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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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3.6.doc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的

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祁财教[2011]1号),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的通知》(祁教字[2012]5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特作以下要求。

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工作室建设

各镇乡(街道办)教育管理中心分别设立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工作室。

各镇乡(街道办)教育管理中心要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和办公设备,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和场地,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基本建设标准:

①硬件设施方面。

办公室/档案室1间,环境安全,整洁;木制办公桌椅2套;木制三门文件柜1组;全钢板保险柜1个;钢板防盗门和不锈钢防盗窗。

以上由各教管中心自行配备,经费自行解决。

②办公设备方面。

台式电脑、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凭证装订机、固定资产管理标签打印机各1台;用友财务软件1套;铁皮档案柜2组;制度公示牌4块。

以上金额约1.6万元,由计财股统一配备,加上原已配备的手提电脑,经费由上级解决。

设施设备到位后,要求工作室各种办公设备工作正常、保养良好,相关资料分类合理、摆放整齐。

二、关于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工作室,由镇乡(街道办)教育管理中心主任任主任,财务专干任副主任,工作职责是:

做好本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的审核,按规定模式建立电子账套和“代理记账”,及时编制、报送财务报表,按规定和时限保管会计原始档案等工作;做好本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信息收集、上报、下传,审核学校预算,统计教育经费,申报月用款计划和下拨备用金等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的工作职责:

在学校校长领导下,按文件规定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严格按预算开展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合理合规使用教育经费;学校设立财务报账员(即原来的会计),报账员主要负责原始凭证的初审、收集、报账和本校公用经费(备用金)的管理,并在校内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镇乡(街道办)教管中心由一名副主任兼任出纳,负责教管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开支的报账工作;临时性收费、与上下级财务结算工作仍由财务专干负责。

学校除设立财务报账员外,另选聘1名思想素质过硬、工作认真细致、乐于从事出纳工作的本校教职工担任备用金出纳(女性优先)。

镇乡(街道办)教管中心要于3月20日前将所辖学校报账员、出纳花名册报局计财股备案。

(附:

财务专干、财务报账员、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关于银行账户设置

镇乡(街道办)教育管理中心要在当地银行分别开设核算账户和备用金账户。

核算户管理所辖学校按规定取得的所有收入、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各项资金,并一律采用转账结算,印鉴预留(财务专用章、主任私章、财务专干私章);备用金户管理教管中心日常运转工作经费,并采用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印鉴预留(财务专用章、主任私章、财务专干私章、出纳私章)。

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当地银行只开设1个备用金账户,取消其他所有伙食团账户、工会账户等,原多余账户停止使用。

备用金账户管理从教管中心经费管理工作室下拨的备用金(含学生生活费),并采用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印鉴预留(财务专用章、校长私章、会计私章、出纳私章)。

四、关于学校收入管理

学校所有收费均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县初中学校和城区中小学从学生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包括学生生活费)按规定缴存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协调县财政非税局返回学生生活费经教管中心核算账户再下拨到相关学校备用金账户;农村小学收取的款项一律按规定缴存镇教管中心的核算账户,镇教管中心按计划拨付到相关学校备用金账户。

学校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备用金账户银行日记账和财务收支情况备查账,各学校经费归各校按规定使用,学校校长是本校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直接责任人。

严禁乱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

五、关于年初编制财务预算工作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十二条规定:

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能编制赤字预算。

这要求我们各完小及以上义务教育学校以校为单位,按照预算编制“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积极主动编制全年经费预算。

编制收入预算时,收入来源要可靠、稳定,实事求是,不重报、不漏报、不虚报。

对于不具备经常性的部分其他收入(如捐赠收入),在编制预算时应在上年度收入数基础上剔除一次性收入后编制。

在编制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时,应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并根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事业发展的需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按文件规定的公用经费支出比例,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要优先保障学校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重点保证考试考查、教改教研、师资培训、校产校具维修添置等方面所需开支,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然后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

预算编制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

预算编制完成后,学校要出台相应规章制度,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关于用款计划和备用金管理

每月28日前,各学校要向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上报次月的用款计划,包括开支的项目、申请金额、资金来源等,经学校校长签字后,报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审定汇总,再报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办公室备案。

学校大额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等开支还需出具书面报告,按程序报批。

具体规定为:

小学0.3-0.5万元的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等开支报镇教管中心审批,0.5万元以上的报县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批;初中0.5-1万元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等开支报镇教管中心审批,1万元以上的报县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批。

学校财务室要根据本校实际申报公用经费“备用金”限额(按学校上年度日均现金使用情况一个星期或十天所需资金为“备用金”额度),由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核定后汇总报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办公室备案。

建议:

20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备用金”限额4万元、1000至2000名学生的学校3万元、500至1000名学生的学校2万元、200至500名学生的学校1万元、200名学生以下学校0.5万元。

(请各教管中心财务专干于3月12日前将所辖学校备用金限额申报表交局计财股)

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根据审定的月用款计划和“备用金”限额拨付第一次“备用金”,学校收到“备用金”30日内到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办理报账业务,报账后工作室再补充备用金。

学生生活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拨付。

出纳要按要求及时登记订本式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日库存现金额在2000元以内,控制白条抵库现象。

每月末,学校后勤副校长会同财务报账员对出纳所领票据入账情况进行核对,对现金进行盘点,并在盘点表上签名,财务专干要督查学校票据和现金盘点情况。

七、关于支出报账审批工作

1、凭证收集和初审。

学校财务报账员收集有效的收支原始凭证,每张支出发票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和总务主任签明开支用途,学校校长签署“属实”,后勤副校长签署“同意报账”。

学校财务报账员归类整理后填写“报账单”,报账单注明费用类别、凭证张数、报账金额、支付方式等,同时登记备查账簿。

要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办公设备、课桌椅等,由学校提出购置申请,经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审核后,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凭证审核。

学校财务报账员将汇总整理好的报账单据在规定时间内交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并办好票证的交接手续。

票证的审核权归属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财务专干负责对学校每张原始凭证的审核并签字,中心主任要在每笔经费项目《报销审批单》上签字,审核内容包括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要杜绝白头发票。

对审核通过的凭证进入会计业务流程,审核认为不符合报账相关规定的,财务专干应当即出具《拒付通知单》,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八、关于资金拨付工作

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办公室按财政拨款数下达各校用款额度;①公用经费按每学期三至四次下达;②学校建设及维修经费按建设办和计财股的计划及财政到位资金下达;③其他资金按财政到位资金下达。

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按年初预算审核学校各项开支,按经费性质及实际支出情况采用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拨付经费。

加强现金管理,支付工程款、设备购置款等大额公用支出及单位之间往来须办理转账业务。

九、关于记账对账工作

各种原始凭证经过审核,确认符合报账规定后,由财务专干组织编制记账凭证,并“代理记账”。

要求各中小学校会计核算都要实行电算化,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按规定模式建立电子账套,统一规范使用会计科目,记账及时。

各学校财务报账员要与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做好月末、季末、年末的财务对账工作,确保上下资金的正常运行。

会计原始凭证和有关财务资料由镇工作室统一管理,学校期末财务清算或上级有关部门财务检查时,可到镇工作室借阅。

十、关于编制报表工作

月后1至5日,统一为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和学校财务部门编制财务报告时间(一式三份)。

报表编制完成后,由学校财务报账员领取本校上月的财务报告和资金对账单等会计资料,交学校校长审阅,审核无误后,由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

月后7日前要上交会计月报表,季后7日前上交劳动工资统计季报,每期末放假前上交学期财务分析表,年后20日前上交会计年报及劳动工资年报,及时上交其他报表等,由镇乡(街道办)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室汇总装订报送一份到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办公室备案。

十一、关于学校财产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专门人员担任财产管理员(建议由出纳兼任),账物分管。

除报账员对校产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外,要求财产管理员对全校所有财产进行分类编号,粘贴条码标签;每学期开学后要将校内各房间财产逐一清点,与使用人签字一式两份,一份贴在门背上;每年暑假前对需要修缮的房屋、各种器材、办公家具、课桌凳、床铺、门窗造具明细表;对调出、退休教职工办好财产移交手续。

十二、关于财务互审和责任制考核工作

各财务专干要负责不定期对所辖学校财务报账员及出纳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主动参与所辖学校的重大经济活动。

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办公室和财政局教科文股加强工作室财务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财务互审和督查,对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互审和督查情况进行县内通报,列入教育局对中小学校绩效评估考核范畴。

《祁阳县义务教育学校2013年财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讨论稿)下发后,请各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经费管理改革氛围,努力开创全县教育财务工作的新局面。

祁阳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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