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全集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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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辽宁省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样张)

编号:

2007沈第号

单位名称

实验室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实验室建设状况:

□新建□改建□扩建∨□已建

上级主管单位

实验活动性质

□科研□教学□监测□临床检验□产业化活动□其他

申请备案范围:

□一级实验室实验室名称:

□二级实验室实验室名称:

提供资料:

1、□实验室所在法人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实验室人员名单、实验室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实验室人员接受生物安全培训记录或考核合格证明;

3、□实验室平面布局图;

4、□实验室主要生物安全防护设备清单;

5、□实验活动涉及的主要技术方法和项目范围;

6、□实验室涉及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危害评估报告;

7、□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SOP);

8、□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原始记录表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

1、我单位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愿意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2、在本备案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全部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合法的。

若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活动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4、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项目范围;

5、实验室负责人严格执行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设立单位(公章)

07年月30日

 

附件2

辽宁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样张)

编号:

2007沈第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实验室等级:

一级实验室□二级实验室

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活动性质:

□科研□教学□监测

□临床检验□产业化活动□其他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项目范围:

 

备案机关(盖章):

年月日

实验室设备和设施要求

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实验室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BSL1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是否达到

实验室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实验室出口处设有专用的感应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在实验室门口处设有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设置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得铺设地毯;

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实验室中的橱柜和实验台应牢固,橱柜、实验台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清洁;

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实验室应保证工作照明,避免比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式样市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

BSL2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是否达到

满足BSL1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实验室应带门锁并可自动关闭,实验室门应有可视窗;

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实验室需配有装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

实验室所在建筑内应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实验室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需要的生物安全柜;

应设洗眼设施,必要时应有几喷淋装置

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

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设备备用电源;

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配备双锁。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注意:

1.中报BSL1实验室,只需填报“BSL1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2.中报BSL1实验室,需分别填报“BSL1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BSL2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检验科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序号

名称

备注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生物安全检查制度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

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

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十一

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

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一。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

目的

规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操作人员,实验对象和环境安全,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安全运转及在此环境下的所有检测工作。

3.职责

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4。

人员准入要求:

(1)健康体检合格者

(2)本实验室工作人员需取得检验资格证方可独立上岗工作

(3)本实验室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

(4)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机构组织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证书

(5)新入人员除通过以上各项考核后还需与具有工作经验的资历人员共同工作三个月方可独立操作

5.人员进入批准程序

因特殊情况计划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

 

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

3、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

新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

培训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并指定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担任辅导。

培训内容包括:

(1)相关检验的国家诊断标准、处理原则以及本手册内容。

(2)实验室所有设备的使用方法。

(3)个人防护方法。

(4)实验室基本技术。

(5)实验室消毒净化的方法。

3。

2。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考试

新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考核,以保证工作人员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通过考核后,还须与有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工作3个月,才能获得独立进行实验室操作的正式资格.

三.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护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

3、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3。

1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甲肝、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每半年进行一次HIV抗体复检,并保留血样一年以上。

3。

2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可能涉及生物安全危害的体检结果存档,以便判断生物安全危害是否发生。

3。

3实验室应建立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既往病史、检测结果、免疫接种史等,以便对从事涉及生物安全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

3。

4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适合工作状态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不应进入实验室: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患发热性疾病:

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其他导致抵抗力下降的状况:

妊娠、在实验室内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

四.生物安全检查制度

1。

目的

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仪器设备(比如生物安全柜、放置试剂的冰箱等)

3、生物安全检查制度

实验室内,每3个月以细菌培养的方式进行安全性检测。

生物安全柜内放置平板培养基2个,放置试剂的冰箱内冷藏箱每层放置平板培养基1个,实验室4角和中间各放置1个,半污染区放置2个.将平皿敞开5分钟,然后盖上,每平板菌落数平均不得超过2个,超过标准,需要对实验室进行紫外线照射,污染部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五.微生物实验室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微生物实验室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3。

1微生物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

实验室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3.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3.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3。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3。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3。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3.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3。

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3。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3。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3。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

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

(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3.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3.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3。

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六.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

1。

目的

规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

具体要求:

3.1在具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门口加贴专门的生物安全警示标识,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造成感染的危险。

3。

2在有可能对人员造成威胁的生物标本储存处加贴生物安全警示标识,以防无关人员将危险标本带入安全区域对人员造成威胁。

3。

3所有微生物实验室内各项仪器设备处加贴生物安全警示标识。

七.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实验人员、物品和环境的安全

2.适应范围

适应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职责

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4。

基本制度

4。

1在主实验室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入口处贴有醒目的生物危险标志。

4。

2非实验室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

4.3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4.4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4.5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程序操作,降低气溶胶的产生.

4.6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

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需在中高级实验室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

4.7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4.8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4。

9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留本人血清进行有关的检测,以后定期复检。

如有疫苗必须进行免疫注射.

4.10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4.11工作前应消毒,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4。

12进行感染性实验室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

4。

13实验室事故处理:

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措施按《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4.14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并按规定报告给有关部门。

4.15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锐器。

4。

16剩余的标本应密封后置于适当条件下保存。

4。

17实验过程中应使用鉴定合格的二级生物安全柜。

4。

18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修前必须严格消毒,方可运出。

九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管和档案管理

2.适用范围

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处理和档案管理

3、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管

3.1按国家规定可以保存的菌(毒)种,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登记、保存和管理.按期传代、鉴定,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并做好有关记录。

在保存过程中发现菌(毒)种变异或死亡,应及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3.2本区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上报,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的菌(毒)株也应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处理。

新发现的菌(毒)株,要做好原始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3.3菌(毒)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

名称、编号、来源、分离日期、鉴定结果、鉴定者、审核者、传代情况、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3。

4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索取菌(毒)种和向下级有关部门发放菌(毒)种时,应有2人参加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手续要完备,并认真做好记录

3.5一、二类菌(毒)种,应派专人向提供单位领取,不得邮寄;三类菌(毒)种的邮寄必须持有邮寄单位证明,并按照菌(毒)种邮寄与包装的有关规定办理。

3。

6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工作之便,进行国际间各类菌(毒)种交流,做好菌(毒)种安全防范工作.

4、档案管理制度

4。

1、非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查看实验室记录

4.2、实验室人员负责妥善保存各种样品登记本、报告单及实验室原始记录,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4。

3、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实验室及感染者信息

十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废弃物处理

2.适用范围

尖锐器具和其他废弃物的处理。

3。

具体方法:

3。

1尖锐器具的处理

3。

1.1尖锐器具,如针、注射器等,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使用,尽可能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3.1。

2注射和吸取感染性材料时,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用过的针头、注射器直接放入防刺破的盛废弃锐器的容器中。

非一次性锐器必须放置在坚壁容器中,进行高压消毒处理.

3。

1.3打碎的玻璃器具,禁止用手直接清理,必须使用其他工具,如扫把、簸箕、夹子或镊子等。

3。

2废弃物的处理

3。

2.1实验样本在处理和进行实验室检测时产生的废弃物,如一次性针头、离心管、平皿等应放入适当的容器和严格防漏的高压袋内,待实验结束后立即就地高压消毒.

3.2.2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性液体物质、废弃的液体标本等放在盛有消毒液的严格防渗漏的专用容器中,并及时加盖。

3。

2.4以上所有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就地高压消毒。

3。

2。

5高压锅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使用说明操作,确保在121℃条件下,高压30分钟,以达到消毒要求。

3。

2.6所有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经严格高压消毒后方能运出实验区,并送至指定地点集中焚烧处理。

 

十一、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1.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消毒隔离工作。

2。

适用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

职责

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从本规程.

4。

具体步骤

4。

1实验室基本要求

4。

1。

1实验室相对独立,实验室核心区包括实验间及缓冲间,明确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识。

4。

1.2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隔离衣、防护眼睛、口罩、一次性手套等。

实验过程中注意自身防护,并防止操纵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4。

1.3培养基、组织、体液等必须放在防漏密闭的容器中储运。

4。

1.4血清学试验、样品的处理和分装应在BSL—2安全柜内进行。

4。

1。

5样品离心使用密封的离心杯,以防溅出。

4.1.6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器材、实验废弃物均应按废弃物处理程序进行消毒处理。

4。

1。

7实验完毕,先消毒物体表面,再按规定程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放入包装袋内就地高压消毒,并进行空气消毒.

4。

1.8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消毒双手.

4.2消毒方法

4.2。

1仪器等表面消毒:

工作结束后,用含有效氯1000的消毒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作用20分钟以上.

4.2。

2工作台等物体表面消毒:

工作完毕,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作用20分钟以上。

4。

2。

3个人防护用品消毒:

实验结束,将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等121℃高压消毒30分钟。

防护镜浸泡在75%乙醇或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作用30—60分钟.

4.2。

4手的消毒:

用典伏或75%的乙醇擦拭,作用1—3分钟。

4。

2。

5空气消毒:

每次实验前后用紫外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立方米空间安装紫外灯瓦数≥1.5W,距紫外灯1米处照射强度≥70W/㎡。

4。

2。

7地面消毒:

工作结束,应用含有有效2000mg/L的消毒液喷洒拖地。

十二、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1.目的

规范紧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2.适用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和微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职责

遇有紧急情况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此规程处理.

4.具体要求:

4。

1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

例如实验过程中,由于标本、试剂溢出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并覆盖浸透消毒液的纸巾,等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处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

并填写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行动,并检查处理效果.

4。

2在没有强毒微生物时,在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例如割伤、烧伤、烫伤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

令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反复冲洗.有在同一实验室内工作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

受到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就医,并将受伤原因及接触微生物的情况通报负责人。

对其进行恰当而完整的病史记录。

在其身体状况未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了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使用。

4.3伤害事故可能导致被强毒微生物感染,例如针头刺破、锐器割伤、粘膜暴露等途径接触到感染性液体,首先进行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或清水冲洗,用消毒液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污染材料溅落身体表面等情况,首先使用喷淋装置,尽快将污染物冲洗掉,然后再进行局部处理。

暴露的粘膜应尽快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实验室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受伤害者进行隔离观察,同时根据情况预防性用药,并写出职业暴露后预防感染的评价和处理方案.

4。

4实验室事故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如压力容器或管道破裂等,立即关闭实验室,疏散现场的所有人员,对所有暴露人员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

至少在1小时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便气溶胶的消散记空气中较重微粒的沉降。

张贴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在生物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消毒、净化处理;执行这项工作时应当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及呼吸防护用具。

实验室负责人员除立即采取对应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

4.5培养物等传染性物质的破碎

被传染性物质物质污染的小玻璃瓶及其他容器破碎时,用布或纸巾覆盖,尔后将消毒剂倾倒其上,放置30分钟。

其后即可清除掉,玻璃碎片应当用镊子清理.污染区域应当用消毒剂清洗。

破碎物品清理时如果使用了簸箕,应将其进行高压灭菌或用有效的消毒剂浸泡24小时。

清理使用过的布、纸巾、抹布及拖把,放入污染废弃物容器中。

上述步骤均应佩戴手套。

4.6如果实验室的纪录表格、其他印刷品或书面材料遭到污染,在妥善转抄后或烤后,应当将其弃入污染废弃物容器。

4.7试管破碎于密闭式安全离心杯中

所有密闭式安全离心杯在生物安全过程中装载和卸载.如果怀疑发生了破损,应当将其盖子拧松;尔后,将整个离心杯高压灭菌。

4。

8蓄意破坏

坚固、厚重的门、牢靠的锁具以及限制出入,都是合适的防范措施。

发现蓄意破坏情况后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视破坏种类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处理,并详细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

一、总则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三、生物因子生物危害评估

四、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五、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六、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七、生物安全检查制度

八、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

九、实验室菌种安全保管制度

十、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十二、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十三、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

十四、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

十五、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十六、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一)生物洁净安全柜标准操作规程

(二)净化工作台操作规程

(三)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规程

(四)离心机操作规程

(五)实验室操作人员洗手、消毒操作规程

十七、其他必要的管理性和技术性文件

(一)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二)防火安全制度

(三)实验室用电安全制度

(四)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人员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

2、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微生物检查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4、修订

国家及卫生部门涉及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更改时,本手册应相应作出修订。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1、单位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生物安全工作。

责任人:

单位法人

2、微生物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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