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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电力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合肥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

有序用电方案

第一章总体方案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工作,确保

全市供用电秩序和谐有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序用电

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

印发安徽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

知》、《合肥市发改委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合肥供电公

司关于做好合肥电网2021年度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合发

改能源〔2021〕248号)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在

综合分析年度电力供需形势和各县(市)用电负荷结构特点

的基础上,按照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达到历史最大用电负荷

20%以上和轮停可中断负荷达到迎峰度冬电力供应缺口规模

的目标,编制了《合肥电网2021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

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有序用电期间合肥供电公司、肥东县供电

公司、肥西县供电公司、长丰县供电公司、庐江县供电公司

以及巢湖市供电公司供电范围。

(三)编制原则

要认真做好电力供应紧张期间的服务工作,加强供电抢

修和95598热线服务;要利用用电采集系统全覆盖优势,根

据用电单位性质特点和交费意愿,依法依规实现电费交费方

式多元化。

(五)市政府新闻办牵头,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开展节能

宣传活动,对有序用电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积极引导,营造

全社会节能浓厚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方案的实施

在用电高峰期间,将根据局部重过载情况及不同容量的

电力供应电网供需缺口以及不同的响应时间要求,按程序发

布不同等级预警,适时启动各项应急方案。

一、预警

(一)预警分级

根据合肥电网情况,结合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确定的

四个供需电网供需缺口(见附件1)及重过载线路情况,台

肥电网供需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分别采

用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

标识,分别对应I级、II级、III级和IV级调控方案。

(二)预警发布

1.当合肥出现电网供需缺口指标或市区出现局部过载且

预计持续一段时间时,合肥供电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后,按照拟发布预警级别,报

请相应领导同意后,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蓝色级别预警信息,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发布;

黄色级别预警信息,由市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批准发布;橙

色或红色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市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发布。

当省电网供需预警发布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市

级预警级别发布程序,统一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网站、手机短信、负荷管理终端等方

式及时通知用电单位。

(三)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县两级供电公司要加强设备巡查检

修和运行监测,防控重过载加剧或电力网供应缺口扩大等情

况发生。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相关部门应按照预警通知要

求,迅速引导用电单位做好错避峰用电准备;加强相关舆情

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

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相关用电单位应按照预警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错避峰准

备工作。

(四)预警调整与解除

合肥供电公司应密切关注用电形势,并依据事态变化,

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供用电形势

平稳,按照预警信息发布程序报请相应领导同意后,统一宣

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预警响应措施。

二、响应

当局部重过载或达到IV级预警时,报经市领导小组办公

室批准,启动IV级调控方案;

当达到m级预警时,报经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批准,启

动田级调控方案;

当达到II级及以上预警时,报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

动相应级别调控方案。

(一)响应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相关部

门,市县两级供电公司应立即通知相关用电单位,根据工作

职责开展相应应急响应。

2.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相关部门,市县两级供电

公司应提前将调控方案及启动时间通知到用电单位。

其中:

IV级调控方案,应提前12小时;III级调控方案,应提

前6小时;II级调控方案,应提前3小时;I级调控方案,

应提前1小时。

3.市县两级供电公司要通过调度系统、负荷管理系统等

技术手段远程监测用电单位错避峰情况,并依据对应的等级,

逐级启动相应保障措施,引导组织用户做好错避峰用电工作;

对于对有序用电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用电单位,可执行强

制措施。

当重过载区域出现满载、过载,且通知客户自主错峰后

仍然满载、过载,市县两级供电公司通过负荷控制系统对局

部线路进行限负荷点控,优先保证满载、过载线路上的高危

重要客户和居民客户的电力供应。

4.各级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

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主动向社会发布有序用电

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

加强舆情收

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稳定公众情绪。

(二)响应终止

当用电形势平稳,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可以终止有

序用电工作时,应按照响应工作程序,报请相应领导同意后,

及时终止相关措施。

第三章附则

一、合肥市有序用电方案每年实行滚动修订,在2022

年有序用电方案审批通过前,该方案保持有效。

二、相关名词解释:

有序用电:

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

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依法控制部分用电

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错峰用电:

错峰是指在用电高峰期间减少用电负荷并将

这部分用电负荷移至非高峰期间使用。

避峰用电:

避峰是指事先安排客户在用电高峰期间减少

用电负荷,未将这部分用电负荷转移至非高峰期间使用。

三、有序用电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0551-********。

附表:

1.合肥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措施表

2.合肥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轮停措施表

3.2021年电力系统紧急事故合肥市拉限电序位表(冬

季)

 

1.有序用电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

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原则。

2.根据国家《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要求,优先保障以下

用电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

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

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

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7)经认定的其他重要电力用户。

3.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当电力供不

应求时,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

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6)纳入电力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企业。

4.按照“定负荷、定时段、定设备、定人员”的原则,

认真落实好有序用电的各项措施,实现用电负荷“限得下、

用得上”,确保方案执行到位。

5.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每级方案进

行细化,安排好用户的执行顺序和轮次,确保方案执行平稳

有序。

6.按照“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错避多少”的要求,足

额完成有序用电及轮停可中断负荷指标,严格控制本地最大

用电负荷不超限额。

7.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有序拉专用线

路”的顺序,杜绝发生随意拉公用线路造成大面积停电。

(四)编制依据

方案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

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有序用电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

通知》《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

徽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等

相关要求。

二、有序用电调控目标

根据《安徽电网2021年度有序用电工作计划及要求》,

综合考虑各地2020年冬季最大用电负荷,2021年用电负荷

增长情况、负荷特性、负荷调控能力等因素,在确定43万

千瓦、84万千瓦、125万千瓦、190万千瓦四种预警等级基

础上,制定《合肥电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各县(市)

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指标》(见附表1)。

其中IV级方案优先

采用错峰手段实施调控;III级方案在执行前级方案的基础上,

以错峰和避峰手段实现调控;II级、I级方案在执行前级方

案的基础上,优先以集中式停产让电等快速避峰手段实现调

控。

本方案旨在通过错峰、避峰、限负荷等措施,有效转移

用电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做到削峰填谷,尽量减小因电力供

需电网供需矛盾对社会的影响。

为稳定用户生产经营预期,避免连续运行用户频繁起停,

减少对同一用户的重复影响,在有序用电四级方案基础上,

确定35万千瓦和70万千瓦两种轮停级别,制定了《合肥电

网2021-2022年度迎峰度冬各县(市)轮停可中断负荷指标》

(见附表2)。

轮停方案在坚持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基

础上,优先安排高耗能企业避峰让电,有序削减电力需求。

当有序用电方案无法满足电力供需缺口,预计将出现限

电周期长、单日时间久、缺口规模大的情况时,适时启动高

耗能等企业轮停方案。

当全市或区域电力供需缺口超过最大

可中断负荷指标时,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按照超电网供电能

力或电网紧急事故予以处理,以确保全市电网的安全稳定运

行。

三、迎峰度冬负荷分析预测

(一)2021-2022年冬季负荷预测情况

合肥地区冬季负荷变化主要受雨雪天气、持续气温,春

节期间务工人员返乡和企业年底生产计划波动影响。

近6年

冬季最大负荷、采暖负荷占比统计详见下表:

2015-2020年冬季最大负荷统计表

负荷单位:

万千瓦

年份

冬季最大负荷

同比

最大负荷时刻

秋季基础负荷

采暖负

荷占比

2015-2016

472.96

13.44%

2016年1月24日

317.39

32.89%

2016-2017

453.32

-4.15%

2017年2月8日

347.87

23.26%

2017-2018

584.24

28.88%

2018年1月29日

376.97

35.48%

2018-2019

646.84

10.71%

2019年1月9日

414.32

35.95%

2019-2020

654.15

1.13%

2020年1月9日

457.46

30.07%

2020-2021

850.1

29.95%

2021年1月7日

503.4

40.78%

根据近5年秋季基础负荷建模,按自然增长法,并结合

秋季大用户新增业扩信息,将冬季典型气候天气分为“暖冬”、

“正常”、“极寒''三个等级,其对应的各温度维度详见下表,

预计“暖冬"环境下冬季最大负荷755.6万千瓦,“正常"为

850.9万千瓦,“极寒”情况下为937.5万千瓦。

2021年冬季最大负荷

温度单位:

°C,负荷单位:

万千瓦

气温分类

暖冬

正常

极寒

最高温度

3.9

0

-5

最低温度

-5.5

-7

-11

平均温度

-0.4

-3.2

-6.5

5日累积平均温度

0.67

-1.9

-4.3

采暖负荷占比

26.8%

35.0%

41.0%

2021年冬季最大负荷

755.6

850.9

937.5

较2020年冬季同比增幅

-11.12%

0.10%

10.28%

(二)整体供应能力分析

省网供应能力方面。

受电煤供应紧张、电煤质量不高机

组虚出力、新建机组滞后等影响,省网供应能力不足现象将

长期存在。

今冬经省网初步预测,综合省内发电能力和省外

来电,全省供电能力晚峰预计为430。

万千瓦,早峰为4660

万千瓦,相比预测的负荷,预计全省存在200至300万千瓦

供电能力缺口。

合肥电网供应能力方面。

经系统潮流计算,在不考虑电

源点的情况下,合肥电网可以满足1050万千瓦电力需求(局

部紧平衡),其中主要受制因素为市区北部电网500千优龙

门变、众兴变主变接近稳定限额。

四、有序用电方案措施

(一)按照合肥电网供需四级预警设定,有序安排相应

级别的错避峰调控方案,逐级、依次实施。

1.IV级,依次采取以下措施,可错峰负荷共计43.57万

千瓦:

方案对象:

高耗能行业电力客户、重过载线路客户;

方案措施:

在预知将出现长时间的电力供应缺口时,实

施生产班次调整等错峰措施;

可降负荷:

43.57万千瓦;

涉及客户:

348户。

2.III级,在执行IV级方案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可错

避峰负荷共计41.13万千瓦:

方案对象:

一般制造业用电客户、重过载主变客户;

方案措施:

在预知将出现长时间的电力供应缺口时,实

施生产班次调整等错峰措施;

可降负荷:

41.13万千瓦;

涉及客户:

286户。

3.II级,在执行III级方案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可避

峰负荷共计40.75万千瓦

方案对象:

用电量排名靠前商业企业、部分其他行业用

电大户;

方案措施:

当电力供应缺口继续扩大时,对用电量排名

靠前商业企业、部分其他行业用电大户实施停产让电等避峰

措施,紧急让电:

可降负荷:

40.75万千瓦;

涉及客户:

187户。

4.1级,在执行II级方案的基础上依次采取以下措施,

可避峰负荷共计64.79万千瓦

方案对象:

专线供电的生产性企业

方案措施:

当全市电力供应缺口继续扩大时,对部分专

线供电的生产性企业实施停产让电等避峰措施,紧急让电:

可降负荷:

64.79万千瓦

涉及客户:

241户。

上述措施执行完毕,合肥电网仍存在负荷缺口,则执行

合肥地区高压电力客户限电序位表进行调控。

紧急情况下,

执行《2021年超电网供电能力合肥市拉限电序位表》,《2021

年电力系统紧急事故合肥市拉限电序位表》《2021年安徽

电网紧急事故拉停合肥地区220千伏主变名单》及《2021年

合肥市10(20kV)紧急事故合肥市拉限电序位表》。

(二)在发生局部重过载严重威胁电网安全情况,但达

不到启动合肥电网供线需预路警的,重电过载客线路供电客

户在收到供电公司重过载预警后,需在12小时内,错峰用

电负荷10%。

(三)其他

1.客户因采用了蓄冷空调、蓄热锅炉、余热余压回收技

术以及分布式光优等具有调峰、错峰技术的,相应减少了其

错避峰负荷指标。

2.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为加强和

改善有序用电管理,引导用户科学用电、合理用电和节约用

电,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励电力企业提升运行水平,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工商业用户试

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的通知》(皖电发改

价格〔2021)1093号)要求,2021年12月1日起,在合肥

市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

矿"活动的通知》和省能源局工作部署,对虚拟货币“挖矿”

按淘汰类产业限制用电,对发现存在货币“挖矿"用电情况

的用户,按相关程序,采取强制停电措施,“挖矿"用电价

格按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五、工作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

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工作绩效问责制,确保各项

任务顺利完成。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

构,确保足额完成负荷调控任务;配合省电力公司、市供电

公司做好有序用电方案演练;加强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督促检

查,对未按要求参与、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单位和企业,给

予通报、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低

谷电,积极组织生产,实现“削峰填谷";加强电力需求侧

管理,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推进措施,引导用电单位

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最大限度提高电力使用

效率。

(三)各用电单位要积极主动应对用电形势,及时关注

并了解电力供需电网供需情况和天气变化情况;指定专人负

责,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在有序用电期间要保持畅通;安排专

人24小时值班,随时关注负荷管理终端通知;提前制定应

急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各项有序用电措施,做到及时落实、

控制到位;对停电企业擅自恢复生产、限电企业突破负荷指

标、轮休调休企业不按计划执行的,将予以警告并限时整改,

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将对其采取停限电措施。

(四)市县两级供电公司要成立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用电负荷预测工作,准确把握全市电力供需电网供需形

势变化;严格按照有序用电步骤、措施进行操作,不得擅自

拉闸限电;严密监控全市负荷变化情况,对违反有序用电方

案用电单位,负责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执行有序

用电预案或执行不到位的,可采取停限电措施;加强技术支

持,最大程度降低停、限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积极配合各

级发改(经贸)部门做好有序用电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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