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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八个行动计划解读共33页

广东省“八个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1、《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解读

2019年10月30日南方网

  《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编制情况简介

  中共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制定《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

概括地说,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制定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计划是我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举措;是广东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行动。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当今世界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全球经济技术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全方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拓展,我省原有的许多先发优势正逐步丧失,改革步入深水区,转型升级到了爬坡越坎的关键阶段。

要重塑广东的竞争优势,必须在推进产业、技术等方面硬转型的同时,更加重视软转型。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就是推进软转型的核心内容。

因此,制定和实施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对广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按照2019年5月下旬省政府召开的制定六个行动计划工作会议精神,从6月初开始,根据徐少华常务副省长指示精神,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省有关单位开展了《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之政务环境》等四个子课题调研,委托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开展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两个专题研究,召开了企业、部门和发展改革系统座谈会。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行动计划》写作提纲。

  6月下旬,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到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工作会议,要求《行动计划》的起草要注意加强与“十二五”规划及《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衔接,充分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并对《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写作体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起草小组抓紧草拟《行动计划》稿并召集起草小组对《行动计划》稿进行了讨论修改,之后徐少华常务副省长还多次修改文稿。

7月下旬,省发展改革委发函征求各有关单位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意见。

7月30日,朱小丹省长主持召开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专家座谈会。

按照朱小丹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和专家意见,起草小组对文稿作了进一步完善。

8月10日,李春洪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行动计划》进行讨论,并再次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

8月2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对《行动计划》进行了审议,8月28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行动计划》。

  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大力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促进办事准则与国际接轨,着力强化民主法治,着力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审批简化高效、办事方便快捷、资源公平分配、投诉具责受理、效能监察到位,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度框架,形成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营商环境,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

一是标杆引领、规则对接,坚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广东本地实践相结合,以世界银行评估营商环境排名靠前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使营商环境更规范、更透明、更便利;二是市场导向、法治为基,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加强法治建设相结合,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稳定公平的制度环境,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营商成本,促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三是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注重整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侧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紧试点,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发展;四是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的构建与改善。

  四、五大任务

  

(一)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行动目标:

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商事制度,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则得到普遍认同和尊重,让市场主体依靠规则公正和法律保护健康运行。

  工作路径:

全面树立良法善治理念,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提高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促进形成市场主体守法营商。

  重要举措:

建设法治政府,完善营商法规规章,提高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弘扬营商法治精神。

  经验借鉴及创新:

一是在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方面,借鉴香港法律在实操规定、权责界定、程序设定等方面的内容,强化制度性和程序性法规规章建设,确保每个管理事项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提出推行法规规章多元化起草机制、建立商事合同司法纠纷速调速裁机制等;二是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做法,提出加强涉外仲裁在内的仲裁机构建设;三是借鉴美国的做法,提出建立覆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统一登记制度;四是总结省高院的经验,提出建立全省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二)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

  行动目标:

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程序最规范、审批时限最短、政府服务最优的省份,使企业规范经营受保护,政府服务管理受监督。

  工作路径:

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科学整合政府机构职能,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提高政务透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

  重要举措:

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拓展电子政务,提升政务窗口服务效率,实现行政投诉具责受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设立法定机构,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改革商事登记管理,提高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经验借鉴及创新:

一是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建立新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审批服务超时默认制;二是借鉴新加坡的做法,提出改革企业投资管理流程、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审批和办事、逐步建立一批法定机构、实行审批事前咨询和预约制度、推进审批办事标准化等;三是总结东莞、珠海等市试点经验,提出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与许可经营项目审批分离制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四是借鉴韩国的做法,提出探索设立申诉专员;五是总结深圳、顺德大部制改革经验,提出整合部门职能,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六是借鉴新加坡、香港经验并结合有关市“多规合一”的探索,提出实现投资规划建设“一张图”管理;七是总结深圳、珠海、顺德等地经验,提出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三)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行动目标:

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建立与经济国际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生产要素高效公平配置。

  工作路径:

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三打两建”,加强市场服务和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

  重要举措:

放宽市场准入,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高效公平配置,规范涉企税费管理,培育专业化服务,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方便企业获得资金,提高营商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经验借鉴及创新:

一是根据我省实际,提出研究制定财政资金实施股权投资办法;二是借鉴香港的做法,提出争取开展简单易懂成本低廉税制试点、制定培育扶持专业服务机构的政策等;三是借鉴新加坡的做法,提出实行专业服务委托制等;四是借鉴美国的做法,提出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五是总结中山市古镇、小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经验做法,提出打造集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六是结合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提出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争性配置用地、能耗水耗等指标控制等;七是适应商业模式创新需要,提出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的措施。

  (四)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行动目标:

力争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文化氛围等方面形成与国际接轨的体制机制,吸引全球先进生产要素向广东集聚。

  工作路径:

大力宣传和实践“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强化人力资源支撑,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开放文明、包容和谐。

  重要举措:

提高社会安全感,营造稳定的用工环境,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培育发展经济类社会组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外国人服务与管理,营造国际化营商文化氛围。

  经验借鉴及创新:

一是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二是借鉴新加坡的做法,提出推进居民理事会试点、打造职教基地和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增强员工归属感,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稳定的用工环境;三是借鉴美国的做法,提出对轻微违法犯罪实行零容忍;四是针对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建立工商经济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等;五是针对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出编制我省高层次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并定期发布我省的人才需求信息、创建粤港澳人才交流平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评估认证体系等。

  (五)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

  行动目标:

率先建成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在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新的重大突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工作路径:

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依托重大国际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以粤港澳合作为重点的区域合作,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重要举措:

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加强重大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进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设国际化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

  经验借鉴及创新:

一是充分发挥国家赋予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开发建设的重大机遇和政策条件,提出加快引入国际通用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和营商规则;二是总结海关提高通关效率改革经验,提出逐步在全省建立“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率先实现全部进出口货物无纸化通关;三是探索建立出口限时退税、推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政策等;四是为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化标准活动,提出组建多部门联合的国际化标准编制工作小组。

  五、近期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加快报批成立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将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我省的长期战略任务统筹推进。

各地各部门应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确定长期目标和中短期工作节点,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

率先在具有地方立法权的深圳、珠海、汕头开展工作试点。

  

(二)加强指标体系研究,建立评价考核机制

  借鉴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与国际接轨,具有可比性、可操作性、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并定期发布全省各地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促进各地各部门改进工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三)加强专家咨询力度,建立检讨修正机制

  探索成立由国内外专家学者和社科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国内外商会负责人组成的方便营商咨询委员会,为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设提供咨询;定期对营商环境规则进行检讨,及时修正我省营商规则。

2019年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行动计划。

  (四)加强与港澳沟通协作,建立合作对接机制

  加快与港澳特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在双方取得一致的前提下,成立营商环境合作专责小组。

率先在南沙、前海、横琴等区域推进与港澳在行业规范、管理标准、营商规则等方面的对接。

  (五)加强公职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加大公职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与港澳、新加坡开展交流,学习先进营商理念,开拓工作视野。

近期着重加强对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办事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六)加强宣传推介,形成共建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并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侨团侨领等渠道,向海内外投资者整体宣传推介广东营商环境,增强国际社会对广东发展前景的认可度和投资积极性。

2、《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解读

南方网2019-10-30

《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了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以实现创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为目的,将进一步加快我省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步伐,全面发挥自主创新作为广东转型升级核心推动力的作用。

  解读一:

为什么要制定《行动计划》?

  环境是一切生物体得以孕育发展的支撑条件,也是一切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依靠先行一步的政策优势,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吸引了各类资金来粤投资创业,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经济大省。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全国大开放格局下,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竞争也已由过去的要素差异化竞争转为环境优质化竞争。

因此,我们在继续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必须更加积极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包括人才在内的全球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广东汇聚,让全社会的创新资源更加自由地迸发活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我省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傍“资本大款”向傍“科技大款”转变。

《行动计划》列出了如何营造开放包容、活力迸发、高效规范、功能完善的广东特色创新环境的行动举措,将为未来我省争当自主创新与科学发展排头兵,全面参与国际科技与产业合作竞争的强大推手。

  积极改善创新环境,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内容。

积极改善创新环境,也是完善市场机制、弥补市场失灵,强化政府作为创新“守夜人”和“服务生”角色的现实举措。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汪洋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也特别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

《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广东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

《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企业为主体创新地位和打造区域创新体系三大主体,实施目的就是为了让各级各部门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改善创新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全省开展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行动计划》的出台,将为我省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起到具体推动作用。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行动计划》的制定也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计划起草之前,由陈云贤副省长任组长的“改善创新环境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深入到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单位一线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了省内外创新环境的各种一手材料,并结合当前我省的阶段性省情变化特征,从政府如何当好创新主体“守夜人”的角度抓住整个《行动计划》逻辑起点。

在科技成为广东发展“第一引擎”之际,《行动计划》将有助于全面改善创新环境,健全创新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加快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科技创新与创新环境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生动格局,推动广东成为各类创新主体创新的沃土、创业的热土、创富的乐土。

  解读二:

框架体系科学完善、重要措施软硬兼备

  《行动计划》坚持把改善创新环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高度重视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制度安排与政策制定,既注重加强科研基础设施与服务平台等硬环境建设,又注重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文化氛围等软环境建设。

它将创新环境分为研发环境、市场环境、产业环境、人才环境和文化环境五大板块,各板块由创新链、产业链为主线串起,涵盖了与自主创新工作紧密相关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园区建设、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内容,分别提出31条行动措施。

整个《行动计划》既遵循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又集中体现了当前我省建设创新型广东的现实需求,将成为今后支撑我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法治为保障”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的一份重要纲领性文件。

  《行动计划》还坚持大科技、大开放、大合作的发展思路,以世界眼光、战略思维树立创新环境标杆,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对策措施,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推进改善创新环境工作的新格局。

  解读三:

在全国首次提出改善创新环境的主要目标

  改善创新环境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没有始点,也没有终点,需要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一步一步去推进。

未来五年,是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攻坚阶段,改善创新环境是重中之重。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了5年的总体发展目标,要使广大基本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文化氛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与产业发展规律的创新环境体系,主要创新环境指数居国内领先地位,接近甚至达到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这一总体目标的提出,表明了省委、省政府要改善创新环境的坚定决心,并且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要精神结合在一起,既重视经济硬实力的提升,也重视社会软实力的改善;既重视与改革方向相一致,也重视与发展规律的吻合,以国际视野和战略角度设定创新环境所要达到的改善高度。

目前,广东在人均GDP水平已经接近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在创新环境上的追赶,也必须在5年后达到同样高度,才足以支撑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为实现改善创新环境未来五年的总体目标,《行动计划》还设定了若干定量目标,包括研发经费投入、研发产出效率、研发人力投入、科技服务水平、公民科学素养等方面,基本囊括了创新环境基本特征和成效。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创新环境已经得到明显改善,若干指标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如2019年全省研发投入强度接近2%,研发人员投入突破40万人年等,为进一步改善创新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

《行动计划》正是在原有自主创新工作的基础上,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

一是在继续提升研发经费投入水平,这是为创新活动提供源源不断动力的基本保证,为达到中等创新型国家水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2.4%以上。

二是确保研发人力投入的持续增长,这是越来越多人员参与创新活动的重要体现,与中等创新型国家水平相当,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40人年。

三是创新投入产出效率的提升,这是反映创新环境对创新链全过程激励效果的重要体现,根据以往的发展水平与速度,目标设定为全省每百名研发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6件。

四是科技服务机构数量的增长,反映出作为支撑创新活动的服务群体是否趋于活跃,科技服务机构大幅增长至6万家左右。

五是公民科学素养的提高,反映创新作为全社会的共识与实践的重要特征指标,根据国内外发展水平设定目标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

  为实现改善创新环境的这一宏大目标,有赖于政府与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互相参与,有赖于同时抓好软、硬两个方面基础设施的建设,有赖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支撑全省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建设适宜创新创业创富新高地为愿景,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与产业发展规律的创新环境体系。

  解读四:

重要亮点解读

  《行动计划》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文件共分三大部分,建立了覆盖自主创新全链条的政策环境体系,是我省今后五年贯彻实施的综合性政策。

整个文件内容丰富,亮点纷呈,尤其在“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中关于优化研发环境、优化创新市场环境、优化产业环境、优化创新人才环境、优化创新文化环境等方面提出很多“高含金量”的新措施、新举措。

  亮点1: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解读」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是一项事关我省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任务。

企业的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我省经济的发展前景。

当前,我省的产业大多处于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必须通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来实现转型升级。

而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关键要确立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

  我省改善创新环境工作中,首先就是要完善企业创新环境,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第一,《行动计划》中明确了要充分发挥企业在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对面向产业发展目标的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原则上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是企业依靠科技创新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集聚创新资源,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加快建设发展,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企业研发机构数量相对较少、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积极性不高、研发机构创新能力不足、促进政策措施有待完善落实等问题。

为全面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我省专门制定《广东省企业研发机构“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即将正式印发。

第三,《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散列中子源、国家基因库、广州超级计算中心等重大科学工程和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性研发机构的重要作用。

  亮点2: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解读」改革创新是广东近30多年来包括科技在内的现代化事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强大动力。

多年来,我省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从率先提出党政“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到首开技术市场立法先河;从首创政府重奖科技人员制度,到首创“科技进步活动月”全民科普活动,有效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和行动,推动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持续快速提升。

在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广东的今天,更加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注入强大的不竭动力。

第一,《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以“改革创新、重点突破”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创新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广东特色的开放性区域创新体系。

第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必须扭住科研体制和科技管理体制这两个关键环节,取得改革实效。

《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开展科研机构法人治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等。

第三,《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深化科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公共服务、激励保障等作用。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要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激发科研单位及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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