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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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2015年度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主要任务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工作安排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总结经验、坚定信心,群策群力,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县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为建设生态黄梅,美丽黄梅作出新的贡献。
一、总结成绩,正视不足,进一步增强抓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黄梅县环保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环保大会精神,紧扣全县十六字发展战略,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环保机制创新为主线,狠抓污染减排和环境执法监管,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推进生态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全县环保事业步入了跨越发展的快车道。
县环保局也先后被省市授予“全省(县市区)环保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全市县级环保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等誉称号。
生态创建全面启动。
按照省、市、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全面启动生态县创建工作。
一是全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使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路径更加明晰;二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态县建设目标任务,委托省环科院编制《生态县创建规划》;三是配合上级做好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研究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建立地区生态安全格局。
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减排考核目标任务要求,紧紧围绕立足于“早、快、实、严”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部署减排工作,建立完善“部门、乡镇、企业”三级联动的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和定责问责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力推进16个重点减排项目工程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如强化县污水处理厂、五里墩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湖北五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煤改气工程并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实施畜禽养殖减排项目,现代乳业新建1500m3沼气设施,对1家选址不当、环保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企业实施关闭等。
元至12月份,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情况为:
COD削减1028.41吨,完成率为100%;氨氮削减73.846吨,完成率为100%;SO2削减301.62吨,完成率为100%;氮氧化物削减661.57吨,完成率为100%,全面完成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新法宣贯扎实有力。
新修订的《环保法》于2014年4月出台后,为全面宣传贯彻好新《环保法》,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超前谋划,积极主动抓好新法对接,多层面、多途径、多举措开展新法宣贯活动,为推进新法在我县全面施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如订购新《环保法》及解读本2000册,向县四大家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企业进行赠阅;以“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的形式,向全县重点企业发出倡议,引导鼓励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动承担起治理污染的责任;制作新《环保法》专题电视宣传片, 12月底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一周,县政府分管领导还就新法的实施发表了电视讲话。
环境监管成效显著。
突出“向污染宣战”主题,深入开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改善空气质量、环境违法执法“零容忍”三大行动,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着力改善县域环境质量。
一是将执法监察与排污许可相结合。
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意见》,向全县近千家排污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守法经营。
目前,排污许可证核定管理已在我县全面展开,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之中。
二是将执法监察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先后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重点企业减排督查、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环保执法“零点行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江河湖泊水产养殖专项执法检查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如对园区企业燃煤锅炉统一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安装污染处置设施,彻底解决烟尘超标排放的问题;对杉木陶瓷工业园少数企业渗滤液跑、冒、滴、露和烟尘超标排放的问题进行强力整治;对太白湖水库、古角水库等投粪养殖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等;三是将执法监察与机制建设相结合。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责”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对重点企业实行网格管理,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管理网络。
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重罚快处。
2014年全县共出执法人员1650人次,立案10起,限期整改36起,停产整改2家。
四是将执法监察与信访调处相结合。
切实加强各类环境污染纠纷的查处、回复及调解工作。
1-12月份,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件136起,处理率100%,结案率98.2%,群众满意率较高。
项目建设步伐加快。
县环保部门积极组织编制和储备环保项目,为区域环境整治和企业污染防治争取资金,在环保项目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先后争取到位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省级污染减排“以奖代补”、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资金共692万元。
创建省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12个。
以省环保厅领导来小池滨江新区调研为契机,请求省厅在小池发展印染项目、小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优先申报小池东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申报中央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过去的一年,我们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县环保事业步入了跨越发展的科学轨道。
这是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特别是环保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奋力拼搏的结果。
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关心支持环保事业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奋战在环保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主要有:
一是生态环保意识不强,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和行为在一些地方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二是水环境污染仍较严重。
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水体自净能力差,环境容量小,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三产业及居民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迅速上升,成为城区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
三是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面临诸多难点。
由于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受土地、电力、能源等要素制约,产业增长没有完全摆脱粗放型、外延式发展的模式。
同时,一些行业经济发展仍存在高消耗、高污染等问题,节能减排仍面临较大压力,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居住环境改善缓慢,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日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落实举措,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
2015年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保法》的实施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
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分析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但机遇大于挑战。
从机遇层面看,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到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从“史上最严”《环保法》的颁布实施,再到去年1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可以说,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党全民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前不久,全省还召开了高规格的2015年省环委会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湖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全面实施生态省建设。
这些,都为我们抓好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创造了良好机遇。
从挑战层面看,一系列环保新法新政的出台,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目前,我县仍处于环境矛盾“尖锐期”、环境风险的“活跃期”和群众环境意识的“升级期”,在深化改革的大浪潮中,要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我们任重道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科学认识,主动适应,乘势而上,顺势而作,有所突破,有所作为。
2015年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安排部署,紧扣“四城创建,五区建设”的发展重点,以建设生态县为统领,以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生态建设和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全县环境安全,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是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是辖区内所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质量达到一类区标准。
三是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7.4%、8.3%、9.7%和7.2%。
四是全县主要城区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6分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固废处置率达90%。
五是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六是在50个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创建1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要完成上述目标,推进生态县建设,我们必须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生态县建设,就是要持续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一是尽快制定出台《黄梅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各级生态创建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和考核机制。
明确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承担县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积极推动各级生态文明创建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完善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制度、述职制度、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推进生态县、乡、村创建,建设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二是抓紧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态县建设目标体系,将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内容纳入其中;三是按要求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划定并坚守生态红线,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地区生态安全格局。
全面落实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制度,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格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的环境监管。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四是不断加大环保投入。
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在支出重点上向生态创建、生态县建设重点工程和优先项目倾斜。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以市场多元化资金为基础的多元投融资机制,制订有利于环保投资的激励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金以不同形式参与生态环保事业。
(二)推进生态县建设,就是要积极构建环境法治体系
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赋予环境执法更多的权力和责任。
去年11月份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对环境执法监管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2015年是贯彻新法新政的头一年,打响第一枪至关重要。
全县上下务必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重要意义,要站在推进生态县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提升认识,强化举措,确保新法在我县的顺利实施,积极构建良好的环境法治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执法监管机制,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权力,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依法打击、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是落实网格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确立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分级、健全监管档案,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建立执法监管新常态。
四是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重罚快处。
完善环境监察执法与纪检监察执法的联动机制,严厉查处在环保方面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
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
(三)推进生态县建设,就是要强力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一是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工程。
要继续按照“分级管理,属地发放”的原则,抓好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排污许可的覆盖面,并将发放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目标挂钩,让排污许可真正成为落实减排目标任务的硬抓手。
围绕上级下达我县的减排目标任务,制订2015年减排计划,明确重点减排项目。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企业”三级联动的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和定责问责机制,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抓好减排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实施重点减排项目工程,力求在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畜禽养殖减排、机动车淘汰减排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扎实做好减排核查核算、企业档案管理、与上级沟通对接等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和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二是大力实施专项治理工程。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采取引进项目园区化,加强工业污染防治、能源结构优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等各种措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
加强水污染防治。
完善县内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控机制,加快推进县环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构建人水和谐的城区水生态系统。
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对垅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联动机制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
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改善,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饮用水源及重点水域监测频次和力度,启动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进地下水基础调查和污染防治。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程排污申报登记和噪声排污费征管制度,扎实开展建筑夜间施工,中高考禁造,机动车违法鸣笛,娱乐场所噪声污染等专项执法行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宁的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全面加强重金属、危废、辐射和化学品污染防治,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三是大力实施农村环保工程。
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扩大连片整治范围,结合新一轮“三万”活动,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全力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和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生活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貌污染等突出问题。
搞好农村改水、改厕、改灶工程;搞好农膜回收利用及处置;指导农民实施科学种田,正确、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逐步提高低毒、低残留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大力发展生物防治和有机复合肥;加紧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规划和监管,坚决取缔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限养区内限制规模化禽养殖;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尽快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保证达标排放,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四)推进生态县建设,就是要科学谋划生态环保项目
重点环保项目工程建设是控制污染排放、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
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县项目建设主线,全力抓好各类企业特别是污染源大户的技术改造、“三废”治理、环境监控等重点项目建设。
对已经纳入建设计划的重点环保项目,要安排好资金,加强协调调度,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
对已经建成的环保工程要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其投入正常运行。
同时,结合生态县创建,组织编制好全县“十三五”环保规划,抓好“十三五”期间要解决的重点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谋划“十三五”期间重点生态环保项目和政策措施;要继续紧扣黄梅大别山生态试验区建设和小池开放等热点,加大争资立项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环保资金扶持。
对有利于节能减排、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多批快上。
(五)推进生态县建设,就是要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开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黄梅”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
完善舆情反应机制,办好环保网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要推行全民治污理念,依靠全社会力量,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加大生态环保科普教育,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专项培训、绿色创建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网络、视频、电视等多种途径,扩大环境教育受众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科学监管,注重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行动、长效推动的环保工作新格局。
一是要强化政府责任。
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县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勇挑重担。
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加以推进,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关键环节抓深入,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要将生态县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治污工程等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进一步强化环保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将其纳入全县目标管理体系,与干部考核使用挂起钩,对没有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要强化部门责任。
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县建设,各有关部门责无旁贷。
要围绕全县环保工作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要建立和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支持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有效利用好本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环境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两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执法监察水平。
要严格贯彻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权力,切实加大环保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强化挂牌督办、专项行动、限期治理等措施,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提高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能力,严密防范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要切实抓好环保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勇于执法、严于执法的环保工作队伍。
县发改部门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和投资工作力度。
县经信等部门要抓好落后工艺和产能的淘汰、整合工作,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县住建部门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组织完善配套污水管网系统建设。
县农业、畜牧部门要认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县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区在用生产、生活锅炉的燃煤大气污染监管,有效解决粉尘、油烟污染等问题;严格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运输扬尘监督管理,履行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职能,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
县卫生部门要督促医疗单位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县监察部门要加强环保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县司法部门要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调解环境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国土、安监、工商、电力等部门要把好土地审批、安全生产、工商注册、电力供应等关口,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防范环境风险与环境事故。
三是要强化企业责任。
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县建设,企业责任不可推卸。
各企业要正确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积极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认真做好环保工作。
要掌握新《环保法》确定的法律底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严格约束自身环境行为,不违法排污,主动承担起治理污染的责任,加大环保投入,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环保设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废弃物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努力为一方百姓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同志们,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环保事业新局面,为建设生态美丽黄梅做出新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