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166349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25.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衡水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水市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

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五、绩效预算信息

1、总体绩效目标

2、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信息

八、名词解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才智力引进,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援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金统筹办法等,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控制和监管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

指导协调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考核工作。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政策性安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相关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完善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特殊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统筹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和区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

承办政府系统事业单位股级职务任免有关事宜,统一管理区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综合管理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并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衡水市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行政

科级

财政拨款

衡水市桃城区就业服务局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自收自支

衡水市桃城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衡水市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衡水市桃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衡水市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衡水市桃城区居民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拨款

单位

科室

衡水市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办公室

仲裁科

培训科

养老保险科

工资科

监察科

人才交流中心

军转科

奖惩任免科

工资福利科

科干科

工人管理科

考录科调配科

监察大队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2601.48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370.5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4.9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万元、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166万元、其他15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衡水市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6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3.8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50.8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83.03万元;项目支出767.63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2601.48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661.66万元,降低38.98%。

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690.64万元,增长60.41%,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2352.3万元,降低75.4%,主要为2017年财政弥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差额2302.95万元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伤保险98.44万元,2018年财政未予安排;其次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资格认证系统购置及服务费增加25万元,委托第三方审计费增加12万元,社保卡补换卡成本费及工作经费增加8万元和增加了项目就业见习补贴3.6万元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3.04万元,为局机关及所属各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总体安排情况,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日常运行支出。

与2017年相比增加24.07万元,增长40.82%,主要原因为人员通讯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没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没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9万元,降幅27.14%。

我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绩效预算信息

1、总体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完善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才智力引进,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的流动、调配、开发、管理工作。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控制和监管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工作。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完善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统筹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有关事宜,统一管理区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

综合管理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的奖励、表彰工作。

2、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推进社会保险所、劳动监察大队、工商和税务部门开展合作执法,加强稽核,摸清企业底数,重点查处商业、服务业等民营企业未参保或欠费、瞒报、漏缴行为,对新建企业督促依法参保登记,对老企业加大扩面力度,规范用工制度,做到应缴尽缴,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考虑到今年涉军人员参保产生一次性缴费的现实问题,积极协调市局酌情下达2018年征缴计划。

三是努力破解企业征缴难题,解决停产、半停产企业的缴费问题,督促破产改制企业及时变现资金、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接续工作。

四是加大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力度,联合住建局、安监局、区总工会开展工作,将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是职工医保开通网上申报、银行缴费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衡水银行代理缴费,解决目前缴费人员多、排队时间长的问题,实现便民利民;居民医保方面研究出台《衡水学院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保管理的体制机制。

六是进一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完善参保工作的领导和推进的体制和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劳动年龄段内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保。

七是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2014年10月以来的预扣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清算衔接工作,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正确收缴和待遇正常发放。

八是根据《河北省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社保基金自查工作,并于2018年2月底之前完成整改,迎接上级检查。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目标:

2018年新增参保职工4200人,在无一次性费源的情况下,基金征缴完成3亿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职工2500人,基金征缴完成1900万元。

(二)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重点开展创业服务。

一是响应全民创业大形势,落实全省三年创业计划,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创业培训等创业服务工作,提高创业能力,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创业指导专家库,通过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及时落实创业小额贷款(10万元以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小微企业房租补贴(3-5千元/年)等创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为初次创业者打造优质的创业服务平台,争取孵化基地入驻项目达到30个,带动就业达到200人。

二是协调工商、地税等部门对劳动者自谋职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支持,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和期限,让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转移就业的农民等通过贷款自主创业。

三是打造优质就业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交流。

建立以“区就业服务局”为中心,覆盖全区各乡镇办、社区的就业信息传递网络,加大人力资源交流招聘会组织力度,同时加强与114职介平台、衡水人才网、腾讯大燕网等网络媒体合作,为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018年工作目标:

为失业人员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用工岗位1000个以上、为就业困难人员争取和落实补贴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达到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强化劳动监察与仲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一是将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的摸排查处,尤其是“两节”期间清理拖欠工作,与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研究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应急周转金、投诉绿色渠道、日常排查和限期办结、违规黑名单等一系列长效监管制度。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探索与社保、仲裁、工商、公安、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体制,加大政策、法律宣传,营造全社会守法氛围。

三是开展女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重点对餐饮服务业女工、未成年工权益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四)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一是紧紧抓住京津冀一体化的机会,积极组织我区用人单位参加各级、各类才交流会,加强同上级及各地人才交流中心的联系,加强用人单位和有关大专院校的联系,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全年计划召开1-2次区级人才交流会;同时做好企业与毕业生的对接,针对桃城经济开发区企业的需求,与园区内重点企业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了解他们的人才需要,有针对性地推荐毕业生,帮助企业招聘学历合适专业对口的大学生,也为我区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铺路;探索建立用人单位与考入重点院校或紧缺专业的大学生签订委培协议制度,由企业资助特定大学生深造,受资助学生毕业后回协议单位工作。

二是与发改局建立联络沟通机制,了解“重点项目”人才需求,尽我局所能为其推荐学历专业相对应的人才,为全区“重点项目”的开展夯实人才基础。

三是对一些高端的技术岗位,采用柔性引进的方式,不为所有,只为所用。

四是组织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充分认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履行各项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完成2017年申报的招聘计划,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五是妥善安排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统筹做好军转干部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辅助服务工作,做好困难企业军转人员的各项待遇的发放工作。

六是推进职称工作改革创新,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职称工作新思路,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实绩为重点,改革人才评价方式,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大力推进评聘分开,实现聘用机制更合理,以推进继续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职称工作推动人才培养的作用。

七是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以网络培训为主):

一是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机关依法办事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业务培训班,使全区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表: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16衡水市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事管理

2483480.00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工资、职称、科级以下干部任免、调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全区事业单位招录,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拟定全区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岗位聘用。

不断扩大人才规模,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发展环境,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任用、考核、奖惩、职称、调配等各方面争创一流,当好全市人才战线排头兵,真正形成紧密配合、互相协作,上下联动的良好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9000.00

大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建立人才库和人才需求库,走访调研下基层,掌握人才需求信息。

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为各类企业引进、招聘高、精、尖人才,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流动机制。

每年为全区引进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30名,制定人才发展计划。

100%

90%

70%

60%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326000.00

拟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全面推行竞争上岗。

事业单位施行聘用制是大势所趋,年内普遍推行竞争上岗。

90%

80%

70%

60%

  3、军转干部管理

1830000.00

拟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控工作。

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企业军转干部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服务获得较高评价。

满意度100%

满意度90%

满意度70%

满意度50%

  4、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资政策落实

18480.00

组织落实全区公务员工资政策,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办理机关事业人员退休。

将省、市安排布置的调资任务及时无误的落实到位。

落实调资政策及办理退休、定级等无差错。

满意度100%

满意度90%

满意度80%

满意度70%

  5、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

300000.00

按照省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并实施岗聘,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严格按照省规定的岗位数量设岗、聘用,不超岗聘用,职称评审组卷提高通过率。

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全面进入补聘阶段,做好职称聘用政策讲解、宣传,让每个事业人员对职称工作心明眼亮。

满意度100%

满意度95%

满意度90%

满意度85%

二、劳动关系管理

158840.00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1、劳动监察工作

10560.00

宣传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加强用工管理的宏观调控,强化劳动部门用工管理职能.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用工管理走向正规化

做好职工流动和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妥善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工作

95%

80%

70%

60%

  2、养老保险工作

118280.00

落实离退休政策

负责全区企业参加养老保险职工的正常退休审批,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初审、上报工作。

负责全区企业职工的工龄接续工作。

受理全区申请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并送达结论。

离退休政策落实率

95%

80%

70%

60%

  3、劳动仲裁

30000.00

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根据仲裁程序调查、审理、裁决(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5%

80%

70%

60%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270000.00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

积极完成制订的各项绩效目标,确保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的完成,参保人员的正常参保登记、稽核、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将政策宣传工作全面铺开。

依法依规履行日常管理职责,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正常运行。

  1、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

270000.00

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为参保城乡居民提供政策咨询。

负责所辖乡、镇办等单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编号、建立个人帐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退保手续。

负责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资格审查,核算养老金给付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负责失地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查。

为其办理参保核算领取标准,足额发放养老金。

负责各乡、镇办农保档案的管理和统计工作。

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100%

80%

60%

50%

四、就业创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

86000.00

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及相关业务办理。

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全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及相关业务办理。

  1、就业创业服务

86000.00

为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及进城求职的农民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免费提供求职登记、免费为企业提供招聘服务,定期组织招聘交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为失业人员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做好就业服务。

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服务到位。

各项工作完成率达100%;

100%

80%

60%

40%

五、居民医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1810000.00

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负责居民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的编制、管理、支付和稽核工作。

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征收工作。

负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完成区委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努力扩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推动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工作。

  1、居民医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1810000.00

组织实施全区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

保证正常业务支出

工作任务完成率

100%

80%

60%

40%

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60000.00

负责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宣传,依法履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费用及时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政策宣传

  1、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

60000.00

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的开展,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宣传,依法履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费用及时发放,人员流动中涉及到的养老保险金的转入转出,进行档案规范管理以及缴费登记的网络化管理。

确保完成养老保险的应收尽收及应发尽发,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100%

80%

60%

40%

七、区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2533000.00

组织实施全区医疗和生育保险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

  1、组织实施全区医疗和生育保险各项工作。

2533000.00

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奖惩;负责单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办理职工参保及缴费手续;对参保职工住院、转院进行审批,审核报销医疗费

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医保和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医保和生育保险工作正常运行。

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100%

80%

60%

40%

八、企业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275000.00

组织实施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作

确保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任务的完成,参保人员的正常参保登记、稽核、待遇审核、养老、工伤待遇发放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将政策宣传工作全面铺开。

依法依规履行日常管理职责,确保养老、工伤保险工作正常运行。

  1、组织实施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作

275000.00

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各项业务的开展发放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由区财政负担,职工个人不缴费通过印刷宣传材料及各种宣传途径,将养老、工伤政策宣传工作全面铺开。

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养老、工伤保险征缴、扩面任务目标。

确保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正常运行

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100%

80%

60%

4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

本部门2017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03.55万元,2018年拟购固定资产金额为26.5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IT认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