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05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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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0531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文件编号:
BJ/SM03-41-A/0
版本:
A/0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
2018/05/27
分发号:
会签部门
部
门
综合管理部
品质保证部
生产部
技术部
设备部
市场部
财务部
资材部
审
核
V
V
V
V
V
V
V
V
数量(份)
文件修改履历
BJ/SQ02-001-01
修改时间
版本
修改内容
生效日期
修改人
2018/05/27
A/0
起草编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2018/05/27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公司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教育的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因不同的对象,对掌握的知识和内容有所区别,所以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
公司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
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全体职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人三级教育等,具体规定如下:
2.1生产负责人安全教育的规定
2.1.1生产负责人安全教育的目标:
2.1.1.1、通过安全教育,具备各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制度。
2.1.1.2、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贴下属。
2.1.1.3、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
2.1.1.4、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2.1.2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2.1.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1.2.2、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1.2.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2.1.2.4、公司和事故责任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2.1.2.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2.1.2.6、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1.2.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1.3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2.1.3.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1.3.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事故责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1.3.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1.3.4、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2.1.3.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3.6、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3.7、安全生产业绩:
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事故责任部门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2.1.4生产负责人安全教育考核的方法:
2.1.4.1、参加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
2.1.4.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2.2安全员安全教育的规定
2.2.1安全员安全教育的目标:
2.2.1.1、熟悉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
2.2.1.2、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对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2.1.3、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的道德情操和关心职工的职业道德。
贯彻安全法规制度,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2.2.1.4、形成求实的安全工作作风,善于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敢动真,敢碰硬。
2.2.2安全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2.2.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2.2.2、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2.2.2.3、公司和事故责任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2.4、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2.2.2.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2.3、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2.2.3.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2.3.2、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2.3.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2.3.4、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2.2.3.5、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3.6、安全生产业绩:
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事故责任部门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2.2.4、安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方法:
2.2.4.1、参加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
2.2.4.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2.3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2.3.1职工安全教育的目标:
2.3.1.1、具有较高的个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
2.3.1.2、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拥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
2.3.1.3、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3.1.4、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可靠率,避免失误。
2.3.1.5、能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并长期坚持。
2.3.1.6、若遇到异常情况,不临阵脱逃,而能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杜绝事故扩大。
2.3.2职工安全教育内容:
2.3.2.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
让职工学习、了解、懂得国家、行业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3.2.2、安全法规教育:
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程、规定,保证其在约束下进行活动,也能够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3.2.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
让职工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主要包括:
①、生产中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②、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
③、起重机械有关的安全知识。
④、事故责任部门的一般消防制度。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⑥、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
2.3.2.4、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
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卫生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2.3.2.5、安全生产技能教育:
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2.3.2.6、事故案例教育:
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和条件、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发生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
2.3.3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方法: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常可采用:
讲授法、谈话法、考试法、提问法及观看录象等方式进行。
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定
2.4.1、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4.2、特种作业范围:
①电工作业;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③现场内机动车辆驾驶;
2.4.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证者,方准持证上岗。
2.4.6、各部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2.5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规定
2.5.1三级教育的范围:
2.5.1.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
2.5.1.2、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2.5.1.3、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考试内容由公司统一命题,试卷由综合管理部存档。
2.5.2、三级安全教育程序:
2.5.2.1、公司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
主要内容是文明工作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区域各阶段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2.5.2.2、部门级安全教育。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保卫、劳资等部门配合参加。
新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考试80分以上合格,考试试卷存档。
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2.5.2.3、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新工人所在班组组织进场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2.5.3、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
2.5.3.1、公司级安全教育:
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主持。
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公司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本生产线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的发生原因及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5.3.2、部门级安全教育:
由生产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产线特点及安全基本知识; ②、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2.5.3.3、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2.6待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对职工待岗三个月以上、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场,应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7生产部门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2.7.1安全教育的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是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
“安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
而“关键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不强”。
因此,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应在开工前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增强安全管理的领导水平,坚持不违章指挥。
2.7.2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2.7.2.1、生产性质,流程、方法,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7.2.2、机械设备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
2.7.2.3、有关电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2.7.2.4、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
2.7.2.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2.8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规定
2.8.1、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8.2、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
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事故责任部门应用广播、电视、板报图片等工具进行的安全教育。
2.8.3、经常性教育如主要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②、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遵章守纪; ④、事故安全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技术、革新成果等。
2.8.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操作规程,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8.5、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
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
2.9安全教育的其他规定
2.9.1、违章教育规定:
2.9.1.1、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9.1.2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
2.9.1.3、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开始合格后方可上岗。
2.9.1.4、要加强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章规程而导致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针对违反的规章条文及事故危害,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给予经济处罚以达到扩大教育面的目的。
2.9.2、“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规定
六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综合管理部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要在厂区、生活区张挂安全标语、口号,利用宣传栏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声势和气氛。
2.9.3、职业病预防教育规定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事故责任部门应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岗位。
2.9.4、复工安全教育规定
2.9.4.1、职工离岗3个月以上的(包括3个月)或工伤康复后上岗前均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2.9.4.2、生产因故停工,复工时应对职工进行复工岗前安全教育。
2.9.4.3、复工安全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
2.9.5、季节性安全教育规定
2.9.5.1、在季节到来前,应结合季节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
2.9.5.2、夏季天气闷热高温、高湿,人在这个季节里特别容易疲劳,由于闷热不能好好休息,白天在班上更是无精打采,同时还影响他人的情绪,使人心神不定,在这种情况下,特别要教育职工不要搞“疲劳战术”,要想方设法休息好,以便在工作时间里能集中精力。
同时,应设法改善工作环境,辅以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和药品。
2.9.5.3、在冬季,天寒地冻,天气干燥,这个季节安全工作的重点是防火、防冻,应对职工重点进行防火防冻的教育。
2.9.6、节假日安全教育规定
2.9.6.1、节假日教育就是在各种节假日的前后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国内的各种统计表明,节假日前后是各种责任事故的高发时期,甚至可达平时的几倍,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节假日前后职工的情绪波动大。
2.9.6.2、节假日前,要开“稳心会”,多讲节日出事的教训,解决职工的福利待遇和个别职工的实际困难。
2.9.6.3、节假日后,应开“收心会”,使职工在上岗后一心用在工作上。
2.9.7、班前安全教育活动规定
2.9.7.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9.7.2、班组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2.9.7.3、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监督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2.9.7.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2.9.7.5、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3.安全教育的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培训班,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图片展览,放映有关安全教育的电视片,举办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书画摄影展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出板报、墙报,编印简报等,或给职工家属发送安全宣传品,动员职工家属进行安全生产监督。
总之,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突出实效。
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及时性。
进行事故教育时,要避免片面性、恐怖性,应正确指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4.安全教育培训的奖惩规定
4.1安全教育培训的处罚规定:
4.1.1、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能担任相应的岗位职务。
如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每次罚违反者200元。
不参加规定的每年安全教育的每次罚违反者100元。
4.1.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违反者200元,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4.1.3、对全体员工、新工人、转岗、换岗、待岗及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否则,每发现有未受教育上岗者,每人次罚生产负责人10元。
4.1.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4.2安全教育培训的奖励规定:
4.2.1、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经考核评定为公司先进单位和个人,综合管理部将适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100-500元。
4.2.2、被评为省、市、县级安全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单位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个人:
500元、300元、200元。
4.2.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奖责任人200元。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1综合管理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形成文件。
5.2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事故责任部门所有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均应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5.3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
5.3.1、生产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3.2、安全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5.3.3、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5.3.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叉车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5.3.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5.3.6、待业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6.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登记:
综合管理部建立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7.附则
6.1、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