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贫困户自然减少会议记录附件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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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贫困户自然减少会议记录附件4
贫困户自然减少会议记录_附件4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附件4
对农户家庭成员的把握界定事项
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
1、不以户口本登记的人员为唯一依据,实行户口本登记在册和实际居住的人员相结合的办法来识别、判断;
2、是共同居住在同一继承、分配的祖屋或建设的住宅内;
3、是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为一体、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
4、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在校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务工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包括没有父母的孩子的“投靠”、嫁进或招婿上门但户口未迁入人员;
(娶进越南媳妇的以护照姓名为准,以及新生婴儿没有居民身份证的,需经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身份证号码证明,方可填入系统信息,并在纸质材料备注说明清楚)
5、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在校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出国定居人员、判刑收监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不包括户口登记在一起但事实上已分家分灶居住的、户口挂靠或寄托的亲戚朋友、有父母孩子户口的挂靠等。
贫困户家庭成员的自然增加——新出生的婴儿、嫁入或被招婿上门人员、贫困户中漏掉的家庭人口及其它类型。
贫困户家庭成员的自然减少——死亡人员、嫁出、出国定居、被判刑收监人员、其它类型(应征入伍参军人员、户口寄托或挂靠不属于家庭成员的人员;有父母抚养的小孩户口并户;考取录用为国家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干部或职工等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
对自然减少的贫困人口要及时销户或从本户中核减。
附件5
贫困人口审核评定应用的排除法
农户有下列情形的,要认真调查、核实甄别,一般不能认定为贫困户。
1、近三年内有新建住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
2、使用高档电器、高档手机,家庭月水电费、燃料费、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非贫困户;
3、家庭拥有或使用小轿车、较新价值较高的机动车辆、工程机械及拥有大型农用机械;(借款购置小型运输车、老旧龙马车、皮卡车、三轮摩托车等从事生产经营的要说明清楚)
4、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5、有办企业、开公司、开店铺、办家庭农场、搞规模种养和加工等生产经营实体的;(借款开办小型的食杂店、水果摊、修理店、流动摊点、小规模种养的要说明清楚)
6、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员工,属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
8、家庭收入来源稳定、明显较好的;
9、有子女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员工等公职人员或村“两委”成员,或子女经济收入明显较高、家庭生活条件明显较好的;(子女应尽赡养义务,不得人为拆户借口推给社会)
10、对举报或质疑收入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
11、具有其它不符合贫困对象情形的。
(如:
身份证、户口本借给他人被挂名购买小轿车、运输车、大型机械和购买房产、店面,办企业、开公司、开商铺、大额存款、搞融资等,要向当事人讲清楚,及时办理退出、注销手续)
附件6
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户识别认定的操作程序
农村贫困户的识别认定,要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以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情况,经农户书面申请、民主评议、实地查看、当面核实、集体评定、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等程序,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
主要体现在“两公示一公告”,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农户自愿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说明相关原因;
2、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扩大会议)进行集体筛选、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
3、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镇(街)包村工作队对照贫困户评定的“六条主要衡量标准”和“贫困人口审核评定的排除法”入户进行现场查看、当面核实,确定初选对象名单;
4、将确定的初选对象名单在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区农业局(脱贫办)对镇(街)报送的贫困户名单进行比对甄别、核查核实;
6、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的初选贫困对象,选派驻村工作队、镇(街)包村领导和下村干部入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7、召开镇(街)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对镇(街)干部入户审核后的初选对象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出全镇(街)贫困户或贫困人口名单;
8、交由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同步在镇(街)进行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报送区农业局(脱贫办)复审;
9、将复审确认的贫困户名单交由各镇(街)、各行政村进行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并同步在区级公开信息网络进行统一公告;
10、各镇(街)做好贫困户相关信息内容的网上录入、标注清楚;
11、上报经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的新增贫困户、返贫户、漏报增补的贫困人口《统计表册》。
以上各个程序要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镇(街)、行政村召开的相关会议,要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并留存备查;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两公示一公告”(每次时间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存原始资料或数码照片以备查。
对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向当地镇(街)或区扶贫部门报告并及时做好调查核实,调换的对象要按规定的操作程序重新进行评议、审核、确定,不得随意替换。
村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时间:
地点:
参会人数:
主持人:
记录人:
内容:
参会人员签字:
村党支部(盖章)村民委员会(盖章)
村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票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致贫原因
县信息比对反馈
是否同意纳入贫困户
备注:
在“是否同意贫困户”栏打“√”或“X”。
村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统计表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
姓名
家庭
人口
致贫原因
县信息比对反馈
评议
结果
附件
推进精准扶贫率先实现脱贫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
类别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一、总体目标
1.第一阶段
(2015-2017)
率先在全国革命老区中消除绝对贫困,实现整体脱贫。
2015年,吴起、志丹、黄龙3县整体脱贫,全市实现脱贫29848户、80589人;2016年,宝塔、子长、安塞、甘泉4县区整体脱贫,全市实现脱贫24622户、66480人;2017年,延长、延川、富县、洛川、宜川、黄陵6县整体脱贫,全市实现脱贫10094户、31719人。
贫困人口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各县区政府
2.第二阶段
(2018-2020)
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继续对初步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给予三年扶持,巩固扶贫开发成果,确保持续发展不返贫,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各县区政府
二、推进“六大扶贫”
1.搬迁扶贫
2015年至2018年实施搬迁19.1万户、66.86万人。
推进“一体六配套”建设,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留得住、有活干、能致富”。
坚持“四优先一免费”,对于搬迁人口中的“三无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安置。
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搬迁规划,精准确定搬迁村、搬迁户和搬迁时间节点,合理布局安置点,加快工程进度,搞好配套建设,提高入住率,确保完成搬迁任务。
对未列入搬迁的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危窑改造,确保住房安全。
市扶贫局
市住建局
市房产办
市国土局
各县区政府
类别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二、推进“六大扶贫”
2.产业扶贫
每个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都要配套建设产业园区,保证搬迁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在园区就业;对未搬迁的贫困村依托不同资源优势,重点帮扶贫困户发展苹果、棚栽、养殖等致富产业,到2017年,确保全市贫困户每户都有致富产业。
为在册的20.52万贫困人口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连续扶持三年。
县区扶贫部门要建立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到户台账,加强资金管理。
在现有247个互助资金协会的基础上,再发展100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对新发展的每个互助资金协会注入本金20万元,资金由各县区从扶持贫困人口专项资金中列支。
采取“公司+基地+贫困户”的办法,建立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增收。
各县区财政每年列支300-500万元,建立贫困户发展产业小额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制定年度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方案,协调金融部门按照基准利率为贫困户发放3-5万元免担保、免抵押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连续贴息三年;积极推进各类抵押贷款,为贫困户提供更多贷款支持。
拓宽农业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增强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应对自然风险能力。
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在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的推广应用。
鼓励贫困户以土地、资金入股,或进入园区企业从业,增加资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
市扶贫局
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
市农业局
市科技局
市林业局
市畜牧局
各县区政府
3.整村扶贫
加大贫困村整村推进扶持力度,坚持行业扶贫与专项扶贫相结合,行业部门负责水电路等“到村”问题,专项扶贫解决“到组到户”问题,全面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
除撤并、自然消亡、整体搬迁的贫困村外,对保留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县区政府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彻底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市扶贫局
各县区政府
4.能力扶贫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扶贫部门确定对象、职业院校负责培训、社会各行业协助就业的培训工作机制。
对贫困“两后生”和进城务工贫困劳动力开展3个月到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对象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200元。
健全完善大中专学生返乡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建立大中专学生创业基地,确保贫困家庭大中专学生创业有渠道、就业有保障。
围绕发展林果、棚栽、养殖等特色产业,由县乡负责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劳力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至少参与一项种植、养殖、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扶贫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畜牧局
各县区政府
类别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二、推进“六大扶贫”
5.救助兜底扶贫
对因病、因灾致贫的贫困户实现救助全覆盖,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及时提供应急救助;对因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给予临时救助。
在医院门诊治疗过程中优先考虑解决贫困人口的慢性病待遇问题;对贫困户因病和意外事故产生的住院费用,除按现行医疗保障政策标准报销外,再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优先给予适当解决。
对五保、鳏寡孤独、老龄等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低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和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等方式,按照省定脱贫标准补足差额,实行政府精准兜底保障。
将农村一级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人口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级以上农村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
县区政府要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从2015年起,通过三年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省定扶贫线标准,逐步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市民政局
市卫生局
市人社局
市残联
各县区政府
6.包村联户扶贫
深入开展千名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活动,扎实做好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
在原有477个工作队的基础上,由县区为剩余的514个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实现全市991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建立干部结对包扶贫困户工作机制,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包扶2户贫困户,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至少包扶1户贫困户,剩余的贫困户由县区党委、政府动员有包扶能力的党员干部职工包扶,一包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
干部联户帮扶要在本系统和单位开展的千名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中就近就地安排包扶贫困户,领导干部要优先包扶兜底保障外最困难的贫困户。
做到村村有工作队,户户有包扶人,每年签订包扶目标责任书,做到“六个到村到户”。
建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社会帮扶力量与扶贫对象直接沟通衔接的桥梁和纽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精准扶贫。
动员支持驻延部队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参与扶贫开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积极争取央企包县、省市国有企业包乡,大力开展富县帮穷县和民营企业“一对一”包村工作。
设立社会扶贫资金专户,组织公募扶贫资金。
搞好“扶贫日”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市扶贫局
市工信委
市工商联
市中小企业局
各县区政府
类别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三、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1.村级道路畅通
结合镇村撤并调整、移民搬迁、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支持力度,全面实现贫困村村级道路、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道路通畅,具备条件的村通班车。
县乡两级政府负责解决贫困村村内巷道、生产道路和产业园区生产路建设。
市县区交通部门
2.饮水安全
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全面解决贫困村、移民搬迁安置点、新型农村社区、重点镇安全饮水问题,贫困村居民安全饮水比例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同时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点、贫困村产业和生产用水问题。
市县区水务部门
3.农村电力保障
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全面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和移民搬迁安置点安全用电及生产用电问题。
市县区供电部门
4.乡村旅游扶贫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挖掘贫困村和革命老区村旅游资源潜力,积极推进休闲观光农业、民俗文化旅游、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积极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旅游项目,开发一批带动群众脱贫的特色旅游产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村镇。
市县区旅游部门
5.教育扶贫
全面推行贫困户子女学前和高中免费教育,建立市县大学生资助平台,整合扶贫、教育、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慈善协会等各类助学资源,对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全覆盖。
对确定为贫困家庭的高中生,除落实免费教育政策外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生活费;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大学本科生分四年给予12000元资助,不足部分由学生家长贷款、县区财政担保。
合理布局调整和建设学校、幼儿园,保证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入学。
支持办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和优势特色专业。
继续落实中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市县区教育局
市县区财政局
类别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三、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6.卫生计生扶贫
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及信息化手段,实现乡有卫生院,村有卫生室。
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建立健康档案,对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健康体检。
组织开展各级医务工作人员联系因病致贫贫困户活动。
有效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消除危害。
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扶贫对象扶助政策。
市县区卫计部门
各县区政府
7.文化建设
加强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体系和体育设施配套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根据当年脱贫计划,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健全,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上等级率达到100%,乡镇文化站上等级率达到80%,全面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户户通”。
市县区文化广电
体育部门
8.贫困村信息化
在贫困村及中小学、职业院校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实现村级互联网全覆盖。
建立农业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扶贫信息系统与各类涉农信息系统的衔接,实现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
根据当年脱贫计划,全市中小学、职业院校实现宽带“校校通”。
市工信委
县区经济发展局
县区教育局
9.基本农田建设
加强贫困村和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安置地的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加大治沟造地工作力度,增加耕地面积,改良土壤质量,有条件的推广节水灌溉,根据当年脱贫计划,贫困户人均基本农田达到2.5亩以上。
市县区水利、国土、农综部门
10.生态建设
全面完成林业重点项目和造林绿化任务,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实现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强化封山禁牧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做好移民搬迁安置点和搬迁村的绿化美化工作。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到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市县区林业、环保、农业部门
类别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四、建立健全“五大工作机制”
1.精准扶贫工作领导机制
坚持市负总责、县抓落实、帮扶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
建立资金、任务、权利、责任四到县落实机制,建立市、县、乡、村精准扶贫工作四级组织管理体系。
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规划制定、工作安排、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市县区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力量。
乡镇要明确主管领导,至少配备1名扶贫工作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跟踪监测、档案完善等工作。
行政村要确定一名扶贫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下联络、监督扶贫措施落实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十三五”扶贫规划编制工作。
市扶贫局
各县区政府
2.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市县区要建立财政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优先保证扶贫开发工作资金需求,并确保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20%。
每年扶贫开发支出除中省市补助之外,不足部分由县区统筹解决。
积极争取中省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争取世界银行外资扶贫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
协调金融部门将每年扶持农业方面贷款资金的40%用于支持扶贫开发。
各类扶贫资金直接到县后,县区要及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省市备案,不得安排用于非扶贫项目。
资金使用实行县级报账制,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资金管理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市财政局
市扶贫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
各县区政府
类别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
四、建立健全“五大工作机制”
3.精准扶贫动态管理机制
各县区要制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进一步核实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完善全市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固定来人管理,将贫困状况、致贫原因、脱贫方案等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
年终根据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
鼓励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在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基础上提前退出,退出后三年内仍享受原有的扶贫政策不变,继续巩固脱贫成果。
市扶贫局
各县区政府
4.行业部门联动扶贫机制
各级发改、财政、交通、水利、电力、住建、林业、农业、旅游、教育、卫生计生、文化、工信等行业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十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扶贫项目安排到哪里,行业部门项目资金就跟进到哪里,贫困村发展需要什么,行业部门就解决什么问题。
建立“三个一”项目资金整合捆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县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由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一支笔把关,各部门上报项目计划须经市县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
市县发改、财政、交通、水利、电力、住建、林业、农业、旅游、教育、卫生计生、文化、工信等部门,各县区政府
5.扶贫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与乡镇部门分别签订年度扶贫目标责任书,明确脱贫任务目标和措施,限期脱贫。
对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年终综合考核评比。
制定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层层考核,市级考核县区至少抽取当年50%的脱贫村和10%的脱贫户进行核查;县区对乡镇要逐村逐户进行核查,确保脱贫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以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为导向的用人机制,考核结果与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挂钩,对年终考核不达标的县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市扶贫局
市考核办
各县区政府
抄送:
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其他领导。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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