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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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标准

深圳市地方标准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标准名称

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

牵头起草单位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立项日期

年月日

承办人

阮昌干

职务职称

总控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1

“人机交互界面”并非充电终端必需项,建议将“一般由充电电缆、车辆插头和人机交互界面组成,也可包含有计量、通信等部件。

”调整为“一般由充电电缆、车辆插头组成,也可包含有计量、通信和人机交互界面等部件。

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不采纳。

条为术语“充电终端”的解释说明,目前市场上充电终端通常带有人机交互界面,因此不应删除“人机交互界面”。

2

“输入功率”修改为“输入有功功率”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3

“恒功率输出”表达的意思不对,这里的表述应该是“最大恒功率输出”,“恒功率输出”的定义应该是“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保持恒定功率输出”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4

“避免的噪声骚扰”语句不通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5

选址中应同步考虑低压配电系统的安装位置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6

同步规划路边充电停车临时车位,仅供充电车辆临时充电使用(限定小时内),其他非充电车辆或超时占用车辆交警进行罚款处罚

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本标准是在已经规划且适宜建设充电设施的宜停车车位上进行道路侧充电设施的建设。

不涉及道路侧临时停车位的规划。

7

充电设施应满足纯电动汽车快速充电需求,宜选择分体式充电机(以下简称:

充电机)等具备动态功率分配功能的充电设备。

动态分配功能需要利用开关矩阵控制模块的投切,系统可靠性较静态分配相对较低,建议考虑具体车型和地点,选择性选用。

厦门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部分采纳。

分体式充电机的充电终端在未充电时,电压不高于V(人体安全电压),因此本标准的技术路线选择分体式直流快充设备,把标准原文“应”改为“宜”不合适,不采纳该意见。

另考虑分体式充电设备的动态及静态分配的特点,同意该公司根据车型、地点选择是否采用动态分配方式的建议。

因此,删除“分体式充电机宜具备动态功率分配功能。

8

功能要求中前项表述反了。

未充电时充电机不会处于锁止状态,充电中必须先停止充电才可以解锁,不可在充电中或充电开始前解锁充电枪。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不采纳。

具体意见回复见下一条。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9

结合,编制组是否想做的是充电座上的充电枪锁止?

如果是,建议换一种表述方式,这里很容易和原有的概念混淆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采纳。

及条是指充电设备为连接方式C(见,直流快充必须选择连接方式),因此此处的“车辆插头”为充电机与车辆连接时的插头,并非车辆上的插座或连接方式所指的插头。

这两条是想表达在未充电时,充电机上的车辆插头是锁上在充电终端。

10

对于功能要求中“未充电时,在充电终端上应处于锁止状态”,意见同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不采纳。

具体回复意见见下一条。

11

充电结束后,仅有告警或提示功能无法保证用户将充电枪正确归位。

这种情况下,充电枪作为与车辆重要接口,也是容易引发事故的部件,应当增加其防护要求。

或考虑将枪归位检测增加至充电结算流程,不归位无法结算,甚至无法启动下次充电。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不采纳。

将充电结算流程与充电枪归位检测结合,并非解决充电枪正确归位的唯一方法,且每个运营商管理的方式不相同,例如可以通过充电完成后,充电枪未能正确归位,该用户计入非信任客户名单,天内不能再使用道路侧充电设施充电。

因此,不采纳该建议,只提出充电枪在充电结束后必须归位的要求,而具体措施由运营商自行确定。

12

“将输出电压调整到当前电池端电压之差小于后”表述不准确,应确保输出电压低于电池电压,建议按修改为“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电压正常后,将输出电压调整到当前电池端电压减去~,再闭合充电机侧的直流输出接触器。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13

综合控制管理单元需要术语解释,是否是中的人机交互单元?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未提具体意见。

综合控制管理单元不是中的人机交互单元。

14

综合管理单元满足整机实验技术要求。

此表述不通,举例就不是需要某单元满足的技术要求。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15

综合管理单元是全市统一的外接购买的单元吗?

如果是,应有相关标准,如果不是,本标准不宜规定部件设计要求,这一般是企业标准要求的,即便市政府需要全是充电设施满足唯一的后台接入要求,也只需要提出具体的平台介入协议标准文件名,是否软加密或是否通信与设施在道路侧建设无关。

建议删除。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综合管理单元不是全市统一的外接购买单元。

16

不应限制综合控制管理单元的通信接口类型,如以太网;综合控制管理系统应具备根据电网情况限制充电设备功率的功能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17

计量装置应包括两部分,充电计量和配电计量,且应明确充电计量装置应安装在终端内,不应只考虑配电计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本条款引用了,该标准中已明确规定充电机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及要求。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18

此处为充电设施功能要求,对于满足和的充电机,电能计量装置一定安装在充电设备内。

此处是否想表达与电网进行结算的电能量计量,如果是建议不要放在设备计量功能内,且表述清楚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19

本标准范围是否包括专用(不对公众开放)充电设施建设,如包括,此处应改为公用型应;如不包括需修改标准范围。

专用设施可不具备计量计费功能。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20

只保留“充电机应具备远程启停控制功能,能够通过远程控制启动和停止充电”即可,远程起停的控制条件不是充电设备的功能,是平台和使用人员依据情况进行控制的。

扫码充电利用的就是远程启停功能。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21

“充电机可按配置的参数实现准确计费”中“准确”没有可验证性,建议删除这个词汇。

)有同样问题,此处建议删除,此要求多见于企业标准,地标团标以上因存储数据项不统一,不具备验证性。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22

只要充电及停止输出(或充电流程终止),包括急停、停电、故障、人为操作等,都要有效保存设备断电前的状态和计量计费信息。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23

充电机在“上电操作以及每天凌晨固定时段空闲时”应进行自检:

充电设备上电后将长期不停电,而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错误漏洞,如果没能及时自检和修正,将会存在功能或安全隐患,因此建议每天自检。

厦门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不采纳。

本标准第条已对定时自检提出要求,而自检时间可根据运营商管理规范及桩的使用情况确定,不宜规定具体的自检时间段。

24

建议桩企统一故障码定义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不采纳。

不属于本标准范围。

25

)定时自检删除或降低要求,充电机充电过程部分自检项无法实现。

且关键开关器件寿命有限,不推荐定时自检。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不采纳。

为保证道路侧充电设施的安全可靠及行人、用户的使用安全,必须自检。

26

急停不推荐远程恢复,有安全隐患,此处前两项建议沿用表述。

增加内容与道路侧特殊性无关。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不采纳。

道路侧设备应具备“远程恢复”功能,在实际的运营管理中,在保证设备安全使用的情况下,由运营商根据其管理规范视情况是否使用该功能。

27

增加急停远程恢复时,安全检测要求。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采纳。

本标准条已经明确在急停远程恢复时的自检要求。

28

删除“具备远程恢复和现场恢复功能;”

正确使用急停是因为出现了危险的情况,如果配备远程恢复的应急保护装置,那么运维人员倾向于不对危险情况彻底检查排除,然后直接远程恢复设备,导致之前的危险状况再次出现,危害公众安全。

厦门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不采纳。

道路侧设备应具备“远程恢复”和“现场恢复”功能,在实际的运营管理中,在保证设备安全使用的情况下,由运营商根据其管理规范视情况是否使用该功能。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29

增加“)远程查询:

应能实现系统后台远程查询设备详细的运行日志”由于路边充电桩分散在各处路边,出现故障如果需要到现场维修,将导致危险电源向公众暴露,同时阻碍行人或车辆的通行,因而路边充电桩应具备更强的远程管理能力,远程查询设备详细的运行日记是处理设备故障的重要手段。

厦门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纳。

已修改。

30

远程监控和远程服务不是充电机功能是服务平台的功能。

如需要可增加平台要求。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不采纳。

在要求平台实现远程监控和远程服务时,设备必须具备该项功能才能同时响应。

31

 改为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32

充电机的过载和短路保护应满足-中第章的要求。

厦门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纳。

已修改。

33

充电机没有漏电保护要求,系统设计原因达不到。

充电机整流柜内置灭火,除堆式充电设备综合成本和整流柜体积会增加很多且我国目前没有全面禁烟,内置自动灭火误判后果应慎重考虑,已经要求视频监控,可以有效处理紧急情况,建议删除。

在验收部分要求设施附近有消防措施和警示即可。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34

直流漏电流保护值选为是否合适?

标准应同步规定时间的指标,保护才有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删除)项。

35

“加热除湿”并非除湿唯一技术,且加热除湿对周围局部的潮湿空气只能起到潮湿空气分解作用,水分依旧残留在设备内,反而电气设备更容易受潮,不得于设备的安全运行,更不能从根本上有效降低设备内湿度。

建议只要求具备除湿检测和除湿措施,达到规定要求即可,无需对具体除技术措施作限定。

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36

修改为:

)智能消防功能。

当内部起火时,充电机应切断主回路电源并发出告警信息。

原因:

内置式灭火系统通常为压缩性气溶胶,灌装气溶胶的瞬间爆发,一方面会损毁桩体,另一方面可能把柜门弹开,存在影响路边交通的隐患。

智能消防设备本身须经通过消防认证后方能使用。

充电桩内部应具有超温降额保护,使用阻燃材料。

厦门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部分采纳。

已修改。

修改为“烟雾报警功能”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37

智慧消防功能不仅体现在报警及灭火功能还应体现在状态信息管理及物联网的信息共享方面

上海棁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本标准选择分体式充电机技术路线中,当发生故障(如火灾)时,设备已经断电。

前述意见中已经采纳意见:

删除内置式灭火系统及内置式灭火系统要求。

38

保护和安全功能还应该增加主机至电缆接反保护功能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不采纳。

建设完成后电缆不会发生变动,竣工验收时会对电缆连接情况进行验收。

投运后,电缆与充电机之间不会经常发生变动,因些不采纳增加接反保护功能的建议。

39

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明确运营商确认,还是用户确认(扫码或 启动是否已经是用户确认)。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40

标准适用范围为分体式直流快充设备,输入电流不会出现≤。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41

改为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42

安装在路边,灰尘较多,考虑提高防护等级要求或增加巡查、自检要求。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采纳。

本标准要求的分体式充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已经考虑到安装在道路侧的环境条件。

如供应商认为有更高的防尘要求,可自行采用高于的防护等级及其他措施,本标准不做限制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43

应重点强调充电终端的接地要求,且宜具备接地线故障检测功能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44

“上游配电箱(充电机之外)可配备熔断器。

”建议改为“上游配电箱(充电机之外)可配备熔断器、断路器或相关过流保护器件。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45

由于电网三相不平衡和滤波电容的存在,大功率功率电路交流输出侧设置漏电保护功能不合理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46

修改为:

垂直高度“应”大于。

“宜”修改为“应”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修改。

47

直流输出电压优选值:

增加的柜子,以适应后期大功率充电需求。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部分采纳

本标准已修改,增加~作为优选值。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48

直流输出电压的选择宜适度考虑到未来技术的发展,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宜具备良好的电压兼容性,故不建议将,作为优选值,而应直接将作为优选值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本标准已修改,将~作为优选值,同时保留原~,~优选值。

49

额定电流的优选值建议取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采纳。

已修改。

电流优先值取消、,保留其它电流优选值。

50

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优选值建议调整为,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采纳。

已修改。

删除)项。

本标准不再推荐恒功率电压优选值。

51

部分充电桩有提供车辆插头贮存,但是实际运营时考虑防盗电,该插座被铁条封住,导致充电枪随意放置,考虑在运营管理中增加相关要求。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本标准要求车辆插头在未充电时必须锁止在充电终端,同时符合的要求。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52

验收增加:

智慧消防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是上海市的地方标准。

上海棁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不采纳。

智能消防系统的技术路未作明确规定,因此无法确定适用的验收标准。

53

建议增加安全自查、安全检查、巡查必不可少项目要求。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不采纳。

由于本标准范围为建设规范,因此不再对道路侧充电设施的运营及安全管理做相关要求,已删除第章全部内容。

54

巡查一次是否包括视频监控和平台这些手段?

如否建议降低巡查频率,一般运营平台都可以获得设备异常报警,并不需要密集的巡查设备问题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不采纳。

由于本标准范围为建设规范,因此不再对道路侧充电设施的运营及安全管理做相关要求,已删除第章全部内容。

55

整体意见

铭牌满足中及中的要求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本标准第条总则中,已规定充电设备需要优先符合及中的要求,这项标准包含铭牌要求,无需要特别说明。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56

整体意见

考虑充电接口整车布置位置,建议充电终端在两个停车位之间,线缆长度不少于。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不采纳。

为便于后期“一位一机”的管理,充电终端安装位置在每个车位中间。

如充电终端安装在两个车位中间,则用户停入车位后很难分清两个车位间的充电终端是否属于停入的车位,造成停车费用和充电费用的结算不便。

增加条并规定线缆长度不超过。

57

整体意见

为减少行人靠近终端带来危险,建议充电终端区域设置护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采纳。

已在本标准第条中有防护栏的明确规定。

58

整体意见

充电设施的单枪最大功率没有明确,目前采用的为直流充电设施,没有体现出交流充电桩的意见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本标准采用功率可根据车辆需要的动态分配的分体式充电机,因此其充电终端无须明确最大充电功率。

因考虑到道路侧充电设备的使用安全,本标准不考虑交流充电设备。

59

整体意见

充电设施目前深圳不允许建设箱式变压器,都要求采取建设配电房,路边停车位置是否适用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采纳。

供配电选择箱式变压器或设置配电房由供电部门视情况审批后确定。

60

整体意见

充电停车是否是否免费,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一小时,宜停车是否可以执行?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采纳。

所提意见超出本标准征求意见范围。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61

整体意见

大力发展新能源车,大力发展分体式快充桩,有路灯的地方就要有充电桩。

热心市民反馈意见-曾先生

不采纳。

现道路侧充电设施将在适宜的宜停车位上规划建设分体式快充桩。

未考虑路灯和充电桩结合的方案,主要是因为受路灯供电电路限制,利用路灯电路供电建设分体式快充桩的方案无法实现。

62

整体意见

严格限制汽车的增长,一个家庭只允许购买卖一部汽车。

热心市民反馈意见-曾先生

不采纳。

所提意见超出本标准征求意见范围。

63

整体意见

路边停车最大的比较实际的要求是采用交流充电桩,配电问题相对比较好解决,建议纳入交流桩的技术规范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采纳。

本标准未将交流纳入道路侧充电设施建设的原因主要有:

、道路侧充电设施优先解决我市巡游出租车、物流车等纯电动车辆充电难问题,其充电模式多为直流快充。

、道路侧充电设施将在适宜的宜停车位上规划建设分体式快充桩,宜停车车位规划意图是为“临时”、“短时”停车提供便利,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利用交流慢充充电通常需要个小时。

现我市停车场都将按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建议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利用住宅小区或公司、园区建设的交流慢充桩进行充电。

64

整体意见

按排量开征排污费,两部以上汽车的家庭,加倍征收。

热心市民反馈意见-曾先生

不采纳。

所提意见超出本标准征求意见范围。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65

整体意见

没有买车的家庭,奖励节能减排费,从汽车排污费处出。

热心市民反馈意见-曾先生

不采纳。

所提意见超出本标准征求意见范围。

66

整体意见

大力发展立体停车场,地上地下同时立体。

机械化作业。

热心市民反馈意见-曾先生

不采纳。

此建议超出标准征求意见范围。

67

整体意见

介于安全考虑只采用分体式充电方式表示同意,但只建直流快充而不建交流慢充表示不理解,以目前市面上来看插电式混合动力的车占据了重要的份额,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只支持交流慢充,再者小区内目前安装的交流慢充规模小,同时油车也占用严重,造成充电困难只能当油车开,这样根本发挥不了该车的特性与环保的原则,所以建议分体式充电方式能支持交直流一体式的快慢充电。

热心市民反馈意见

不采纳。

意见同第条。

序号

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备注

68

整体意见

在路边泊车位增加充电桩我们支持,但是目前所有的充电桩都是快充(直流充电),希望交委考虑一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充电(交流慢充),能不能也在路边停车位上安装交流慢充来方便充电,现在大部分交流慢充都是在花园小区,有的建好了又不让你进去充电,有的小区让你进去但停车费贵。

希望交委能够考虑一下我们的建议。

谢谢!

热心市民反馈意见

不采纳。

意见同第条。

69

整体意见

目前充电桩车位被油车站位实在太严重了,特别是非商业运营的充电桩(比如电网建设的小南充电),基本都有油车站位。

请问就解决油车占用车位是否有方法。

个人建议累计车累计占位次以上属于违停处理。

热心市民反馈意见

不采纳。

所提意见超出本标准征求意见范围。

说明:

.征求意见应采用网络、电话、书面以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一般不少于个月。

.处理意见分为“采纳”或者“不采纳”,对于不采纳的,应当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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