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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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类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物资快速、准确地入库、出库,同时确保出入库物资质量,特制定《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试行)》。
1.2适用范围
到达仓库经确认属本公司采购或接管的物资及再入库物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规定了到库物资的入库验收、入库、出库作业流程及作业内容。
1.3定义
入库验收:
是对即将入库的物资进行质量、数量、包装、规格的查验,是保证入库物资合格的重要环节之一。
紧急放行:
指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收就让来料入库并投入生产的做法。
甲类物品:
主要指甲类液体即闪点<28℃的液体、易燃易爆物质和强氧化剂。
乙类物品:
主要指乙类液体即闪点≥28℃至<60℃的液体、非甲类易燃易爆物质和助燃气体。
2相关部门职责
2.1物资部
2.1.1负责组织物资入库验收工作。
2.1.2负责验收所有物资的数量、重量、规格,并检查包装及外观情况。
2.1.3负责办理验收合格物资的入库、出库手续。
2.1.4负责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进行退货处理。
2.2技术安全部
2.2.1负责对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消防安保用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质量验收记录。
2.3使用部门
2.3.1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专业设备、备品备件、工器具、非标产品等物资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并填写质量验收记录。
2.3.2设置专(兼)职材料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物资领用、退库、借用等出入库手续。
2.3.3对领用的各类物资进行管理,建立台帐。
3物料入库管理流程及内容
3.1物料到货后,库管工作人员在“物资到货记录”上进行登记,并签名确认。
3.2库管员核对货物清单、发票、合同/订单复印件是否完整。
3.3库管员向相关采购人员索取采购合同/订单(复印件),通知采购人员、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到货验收。
3.4验收人员各负其责,核对各项资料凭证,对物资外包装、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物资验收单”,出具验收意见。
3.5对同一合同中分批到货的,从初次到货时起,相关库管工作人员应留存合同清单,针对每次到货逐项勾消,直至合同全部结束。
3.6因工作需要,部分物资可直接安排送至使用现场进行入库验收,验收合格后凭货物发票清单及领料单办理入库手续。
3.7未通过我方验收的物资,由相关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作相应处理。
3.8验收合格的物资,相关库房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台账或“库存物资标识卡”的建立。
3.9根据一物一码原则,三个工作日内将各物资放入货位。
3.10将到货发票、发票清单及“物资验收单”交物资管理信息录入人员,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并打印“入库单”,录入人、经办人、仓库负责人须签字。
3.11上述资料经确认后,交统计分析助理填写报销单,按规定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4物资验收内容
4.1核对资料凭证:
检查发票、送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检验单、说明书是否齐备;再检查送货清单上货物的品名、型号、厂牌、数量等是否与采购合同货物清单相符。
4.2外观包装检查
4.2.1根据物资的体积、几何形状、自然属性进行外观包装检查。
4.2.2检查包装容器上是否贴有物料标签,标签上是否注明物料品名、产品标准号、物料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认证标志和数量等内容。
4.2.3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资,易碎物资与比重大的物资不宜在同一包装箱内包装。
4.2.4不同类别的物资不能在同一包装箱内。
4.2.5注意包装标志,有毒、爆炸、易碎等物资包装外部应有相应的标记。
4.2.6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3数量验收
4.3.1计重物资的验收。
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重计算;金属材料以常规换算表计重交货的,按常规换算表计重验收,并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
带包装计重物资,有条件时应同时记录毛重和净重,至少应记录毛重。
定量包装计重物资,可按一定比例抽查过秤(5—15%);贵重物资等特殊情况须全部称量。
过秤验收时要确实保证称量正确,记录准确。
4.3.2计件物资的验收。
小批量的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件数。
带有附件或成套交货者,须对照货物清单逐项清点。
小件包装物资,若包装完整,对箱(包)内数量,可实行抽检(5—15%),检验后,恢复原包装。
4.3.3对于小件的大量散装物资,若形体规格相同,可用“检斤点数”的方法计数。
4.3.4用其他方法计量的物资验收:
如玻璃、木材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方法验收。
4.4质量验收
4.4.1质量验收的一般规定
4.4.1.1核对货物的品名、型号、材质、规格尺寸、等级等是否与送货清单及合同货物清单相符。
4.4.1.2检查货物的外观质量,要求涂层完整、色泽光亮、表面无损伤;检查货物是否贴有商标或标明生产产地;对安全性产品需有安全认证标志;对合同中注明有样板的货物,凭采购人员交来的实物样板进行验收。
4.4.1.3检查设备是否成套,应附带的零附件是否齐全。
4.4.1.4一般性地检查货物内部结构。
4.4.1.5需要开箱和拆件时,应保证不损坏货物本体,检验后恢复原样和包装。
4.4.1.6对具备用工器具验收的货物应按质量要求采用工器具进行验收。
4.4.1.7实行抽检(5—15%)的物资,当发现有一件为不合格时即可判定该批物资为不合格;重要物资必须逐件检验。
4.4.2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类物资的验收,按照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4.4.3化学危险物品
4.4.3.1钢瓶气体类物资的验收一般检查钢瓶上的合格标志,有无安全帽、气阀处有无油垢及有机粉末等;必要时用橡皮管插在气阀上,一端插入水盆,或用碱粉泡沫涂在气阀上视其是否漏气。
4.4.3.2油漆类等化学物资必须有合格证、保质期、生产日期及商标;对接近失效期(距离失效期六个月内)或已失效的油漆应拒收。
油漆类物资验收时摇晃,听声判断是否有结块。
5物料紧急放行控制
5.1一般在下述情况下,才允许紧急放行:
(1)来料若不合格,在技术上可以纠正。
(2)来料若不合格,不会造成安全问题,在经济上也不会发生较大损失。
(3)来料若不合格,不会影响相关、连接、相配的零部件质量。
5.2当来料到达后,根据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物料,由责任人(一般为采购人员或生产车间材料员)填写“物料紧急放行申请表”,报本部门领导及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5.3对紧急放行的来料要做出可追溯性标识,同时做好“紧急放行来料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来料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标识方法和供应商的名称等。
识别记录一式两份,库管员及使用部门各存一份。
5.4在紧急放行的同时,应留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
5.5若紧急放行的来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时、快速地将不合格品追回。
5.6紧急放行所使用的全部质量记录,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在保存期内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
6物资领用出库管理
6.1物资发放原则
6.1.1未经检验合格的物资不得发放。
6.1.2已到有效期的物资不得发放。
6.1.3物资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
6.1.4上批退料先发。
6.1.5接近有效期限的物料先发放。
6.1.6领料手续不全的物料不得发放。
6.1.7生产性物资必须依据检修计划、临修的实际需要及消耗定额按实领用,不得多领。
6.1.8对可维修的备品备件,实行收旧领新制度。
6.2物资领用出库流程
6.2.1由各部门(车间)材料员填写“物资领用审批表”(按实际作业需要申领),经车间和部门领导审批、物资部核实后,车间材料员到仓库领料。
6.2.2库管员依照实物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拣货、配货。
6.2.3制单员打印领料单,发料人、领料人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6.2.4发料完毕,库管员在相关记录上核消扣减。
6.2.5库管员填写“物资出库记录”,领料人签字确认、领料出库。
6.3紧急需求的物资领用出库流程
属抢险应急所需的物资,经各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和物资部部长口头同意后即可出库;抢险结束后相关车间材料员应立即按6.2条款规定补办领用手续。
6.4借用物资出库
6.4.1物资借用应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部门向物资部库房借用物资。
6.4.2车间确需临时借用物资,由车间材料员填写“物资借用审批表”,经车间主任和物资部部长签批后方可出库。
6.4.3借用物资总价高于伍仟元或借用物资库存量已达到安全报警库存量的物资必须由公司分管物资部的领导审批。
6.4.4库管员见经审批后的借用审批表发货。
6.4.5各车间归还时应进行入库验收,归还后核销借用单。
6.4.6借用物资转为正常使用时,按6.2条款规定补办领用出库手续。
6.5报废物资出库:
在办理有关报废物资手续后即可出库,具体管理执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相关规定。
7物资退库
7.1当发生错领、错发物资及物资领出库后未使用等情况时,出库后再返回仓库,经车间技术人员会同物资部库管人员鉴定验收后,凭“退库单”经车间主任及物资部长审批同意,可办理退库手续。
物资领出后,若在本次作业中未实际动用,则在当月30日之前办理退库。
物资部对是否及时办理退库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