,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1.3、承包人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前须向发包人提交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备案;

5.1.4、所有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与三级安全教育登记、技术安全交底后方可上岗,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上班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扎裹裤脚、穿软底鞋;严禁穿拖鞋、打赤膊。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施工,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事故,由承包方付全部责任,若承包方或他人起诉甲方,发包方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承包方人员禁止高空抛弃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帽。

在高空作业时不得穿钉子鞋、打赤脚、穿拖鞋操作,禁止嬉戏、打闹。

若承包方违反上述安全规章,经发现每人罚款500元;承包方人员严禁酒后进工地高空作业,非架子工人员不得上架操作,不得使用有高空病人员操作脚手架。

对于在高空操作人员疲劳过度的、情绪低落的人员,承包方应当与时更换人员;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

5.1.5、发包人编制的鹏阳·西城首府项目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其他有关项目安全管理文件,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对文明施工未按照发包人要求予以管理并落实到地的,发包人有权派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费用,从承包人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5.2、工伤事故约定

5.2.1、在工程施工全过程,如发生工伤事故费用2万元以下由承包方负责;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承担2万元,超出2万元部分费用的承包方承担20%,发包方承担超出部分费用80%。

承包方最高5万元封顶;本工程不管发生各种各类的安全事故工伤,发包方不承担误工费用;不在直辖工地区内(不含居住宿舍)发生一切的安全事故,发包方不承担事故责任一切费用,直接由承包人负责。

外出工地、外居住宿发生安全事故发包方不负责。

5.3、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的工程例会,不参加会议的罚款500元,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未处理的问题不承担负责。

5.4、做到工完场清,现场不得遗留任何垃圾。

严禁把垃圾丢进柱墙梁模板中,一经发现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处理费用并罚款500元。

5.5、工地严禁任何形式的黄、赌、毒行为,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当事人必须清理退场。

5.6、严禁私自带无关人员在工地宿舍留宿,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7、承包方所有施工人员进出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短裤拖鞋进入施工场地,违者项目部按每人每次100元处罚。

5.8、承包方施工人员持出入证件上岗,承包方应与时在项目部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出施工场地。

5.9、承包方班组长必须在工地上班,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工地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

无故离开岗位的,每天罚款500元,超过3天的按自动离场处理,所做项目工程量按80%结算。

5.10、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住宿区严禁做饭与使用大功率电器(1.0kW与以上)。

违者罚款500元,并没收相关电器。

5.11、施工场地严防火灾,施工现场严禁抽烟。

抽烟只能在规定的区域。

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5.12、承包方应维护施工场地清洁卫生,严禁大小便,严禁乱扔垃圾,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在楼层大便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13、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结算办法:

6.1工程单价:

6.1.1、外墙架体按实际搭设的内周长乘以搭设高度(即至檐口高度)计算,地库底板至首次悬挑承包综合单价为元/㎡(商铺裙楼外架搭设拆比照此单价计价结算),悬挑以上至楼顶檐口高度承包综合单价为元/㎡,外墙脚手架二次搭设单价元/㎡。

特殊三排架按1.5陪计算,四排架按2陪计算。

临边防护、安全防护、挂标语标示和安全牌、外架拆除时施工电梯和塔吊部位抹灰贴砖用简易架体(含脚手板)的搭拆、安全围护、结构与操作连接平台每个单价为200元。

6.2.2、塔吊操作平台200元/个,卸料平台150元/个,单层防护棚的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为元/㎡(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双层防护棚、安全通道的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为元/㎡(按单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23、钢筋、木工等加工场地如需搭设架体操作平台(含临边防护)其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为元/m³。

6.2.4、基坑四周与地库顶板四周的临边安全护栏承包单价为元/m。

6.2.5、电梯井脚手架按井道内周长1/2乘以实际高度,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为元/㎡(含主体浇混凝土后每层与时封闭一次)。

6.2.6、内墙塔楼负一层与首层装修用简易满堂架(含脚手板)按楼地面面积计价元/㎡,外墙悬挑以下抹灰、贴砖用简易装修架按架体(含脚手板)竖向投影面积计价元/㎡。

6.2.7、屋面花架部分外架按元/㎡,内架按元/㎡。

以上所列单价均为综合承包价: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和承包方员工工资和劳保福利、工伤、保险、病假、药费、探亲、春节回家差旅费等各种补贴以与停电、停水、雨天停工、节日补助、个人所得税、承包方单位应缴纳的税金等工资与费用均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发包方不再另作任何补贴。

以上单价已考虑了工程赶工与各部位施工难易程度的综合价,局部施工困难、零星材料、小型构件费用等未计单价部分均已计入综合单价。

6.2、结算付款方式:

6.2.1、本工程各分项工程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工程量与工程价款。

为方便计算进度工程量。

双方约定,架体的安装搭设按70%计算工程量,架体的拆除清理按30%计算工程量。

6.2.2、每月25日~次月5日为施工管理人员开具已完成工程量结算单时间,7~14日为预算部门出具月进度结算表时间,甲方根据业主付款情况,按实际施工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70%工程款,其余款项在所有架体拆除清理完成三个月内结清。

进度款支付时间为业主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

各分项工程按实际工作量计算,结算送审时,必须附有工程量计算稿、《分包工程节点(月)验收结算申请表》,并经承包方生产经理、工长与有关人员签名。

6.2.3、按上述第2条所述,承包方必须同发包方项目的有关人员结算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并将结算单报送发包方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否则发包方财务部门按预算部门提供的工程量结算,承包方不能提出异议和更改。

工程量计算方法以发包方项目部预算部门的计算方式为准。

6.2.4、工程款支付方法:

为避免承包方拖欠工人工资,承包方的工人工资按发包方审定进度款可以由发包方直接发给工人,承包方按工人产值和考勤作出工资分配表交甲方项目部财务办理手续,承包方的工人凭本人身份证与签名在甲方处领取工资。

七、其他事项

7.1、如因承包方施工技术差,管理不善或人力不足,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发包方的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时,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责令承包方退场,并降低单价20%结算,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退场后三个月内发包方给予结清合格部分的工资款,不合格的工程不予结算。

7.2、因承包方原因自行退场的按已完成的工作量合同单价的70%结算,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7.3.本合同签订之日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一次性缴纳(或在首次进度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五万元,工程完工时结算违约金后无息返还。

7.4、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经双方各派3名代表以内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部门或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7.5、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可解除合同

7.5.1、承包方违反约定,不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将本工程转包等,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承包方应赔偿其退场引起的甲方损失,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7.5.2、发包方有充足理由说明承包方不能满足发包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发包方有权令承包方退场、解除本合同。

7.5.3、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没收尾的分部工程、清理好剩余材料、设备,做好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退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提供必要方便和退场条件,有过错的一方应补偿对方损失。

合同解除不影响双方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八、本合同文件的组成:

8.1、本承包协议;

8.2、本合同要求的施工方案、工程建设标准、图纸与有关技术文件;

8.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8.4、发包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以与其它管理性文件(如门卫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生活区管理处罚规定、寝室消防安全制度、寝室卫生制度、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标准、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要求、技术交底、质量管理条例等)均纳入本合同内,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

8.5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五份,承包人执一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湖南隆回县西城首府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