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227073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9.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对20010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政治走向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前提和基础。

推进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是莱西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城建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09‟8号)要求,2010年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调研工作事实上是按照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利益诉求,参照《条例》的要求来审视和评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具体而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逐步建立。

09年成立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结合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围绕《条例》规定,初步细化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范围。

同时分别制定了各部1

门信息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的范围。

2、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

城建局各下属科室接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成立专门的网站,主动向市民和企业提供办事项目的条件、流程、结果等信息。

此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局档案馆两个地方分别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3、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规范。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并在莱西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内网)设臵了依申请公开的配臵,通过多种的方式提醒相关责任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

2010年市城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已经开展将近3年,其主要依赖于行政权力来推动,还没有变成公民对自身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积极行动,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宣传不到位,没有注重培养公民知情权意识。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渠道主要通过网络和电视,导致百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较低,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也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在10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3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同一申请人案件占了2件,大部分群众不清楚也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

答复方式和时限要求,很少知道通过行政和司法的途径来获得救济。

2、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

目前,我局已经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但尚有个别单位和人员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

有的甚至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采取敷衍的态度,工作停留在浅表层面。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虽然《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但是范围过于笼统,不明确。

这就给政府部门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使政府所公开的信息难免具有较强的倾向性和选择性,远离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立法理念。

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但获取较难。

同时一些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人事财务等信息出于危及社会稳定考虑,而不予公开。

种种因素造成公开的信息比较简单,更倾向于政绩及工作动态的公开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法治社会政府的责任,而阳光政府的实现,有待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共同努力和深入持久的推动。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

政府要结合实际,将《条例》内容纳入普法工作中去,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可以将公开信息内容摄制成影像资料或公益广告,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影响面。

2、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

从长远来看,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诉求会越来越强烈,从而推动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越来越到位。

政府应当树立一种开放、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理念的转换,把人民视为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

3、加强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在完善城建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时,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机制。

4、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领导,配齐专职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条例及政府相关文件,坚决杜绝泄密以及行政不作

为等情况的发生,规范、有序、稳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报告

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政府”的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时代。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今年年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2014年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

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根据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部署,办公室成立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形成了规范有序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组织机构

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和行政监察科工作人员组成。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具体人员,分级负责。

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的落实等具体日常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整体上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2.载体建设

近年来,财政局在充分利用板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财政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设置了电子屏幕,公开办事程序、指南等资料,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作为内部政务信息发布和交流的平台使用;二是设立了电子触摸屏,方便办事人员及来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三是建立了财政局政务网站,拓展了服务公众、政民互动的功能,构建了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3.公开方式

财政局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是主动公开。

对应公开的事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财政局政务网、电子触摸屏、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予以主动公开。

二是依申请公开。

群众可就申请公开事项到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当面申请,可通过信函、传真进行申请,也可通过政府网和财政局政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对申请人申请事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及时公开相关内容或给与答复。

4.公开内容

5.监督措施

财政局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一是将信息公开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把公开

内容和项目关,对不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效率、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相应责任追究;二是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财政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托网络平台,全力推进财政与编制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较好地增强了政府理财的透明度,推动了阳光政府的建设进程,凝聚了民心,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

一是存在应付差事的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按要求行事,缺乏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存在怕担责任的思想,往往能少公开就少公开,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缺乏工作的积极性。

2.公开信息量明显不足。

一是部门预算公开相对简略,缺乏解释说明,普通群众很难看得懂;二是缺乏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还未执行;三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不足。

3.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公开内容

规定不够详细,难以细化责任分工和有效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三是考核奖惩措施不够明确,不利于工作督导和责任追究。

4.缺乏群众有效监督。

一是部分群众权利意识淡薄,缺乏社会管理的民主意识,不关注、不关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群众对公开信息缺乏信任,不愿实名申请信息公开;三是部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了解,无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三、解决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强培训力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

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信息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3.完善信息工作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确重点公开内容与日常性公开内容。

将公开内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并明确责任人。

二是要细化工作流程,明确信

息收集整理、审核校对、把关审查、统计备案、录入公开等工作步骤和相关责任。

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考核奖惩。

在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的同时,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规定责任追究办法。

4.加强热点公开。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要客观、及时公布其具体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特别是要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

5.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财政局政务网站建设。

优化版面设计,强化服务功能;丰富信息内容,保证信息更新和政务公开。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探索政务微博、微信等全新发布形式,增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4年12月

政府信息公开调研工作汇报

调研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局党组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对各位领导多年来对我局工作给予的指导、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感谢!

对照这次调研要求,现将我局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至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正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透明度不断提高,机关效能不断加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机制健全

(1)组织机构健全。

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公开制度完善。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有效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3)人员配置到位。

为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局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分别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相关栏目,规范信息录入,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部门动态信息及县长信箱内容的更新与答复。

同时,针对县级政府信息公开新系统启用和6家下属单位被列入首批开展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的新情况,在明确专人、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开展专题新系统操作和信息公开制度的专题业务培训,保证了新老系统公开信息的衔接和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公开内容齐全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

2013年,按照规定在中国**网站上报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相关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

二是部门动态信息:

认真做好部门动态信息报送工作,2013年共报送部门动态信息*条。

部门动态信息的上报既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又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大大提升了国土新形象。

三是其他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适时对现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进行研讨。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切实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形成了"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承办、法规监察科审查、纪检监察室监督"的完整办理链条,提高了答复工作准确性、及时性。

201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其中,"同意公开"的**件;"已主动公开"的**件;"不予公开"的**件。

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土地收储、用地审批、土地确权等方面。

(3)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2件,均被上级机关维持,行政诉讼无败诉现象。

(4)咨询情况

认真做好各类群众咨询,2013年共受理各类群众咨询**件(其中县长信箱*件,局长信箱**件,12345社会公共服务热线*件),均已答复到位,社会满意度100%。

咨询业务类型涉及房屋过户、征地补偿、土地证变更、宅基地申请等。

(三)公开形式多样充分运用报刊、杂志、新闻媒体、宣传册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将局档案室作为公共查询点,便于群众前往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二是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将一些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电视台进行报道,在报纸、杂志上进行刊登,使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信息;三是在**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信息、办事大厅、公众交流等专栏,即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使社会公众能够及时地通过网络在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四是定期组织编发《**国土信息》,将国土资源管理重点信息及时传递给上级领导、相关部门、行风监督员等;五是发放宣传资料,通过6·25土地日、4·22地球日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社会公众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六是利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机会,发布相关信息,连续多年办结满意率100%。

七是创新引入土地听证模式,定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实现与群众即时沟通、"零距离"交流。

总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得到了扎实有序地推进。

但与先进单位相比,我们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少数科室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存在拖延现象。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工作效率有待完善;四是现行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操作中有时难以把握。

五是局门户网站还处于改版过程中,部分栏目结构布局还不够合理,尚有调整优化空间,相关信息还不够充实。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确保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中国**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常检查、严考核,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的工作人员要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快门户网站改版工作的推进步伐。

以局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满足群众需求为重心,以方便群众查询为主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调整优化栏目布局结构,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细化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管理的互动性,在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交流等方面,发挥门户网站应有的作用。

英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调研报告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英国政府自1997年开始制订并分步实施其新的《信息自由法案》,至2005年1月该法案全面生效,英各级政府部门均按照该法案颁布实施了本部门的信息公布目录和指南。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起实施,通过研究英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监管以及编制范例情况,可为我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借鉴。

一、立法情况

有关立法主要有:

《信息自由法案》(“FreedomofInformationAct2000”)、《数据保护法》(“DataProtectionAct1998”)、《公共信息法》(“PublicRecordsAct1958”)、《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条例》(“Re-useofPublicSectorInformationRegulation2005”)和《环境信息条例》(“EnvironmentalInformationRegulations”)等。

英国政府于1997年12月发布“公众知情权(YourRighttoKnow)”白皮书,向公众咨询反馈意见并为将要制订的《信息自由法案》做准备,1999年发布了法案的征询意见草案,2000年获得初步通过,2001年12月大法官宣布《信息自由法案》自2002年12月起分步实施,2005年1月全面生效。

《信息自由法案》取代了之前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CodeofPracticeonAccetoGovernmentInformation”),并延伸和修订了《数据保护法》(“DataProtectionAct1998”)和《公共信息法》(“PublicRecordsAct1958”)的有关内容。

《信息自由法案》赋予公众获取公共部门(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家医疗体系、公立学校、警察部门等)的有关信息,其目的是增强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使其政策制订更加公平、民主和开放。

英国政府还根据欧盟的《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指令》(Re-useofPublicSectorInformationRegulationDirective2003/98/EC)制订了英国的《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条例》,该条例自2005年7月生效。

二、监督和管理

信息委员(InformationCommiioner)。

根据《信息自由法案》,指定“信息委员”首要负责监管该法案的实施,信息委员直接向议会负责,信息委员办公室(InformationCommiionerOffice,详情参见其网址:

www.ico.gov.uk/)为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能包括培训和引导公众获取公共部门信息、答复公众疑问,并对公共部门违反该法案的行为有执法权。

此外,该

办公室还对《数据保护法》、《环境信息条例》和《个人隐私及电子通信条例》的实施进行监管。

信息法庭(InformationTribu)。

根据《信息自由法案》,由信息法庭负责处理有关《信息自由法案》的诉讼。

该法庭由数据保护法庭(DataProtectionTribunal)改名而来。

(其详情参见网站:

www.informationtribunal.gov.uk/)

公共部门信息办公室(TheOfficeofPublicSectorInformation)。

该办公室隶属文书局(TheStationeryOffice),其主要职能包括:

负责公共部门的信息政策及标准的制订、公共部门信息汇总和管理、政府部门信息版权管理、指导政府部门执行有关信息法案、指导公众利用公共部门的信息等。

(其详情参见网站:

http:

//www.opsi.gov.uk/)

司法部(MinistryofJustice)。

其有关职能包括:

负责《信息自由法案》和《数据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和政策制订、向信息委员和信息法庭提供资助、监督中央政府对法案的执行情况、为中央政府执行法案提供指南并协调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等。

(其详情参见网站:

http:

//www.opsi.gov.uk/)司法部的有关职能由宪法事务部(DepartmentforConstitutionalAffairs)转来。

三、实施

“信息公布方案”(PublicationSchemes)。

按照《信息自由法案》的要求,各政府部门必须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信息公布方案”,根据该方案发布信息,并保持方案和信息的更新。

《信息自由法案》要求各部门的“信息公布方案”必须明确3项内容:

(1)明确信息的分类;

(2)明确每类信息的发布方式;(3)明确每项发布信息是否收费。

信息委员负责审议和通过各部门的“信息公布方案”。

未公布信息索引(InformationAetRegister)。

按照《信息自由法案》的要求,各政府部门需建立本部门的未公布信息索引。

该索引向公众告知有哪些未公布信息以及该信息源的联系方式。

公共部门信息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的未公布信息索引,向公众提供整体索引。

指南(Guidance)。

英国内政部(HomeOffice)编写和发布了对《信息自由法案》的解释说明文件。

信息委员办公室编发了《信息自由法案》指南,包括程序指南、技术指南、特殊部门指南和例外指南等内容。

(该指南原文详情参见网站链接:

http:

//www.ico.gov.uk/what_we_cover/freedom_of_information/guidance.aspx)各部门也都发布了各自的信息公布指南(参见各部门网站)。

目录(Categories)。

各部门按照《信息自由法案》,在其“信息公布方案”项下公布了发布信息的目录。

具体例子可参见英国商业部(TheDepartmentforBusine,Enterprise&RegulatoryReform,原贸工部(DTI))在其网站公布的发布信息目录。

例如,商业部的“信息公布方案”主要包括以下5项内容:

(1)如何获得信息;

(2)发布信息的目录;(3)格式及语言;(4)版权;(5)反馈。

其公开信息的目录按照字母顺序罗列了所有的发布信息,每项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