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单位预算执行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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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预算执行要点
二十一、行政院主計處(函)
中華民國98年12月16日
處孝字第0980007437B號
主旨:
檢送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各類書表如附件,請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依各類書表編製期限、份數及格式辦理並轉知所屬。
附件
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各類書表編報期限
書表名稱
編報單位
編報期限
各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各基金
每期開始20天內
預算保留申請表
各基金
年度終了後20天內
補辦預算數額表
基金主管機關
辦理年度每年6月及11月底前
會計月報
各基金
次月12日前
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完成後經濟效益評估表
業權基金
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
表1、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業權基金適用)
封面:
格式1之1
ooooooo
( 基 金 名 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主辦會計人員基金主持人
(報表規格請以A4紙張為準)
格式1之2(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總說明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一、收支及盈虧(餘絀)估計:
二、銷售(營運)項目估計:
三、生產(營運)項目估計:
四、購建固定資產計畫:
五、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
六、資金轉投資計畫:
七、其他重要計畫:
說明:
一、報告封面底及內頁規格以A4紙張為準。
二、本總說明所列項目係列舉性質之規定,其無各該項目者可從略。
三、資金轉投資計畫及其他重要計畫,應按計畫別或工作項目詳予說明。
四、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在供內部管理及上級監督之需要,應按項目說明其估計基礎及與法定預算差異之原因。
五、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各期應依規定期限編成,函送主管機關一式8份,以便分送各有關機關。
格式1之3(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收支估計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法定預算數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全年累計數與法定預算數比較增減(-)
金額
占法定預算%
金額
占法定預算%
金額
占法定預算%
金額
%
差異原因分析
填表說明:
一、本表「科目」欄應按各該基金損益表(收支餘絀表)科目填列至3級科目。
二、編製第1期估計數時,表中之「第2期估計數」欄及「全年累計數」欄均免填列;編製第2期估計數時,應列示第1期實際數及全年累計數以觀其全貌。
三、全年累計數係指第1期實際數與第2期估計數之和。
四、差異原因分析欄,應力求具體詳盡,如有不敷,可用附註方式於表下端或另紙依次詳述。
五、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欄,在收到法定預算通知日前,暫按行政院核定數編列。
六、表頭第1期期間為1月1日至6月30日止,第2期期間為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格式1之4(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銷售(營運)項目實施估計表
單價:
新臺幣元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貨幣單位:
新臺幣千元
項 目
單
位
本年度法
定預算數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全年累計數與法定預算數比較增減(-)
數量
單價
金額
數量
單價
金額
金額占法定預算%
數量
單價
金額
金額占法定預算%
數量
單價
金額
金額占法定預算%
數量
單價
金額
差異原因分析
增減(-)數
%
增減(-)數
%
填表說明:
一、本表「項目」欄應按各該基金法定預算書所列之項目填列,金額欄之合計與主要營業(業務)收入應相等。
二、本表收入之性質自行訂定,並可將「數量」改為「營運量」、「單價」改為「平均單價」或「平均利(費)率」、「金額」改為「營運值」等。
三、格式1之3表第二、三、四、五、六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格式1之5(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生產項目實施估計表
單位成本:
新臺幣元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貨幣單位:
新臺幣千元
項 目
單
位
本年度法
定預算數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全年累計數與法定預算數比較增減(-)
數
量
單位成本
金額
數
量
單位成本
金額
金額占法定預算%
數
量
單位成本
金額
金額占法定預算%
數
量
單位成本
金額
金額占法定預算%
數量
單位成本
金額
差異原因分析
增減(-)數
%
增減(-)數
%
填表說明:
一、本表應配合分期銷售計畫之項目編列之。
二、格式1之3表第二、三、四、五、六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格式1之6(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主要營運項目實施估計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貨幣單位:
新臺幣千元
主要營運項目
本年度法定預算數營運量(值)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全年累計數與法定預算數
比較增減(-)
營運量(值)
金額占法定預算%
營運量(值)
金額占法定預算%
營運量(值)
金額占法定預算%
營運量(值)
%
差異原因分析
填表說明:
一、無法以格式1之4及1之5表達主要營運項目實施情形者,應填列本表。
二、本表「主要營運項目」欄所列主要營運項目應按各該基金預算書所列之項目填列。
預算列有數量與單位成本者,應自行參照格式1之5增列欄位。
三、格式1之3表第二、三、四、五、六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格式1之7(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購建固定資產計畫實施估計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本年度可用預算數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全年累計數與可用預算數比較增減(-)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
法定
預算數
本年度
奉准先行辦理數
調整數
合計
金額
占可用預算%
金額
占可用預算%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
差異原因分析
填表說明:
一、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應扣除已奉准於以前年度先行辦理部分,並應備註說明。
二、如有本要點第十一點第二款規定情形應一併估計編列。
三、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係指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之補辦預算數、已編列於次年度預算之預算數及總預算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增撥基金辦理之數。
四、調整數係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在本年度法定預算數總額內調整容納之數。
五、格式1之3表第二、三、四、五、六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格式1之8之
(1)(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長期債務舉借計畫實施估計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項 目
上年度
結欠額
本年度可用預算數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全年累計數與可用預算數比較增減(-)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
法定
預算數
本年度
奉准先行辦理數
合計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
差異原因分析
填表說明:
一、格式1之3表第二、三、四、五、六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二、格式1之7表第一、三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格式1之8之
(2)(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長期債務償還計畫實施估計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年度可用預算數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第1期
(本年度)終了估計結欠額
全年累計數與可用預算數比較增減(-)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
法定
預算數
本年度
奉准先行辦理數
合計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占可用預算%
金額
%
差異原因分析
填表說明:
一、第1期(本年度)終了估計結欠額「格式1之8之
(1)表之上年度結欠額+第1期(全年累計)舉借額-第1期(全年累計)償還額。
二、格式1之3表第二、三、四、五、六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三、格式1之7表第一、三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格式1之9(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第x期損益(收支餘絀)法定預算分配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科 目
本年度
法定預算數
待分配數
(第1期已分配數)
(1)
本 期 預 算 分 配 數
(2)
合計
(3)=
(1)+
(2)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小 計
金額
占法定預算%
填表說明:
一、本表係供編製會計月報使用。
二、本表「科目」欄應按各該基金損益表(收支餘絀表)科目填列至3級科目。
三、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欄,在收到法定預算通知日前,暫按行政院核定數編列。
四、表頭第1期期間為1月1日至6月30日止,第2期期間為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五、編製第1期預算分配時,將未分配預算數暫列至「待分配數」欄;編製第2期預算分配時,扣除第1期已分配數,其餘未分配數全數列入第2期分配。
格式1之10(業權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購建固定資產可用預算分配表
中華民國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本年度可用預算數
待分配數(第1期已分配數)
(1)
本期預算分配數
(2)
合計
(3)=
(1)+
(2)
以前年度
保留數
本年度
法定
預算數
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
調整數
合 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小 計
金額
占可用預算數%
填表說明:
一、本表係供編製會計月報使用,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按計畫逐項填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則按總帳科目分列。
二、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欄,在收到法定預算通知日前,暫按行政院核定數編列。
法定預算數應扣除已奉准於以前年度先行辦理部分,並應備註說明。
三、表頭第1期期間為1月1日至6月30日止,第2期期間為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四、編製第1期預算分配時,將未分配預算數暫列至「待分配數」欄;編製第2期預算分配時,扣除第1期已分配數,其餘未分配數全數列入第2期分配。
五、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係指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之補辦預算數、已編列於次年度預算之預算數及總預算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增撥基金辦理之數。
年度進行中奉核准先行辦理,未及列入分期實施計畫報核者,逕行修正本表,並通知相關單位。
六、調整數係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在本年度法定預算數總額內調整容納之數,相關調整數未及列入分期實施計畫報核者,各基金得逕行修正本表,並通知相關單位。
表2、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政事基金適用)
封面:
格式2之1
ooooooo
( 基 金 名 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主辦會計人員基金主持人
(報表規格請以A4紙張為準)
格式2之2(政事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總說明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一、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估計:
二、業務計畫:
說明:
一、報告封面底及內頁規格以A4紙張為準。
二、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在供內部管理及上級監督之需要,應按項目說明其估計基礎及與可用預算數差異之原因。
三、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各期應依規定期限編成,函送主管機關一式8份,以便分送各有關機關。
格式:
2之3(政事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基金來源用途估計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項目
本年度可用預算數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全年累計數與可用預算數比較增減(-)
以前
年度
保留數
本年度
法定
預算數
本年度
奉准先行
辦理數
合計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占可用
預算%
金額
%
差異原因分析
基金來源
:
基金用途
××計畫
××計畫
:
: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
本期賸餘(短絀)
填表說明:
一、本表「項目」欄應按各該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中所列來源科目及各項業務計畫逐一填列。
來源別科目依次填列至2級科目,基金用途按計畫方式表達。
二、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應扣除已奉准於以前年度先行辦理部分,並應備註說明。
三、編製第1期估計數時,表中之「第2期估計數」欄及「全年累計數」欄均免填列;編製第2期估計數時,應列示第1期實際數及全年累計數以觀其全貌。
四、全年累計數係指第1期實際數與第2期估計數之和。
五、差異原因分析欄,應力求具體詳盡,如有不敷,可用附註方式於表下端或另紙依次詳述。
六、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欄,在收到法定預算通知日前,暫按行政院核定數編列。
七、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欄,係有關購建固定資產、資金之轉投資及處分、資產之變賣與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原未編列預算或預算編列不足之項目,於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暨總預算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增撥基金辦理之數。
八、表頭第1期期間為1月1日至6月30日止,第2期期間為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格式2之4(政事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年度預算第x期主要業務計畫實施估計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貨幣單位:
新臺幣千元
項 目
單
位
本年度
可用預算數
第1期估計(實際)數
(1至6月份)
第2期估計數
(7至12月份)
全年累計數
全年累計數與可用預算數比較增減(-)
業務量
業務值
業務量
業務值
業務量
業務值
業務量
業務值
業務量
業務值
差異原因分析
增減(-)數
%
增減(-)數
%
填表說明:
一、本表「項目」欄應按各該基金之主要業務計畫分別填列。
二、本年度可用預算數,係以前年度保留數、本年度法定預算數及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之合計。
三、格式2之3表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點之說明,本表亦適用之。
四、本表業務值係以金額表達。
格式2之5(政事基金適用)
(基 金 名 稱)
xx年度第x期基金來源用途可用預算分配表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單位:
新臺幣千元
項目
本年度可用預算數
待分配數(第1期已分配數)
(1)
本 期 預 算 分 配 數
(2)
合計
(3)=
(1)+
(2)
以前
年度
保留數
本年度
法定
預算數
本年度
奉准先行辦理數
合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小計
金額
占可用預算數%
基金來源
:
基金用途
××計畫
購建固定資產
其他
××計畫
: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
購建固定資產
購建固定資產小計
其他小計
本期賸餘(短絀)
填表說明:
一、本表係供編製會計月報使用。
二、基金來源請填列至3級科目,至基金用途以計畫方式表達,惟各計畫應區分購建固定資產及其他兩部分。
三、購建固定資產小計係指表內基金用途之各項業務計畫項下之購建固定資產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之購建固定資產之合計數;另其他小計係指表內各項業務計畫項下之其他之合計數。
購建固定資產小計及其他小計加總數應與基金用途合計數相符。
四、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欄,在收到法定預算通知日前,暫按行政院核定數編列。
五、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欄,係有關購建固定資產、資金之轉投資及處分、資產之變賣與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原未編列預算或預算編列不足之項目,於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暨總預算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增撥基金辦理之數。
年度進行中奉核准先行辦理,未及列入分期實施計畫報核者,得逕行修正本表,並通知相關單位。
六、編製第1期預算分配時,將未分配預算數暫列至「待分配數」欄;編製第2期預算分配時,扣除第1期已分配數,其餘未分配數全數列入第2期分配。
七、表頭第1期間為1月1日至6月30日止,第2期間為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表3、×××預算保留申請表(業權及政事基金適用)
(基金名稱)
xx預算保留申請表
中華民國年度單位:
新臺幣元
本 年 度 可 用 預 算 數
累計執行數
申請保留轉入下年度執行數
停止執行數
說 明
預算年度
計畫或科目名稱
金 額
金額
契約或
其他證明文件
x-x年度
x年度
合 計
說明:
一、本表適用各基金購建固定資產、轉投資增加(處分)、長期債務舉借(償還)、資產變賣、業權基金增資(增撥基金)及減資(折減基金)、民營化基金釋股預算以及結束之基金尚未執行仍須由存續基金繼續執行部分,未及於當年度執行而有繼續辦理之必要者,均須填註本表辦理保留。
二、報表規格請以A4紙張為準。
主辦單位主管主辦會計基金主持人
表4、補辦預算數額表
(主管機關名稱)
營業(作業、債務、特別收入、資本計畫)基金補辦預算數額表
中華民國年月至年月
單位:
新台幣千元
基金名稱
項目
金額
辦理年度
說明
××基金
××基金
.
.
.
一、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
.
.
二、資金轉投資
.
.
.
三、資產之變賣
.
.
.
四、長期債務之舉借、償還
(一)舉借
.
.
(二)償還
.
.
.
.
註:
一、應補辦預算項目,每筆數額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作業、債務、特別收入、資本計畫基金1億元以上,均應逐筆填註,並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轉投資、資產之變賣及長期債務之舉借、償還分別綜計。
二、表內說明欄,請扼要述明補辦預算理由。
三、報表規格請以A4紙張為準。
表5、會計月報
封面:
格式5之1
ooooooo
( 基 金 名 稱)
會計月報
中華民國年月份
主辦會計人員基金主持人
(報表規格請以A4紙張為準)
格式5之2(業權基金適用)
( 基 金 名 稱)
損 益 計 算 表
(收 支 餘 絀 表)
中華民國 年 月份單位:
新臺幣元
科目名稱
本年度法定預算數
本 月 份
本年度截至本月份累計數
實際數
預算數
比較增減(-)
實際數
預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
金額
%
註:
一、本表「科目名稱」欄應按各該基金損益表(收支餘絀表)科目填列至4級科目。
二、本月份及本年度截至本月份累計盈虧(餘絀)預算數應與格式1之9表(法定預算分配表)之分配預算數相符。
三、本月份及本年度截至本月份累計盈虧(餘絀)實際數較預算數差異超過百分之十以上者,其增減原因應分別另紙詳予說明。
四、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欄,在收到法定預算通知日前,暫按行政院核定數編列。
格式5之3(業權基金適用)
( 基 金 名 稱)
資 產 負 債 表
(平衡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單位:
新臺幣元
科目名稱
金 額
﹪
科目名稱
金 額
﹪
資 產
合 計
負 債
業主權益
(淨值)
合 計
註:
一、本表「科目名稱」欄應按各該基金資產負債表(平衡表)科目填列至4級科目。
二、屬「信託代理與保証資產(負債)」性質之科目,不列入資產、負債項下,但應附註說明其金額。
三、重大事項請以附註說明。
格式5之4(業權基金適用)
( 基 金 名 稱)
產品銷 售(營運)量值表
中華民國 年 月份貨幣單位:
新臺幣元
產品(營運項目)
本月數及累計數
數量(營運量)
單位售價(元)(利、費率)
銷售(營運)總值
名 稱
單位
實際數
預算數
占預算數%
實際數
預算數
增減(-)%
實際數
預算數
增減(-)%
本月數
累計數
本月數
累計數
本月數
累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