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制的影响.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0184880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5.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察举制的影响.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察举制的影响.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察举制的影响.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察举制的影响.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察举制的影响.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察举制的影响.docx

《察举制的影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察举制的影响.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察举制的影响.docx

察举制的影响

 分类号:

770.30

                 单位代码:

10452

 

本科毕业论文

 

汉代察举制的影响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系 (院)  

       指导教师 

 

2012年4月15日

摘要

汉代察举制作为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汉代形成、发展、完善乃至衰落。

它有自己的选拔标准与特点,“德”与“才”是它在运作过程中主要的特点。

察举制在汉代有积极影响,也有诸多流弊。

它也影响了后世的选官制度,科举制的形成脱胎于察举制。

在现代社会,察举制对于人事制度特别是公务员选拔方面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汉代;察举制;影响

 

 

 

Abstract

TheelectionsystemofHanDynastyofancientpoliticalsystemisanimportantpartintheHanDynasty,development,form,perfectanddecline.Ithasitsownselectioncriteriaandcharacteristics,"Virtue"and"ability"isinitsoperationprocessmaincharacteristics.TheelectionsystemintheHanDynastyhaspositiveeffect,alsohasmanymaladies.Italsoinfluencedthelaterofficialselectionsystem,theimperialexaminationsystembasedontheformationoftheelectionsystem.Inmodernsociety,theelectionsystemforpersonnelsystemespeciallytheselectionofthecivilservantshasdrawlessonsfromameaning

Keywords:

TheHanDynasty;Theelectionsystem;Influence

 

目录

一、察举制的特点与发展过程1

二、察举制在汉代的影响2

(一)积极影响2

(二)消极影响3

三、察举制对后世的影响4

(一)对科举制的影响4

(二)对现代人事制度的影响5

四、参考文献6

五、谢 辞6

汉王朝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和官僚行政体制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发展的产物。

一方面,它保留了一些旧时代的痕迹;另一方面,又具有新时代的许多特点,在人才选拔方面,汉代主要采用察举制。

察举制的产生和发展对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僚行政体制和人才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对现代人事制度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察举制的特点与发展过程

察举即先察后举,是由地方官员首先考察,发现人才后向朝廷举荐。

汉代所实行的察举,不一定都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而是根据需要人才的情况在特定的地区内举行,有时只在三辅、三河等地,有时则限制在内地某些郡县。

察举的办法,有时只限于丞相、御史大夫等高级官员直接向皇帝推荐,有时则由朝廷派人直接到地方进行察举。

汉代察举制较重要的有“贤良方正”“孝廉”“贤良文学”“秀才异等”“明经”等科目,偶尔还荐举“童子郎”“勇武知兵”“明法”等专门人才。

察举制具体的操作程式大体是:

多数先由皇帝下诏,令三公九卿、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按照一定的名目,把各地品德高尚、才干出众、学识渊博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由朝廷直接任官,或经过某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择优录用,表明人才选拔制度在逐渐完善[1](P22)。

察举制是汉代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国家对察举的管理要求是十分严格的。

其基本标准包括道德、才能两个方面。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是选拔人才的首要条件;才能也是一条不可或缺的标准,这直接影响到行政机构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管理效果。

同时,年龄与仪表也是汉代选官时注意的条件。

察举制在汉代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

汉代初年,任官并无定制,入仕者不外乎“荫任”和“赀选”两途,所以官职大多操纵在大官僚和富户手中,其后才出现察举制和征辟制[2]。

汉高祖刘邦下诏求才,开西汉察举制之先河,刘邦下诏曰:

“贤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

”[3](P518)后来汉文帝两下诏书,寻求“贤良方正,能直言急谏之士”[4](P116)。

到汉武帝时期察举取士开始制度化。

武帝时期及其以后,儒家学者向统治集团渗透,以“孝廉”为主要内容的察举逐步取代军功、任子、赀选,已成为当时选用官吏的主要途径。

西汉晚期,察举的舞弊行为开始产生,特别是到成、哀之间,政治腐败,一些人或伪饰“行节”,欺世盗名;或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纷纷进入官场。

察举随着西汉命运的衰落而走向堕落。

东汉的建立给汉王朝注入了新的活力。

自光武帝刘秀即位,随着中央集权统治的强化和社会逐渐趋于安定,察举枯木逢春,又焕发生机。

针对西汉末年出现的种种弊端,东汉前期几代统治者对察举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使其内容和形式趋于简约化。

调整的范围包括察举孝廉的名额、察举对象的范围,以及文化水平和行政能力的综合考察。

至此,儒学、文吏、孝悌、能从政者四科,逐渐成为东汉时期察举的主要内容。

这些,使东汉任用清正廉洁的官吏收到一些成效,“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迄于永嘉,察选清平,多得其人”[5](P539)。

特别是“孝廉”考试制度的创立,影响深远。

但进入东汉后期,宦官和外戚竞相当政,统治集团趋于腐败,加之手握察举大权的中央和地方大员营私舞弊,这一制度逐渐成为特权阶层谋取官位的重要手段。

当时尽管有正义的士大夫进行抗争,但东汉王朝灭亡降至,察举的正义性已非少数正义者能挽回。

二、察举制在汉代的影响

察举制在其产生、发展的过程当中有功也有过,在整个汉代可以说察举制产生了巨大作用。

(一)积极影响

察举制的确立与实施,对当时社会的安定以及纯洁人才选拔风气,均产生了重要作用。

首先,有利于社会政治的安定。

它打破了“任子”、“赀选”等“世袭制”和军功地主一统天下的局面,促进了社会政治的安定。

战国时期,随着变法的推行,许多诸侯国打破“世卿世禄”制。

开始招徕和选拔贤能者充任官职。

尤其是商鞅变法建立军功爵制,以军功选拔官吏,中经秦国直到汉初。

西汉建立后,国家急需安邦利民的人才,察举在这种背景下产生。

察举“贤良”、“孝廉”、“茂才”以及各种专长的人才,使各地包括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都有参与政治的机会。

这样,缓和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

同时,一批深知百姓疾苦,了解下层社会艰辛、能直言极谏的有识之士,被举荐到统治者集团中,或多或少能改善统治集团的人员机构,使专制政权和地方之间得以沟通。

因此,察举之制在客观上能带给社会政治之和谐与稳定,同时也加快了民族融合进程。

其次,它开创了士人政治之先河,为吏治和社会风气的纯洁提供了条件。

周代社会主要靠宗法式贵族政治来维系。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形成士人与贵族争权的局面。

汉武帝正式确立察举之法,“策试”以尽其才,“学而优则仕”,天下士人受此鼓舞而竟相趋骛。

凡是具有真才实学的人,经由州郡察举,再经“策试”即可入仕。

中国士人政治,自西汉发其端,至东汉进一步完善,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制度上提供了条件。

据黄留珠研究指出:

在两汉作为察举选拔的307个孝廉中,作用情况可考者计183人,其中由孝廉任为官吏者159人;举孝廉后再被辟除者16人;举孝廉后再被举者(例如察举者),中央分别属于光禄勋、少府、太仆、将作大臣和城门都尉;而又以光禄勋属官最为集中(约占53%),其次是少府属官(约占13%)。

地方官主要是郡国长官的助手(约占5%),以及县级长官(约占21%)。

郎官在孝廉拜授的诸官职之中,所占比例最大,超过50%。

所以《汉官仪》关于“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的记载,确实反映了孝廉任用中的规律性现象[6]。

 

  

(二)消极影响

察举制虽有诸多好处,并一度在汉代盛行,然而察举选拔人才为官,仍有许多流弊。

首先,容易形成党羽。

选官权名义上掌握在皇帝之手,实则控制在官吏手中。

两汉时期,察举风尚往往由身居高位的“公卿大臣”以能罗致人才,充当自己的幕僚为荣耀。

而世间的“英才”“俊士”,亦以被延揽作为发展才能的捷径而更加奋勉。

这种选拔官吏的方法,实际上只问才能,不问政治。

贤士被征召后与三公以及其他贤士彼此以道义相交,宾主相见,失去君臣上下相互督察的职能。

这表面上是由官府选拔人才,实际上是由达官贵人奖励贤士,罗致天下名士的手段。

他们罗致的人才愈多,则自己的威望和地位愈高,尤能为人所重视。

其用类似于战国时贵族公子培植党羽,增强自己势力,提高自己地位的“养士”之举。

其次,被选者大多并无真才实学。

他们很多是富豪子弟,或权势之家,或其“门生故吏”。

当时一些豪强地主依仗权势进入仕途,充塞官场。

各级政府所保送的所谓“贤良方正”、“孝廉”、“茂才”、“博士弟子”等,也因能掌握儒家学说的教条而被其所用。

这种情况如汉武帝深为叹息曰:

“后世之于荐举者,皆巧于奔竞之人……士之不自重,深可叹也。

”[3](P324)东汉安帝亦说:

“间令上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

而所对皆竞尚浮言,无卓尔异闻。

”[5](P1357)由此可见,下面推举上来的人大多是平庸之辈。

他们凭借虚名入选,进身官场,而有真才实学的士人则被排斤在政权之外。

再次,纵容“世族”。

随着吏治的腐败,察举制客观上成为“世族”的帮凶。

东汉中期以后,由于吏治败坏,察举“以族为德,以位为贤”,“贡举则以阀阅”[7](P31)为标准。

察举为世族、门阀所操纵,朋党勾结的风气日益盛行。

同年被举荐者互称“同岁”,同岁者结党营私。

而一般下层地主子弟为挤入选举,送礼行贿,“伪饰德操”,沽名钓誉等行为,更是司空见惯。

世族因而更加嚣张,歧视寒门,造成朝廷乌烟瘴气。

最后,容易造成地方割据。

察举制本来是为了选贤任能,然而东汉末年由于继位皇帝幼小,往往由皇太后临朝听政。

皇太后往往主要依靠两种势力,要么是自己的娘家人,要么是身边的宦官。

外戚和宦官纷纷钻“察举”之机,营私舞弊,利用“察举”巩固权势。

这样给地方割据势力制造借口,其势力迅速膨胀。

三、察举制对后世的影响

汉代结束后,察举制并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仍深深影响了后世的选官制度。

(一)对科举制的影响

科举制度,实际上脱胎于汉代的察举。

科举制是自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

科举是通过分科考试,然后将考试合格者向朝廷举荐。

隋炀帝设进士科,科举制由此确立。

到唐朝,科举制日渐完善,以进士、明经两科最为重要。

随唐科举重视“德”与“才”,尤为重视“才”。

汉代察举也重视“德”与“才”,它更看重“德”,这只是根据当时不同的历史环境所采取的不同措施。

总的来看,科举与察举在这方面是相通的,科举源于察举。

通过测试选拔人才早在汉代就已实施。

察举中常用的考试方式,如贤良对策方式直接为后代继承与沿用。

为防止作弊而创造的射策,是“隐举人之名以防嘱托徇私”[8](P383),也成为后代通用的考试方式。

汉代的选举与考课没有区分。

察举的对象既有未入仕者(无官职者),也有入仕者(现任官吏)。

选举科目的设置,也是对现任官吏的考课内容。

总的来看,考试(考课)是辅助形式,不占主要地位。

这说明西汉时期对选才、任职官吏的考核还未制度化、严格化。

到了东汉光武帝时,开始对选拔与提拔的对象,施行“授试以职”,即进行文字方面的测试,内容有策、经、笺奏(章奏文体)等。

初在部分科目,后向所有科目渗透,说明考试这一环节变得愈来愈重要。

所谓:

“诸生试家法,文吏试浅奏,无异于后世科举之法。

”[3](P77-78)

(二)对现代人事制度的影响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一项重要的选官制度,它合理的内核对现代人事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察举制启示我们选用人才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德为立身之本、立业之根。

在察举的科目中,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

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

因此,现代的人才选拔,要以德为本,德才兼备。

近些年,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条例法规,以保证人才选拔以德为主。

这里的“德”主要是指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在德的基础上,汉代察举制还提出了对人才的能力要求。

汉代察举制里的“四科”充分体现了察举制因能授任、量才取人的倾向。

东汉察举制还明确要求被察举者必须在州郡做过低级佐吏,即被举荐之人应当具有实践经验与行政技能。

现代社会对人才有了新的认识与界定,即那些能够为社会、为企业创造价值,拥有职业素质的人。

因能授任,量才取人,“不拘一格,人尽其才”,才是最理想的用人机制。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为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出台,标志着在公务员的选任上已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备系统的制度[9]。

我国在初任公务员的选拔中是非常注重被录用对象的综合素质的,这充分借鉴了察举制关于对“德”与“才”的要求。

如在报名资格中除国籍、年龄、文化程度外,还专门有品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规定。

察举制作为两汉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由于历史时代的限制,有其流弊,并因此受到人们的批判。

但是,察举制固有的合理部分,对于当今人事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却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因此,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才是我们今天讨论察举制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杨学为.中国考试制度史[M].合肥:

黄山书社,1995.

[2]陈荣香.德才兼备是选拔人才的基石[J].秘书.2009,(9):

12.

[3]班固.汉书[M].北京:

中华书局.1962.

[4]徐天麟.西汉会要[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5]范晔.后汉书[M].北京:

中华书局,1965.

[6]何怀.选举社会及其统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A].北京:

三联书店,1998.

[7]吴树平.风俗通义较释[M].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

[8]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

中华书局,1986.

[9]张巧艳.两汉察举制度及其借鉴作用[J].社科纵横.2008,(11):

87.

 

谢辞

 

 

2012年4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