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林区道路施工合同书.docx
《合同范本之林区道路施工合同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本之林区道路施工合同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范本之林区道路施工合同书
林区道路施工合同书
【篇一:
小区道路施工合同】
篇一:
某小区一期道路工程施工合同书_secret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一期道路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2、入口广场机动车道;
3、小区机动车道内雨水、污水工程;
4、小区内电力管线、弱电管线的过道管预埋;
5、小区内给水管线、天然气管线的沟槽开挖、垫层施工、回填土施工(此部分内容不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工程总量按实际发生核算,工程单价以投标报价书中所报单价下浮24%计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按甲方确认之图纸所示内容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2年10月02日竣工日期:
2002年11月05日
其中:
2002年10月20日前完成路床、结构层、路内管网和其它管线的预留,2002年11月5日前全部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5天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rmb贰佰壹拾捌万陆仟柒佰捌拾伍元
元(固定总价)
¥:
2,186,785.00元
六、付款方式
开工后连续施工15天内付合同价款的10%,以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工程全部竣工时付至合同价款的25%,其余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2、合同条件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2年10月02日合同订立地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
邮政编码:
*****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条件
★词语定义:
1.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3.
4.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6.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
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
8.工程: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9.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
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的项。
10.追加合同价款:
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
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2.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3.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竣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5.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
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6.施工场地:
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
其他场所。
17.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8.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9.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
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20.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小时或天:
本合同是规定按小时计算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
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一部分合同文件
第一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1工程承包协议1.2协议条款1.3合同条件1.4图纸1.5报价书
1.62.能一致的,按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
1.乙方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国家标准、规范;当文件中要求的标准、规范出现不
一致时,需即通知甲方,必须采用较高要求的标准及规范,任何因此引致的工程延误及额外支出,乙方需负全责。
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和在特别工程规范及图纸中都没有清楚指定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
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甲方提供的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四条、图纸
以甲方确认的图纸为准,同时乙方应研究其他有关文件,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指标,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及其授权者可对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即予执行。
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
并在三天内给予书面确认。
2.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员在合理时间有权随时进入工地,或介入乙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准备工
作。
3.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员有权对工地随时进行检查,在以下几方面若发现有不符合甲方要求、合
同约定及政府有关部门之规定者,甲方代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1)施工人员;
(2)场地布置;(3)安全措施;(4)工程进度;(5)工程质量。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执行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篇二:
小区道路施工合同
小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道路硬化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
3、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
4、合同工期:
45天
5、开工日期:
2014年4月25日
6、竣工日期:
2014年6月10日
7、合同价款:
总价款约为:
328万元,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后附工程预算单),乙方报工程预算,甲方审定。
二、甲方职责:
1、依据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城镇道路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对乙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2、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对乙方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指标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建筑材料、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4、根据实际需要,审核批准工程变更方案,审定工程签证。
5、负责抓好对工程队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规及各项地方性法规,依据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2、每道工序完工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所购进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材质技术指标,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质检手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抓好本施工队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配置及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施工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安全检查。
5、未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废品工程,应予以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工程决算:
工程竣工后,依据工程各项目实际发生量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价格标准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依据工程进度双方商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预留百分之五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余款。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存档二份。
发包方:
(公章)承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篇三:
道路施工协议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年施工合同书月(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必须有施工资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紫金广场部分排水及砼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特别条款:
该承包人于2014年11月12日之前以秦文名义与本发包人
(包括原灌云天昂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自本合同签署生效时起,
宣布作废。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紫金1号部分排水及砼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小区内的排水及砼道路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小区内的砼道路工程,排污管道,雨水管道及相配套的检查井等
小型工程。
(上述项目本小区总施工图中注明的由总承包单位承
建的除外)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待定;
竣工日期:
待定或见工期补充协议;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甲方提供的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甲方现场实际要求施工,
执行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标准,经质检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元人民币,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第六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
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
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
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
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
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
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
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
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
指签字证明。
11、结算:
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
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4、间接承建:
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无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都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本工程执行0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表》及《连云港市地方建筑补充定额》,人工执行连云港市定额站现行人工标准。
材料价格,参考连云港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灌云县当月挂牌价。
竣工结算按照审定后总价下浮18%为最终结算价。
第九条工期
待定
第十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电,用水
【篇二:
防火道路施工合同】
防火道路施工合同
甲方:
国有郏县林场
乙方:
郏县愚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为了做好郏县林场的护林防火工作,根据林场的实际情况,做到防火与生产的有机结合,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大刘山林区修建防火道路兼防火隔离带工程,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施工地点
施工地点在林场大刘山林区东头郏神边界处。
实际作业起止点由甲方指定。
二、施工要求及付款办法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修筑路面宽度为6米,并做到平整压实,保证一般车辆上下山。
2、防火道路价格为每进1米40元。
3、工期为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6月20日,共90天。
4、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如出现事故,甲方负20%责任其余80%乙方自负。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配置灭火器具,在施工中积极配合护林防火工作。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路长进行结算。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国有郏县林场
代表:
乙方:
郏县愚神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代表:
年月日
【篇三:
bt道路施工合同】
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
投资建设—移交bt合同
《道路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合同》(下称“本合同”)由永定县人民政府(下称“甲方”)和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于年月日在订立。
鉴于:
1.甲方系永定县人民政府,为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项目的最终项目业主方。
2.甲方根据经过公开招标,决定就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项目以“投资建设—移交”模式进行建设,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为投资建设方。
3.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建设该项目,并在投资建设完成后向甲方移交该工程项目;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回购价款。
有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本合同项下,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赋予的含义:
1.1“项目/本项目”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项目。
1.2“甲方”,亦称“回购方”,系指永定县人民政府。
1.3“乙方”,亦称“bt方”,系指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1.4“双方”系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1.6“投资建设—移交”:
永定县人民政府将拟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签约授予投资建设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资建设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投融资和全部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建设完成后,甲方向投资建设方进行协议回购的行为。
1.7“建设期”系指本合同签订后,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
1.8“回购期”系指自回购起始日至支付完所有回购价款之日止的期间。
1.9“回购起始日”系指bt方完成道路竣工验收之日。
1.10“回购价款”:
本项目回购价款由bt方工程费用、合同约定可以计入回购基数的其他费用及回购期利息构成。
1.11“回购基数”:
由bt方工程费用及合同约定可以计入回购基数的其他费用组成。
1.12“bt方工程费”:
包含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费用。
1.13“回购期利息”:
以回购基数减除甲方已支付的回购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00%计算利息,利息计算起点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的中间日。
1.14“人民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本合同中双方之间的所有货币活动均按人民币结算。
1.15“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订立时无法预料,发生时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1.16“工程总投资”系指用于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预留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回购期利息以及其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进入工程总投资的费用。
1.17“建筑安装工程费”系指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确定的费用,亦称“建安工程费”。
1.1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系指包含土地征用及房屋征收补偿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研究试验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费、供电贴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人员培训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内的各项费用。
该费用中如有乙方列支的费用,则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计入工程总投资。
1.19“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1.20“工程进度”系指包括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工作量和控制性工程四项内容的综合指标。
1.21“规范”系指本合同中包括的工程投资、建设标准中引用的国家、部门、行业及地方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
1.22“合同段”系指招标文件与合同中写明的工作段。
工作内容包含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二条总则
2.1本合同双方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甲方应当维护和支持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2.2本项目工程建设部分由乙方负责组织管理团队进行,乙方对本项目的管理、建设、采购等拥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2.3甲方和乙方声明如下:
2.3.1任何一方均有权签署合同并按合同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或公司的授权和审批手续均已完成;
2.3.2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对双方均具有强制执行力;
2.3.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一方应遵守的任何使用法律或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
2.3.4双方均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和本项目履行过程中,依法各自取得所有的政
府批准、许可、执照、正式并保持其合法有效;
2.3.5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从事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经营性活动;
2.3.6乙方是本合同建设期间的投资建设方,根据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行使其本项目的建设职能,在向甲方交付合格的工程项目后,有权收取甲方支付的回购价款;
2.3.7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届满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
2.3.8乙方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且来源合法的资金不少于工程概算总投资的70%,保证建设资金按时投入本项目并满足建设进度要求;
2.3.9乙方同意,乙方对于所设项目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或可能承担的全部义务、责任及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4合同文件的组成及接受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本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4.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有)
2.4.2本合同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4.3中标通知书;
2.4.4投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
2.4.5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
2.4.6图纸;
2.4.7乙方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2.4.8其他应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备忘录和现场签证等。
2.4.9甲方有关承诺。
第三条项目概况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起点接目前现有309省道,桩号k0+000,终点位于与北环路交叉路口,桩号k0+938.017,设计道路全长938.017米,宽度24米,其中车行道各8.5米,两侧人行道各3.5米,为一块板路幅。
项目工期:
本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工期共个月。
第四条投资
4.1bt项目总投资的确定
4.1.1暂定项目总投资
本合同项下,bt方就本项目的投资总金额暂定为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
4.1.2bt方工程投资
bt方应按满足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要求安排资金投入,并接受回购方的监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着工程量的变更,投融资额度也存在变更,根据实际变更的情况,bt方必须无条件追加建设投资,且融资利率不变。
4.2最终确认的项目总投资
最终项目总投资按照建设期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和调整以及按实计算的回购资金的利息确定。
4.3融资利率及调整
融资利率的调整:
在项目回购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如有调整,甲乙双方须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调整之日起进行相应调整。
4.4项目投资的来源
4.4.1甲方为完成前期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建、地勘、设计、造价咨询单位(含清单编制、拦标价组价和结算审核)等项目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提供足额融资保证,并确保融资到位。
4.4.2bt方应确保其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资金来源合法,并对此承担责任。
4.4.3bt方应根据确定的项目融资方案实施融资,并根据资金使用需求计划将资金投入本项目。
第五条项目建设
5.1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立项、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批、环评、水保、地灾和矿产压覆、林业保护、文物保护、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建等建设前期工作手续的办理;
5.2乙方负责建设期间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但不包括前期工作、规划设计、监理招标等。
5.3项目用地
5.3.1项目建设用地由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甲方负责完成所有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管线建设、用地补偿等事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3.2甲方的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管线建设应分段实施、分段移交以确保乙方的工程建设,如因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程序的不合法或延误,致使建设用地移交影响
施工进度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3.3甲方保证在项目建设期内获得所有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权证(不包括临时用地)或者合法的相关用地手续。
5.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造价咨询
5.4.1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等由甲方依法确定实施单位,故此双方同意,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应全力配合。
因勘察、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等方面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质量问题、损坏以及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5.4.2本项目质量监督单位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