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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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版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版)
出租方(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是甲方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2条出租房屋概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3条双方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用途
第4条该房屋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5条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转租但需告知甲方
第6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部分定金
第7条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定金甲方于合同期届满之日无息退还该定金给乙方
第四部分租金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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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第9条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第一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的十号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10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收款的凭证
第五部分相关费用
第11条租赁期间除室内因正常使用产生的用水、用电以及燃气费用之外该房屋上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公摊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2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第13条租赁期间乙方与他人合租或转租的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十五天书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房屋修缮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若不及时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下个季度的房租中直接扣除
第16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超出正常使用范围造成损害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17条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告知甲方
第八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18条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否则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律师费、以及乙方追偿所产生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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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0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
第21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租必须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22条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告知甲方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3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24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部分通知
第25条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合同生效
第26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部分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27条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
(1)故意严重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拖欠租金累计两个季度以上
第28条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十五天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29条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三部分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第30条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第31条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十五日内向对方主张
第32条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第33条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部分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第34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或者因甲方原因影响承租人居住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35条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部分乙方违约责任
第36条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每天按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两个季度的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将没收其定金收回出租房屋
第37条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
第十六部分其它约定
第38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七部分争议解决
第39条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部分附则
第40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1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乙方签字:
(承租人)年月日
甲方签字:
(出租人)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版)[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事宜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声明:
双方在充分沟通和谈判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不存在误解
第一条租赁物业及租赁期限、续租
1、甲方将其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业”详见附件红线图)租赁给乙方经营连锁超市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的免租期即租赁物业自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免租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3、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物业的应于期满之日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物业有优先承租权
第二条租赁物业的交付及改造
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赁物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有权证明合法有效;
(2)租赁物业通过消防验收;(3)本合同约定的设施设备齐全;(4)租赁物业无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查封、违章建筑等)因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赁物业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双方确认任何文件均不能替代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效力
2、租赁物业的交付时间为年月日若甲方交付时间延后则相应的免租期、租期也相应顺延甲方交付时间延后一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租赁物业交付应当签订物业移交确认书
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改造若乙方进行的装修或改造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物业的年租赁费用标准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赁费用已包括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设备使用费、维修保养费以及房屋租赁关系中乙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乙方在每年的月日前将租金一次性交付到甲方下述指定的账户: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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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账号:
;
甲方变更指定帐户的应在乙方付款日前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应于乙方每年租金全额付款前5天提供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房屋租赁发票因甲方提供的相关税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实际损失乙方有权从当期及今后应付甲方租金、费用中抵扣全部损失款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提供租赁发票的乙方有权暂缓支付租金直至甲方提供约定的租赁发票为止
4、合同期内甲方承担因出租租赁物业而须缴纳的各项税、费
5、电费:
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提供KVA供电量租赁期间甲方同意将用电户名过户给乙方电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电部门缴纳租赁期满过户甲方
6、水费:
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提供生活和消防用水甲方同意将用水户名过户给乙方水费由乙方自行向供水部门缴纳租赁期满过户甲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租赁物业及土地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知晓乙方租赁物业的用途为开办超市甲方保证该房屋按照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以用作开办超市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业进行部分转租整体转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甲方应对房产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物业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提供的租赁物业及设施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情况特殊、紧急的乙方有权但无义务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下年度的租金中扣除甲方对房产及设施的维修、保养应当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不受影响甲方在维护、修复租赁物业期间影响乙方营业的应减免影响期间的租赁费用
4、甲方须全力提供乙方经营、设计、装修或改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行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如甲方要转让或抵押本合同项下房屋产权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应保证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
6、由于租赁物业或所在大楼(包括配套设施)本身的建筑质量问题而使乙方人员(包括乙方工作人员、进入乙方租赁物业的顾客或其它进入场所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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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财产受到损失时甲方应对乙方负有完全责任并赔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7、甲方与第三方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乙方概不负责若因甲方未能妥善处理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8、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传染疾病、门前主路修路、修挖地铁、甲方或第三人进行装修、维修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减免影响期间的租赁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在租赁物业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业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4、乙方除经营超市所需外不得在租赁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毒有害或爆炸物带入租赁物业
5、租赁期间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租赁物业时产生闲臵面积乙方有权选择下列做法:
(1)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予第三方如甲乙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无条件承接乙方在转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作为出租方继续履行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
(2)将租赁物业部分归还予甲方甲方应从原租赁费用中扣减相应租赁费用
6、租赁期间乙方有权指定乙方相关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乙方股东有持股关系的公司等)承接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甲方应予认可和协助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
3、若发生市政、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租赁物业损毁不能正常使用或商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如遇政府部门规划、让道拆迁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违约责任协议终止因租赁物业被拆迁而获得的拆迁补偿或赔偿费用中涉及乙方的投入、装修、搬迁、设备设施、员工安臵等补偿或赔偿的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若地方政府未在在补偿或赔偿标准中列明明细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乙方上述项目的补偿或赔偿费用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租赁物业因甲方原因有债权纠纷或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秩序的;
2)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土地、房屋性质变更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开业的;
3)甲方发生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经乙方书面催告7日后仍未改正的
甲方违约乙方根据上述情形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结余的款项租金照实结算;乙方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连续达三个月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外整体转租的;
乙方违约甲方根据上述情形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结余的款项租金照实结算;甲方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7、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
第七条租赁物业的归还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日前将商品、设备、装修等的一部分或全部拆除或取回乙方(但乙方安装的消防设施、自来水管等镶嵌在房屋墙体内不可移动物品不得拆除)甲方应按乙方当时租赁物业的实际状态收回租赁物业甲方拒绝接收的乙方可通过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方式腾退房屋甲方对此不持异议自乙方腾退之日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还房屋租赁房屋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乙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租金和含有乙方财务资料等条款)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如乙方超市的营业额等)
2、本合同最终的签订地为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版)[篇3]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房屋座落于
间数、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承租人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求,协
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人民币元/月;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押金(大写)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
给承租人
第六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房屋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上网费、
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合理应缴费用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八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
致的损耗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1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2、承租人所欠的各项费用(大写)元以上;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
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2、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
承租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房屋交割清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版)[篇4]
编号:
出租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号
2、出租房屋面积共
3、该房屋系
第二条证明文件
甲方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法律证书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文件的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
共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装修期及试营业期:
装修期满乙方必须保证承租的房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进入正常、持续的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乙方承租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于乙方或乙方成立的公司、开展合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等的用途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
1、房屋租金(以人民币结算)按建筑面积计年租金为.
2、鉴于乙方承租房屋后需较大资金投入装修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免租期即自20年月日起自20年月日止甲方对乙方实行免租自20年月日起乙方按照前述租金标准交纳租金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采用先使用后交租金的办法按次年第一个月交前年的租金先用后租此后各期的租金由乙方在次年的第一个月10号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按年度支付
第六条订金及装修保证金
双方签署本合同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及装修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装修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在装修期满后的3日内退还给乙方或冲抵乙方首期应付的房屋租金
第七条租赁房屋交付
乙方承租的房屋甲方于20年月日交付给乙方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第八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
第九条关于房屋装修的约定
1、备案: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将装修方案书面报送甲方备案
2、行政审批:
乙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遵守规划/城建/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甲方负责申报
第十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验收合格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3、乙方的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功能
2
4、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及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共同维护周边的环境卫生甲方有协助处理关系的义务
第十一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出卖本合同所涉的出租房屋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甲方承诺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出租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因租期时间长在不影响甲方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收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甲、乙双方各自做好承租房屋及其相应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第十三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将承租房屋完好的交还甲方对该房屋的装修、不能移动的装修、装饰和改扩建工程亦应无偿移交给甲方可以移动的物品及设备设施甲方如有需要可由双方协商由甲方购买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严重损坏承租房屋(需经职能部门认定)在甲方书面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拖欠房租计个月或拖欠金额满元(含)以上的
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和可期待利益第十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