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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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整版
编号:
TQC/K855
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整版
Definetheresponsibilities,rightsandobligationsofthestaff,soastomakethestaffunderstandthenatureofthejob,andultimatelyeffectivelypreventthejobwranglingduetojoboverlap,improvethevitalityofinternalcompetition,andbetterfindandusetalents.
【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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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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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岗位职责资料适合用于界定人员责任、权力与义务,实现让员工自己明白岗位的工作性质,最终有效地防止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同时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更好地发现和使用人才。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住宅小区建设ldquo;美丽家园rdquo;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六大基本管理单元:
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居民开展ldquo;美丽家园rdquo;建设,营造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
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六大基本管理单元:
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居民开展“美丽家园”建设,营造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氛围。
二、党建办: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员带头率先垂范,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
三、社区办:
落实市、区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制定镇“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居民区“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完善居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管理的引导机制,健全社区共治机制,着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
四、稳定办:
开展居民区“群租”整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小区技防设施安装、改造工作和平安小区创建工作。
五、规建办:
落实住宅小区设施改造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缤纷社区建设成效。
六、城运办:
规范分类配套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形成居住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全程分类体系建设。
引导推广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七、区域发展办:
以“美丽家园”创建为契机,开展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八、房管办:
落实住宅小区开展“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梳理排摸相关数据、上报各阶段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做好业委会组建、换届、备案等。
九、司法信访:
指导社区、居委会各类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城管中队:
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行为,加强市容管理,开展小区道路乱设摊整治活动。
十一、市场监管所:
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开展居民区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培训。
十二、“五违”办:
开展“无违建居民区”创建工作。
十三、派出所:
配合开展群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工作,对居民区及物业服务企业也加强消防安全指导和监督,消除安全隐患。
十四、安监所:
督促、指导居民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配合区域发展办一起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十五、各居民区:
为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创建属地责任主体,在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全面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篇2:
康桥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实施方案
康桥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浦东新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21)》的文件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沪府办发〔20xx〕3号)和《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21)》(沪府办〔20**〕8号)为指引,结合康桥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满意度为目标,以浦东“勇当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标杆”为契机,根据《康桥镇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1年)》的要求,以“家门口”服务体系为平台,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完善“党委牵头、政府监管、市场服务、社会参与、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六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实现社区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建设有温度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发挥政府各部门、居民区在“美丽家园”建设中的指导作用,按照体系、功能、机制、载体、队伍“五大元素”同步推进的要求,不断深化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基层治理格局,增强小区综合治理能力。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
尊重各居民区区域位置、产业特点、人口结构和历史文化底蕴等差异,分类指导,通过提高智能应用、增强空间美感、提升舒适便利等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家园”样板小区。
(三)居民自治,注重长效。
发挥居民自治作用,调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覆盖全镇的居民管理长效常态机制,制定落实考核措施,巩固建设成效。
三、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总体目标,以新区“四个一”工作目标为引领,进一步提升小区运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环境品质,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住宅小区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持续精准补齐民生短板,着力提升小区运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环境品质。
1.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无违建小区”创建工作,完成率达到70%以上;大力整治楼宇门栋广告乱张贴、楼道乱堆物,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推进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积极推行通信及相关架空线入地入管工程;提升老旧小区绿化品质;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开展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整治,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2.强化小区垃圾综合治理。
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不断完善和优化分类减量体系。
规范配置分类驳运、分类运输车辆,监督收运单位分类清运。
加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源头管理,实施垃圾的预处理,在各居村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3.疏解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矛盾。
加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周边各类资源,推进停车错时共享;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周边规划增建停车设施,探索利用住宅小区现有场地及空间资源增设停车位;新建8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完善停车矛盾疏解调处机制,预防和减少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加快完善服务市场机制,着力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
1.改进物业服务行业窗口形象。
推行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岗规范化建设,规范保安日常服务行为;统一住宅小区管理处设置标准,改善管理处窗口形象;统一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统一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章、胸标),便于业主识别。
2.完善信息发布和价格协商机制。
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网上签约;建立市场主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信息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装修垃圾清运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小区内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投诉监督电话等;引导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协商机制;探索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提供价格评估服务,促进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不断健全社区共治机制,着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
1.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覆盖和引领。
通过合法程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工作优势和业主委员会党的工作小组作用,帮助业主树立主人翁意识,培育积极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心骨”和“热心人”,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加强党建引领,扩大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覆盖面,全镇达到15个,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加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
完善居民委员会对业主自治管理的引导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
做实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住宅小区公共管理事务。
进一步提升符合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覆盖面。
(四)切实优化综合治理机制,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合力。
1.夯实党委、政府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坚持落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聚焦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建设和业委会日常运作;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完善住宅小区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探索引导社会力量与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2.完善网格化管理和处置机制。
推动网格化管理由8小时内向24小时延伸,由住宅小区围墙外向围墙内延伸,由住宅小区管理向社区治理延伸。
实现小区管理疑难杂症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大幅降低各类投诉量,提升网格化管理的保障能级。
四、创建内容
1.老旧住宅小区修缮改造:
59017平方米。
2.实施统筹管线入地、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消防设施改造、雨污分流整治、环境整治、道路整修、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整治等工作的小区1个。
3.全面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率100%。
4.完成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
5.大力整治楼宇门栋广告乱张贴、楼道乱堆物,开展“楼宇文化”、“美丽楼道”创建行动,制定实施楼道整治方案。
6.发挥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作用,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模式,完成绿色账户18000个,创建资源回收服务点16个,创建达标居住区44个。
7.小区制定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落实率100%,需完成99个小区。
8.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完成8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9.建立停车矛盾疏解调处工作机制,明确调处流程,预防和减少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10.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100%完成统一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账目等。
11.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管理处100%完成统一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章、胸标)。
12.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包括售后房、直管公房、系统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等在内的物业服务考核达标分级奖励和奖励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3.大型居住区业委会组建率达40%。
14.符合条件的11个业委会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15.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符合条件的15个居委会、业委会开展试点。
16.建立街镇对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工作评价方案,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17.居委会及村委会创建“无违法居住”居村工作,创建率达到60%。
18.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
镇负责开展辖区内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制作工作方案,落实管理责任,以书面材料为准。
积极配合落实镇地下空间网格化巡查机制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康桥镇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跨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充分交流、相互借鉴、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发挥乐活康桥、居委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公约》,引导业主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自治管理活动;加强宣传,强化市民群众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主体意识,营造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考核,扎实推进。
将“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列入居民区年度考核指标,在创建工作中,严格创建标准,强化日常考核,对各居委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动态。
附件:
1.康桥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2.20**年康桥镇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任务分工明细表
篇3:
关于老旧封闭型居民住宅小区安防工程立项的请示
周府〔2021〕53号
签发人:
z
关于老旧封闭型居民住宅小区安防工程立项的请示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根据浦东新区社区治安顽症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1年)及职能管理部门的要求,周浦镇拟对14个老旧封闭型小区实施安防工程改造。
改造内容为完善小区内的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并将相关系统与属地派出所联网、实现信息交互。
周浦镇对14个小区均进行了居民意见征询。
每个小区三分之二以上居民的同意,物业承诺建成后的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经核实,14个小区中有8个小区的维修基金结余均在80%以下,维修基金结余在80%以上的有6个小区,分别是周东新村、东八东区、东八中区、东八西区、鑫源小区和欣周花苑。
目前,周浦镇已编制完成14个老旧封闭型居民住宅小区设计方案。
工程投资估算为550.5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75.29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用49.03万元,基本预备26.22万元。
特此请示,请于批复。
(联系人:
z电话:
6xxxxx9)
附件:
浦东新区周浦镇老旧封闭型居民住宅小区安防工程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