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煤矿企业如何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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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煤矿企业如何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
近年来,我国煤炭市场逐渐好转,煤价呈现出恢复性增长态势,面对难得的机遇和可观的效益,一些煤矿行业外的私人企业看好煤炭市场,盲目转型煤矿行业,导致私营煤矿飞速增长,同时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许多弊端,导致每款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9年到今年上半年共发生矿难135起,造成1049人死亡,近万个家庭失去亲人。
从一起起事故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极大的损失和危害,解决当前煤炭行业的安全问题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党中央和历届国家领导、非常重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实质上就是要我们各级监督与管理部门和企业,都要把安全生产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安全生产。
国家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立法,颁布了《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煤炭主管部门、煤矿企业出台和采取了一系列防止煤矿事故发生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抽后采(掘)、监测监控、综合治理”等,安全形势一度有所好转,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但据有关资料显示,从1950年—2000年,我国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367起;发生煤矿瓦斯中毒、窒息事故80多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4起;发生煤尘爆炸33起。
还有煤矿火灾事故、顶板事故、透水事故等等。
特别从2001年至今,煤矿的各类事故没有得到遏止,事故频发,同类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
严重影响了我国煤矿安全形势的发展,原因在哪?
我们如何采取对策,是我们每位从事煤炭管理工作者探索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影响我国煤矿安全形势的原因分析
1、从煤矿存在的问题分析:
(1)客观因素的制约,导致煤矿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增多。
人们都知道,我国的煤炭开采,95%以上属井工开采,开采深度平均在400米以上;井下生产条件比较特殊,除生产过程比较复杂、环节多、设备笨重、设备搬运频繁、作业空间狭窄、工作地点经常移动外;尤其经常受到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大,这是其一。
在我们开采煤炭的过程中,本身是和大自然作斗争,对煤矿的很多地质因素、煤层的内在结构还只是肤浅的认识,如我们经常遇到的煤与瓦斯突出现象,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也尚未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导致煤矿突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这是其二。
我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需要大量的能源为依托;从我国能源的开发利用来看,天然气、石油储量有限,并已到枯竭的边缘;我国是水资源缺乏的国家,水能的利用开发有限;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尚在研究试用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煤炭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性支柱能源,随着对煤炭需求量的增加,开采强度加大,开采的深度越来越深,不安全因素增多,这是其三。
(2)煤矿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导致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不强。
在我国,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
“当煤矿工人不需要很多知识和掌握高深的技术,只要身体好、有劳力就行”这一观念影响了几代人,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就我们公司为例,70%的员工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只占30%,地方煤矿、私有煤矿那就更少,一些主要管理人员都是在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而我们从事的管理或施工都是在特别恶劣的环境下进行,有这样多文化程度低的从业人员,要遏止、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难度增大,这是其一。
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基础薄弱,一些从业人员对生命存在的价值观发生偏差。
“惜命如金,珍爱生命”是当今西方人的生命价值观,但在我国的近代,却往往被视为“活命哲学,贪生怕死”。
我国长期推崇的是“不怕苦、不怕死”的牺牲精神,“国家的财产高于一切”的处事原则,人的生命和健康与“事业”、“主义”相比往往置之于后,这都反映出全民“安全观念”的落后。
针对政府和生产经营者,在经济指标至上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官员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本”和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没有真正确立;地方政府部门、经营者在处理全局利益与自身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时,缺乏科学的认识观,这是其二。
导致了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加强。
(3)煤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地位、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毋庸质疑“科技兴安,科技兴煤”是我国现代煤矿应有的认识,但在我国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中,有多少成果属于应用基础理论,有多少应用于实践了的呢?
煤炭科学技术在科学理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应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如我国很多煤矿使用的设备早已是西方国家淘汰的产品,很多煤矿的采煤工作面仍然还在使用单体液压支柱进行顶板支护,掘进工作面仍然采用打眼放炮作业,机械化程度普遍偏低,在这样的情况下,煤矿用人多,导致作业环境的人为不安全因素增多。
(4)煤矿安全生产的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煤矿安全生产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虽然我们有了强有力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但政府监管体系不完善;中介技术服务水平较低;社会监督作用较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不合理;在人才市场化的今天,煤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职工队伍不稳定,给煤矿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
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执行较差,落实受到阻碍。
(5)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执法、监督、监察、管理手段有待加强。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建全与《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法规有待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执行不严、落实不力;安全生产法规体系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有待加强。
与一些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强;安全生产的执法部门多,关系需要理顺,执法与管理职能需要协调;综合安全监管缺乏足够的执法权威;对中小煤矿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监察力量薄弱;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等。
(6)经济全球化迫使我国煤矿必须重视职业安全健康。
全球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如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为了本国的利益,以发展中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不健全为“可乘之机”,把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产业进行转嫁,把环境污染问题多、人工成本高和职业危害突出逐渐转移至发展中国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基础差,科学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管理落后及法制监察力度不够,以及职工工资、劳动保护、工作环境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因此,加入WTO后,我国煤矿为了适应这种形势,也将面临劳工标准、国际安全标准一体化的挑战。
2、从我国煤矿事故高发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现实与社会大背景有密切的联系分析:
具体表现在:
一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许多深层次问题还远未解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生产支撑与保障体系尚未形成。
比如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安全生产运行机制就有待于加强和改善。
煤炭安全监察与行业安全管理的关系需要理顺;国家安全监察与地方属地管理的职责需要明确。
二是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规模扩张,工业就业人员急剧增加,为安全生产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经济快速增长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日渐突出,事故隐患和危害严重。
在煤炭行业的近3年里,原煤年产量均在16—20亿吨,而具备生产安全保障能力的矿井(含露天矿)2000多处,生产能力约11亿吨/年,表明三分之一(近5—9亿吨)的原煤产量没有安全保障。
三是矿产资源的长期大规模开发,埋藏于浅部的高品位矿炭资源日益枯竭,大批矿山过渡到深部开采,水压、地压、地温、瓦斯压力都相应增加,自然条件不断恶化,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的复杂性和治理的难度在加大。
四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无论是老矿区的改造扩建还是新矿区的建设,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已成为共同趋势,危险因素倍增,危害程度增加。
五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成分、经营方式、用工形式呈现多元化,私营、个体企业大量涌现,大批农民工的介入,使煤矿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监察的难度和复杂性加大。
二、现代煤矿安全管理状况
1、现代煤矿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以人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是煤炭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反映了煤矿综合素质的高低。
煤矿安全与否决定于人的安全行为和物的安全环境,而人的安全行为与人的安全心理密切相关。
换句话说,煤矿安全管理,主要是对人、设备和矿井自然环境的安全防护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核心,因为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基础、环境因素是条件。
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中,应由事后追查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按照人的心理规律和客观规律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引入和运用心理科学这个手段更好的为煤矿安全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安全管理体系。
具体讲,有以下四种现代的方法:
(1)安全系统工程法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导致矿山灾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所以,矿山安全管理必须从整个矿山系统的总体出发,研究人、社会、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构成的矿山安全大协调系统,建立矿工生命保障、健康;矿山财产安全;矿山环保、信誉的目标管理体系。
过去,矿山安全管理多局限于单个矿井、单个灾害种类、单个侧面的管理,局限于具体的灾害事件的管理,即进行孤立的管理,其管理成果应用有限,很难进行实质性的大规模推广应用。
因此,矿山安全管理应向综合化和系统化方面发展,即大力开展对多矿区、多矿种、多种矿山灾害的总体安全研究,使之真正做到“安全减灾,综合防治”。
(2)安全评价法
安全评价也称为危险评价或风险评价,是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矿山系统中的危险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损失与伤害程度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证,并以既定的指数、等级或概率值做出表示,再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便消除危险或将危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3)事故预测与预防法
事故预测:
矿山灾害事故具有因果性、偶然性、必然性、再现性的特征;意外事故是一种随机现象,对于个别考察无具有不确定性,但对于大样本,则表现出规律性。
因此,运用概率统计的方法是研究矿山灾害事故规律、进行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
事故性质:
小概率事件;随机现象;大数法则。
预测方法:
时间序列预测法;线性回归预测法;灰色预测法;趋势外推预测法;主次因素薄弱环节预测法;规范反馈预测法等。
事故预防:
矿山灾害事故的预防模式可分为事后型模式和预期型模式两种。
事后型模式是一种被动的对策,即在矿山灾害事故或灾难发生后进行整改,以避免同类事故再度发生的一种对策。
这种对策遵循如下技术步骤:
矿山灾害事故发生——调查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提出整改对策——实施对策——进行评价——新的对策。
预期型模式是一种主动、积极地预防矿山灾害事故发生的对策。
显然这是现代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
其基本的技术步骤是:
提出矿山安全或减灾目标——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方案——评价——新的目标。
(4)安全目标法
矿山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方法是,根据当前矿山企业所面临的形势和社会需要,由上级制定出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或一季)矿山安全管理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然后将安全目标分解落实到下级各部门或个人,要求下级各部门或个人根据上级制定的安全目标和保障措施,来制定自己的安全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将其付诸实施;然后,再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作为进一步搞好矿山安全目标管理的依据。
简言之,矿山安全目标管理就是让矿山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亲自参加安全目标的制定,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既定目标的一种管理方法。
2、现代煤矿安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制度体系不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制度。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和管理部门的分立、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