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合约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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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际创新园
入
驻
企
业
合
约
书
青岛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一、物业管理服务
二、业户入住指南
三、青岛国际创新园物业综合管理规定
四、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五、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业主规约
九、承诺书
物业管理服务
一、物业服务:
1.负责接待业户的来访、投诉、帮助业户排忧解难;
2.开展代办服务项目,为业户办理各种代收代缴事宜;
3.开展公共性服务和有偿性服务项目,有“工程入室维修”服务、“代叫出租车”服务、“老人呼叫卡”服务等。
二、环境卫生的维护:
1.负责写字楼的保洁卫生,按时进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扫;
2.定期清理写字楼内的生活垃圾;
3.负责公共区域绿化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三、安全管理服务:
1.写字楼的秩序维护员门卫,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2.秩序维护人员24小时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写字楼的消防安全;
4.维护小写字楼正常的生活秩序;
5.疏导各种车辆运行,维护写字楼停车秩序;
6.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各种突发事件;
四、工程设备管理服务:
1.设备运行:
负责安排人员正常值班以保证供电、供水、通讯等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公共区域设施的维护:
按国家和青岛市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各种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若发现设备老化、严重损坏以至于不能继续使用以及根据业主要求需要增添新的设施、设备时,由工程部负责提供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市政供水、供电、通讯、天然气管线的监督检查,及时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按时进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5.安全用电标准:
(1)定时检查与巡视相结合,每日至少巡查1次;
(2)认真填写运行检查记录;
(3)熟知设备、设施、保护电路和报警电路的情况;
(4)检修时严格按电器维修规范进行;
五、其它服务:
1.物业公司为业户提供各种有偿入室维修服务,包括办公用具的安装维修,五金配件的更换维修,户内下水管线的疏通及门窗等修缮工作。
2.物业公司为业户提供资质较高的装饰装潢公司,具体事项双方合同约定。
3.物业公司为业户提供代租中介服务、每次出租方付一个月的租金。
4.物业公司为业户提供代售中介服务,每次收中介费为总价的2%。
5.为业户提供各种有偿的入室清洁与保养服务。
业户入住指南
请您在收到《入住通知书》后,按以下程序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
一、办理入住手续之前请您准备好以下文件资料:
1.《商品房买卖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2.甲方核发的《入住通知单》;
3.业主/产权人/使用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含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4.产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时:
(1)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
(2)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二、请您到物业公司办理以下手续:
1.领取:
《青岛国际创新园业户手册》;
2.填写:
《入驻企业信息》;
3.签署:
《装修协议书》;
《业主入住合约书、业主临时规约》;
《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4.办理:
《出入证》,携带办证人员每人二张一寸免冠相片;
5.到财务部交纳3-6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6.交验房屋并领取钥匙(验房结束业户签字确认并凭交费手续领取户门钥匙)。
物业综合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我国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住宅小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青岛国际创新园项目的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维护本物业公共秩序,为广大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创造安全、整洁、舒适、方便、文明、优美的现代化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望所有业主、使用者和出入人员、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
第一章居民道德规范: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写字楼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争做守法居民。
二、友邻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三、每个使用人或业主都应做到:
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停车辆,不说粗话脏话、不酗酒闹事。
四、爱护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壳、纸屑、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往室外抛物,共同维护园区环境卫生。
五、爱护绿化,不得践踏草坪、攀折树木及占用公共绿地。
六、公共场地一律不准私人占用。
不在梯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在公共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乱张贴,乱竖乱挂指示牌、广告牌等,保持公共建筑的整洁和美观。
七、严禁将垃圾、杂物倒入卫生间及下水道内,确保排水管道畅通。
八、养成出门前检查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和水擎阀门的习惯,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九、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猫犬等宠物要妥善看管,不得污染公共场所,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如发生伤害他人、造成后果的,饲养者应负相应民事责任。
十、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类指示标志等设备设施,文明使用电梯、单元防盗门、停车场等公共设施,使业主的共有财产得以妥善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十一、不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毒品,黄色淫秽书刊、唱片、录影带、光盘等违禁品带入园区,不参与封建迷信、赌博、色情活动,不参加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房屋管理及维修规定:
一、入住的业主必须持有房屋合法手续证件,租赁证明,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方可使用房屋。
二、写字楼内的一切房屋,实行统一管理,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附属房的使用性质、结构、外形色调,不得擅自改装拆除公有房屋附属设施,不得在室内砌砖或堆放超重物品,并不得在高架地板上开槽。
三、自觉保护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完好、整洁和安全,禁止在公共场所、楼道乱堆杂物及违章建筑。
四、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维修要求要及时协调开发单位维修。
五、房屋转让、出租应到物业管理公司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六、对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按《青岛市公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城市私有房物业管理办法》、《住宅小区房屋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环境管理规定:
一、业主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禁止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便溺。
严禁从窗户向外抛洒东西,室内摆设花盆必须加固,防止坠物伤人。
二、公共场所禁止乱写乱画乱张贴。
住户要设置空调、广告牌、标语等需经物业公司批准,按指定位置安装。
不得有碍区容和影响卫生。
三、严禁开办污染环境的生产加工等作坊。
四、严禁在写字楼内喧哗、打闹。
禁止焚烧垃圾和其它物品,严禁使用明火。
五、生活垃圾要定时、定位的处理,处理时间每天晚6:
30前,早8:
30前放于指定的垃圾箱内。
六、凡违反本管理规定,故意破坏居民生活环境者,按《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四章治安管理规定:
一、入住业主要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规定。
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
二、各层装有门禁系统,若有外人来时,请核对来人身份,如遇陌生人切不可轻易开门,以防不测。
三、出入口处有保安人员值班,请您进入时主动出示出入证,若您的朋友及亲属等相关人员拜访您时,烦请您知会访客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主动登记,出示有效证件。
四、写字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即保安人员24小时门岗值勤和楼内巡逻,楼内人员凭《业主出入证》出入,外来人员凭身份证办理《出入证》进出。
若您搬出大件物品时,烦请您到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员部门办理出门许可证手续。
五、业主、住户有权拒绝不认识、不持证,不配带工作牌人员的检查或进入私人办公区间的要求。
六、若您离开房间时,请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七、业主不得在家中留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八、在地下车库内行车时,请您按交通标志行驶,不要超速或逆行,以免发生危险。
如果您的车辆损坏了小区地下车库的公共设施,您要负责赔偿,勿在小区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本公司的保安人员、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对不听劝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按《住宅小区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五章绿化管理规定:
一、绿化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禁止挪作他用,不许在花园内种瓜果蔬菜,不得硬化绿地。
二、不准随意践踏花草、攀折花木。
三、不准占用绿地晾晒物品,不准向绿地花草园林中排污水、倒垃圾。
四、严禁各种车辆穿越和停放在草坪上,严禁在草坪园林中玩耍。
五、对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按《住宅小区绿化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车辆管理规定:
一、本物业车库对机动车辆实行凭证进出或登记出入制度,所有机动车辆均应按位停放,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接受物业保安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二、车辆驶入地下车库后,驾驶员要将贵重物品带走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三、车辆进入地下车库,驾驶员要自觉按规定交纳车辆占地费,因不慎而发生的车辆碰撞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
四、酗酒的驾驶员不得将车驶入车库,不得将漏水漏油的车驶地下车库,严禁在地下车库内维修或清洗车辆,乱抛杂物。
五、严禁载重车辆进入地下车库,确需进入,须经物业公司同意,并登记后按指定的线路停驻。
六、机动车进入地下车库后严禁鸣笛、快行,时速要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下。
七、禁止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八、对不按规定行使,损坏一切公共设施的应予以赔偿。
九、对不服从交通秩序管理,扰乱车辆秩序、无理取闹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消防管理规定:
一、写字楼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
二、勿在非吸烟区域吸烟,在吸烟区内吸烟时,应处理好烟蒂以免酿成火灾。
三、为防止火灾发生,勿在共用区域摆设香烛神位。
四、勿使用电器超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上接多样电器。
熟悉电源总闸位置,如遇火警即刻关闭。
五、如发现易燃易爆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开关及燃气开关,应迅速打开门窗,让空气流通,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
六、如需进行烧焊等明火作业时,业户应首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烧焊人员须持证上岗。
七、若阁下离开房间时,请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房间内容易造成火灾及漏电之物品,应放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到的地方。
八、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物业公司有权制止。
1、未办理审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3、未办理申请手续私自进行明火作业的;
4、装修施工中,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九、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阻碍消防监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依法执行公务。
第八章智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写字楼内的智能设施及布线系统均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公司受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维护智能设施的正常运行,对楼内的智能设施及布线系统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业主、住户应自觉爱护楼宇内各项智能设施及布线系统,不得私自拆卸改造,若发现故障、损坏、可告知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三、业主、住户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设施、线路的使用维修费用。
四、业主、住户在私用部位对有关智能设施和布线系统进行改造安装,须先将改造方案报物业公司和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五、业主、住户若损坏智能设施及布线系统,需照价赔偿并修理恢复。
第九章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一、客运电梯只限运载电梯能够放进的日常生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