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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版

 

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范本(试行)

(试行,适用于房屋市政、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国土工程等勘察设计项目适用)

 

2015年版

使用说明

一、《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适用于达到规模标准以上的工程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三种情形的招标。

仅开展勘察招标的,招标人应将对设计人员的要求部分以用“/”标示,仅开展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将对勘察人员的要求部分以用“/”标示。

二、《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同时,本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三、招标人按照《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在我省原示范文本基础上根据计算机评标需要进行了修订,对在试行过程中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将适时做出修订和完善。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项目招标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近年(3年或5年),即年至年,已完成不少于(0~2个)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或者,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见附件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XX),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KSZBJ);未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上述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KSZBJ)。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见附件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网上递交网址为XX(详见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除在四川省指定媒体发布外,须同时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传真号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个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资质。

2、财务要求:

近3年即年至年无亏损。

以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业绩要求:

近年(3年或5年),即年至年,已完成不少于(0~2个)类似项目。

注:

类似项目是指:

(须提供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4、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5、项目设计(勘察)负责人资格:

具有。

近3年,即年至年,已完成不少于(0~2个)类似业绩。

6、技术负责人资格:

7、其他要求:

8、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入川备案登记证或川承揽工程业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9、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企业为主要人员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证明),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证明、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带现场备查)。

注: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关于招标人设定投标人资质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规定:

“六、招标人设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或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或招标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载明图纸指定了货物品牌,可能导致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缺乏竞争(品牌和价格竞争)的,必须责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修改。

因特殊情况,招标人设定投标人的资质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应经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部门和同级招监办同意。

(2)招标人对财务、业绩等没有要求的,可以填0年。

如招标人不限制亏损企业投标的,在财务要求栏填,“近0年以内无亏损”。

(3)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等(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的身份)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

类似项目的具体个数以备案时备案机关确定的个数为准。

(4)“业绩要求”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

(5)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招标人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资质证书中规定可承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除外,合同额在投标时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准,有修正的以修正报价为准);也不得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行业奖项、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更不得要求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应与本项的要求内容相衔接。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注:

本项为单项选择。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7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9)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年至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0)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1)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

(1)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

招标人可以全选(包括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或几项,还可以都不选。

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

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

以下没有标明“单项选择”的都为“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

(2)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注:

本项为单项选择。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即年月日时分前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方式(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澄清。

所有免费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并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

2.4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即年月日时分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账号和密码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此时间后所有问题将不再予答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2.6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自行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XX)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2.7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将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该澄清、修改、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3.3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见附件(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前到达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先转入投标人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账户),然后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XX),凭注册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钥通过网银账户以“网上支付”的方式提交保证金至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此为提交投标保证金唯一途径。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网银账户)的银行凭证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应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

投标人的开户基本帐户账号和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为同一账号的,不需出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入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凭证。

评标委员会依据《XX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保证金缴纳一览表,对系统显示确认投标人已缴纳保证金的情况进行审查。

对表中基本账户和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网银账户一致的,无需查检凭证,应视为保证金缴纳有效;对表中投标人基本账户与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网银账户不一致的,应对其转入网银账户的银行凭证是否是基本账户进行检查,不是基本账户的,作废标处理。

3.4.2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网银账户退还到投标人的的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账户),招标人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当日内,向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据书面保证金退还确认函,中心收到招标人书面保证金退还确认函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拒签合同”是指:

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即:

年至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注:

本项为单项选择。

3.7.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技术标电子文件必须使用《XX市勘察设计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为xxx.KSTBZ,技术标文件格式为xxx.KSTBJ)

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表六《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否则该投标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废标。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若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前后互相矛盾的,直接废标。

(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投标人应带原件到现场备查。

3.7.3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名,加签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CA)、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证书(CA)、项目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CA)。

3.7.4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网上递交网址为XX(详见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

3.7.5

投标文件上传要求

为了避免网上上传投标文件错误,而造成开标无法读取,请上传完成后,再在其它电脑上下载“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同时使用【XX市电子标书查看工具】对下载的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

4.2

投标文件递交

网上递交:

网址为XX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须知正文。

6.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评标专家:

人,业主代表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执行。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至3人)

注: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

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7.3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

(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

□现金占%,□保函担保占%。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投标报价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投资及非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自身服务成本等自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直接按否决投标处理。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最高限价万元进行下浮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固定费率报价:

招标费率控制为%,计算基准:

□设计概算;□可研中投资估算的建安费;□其他;暂按万元计算,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费率。

无论采用以上何种方式,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低于招标费率或最高限价的____%,评审委员会应认定为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

注:

本项为单项选择。

10.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

服务费

招标人支付

10.2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即:

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金额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人民币元),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3

中标价

以中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10.4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原则:

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得分最高。

注:

(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根据川府发〔2007〕14号(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

合同备案

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依据。

10.6

招标文件的解释

对《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试行)》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做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做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10.7

投标文件的

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8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

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7的原则处理。

10.9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工程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3)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其发生的费用自理。

1.9.2除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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