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考勤管理制度含全套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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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考勤管理制度含全套表格
******(天津)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2018】001号签发人:
考勤管理制度
2018年9月修订版
一、目的
为加强考勤及请休假管理,规范相关作业流程,既准确、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又保障员工的休假福利,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门店人员按门店考勤标准执行。
三、职责
1、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管理并进行审核。
2、相关部门:
上报考勤记录及相关工资依据。
3、各部门严格按照本制度作业。
四、定义:
1、公出:
指因公事而外出,公出地点在公司所在的城市当天能往返。
2、出差:
指于公司所在城市以外地区办公,且无法于当天返回公司。
五、考勤管理
(一)基本规定
1、考勤周期:
1)公司总部,每月考勤周期为上个月26日至当月25日。
2)各直营店面,每月考勤周期为自然月(即,上个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3)如因有其他情况需要调整考勤周期的部门或单位,需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进行书面申请,报批至公司总经理后交于人力资源备案,人力资源部将根据申请要求进行调整,并下发全员通知。
2、每月26日前,人力资源部可查询考勤打卡原始记录及OA系统中的考勤报表。
3、人力资源部依据打卡原始记录及OA系统中的考勤报表,核实各员工上报的各类考勤单据,如有问题及时反馈,不符合本制度及公司规定的请休假、加班等不计入考勤。
4、本条款所涉日期,如遇周六日或节假日,原则上顺延,但如影响到计发工资,则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考勤上报时间。
5、本制度所涉及的请假、加班等各类考勤单据,均需申请人本人从OA系统中填写相应的申请单提交,并注明原因、时间。
对填写不规范的,人力资源部将批注退回,请申请人及时修改后,再进行提交。
6、考勤是计发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各项待遇的重要依据,所有人员均需严肃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或部门领导在员工考勤方面舞弊,将依据《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7、工作日无出勤记录或者出勤记录不完整,且未提交相关请假、外出批准手续的,按照旷工处理。
(二)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正常工作制,倡导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2、员工日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9:
00—18:
00(12:
00—13:
00午休)
3、员工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节假日。
(三)考勤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外,其余员工(包含副总级、总监级、经理级、主管及职员)应在上下班时,亲自至指定的打卡地点打卡。
2、员工无打卡记录时,必须在OA系统中有对应的《请假申请单》、《未打卡说明单》作补充考勤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由于个人原因忘打卡,应于当日在OA系统中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提交,经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递交至人力资源部,如未填报《未打卡说明单》或部门领导审批未通过,按照旷工处理。
4、员工月考勤周期最多允许3次忘打卡现象,由部门主管签署考勤异常的说明,详细细则见本制度第九条中第2项内容。
5、员工应本人打卡,代他人打卡和请他人代打卡者,将按《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详细细则见本制度第九条中第1项内容。
6、因公外出,必须将外出原因及大致返回时间告知部门领导,如不影响公务,须到公司打卡。
如因公外出当天不能返回公司打卡,必须提前告知并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7、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当天按事假处理。
(四)迟到
1、迟到的界定:
①员工在9:
00到9:
30之间进入公司者视为迟到。
②员工于9:
00之后出公司存车、买早点的情况也视为迟到。
③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员工正常出勤的,凭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相关证据由公司同意给予特殊处理。
2、迟到的处理规定:
①迟到5分钟以内(含5分钟):
每月累计3次(含)以内者,不计为迟到。
②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按照事假一小时处理。
③早上9:
30以后到公司者视为请假,应在OA系统中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④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五)早退
1、早退的界定: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2、早退的处理规定:
①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按照事假一小时处理。
②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按照事假半天处理。
③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视为请假,应在OA系统中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④当月累计早退3次者,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六)公出、出差
1、员工因公外出须提前一日,在OA系统中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作为外出的依据,经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最终递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2、如事情紧急不能及时在OA系统中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时,应在回公司后立即填写,经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最终递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3、出差申请人可在OA系统中填写《出差申请单》(以实际发生为准)作为《未打卡说明单》的附件。
出差陪同人员在OA系统中填写《未打卡说明单》,并在未打卡原因中注明,此行程的出差申请人及出差日期时间、地点,作为出勤的依据。
4、公出、出差未填报《未打卡说明单》、《出差申请单》或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七)加班管理
1、公司鼓励员工找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不鼓励无节制的、无效的加班。
2、加班必须是因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部门不得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进行对应的。
3、加班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安排,员工不得自行决定加班。
4、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既定工作,需要利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完成的,不记做加班;公出、出差的在途时间不计为加班。
5、加班必须由且仅由部门负责人至人力资源部申领加班号,申请加班的部门或员工需在加班前在OA系统中填写《加班申请单》,加班申请单上需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及预计加班时间。
6、未申领加班号的,一律不作为加班处理。
加班号发放只在加班前,加班前未申领的一律不补发,如有特殊情况,如:
下班后客户才决定来访,无法提前向人资申领加班号的,可在决定加班时,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备(接受报备人:
员工关系专员)。
7、员工在法定节日被安排加班,按规定流程经权责领导核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加班必须打卡作为依据,未打卡的不计为加班,不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倒休假。
8、加班时间单位规定:
起始时间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不计。
超过起始时间后,加班最小单位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的不计。
如遇节假日加班,则12:
00-13:
00作为午休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9、针对特殊部门的工作性质,如:
品牌中心、设计中心、销售中心、信息中心,因工作性质加班频率较高时,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加班员工可申请于加班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早上进行调休晚到公司,但所需的加班、调休手续仍需依照考勤制度在OA系统中填写申报,同时,申请调休的加班员工同意对已调休的时间不再申报加班费。
10、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加班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调休的,可结存使用,原则上当年度内休完。
如未休完,公司按规定核算加班报酬。
11、如《加班申请单》上的加班时间与打卡时间不一致时,以打卡时间为准。
12、已有特殊津贴的相关工作,延时工作报酬已包含在津贴中,不再作为加班处理,如展会等。
13、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负起管理责任,严格管理本部门加班事宜。
对无效的或有疑问的加班申请,人力资源部有权利复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加班予以拒绝,同时对无视规定,无原则批准加班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有权利对其进行绩效扣分或直接根据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八)特殊情况下的考勤应急办法:
例如:
OA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则延用原先的考勤管理办法,即:
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一名考勤员仍保留,在有下列情况时,由人力资源部依照相应单据修正出勤记录:
1、由于不可抗力(停电、打卡机故障等)情况,如造成员工无法正常刷卡,由部门考勤员统一填写《未打卡说明单》,并附名单,于当日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于OA系统故障,如造成员工无法正常及时提交各类考勤单据,由本人填写相应的考勤纸质表格(表格见附件),按流程完成审批后,交给部门指定考勤员备案。
3、如遇长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不能正常打卡,则由考勤员如实填写《考勤统计表》于每月26日上午9:
00前(特殊情况不得晚于26日上午12:
00),报人力资源部。
4、《考勤统计表》需由考勤员及部门领导签字审核,办公室人员(除品管部在外人员)需本人签字确认。
5、《考勤统计表》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修改,必须由部门领导在修改处签字。
六、休假管理
(一)基本规定
1、假期实行分级管理;各部门安排员工休假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请假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2、员工请假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按假期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安排好岗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离岗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或突发性生病,应按批准权限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权责主管请假,经同意后可先休假,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在OA系统中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事由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罚。
4、请假流程:
①员工应在不耽误其本职工作和他人工作的前提下请假。
②员工休假1~2天,须提前2天请假;员工连续休假3~5天,须提前一周请假;5天(含5天)以上须提前两周请假;不足4小时的,须提前1天请假。
③员工休假超过1天,须有职务代理人;休假前,与职务代理人进行工作交接,职务代理人签字确认。
④员工请假应事先在OA系统中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遇突发事件无法事先请假,应于当天早晨9:
00前通知其直属领导,并于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在OA系统中补填《请假申请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⑤普通员工、主管请假审批流程:
A、当月累计请假1天(含),部门经理(部长)批准。
B、当月累计请假1天到3天(含),部门总监、副总监批准,必须同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备。
C、当月累计请假3天以上,总经理批准,必须同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备。
⑥部门经理、部长请假审批流程:
A、当月累计请假1天(含),部门总监、副总监批准,必须同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备。
B、当月累计请假1天以上,总经理批准,必须同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备。
⑦总监、副总监请假审批流程:
A、当月累计请假1天(含)以上,总经理批准,必须同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备。
序号
员工类别
请假天数
审批权限
经理(部长)
总监
副总监
总经理
1
职员、主管
1天(含)以内
○
2
1-3天(含)
○
○
3
3天以上
○
○
○
4
经理(部长)
1天(含)以内
○
5
1天以上
○
○
6
总监、副总监
1天(含)以上
○
请假时间单位规定:
起始时间为1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超过起始时间后,以每0.5小时为一个区间计算(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处理)。
6、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经核准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均以旷工处理。
(二)员工休假类别:
法定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福利假、调休、年假、工伤假。
1、法定假:
是指按国家规定进行休假的节假日。
①根据国务院相关管理规定全体员工享受的法定假期如下:
A、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B、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D、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E、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F、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G、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②节假日具体放假时间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放假通知和公司情况统一安排。
2、事假:
是指员工因个人私事,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出勤的假期。
员工请事假应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遇紧急或突发情况不能上班,需在请假当天上班前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请假审批手续至迟须于员工上班后第一天完成,但请假超过3天的,须于3日内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②事假工资按照小时计扣工资。
月考勤周期累计事假超过40小时以上者,或年度考勤周期累计事假超过80小时以上者,在年终考核不得评为C级以上,当年年终奖不予发放。
3、病假:
是指员工因患病经医院检查确诊后,需进行治疗或休息的假期。
①员工工作时间离岗看病须征得其部门主管批准。
员工休病假须提前申请。
遇紧急或突发情况不能上班,应在请假当天上班前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但请假超过3天的,须于3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员工在病假结束时疾病未愈,需要继续申请病假的,应当按照程序在病假结束前续假。
无论是事前请病假,还是特殊情况事后补请病假,原则上都应当由员工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病假手续,禁止其他同事或亲友随意代为请病假。
如员工确因病情严重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其同住的近亲属按规定时间向公司提交请假手续及资料。
③连续病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诊,人力资源部视情况派员陪同,员工不配合或拒绝复诊的,按事假处理。
任何病假均须填写病假申请表,同时附上二、三甲级别以上医院挂号单、病历、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假条(医院建休章)、缴费单、处方等就医证明的清晰照片/扫描件,并须于公司要求时提供上述证明的原件。
如果员工无法提供完整的就医证明或不能于公司要求时提供原件的,则按事假处理。
如果员工请病假之日超过了医院证明所列明之日数,则必须由该医院证明需延长病假之日数,否则按事假处理。
凡经批准的病假,在日后若核查为虚假休假或提供虚假就医证明,则按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的规定执行。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A、月累计病假3天以内(含3天),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月日工资的80%发放,且不低于天津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
B、月累计病假在4天至6天,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月日工资的60%发放,且不低于天津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
C、月累计病假超过7天(含7天),病假期间工资按本年度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D、对于因慢性病或因伤需要长期治疗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当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直至其医疗期结束。
病假工资按照小时计算工资。
4、婚假:
是指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享受一定期限的假期。
①婚假按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②申请婚假员工在OA系统中提交结婚证书(照片/扫描件)申请婚假。
③婚假自结婚证书申领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④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⑤婚假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5、产假:
是指女员工在孕期做产前检查和分娩期按规定享受的假期。
①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的女员工,产假按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②生育员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员工生育出院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生育材料,公司进行生育津贴申报。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将由社保部门直接发放给员工,公司依法不再另行发放工资。
生育员工的保险、公积金由公司正常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在产假前两个月从工资中预先扣除。
③员工确认有身孕的,必须立即报告所属部门经理,然后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作育前人力资源安排,并在怀孕四个月内提交有关计划生育证明文件;申请生育假应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人力资源部备案。
④产假结束不按时返岗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6、护理假:
①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其配偶生育的男员工,护理假按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②护理假凭出生证明申请。
③护理假必须在子女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休完,按天计算,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7、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按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凭《出生证明》申请备案。
哺乳时间需员工确定是提前1小时下班或是错后1小时上班,确定后,需报备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哺乳期工作时间的修改备案。
8、丧假:
是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
①丧假按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②员工须于丧假事由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一次性休完。
9、福利假:
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性质的假期。
参加家长会的员工凭学校通知(照片/截图)可申请半天假(每月仅限半天)。
②新入职员工转移社保关系、调档等,可申请一天假(仅限一天)。
总监级以上管理者每年享受五天带薪休假,该福利假当年有效,不跨年、不累积,对因个人原因应休未休的休假天数,予以作废,且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10、调休:
①年度内有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加班情况,调休起始时间为1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超过起始时间后,以每0.5小时为一个区间计算(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处理)。
②调休可以累计使用,按请假流程及请假审批执行。
③调休时间工资照发,调休也可用于抵消事、病假。
员工调休时确保联络通畅,如果出现联络不上的情况则按事假计扣工资。
11、年假:
按照国家法定年假制度执行,以员工提供的参加工作年限证明为依据(社会保险的连续缴费年限)。
①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经转正的员工(以实际工龄计算),且上家工作公司未享受带薪年假,在本公司可以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②实际工龄计算方法为,社保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及保险缴费证明上在职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计个人失业期间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
A、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正式员工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
B、连续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正式员工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
C、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享有15天年带薪年休假。
下列人员不享受年带薪年休假:
A、累计公司内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B、累计公司内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C、累计公司内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D、事假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的员工。
E、旷工累计超过3天(含3天)的员工。
F、已经享受完当年年假后,又发生以上情况的,次年不享受年假。
④带薪年休假可以集中休假,也可以分段休假,但必须“按请假流程及请假审批执行”请假手续。
⑤带薪年休假可以用于抵消事、病假,但必须“按请假流程及请假审批执行”。
无法认定其工龄的员工,以本公司入职时间为准计算工龄。
年假计算公式:
×天/365*标准年假天数。
公司实行年休假统筹安排,员工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报下一年度年休假计划至员工关系专员;如提报的计划有变,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年休假。
对因工作原因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延至次年3月底,逾期未休的,公司将依法办理。
公司按员工提报的年休假计划或公司有权统一安排员工,进行年休假。
12、工伤假:
员工在生产、工作岗位上因工负伤,因工致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果,依法享有工伤停工留薪期。
工伤停工留薪期期满后,员工应立即出勤,逾期不出勤的,有请假手续按事假处理,没有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擅离职守
1、擅离职守的界定: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不能尽守自己的职责者,即为擅离职守。
12:
00前用餐、13:
00后仍不返岗工作或仍在午睡的,皆视为擅离职守。
2、擅离职守的处理规定:
①擅离职守30分钟以内,每次按照事假一天处理。
②擅离职守30分钟及以上,并每次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③擅离职守者,同时按公司奖惩规定给予处罚。
八、旷工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①没有考勤记录以及超过规定时间补办证明者;
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③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擅自处理私人事务的;
④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报上级续假;
⑤以虚假理由或虚假材料,请假而休息者;
⑥公司、部门或职位合理调整,逾期不到岗的;
⑦代他人打卡和请他人代打卡者;
早退和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以上者。
2、旷工的处罚规定:
①旷工1日扣除3倍的日工资;
②在年度考勤周期累计旷工3天,或月考勤周期累计旷工2天者,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处理规定:
1、员工应本人打卡,代他人打卡和请他人代打卡者,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同时,根据《员工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2、月考勤周期未打卡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者,每次按事假1小时处理。
3、员工有请假情况的(带薪假除外),当月福利补贴如防暑降温费等按实际出勤日折算发放。
连续休假超过10天(带薪假除外)或累计休假超过15天的,当月除法定社保福利外,停发其他福利补贴。
4、年累计休各种假期在15天(含)以上(带薪假、国家法定假期除外),年底考绩降级,当年年终奖不予发放。
十、其他规定:
1、实习期、试用期、考核期内的员工,累计请假超过5天(含)以上者,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其实习期、试用期、考核期时间。
2、各部门主管领导对员工负有监管责任,在签批员工各种相关单据时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如发现不负责任、包庇员工、弄虚作假者,将对其进行连带处罚,与违反规定的员工处以相同处罚。
十一、附表
表一《考勤统计表》
表二《请假申请单》
表三《未打卡说明》
表四《加班申请单》
十二、附则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依法组织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告知员工遵照执行。
员工不得以不知晓本制度及其他劳动规章制度为由逃避相关责任。
2、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现行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将以补充规定的形式另作说明。
4、本制度经民主程序通过及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5、本制度自生效之日实行。
解释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归漾美家居人力资源部所有。
*********(天津)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
表一《考勤统计表》
部门年月份考勤表
编制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上月
本月
应出勤
实际
休假
事假
病假
旷工
迟到
早退
全勤打√
备注
确认签字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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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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