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山水苑9#楼临时用电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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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山水苑9#楼临时用电方案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编号:
工程名称
长风山水苑9#楼
结构型式
框架剪力墙
建筑面积
23522.37m2
层数
地下2层/地上21层
建设单位
山西金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
陈勇
施工单位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通风空调安装分公司
报审时间
2010年10月
项目经理
陈建新
审
核
意
见
项目经理年月日
审
批
意
见
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年月日
分公司质量经理年月日
分公司生产经理年月日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编号:
工程名称
长风山水苑9#楼
结构型式
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
23522.37m2
层数
地下2层/地上21层
建设单位
山西金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企业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
梁桐亮
施工单位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三分公司
报审时间
2010年10月
项目经理
刘东
会
审
意
见
技术管理部年月日
质量监控部年月日
生产监控部年月日
审
批
意
见
总工程师年月日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年月日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长风山水苑9#楼编号:
致:
山西新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审查和批准.
附: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长风山水苑9#楼临时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文件编号:
SJ/TF·CFSS·010·2010
审批:
审核:
编制: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长风山水苑9#楼项目
二零一零年十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长风山水苑住宅小区9#楼,位于太原市学府西街以北和长风街高速收费站以南,工程总建筑面积23522.73平方米,地下两层,地上21层,建筑物总高度62.7m。
其中地下二层人民防空地下室;地上一层为设备层;一至二十一层为住宅,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
2.现场概况及负荷计算布置:
2.1工程为新建项目,因施工场地条件,不便于架空布线,因此采用埋地敷设,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低压电力系统,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
2.2业主提供电源位于场地西侧为200KVA的台式变压器,可以满足一般的生产生活用电,建设单位承诺高峰用电量大时提前考虑准备更大容量电源。
2.3本工程施工期间机械设备用电负荷见下表:
序号
施工机械
名称
功率(KW)
数量
总功率(KW)
序号
施工机械
名称
功率
(KW)
数量
总功率(KW)
1
塔吊QTZ5013
50
1
50
10
插入式振捣器
1.5
6
9
2
钢筋调直机
9
1
9
11
平板振捣器
1.1
2
2.2
3
钢筋切断机
7.5
2
15
12
砂轮切割机
1.1
1
1.1
4
钢筋弯曲机
3.0
2
6
13
砼输送泵HBT60
55
1
55
5
潜水泵
15
1
15
14
电焊机
38
2
76
6
砂 浆 机
3.0
4
12
15
施工电梯SCD200/200
7.5
1
7.5
7
蛙式打夯机
3.0
2
6
16
灰浆搅拌机200L
3.0
6
18
8
电动套丝机
3.0
2
6
17
龙门架
11.4
2
22.8
9
电锯
5.5
2
11
18
电压刨
0.7
1
0.7
备注
该表为本工程施工高峰时所考虑机械用量表,照明用量按动力用量的10%考虑。
现场供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采用“四建”牌标准电闸箱。
根据建筑施工手册:
P=1.05(K1∑P1/cosф+K2ΣP2+K3ΣP3+K4ΣP4)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VA);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P2—电焊机额定容量(KVA);P3—室内照明容量(KW);
P4—室外照明容量(KW)。
K1=0.6,K2=0.6,cosф=0.75,照明用电量按动力用电量的10%进行计算,P=265.32KV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电量,在主体工程施工中,砼输送泵与两台电焊机不得同时运行,砼输送泵仅用于顶板浇筑,电焊机用于梁钢筋焊接,据此计算现场最小用电量为191.55KVA。
2.4经计算用电设备及照明总需要容量小于业主提供电源故能满足用电容量的需要。
2.5根据现场机械布置情况,现场宜布设一个总配电箱,电源由业主提供的低压回路引来,再由总配电柜引至各分配电箱。
2.6根据现场用电设备分布的需要本工程共设置三个分配电箱。
2.7电源、总配电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所带负荷见施工现场用电平面图和供电系统图。
3.导线截面的选择:
3.1本工程均选用BX型铜芯橡皮软线及电缆,机械强度均能满足要求。
导线截面的选择按设计规范计算负荷后选择总配电柜至分配电箱的导线截面选用见下表:
线路名称
总负载
选用电缆规格
配电柜—分1
(钢筋加工场地)
YC-3×50+2×25
配电柜—分2
(塔吊)
YC-3×50+2×25
配电柜—分3
(办公区)
YC-3×35+2×25
3.2各分配电箱至开关箱截面选择同上述方法,计算过程略。
4.配电制度
4.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严格执行分级配电,各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必须由末级配电箱供电。
分配电箱的电源先进隔离开关后到漏电保护器,再接分隔离开关和分熔断器。
保护线不得接入熔断器和开关。
保护零线在各处的连接必须可靠。
4.2.配电箱和开关内电器的配置按IGJ46-2005要求配置安装。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制。
4.3.电器产品必须选择合格分供方产品,并应有安全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4.4.电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私接乱拆电器设施。
4.5.增容或发电机电源与现有电路电源严格分开,严禁并列运行。
4.6.发电机采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
4.7.对现场用电设备要定期做绝缘测试,本工程要求在安装使用前测试一次,明确来年测试一次,测试结果要达到该设备的设计强度。
5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5.1.按TN-S系统要求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施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
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器连接。
保护零线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5.2.现场导线绝缘强度必须可靠,所有电缆接头必须用防水胶布包扎严密,保证绝缘可靠。
5.3.机械设备、手动工具和照明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对金属外壳做可靠的接零保护。
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保护动作迅速可靠。
5.4.专用保护零线由总配电箱单独引出,并做可靠的接地和重复接地,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和保护零线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松动松脱措施。
5.5.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有针对性。
5.6.非当班电工不得接、拆线路,其他人员严禁私自接线。
5.7.塔吊要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值≦4欧。
5.8.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顺序:
送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停电(用电设备——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5.9.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量相一致。
5.10.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1米。
5.11.配电箱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识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5.12.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米,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米。
各级开关箱应装漏电保护器,单机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特别潮湿场所,振捣器、水泵、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地下室处应选用15mA漏电动作电流的防溅产品。
5.13.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14.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5.15.下列电器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外壳,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器。
5.16.总配电箱应装设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与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
5.17.分配电箱内的电器与总配电箱内的相比,除不在安装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之外,其余均同总配电箱,只有线径、电器元件的容量小于总配电箱。
5.18.开关箱内配置防护罩式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
5.19.配电箱、开关箱要铁制、有门、能锁、防雨、防尘,箱内导线、电器元件按负荷计算选择使用。
5.20.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必须要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易然易爆等危险品。
5.21.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手持电动工具湿作业时不得少于二人操作。
5.22.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和出线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上顶面、侧面、后面或门处。
5.23.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用橡皮绝缘电线。
5.2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半月检查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要符合JGJ46-2005的要求。
5.25.水泵的负荷电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软线且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5.26.本工程备有低压变压器,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采用24V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电源采用24V安全电压。
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5.27.移动机具的电源引线不宜大于5米。
6电气防火措施:
6.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保护。
6.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6.3用电设备现场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4加强电气设备相同和相与地面绝缘,防止闪烁。
6.5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并避免出现高峰超负荷用电。
6.6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照明线路不得乱拉乱接。
6.7室外照明灯具应防水,高度应高于3米,室内灯具应高于2.4米。
6.8熔断丝必须根据设备容量合理设置,不得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6.9未经消防保卫人员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子,违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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