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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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精选多篇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精选多篇)
动物 格证明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第 联 共 联 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 启运地点省市县乡村 到达地点省市县乡 村 用途承运人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载工具 牌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装运前经消毒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月日 牲畜 耳标号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备注 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第 联 共 联 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用途 启运地点市县乡村 到达地点市县乡村 牲畜 耳标号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月日 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第 联 共 二 联 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位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省市县 承运人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铁路□水路□航空 运载工具牌号装运前经消毒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 检查站签章 备注 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编号:
货主 产品名称 第 联 共 二 联 数量及单位 产地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检疫标志号 备注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月日 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的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四、 动物卫生监督所 年月日 官方兽医:
当事人签收:
备注:
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检疫申报单 编号:
货主:
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
来源:
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
申报时间:
年月日 注:
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申报处理结果 □受理。
拟派员于 年月日到 实施检疫。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
年月日 检疫申报受理单 no. 处理意见:
□受理:
本所拟于年月日 派员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年月日 附件1 动物检 证明 第 联 共联 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2 动物检 证明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检 证明 第联共二联 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物检 证明 第联共二联 注:
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关于索取检疫证件中提到的动物产品指:
直接畜禽的屠宰的肉品及其未加工的副产品。
调理肉品不适合此索证范围。
肉串的经营显然不在索取检疫证的范围之内,但应取得生产许可证qs 属于初级农产品的猪肉、牛肉等,是需要提供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但是经过深加工后的肉制品就不需要了,只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就可以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你的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一、二、三、四、 动物卫生监督所 年月日 官方兽医:
当事人签收:
备注:
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检疫申报单 申报处理结果 检疫申报受理单 编号:
货主:
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
来源:
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
申报时间:
年月日 注:
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 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受理。
拟派员于年月日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
年月日 7 no.处理意见:
□受理:
本所拟于年月日派员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 年月日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适用范围 用于省内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
2.项目填写 货主:
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等,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
数量及单位:
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
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目的地:
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
检疫标志号:
对于“带皮猪肉产品”,填写检疫滚筒印章号码;其他动物产品按我部有关后续规定执行。
备注:
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
2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填写规范 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 1.适用范围:
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2.项目填写:
货主:
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动物种类:
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
数量及单位:
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
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
启运地点:
饲养场、交易高声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村名。
到达地点:
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屠宰场、交易高声或乡镇、村名。
用途:
视情况填写,如饲养、屠宰、种用、乳用、役用、宠用、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
承运人:
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
联系电话:
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运载工具牌号:
填写车辆牌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到达时效:
视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5天,用汉字填写。
牲畜耳标号:
由货主申报检疫时提供,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时进行核查。
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可另附纸,并注明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站签章,并签署日期。
签发日期:
用简写汉字填写。
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备注:
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
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 1.适用范围:
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
2.项目填写:
货主:
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产品名称:
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
数量及单位:
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
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承运人:
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
联系电话:
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运载工具牌号:
填写车辆牌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到达时效:
视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7天,用汉字填写。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站签章,并签署日期。
签发日期:
用简写汉字填写。
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备注:
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
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1.适用范围:
用于省境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2.项目填写:
货主:
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填写移动电话,无移动电话的,填写固定电话。
动物种类:
填写动物的名称,如猪、牛、羊、马、骡、驴、鸭、鸡、鹅、兔等。
数量及单位:
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
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
用途:
视情况填写,如饲养、屠宰、种用、乳用、役用、宠用、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
启运地点:
饲养场、交易高声的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名和饲养场交易市场名称;散养动物填写生产地的省、市、县、村名。
到达地点:
填写到达地的省、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屠宰场、交易高声或乡镇、村名。
牲畜耳标号:
由货主申报检疫时提供,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时进行核查。
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可另附纸,并注明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由途经的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站签章,并签署日期。
签发日期:
用简写汉字填写。
如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实际常精确到时、分。
四、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1.适用范围:
用于省境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2.项目填写:
货主:
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
数量及单位:
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
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目的地:
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
检疫标志号:
对于“带皮猪肉产品”,填写检疫滚筒印章号码;其他动物产品按农业部有关后续规定执行。
备注:
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在此栏填写,如作为分销换证用,应在此注明原检疫证明号码及必要的基本信息。
所有检疫证明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