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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2.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必须根据公司生产任务情况,责成公司安全技术科根据本年度生产任务和项目规模、性质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保护用品添置计划。

针对项目危险工序和分部项工程,制定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需添置的物资,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应包括:

安全设施费用、劳动保护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安全奖励基金等专项资金预算。

2、公司领导根据安全技术科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予以批准,并安排财务人员及时、足额落实安全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建立资金使用台帐。

3、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均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和基金。

资金的使用,应根据各级实际情况及时添置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凡属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涉及安全电气的零配件等低值易耗品,由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购置;属中型安全设施、一次资金使用量较大的,由项目经理申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由分公司购置;属固定资产类的大型安全设施,由基层申请,董事长批准公司购置。

但属于紧急使用的安全设施的添置,可先购后报告。

各级领导接到以上报告,必须及时批准购置,不得借故拖延,否则,造成后果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

各级在成本预算时,必须将安全生产的支出列入预算,财务人员必须根据规定提取一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

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与个人的奖励费用,从安全奖励基金中支出,对有突出贡献和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个人,应不受奖励基金的限制,破格奖励。

5、每年必须安排企业员工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用足、用好安全教育资金。

6、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会、安技科、财务、经营科相互监督,相互协调。

对资金的使用、物资采购、器材质量以及发放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各部门各人员都必须接受监督,发现有悖公司规章制度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批评。

7、鼓励项目部采用安全性能好、技术含量高的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施。

对项目部安全技术公关、QC小组安全技术研究等,需资金投入的应积极鼓励,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支持。

8、年度财务必须编制专项资金使用统计报表,应由公司安技科牵头,组织工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出具审计、审查报告。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人和单位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应予以经济处罚。

1.22.2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

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三、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张金玉)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22.3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参阅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部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需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是,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专家组论证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22.4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公司必须对该项目部进行综合性安全交底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特别是对高压线、地下管线、施工用电、防火、和季节性施工等,需作详细交底。

2、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在下达施工任务单时,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项安全技术交底同行。

各分部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主,会同安全员项目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3、当同一工作面上有多个工种交叉施工时,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分别交底,特别要强调交叉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4、各班组在每天下达职工施工任务时,要求同步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详细、有针对性。

5、特殊工种施工,必须有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进行专项技术交底,特别是关键部位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6、安全技术交底材料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项目部并保留双方签字的交底单。

交底书面材料做好归档管理,以便备查。

1.22.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活动的各项制度,使全体职工自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之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都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教育的档案资料,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防护知识,各种防护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各种严禁的事项等,并经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针对本工种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审。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或调换新的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

5、项目部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一次,并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批评和处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季节性施工、节假日前后经常性安全教育,也可采用宣传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组织作业人员观看录像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

1.22.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通过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二、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解决大量不安全、不卫生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条件,有利于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三、总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主要检查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评和评介。

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

检查后,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必须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及时纠正和整改;

每月25日至26日为分公司安全检查日,由分公司安全领导组成员(蹲点负责人)组织各项目部有关人员,对照JGJ59-99检查标准对工地进行逐个、逐项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班组长以上人员,举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专职安全员应跟班日常检查;

班组长每天和工人应进行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检查;

专业检查。

主要是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种场所由专职安全员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季节性专项检查。

主要冬季防火、防寒防冻,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风、防雷击的检查。

节假日前后的停、复工检查,尤其是春节前后的停、复工检查。

公司和分公司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设备防护装置情况以及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对脚手架的杆件间距、电器开关箱安装高度等进行实测实量;

对塔吊垂直度、电器接地电阻等进行实地测量;

对塔吊力距限制器、行走限位、物料超高超限装置等进行现场操作检查。

1)查制度、措施落实的情况及安全资料

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的,各个工序安全技术交底是否齐全、全面。

2)查现场隐患

施工现场检查机械设备、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要求。

安全道路是否畅通,材料、构件、半成品堆放是否整齐、有序,电气设备及其线路设置、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条例要求。

垂直运输设备的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带病运行情况。

脚手架、吊篮是否按规定和设置要求搭设,职工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检查对“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是否到位,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

3)查事故处理

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定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以及落实的情况。

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的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查组织落实

企业的安全生产领导组是否成立和经常活动,十大保证体系是否形成和发挥作用,安全机构是否设立,安全技术干部是否按国务院规定配置,素质条件是否能胜任工作并相对稳定,班组安全员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是否传达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

5)查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记录

新进单位的员工是否经过安全三级教育,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是否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种安全培训、考核、持证操作。

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技术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全体员工是否都学过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达到懂规程、用规程、有技能的要求。

以上根据检查的实际达标情况,认真对照,绝不敷衍了事,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限时整改,并责成蹲点负责人和整改责任人落实、复查。

1.22.7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接受施工管理人员对于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2、班组成员应认真接受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参加学习,熟练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堆积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预防能力。

3、班前应做好上岗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班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和施工特点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5、每周由班组长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活动,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分析、评比。

6、班组应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具体落实,责任到岗。

7、建立健全班前安全活动台帐,对安全生产内容应详细记录。

1.22.8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安全责任制度。

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监处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监处。

1.2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监处。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

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评比。

4、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监处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2.9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1、工现场凡进行2米以上高处悬立作业,均应进行审批。

项目施工员以书面形式,说明悬空作业部位、悬空作业内容、悬空作业人员、悬空作业时间、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悬空作业安全监护人员等情况,送交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审核。

2、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保护带,保险钩应紧扣在坚固物体上。

3、高处悬空作业过程中,由施工员派楼层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4、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架子工特殊作业操作证”。

整体爬降脚手架搭拆人员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整体爬架岗位证”,方准上岗。

5、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塔吊安装特殊作业操作证”和“施工电梯安装特种作业操作证”,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塔吊或人货电梯安装和维修的岗位证”,方准上岗操作。

6、井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井架装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7、施工现场大型钢屋架、大型桁架、各式钢梁等钢结构物件的安装作业,均由钢结构物件安装单位按规定进行危险点作业审批工作,并把审核批准记录送交工程项目安全员备案。

1、由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部相应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并根据人员进出随时调整。

2、现场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重大危险源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重要联系电话在公示内容上反映。

3、在日常施工中,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广泛开展相关的知识培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有效、有序的救援工作。

4、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5、项目部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组织演练,并留存演练图文记录。

6、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会可能发生一些人员伤害事故。

遇有伤害事故时,必须迅速采取急救措施,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1.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动力设备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2.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有关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

3.经过大修理的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经主管单位的设备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由工程队主管设备队长组织本单位机务、安全部门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处)动力科、安全科进行验收。

井架、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由主管设备队长组织机务、安全部门和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5.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处)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7.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货电梯和打桩机械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务组。

8.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

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1、活动房搭设分包单位必须是专业分包,有专业资质证书。

2、活动房搭设必须具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并有设计单位总工程师签名认可。

3、活动房安装要具备安装标准,节点详图和材料说明(包括产品质保书)等资料,保证活动房结构牢固。

4、现场活动房安装须按设计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5、对现场安装的活动房须按设计放案进行验收,并由项目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证,方能使用。

6、台讯季节必须对活动房重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采取疏散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为了认真贯彻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标准;熟悉本工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方案措施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以保证本工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一、人人学习JGJ59-99标准,熟悉强制性条文精神,个个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共同为全面实现本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目标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本工程总包经理部规定:

1、总包经理部每月组织各专业分包现场项目部进行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总包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项目部,并要求限期作出整改;相关项目部应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报总包经理部进行复查;

2、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3次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自查工作,并应认真做好自查记录。

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完整记录下来,以备查考;

3、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项目部各所属作业班组每天都应组织人员对各工位的作业情况(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

4、总包经理部每月对各专业分包现场项目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一次检查,并进行书面通报,对管理工作出色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表扬和嘉奖,反之将进行批评和处罚(具体措施见“安全奖罚细则”)。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

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2、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

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施工机械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

5、所购的设备应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特殊设备,其生产厂家应对用户提供使用前的培训和指导。

6、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必须有经审批了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7、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的安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确安装和拆卸资质,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作程序和过程控制、技术交底、专业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工作及监控记录等。

8、起重机械制造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的自检、自查以外,必须委托当地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9、从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物料提升设备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10、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

在日常使用中,专职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养,专职机修人员,应根据设备保养安排,进行例行保养。

在安装前和拆除后,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系统地维修和保养。

每次的维修保养应有书面记录。

11、施工机械使用到规定使用年限或机械性能不能满足正常使用功能或安全性能不符合指标是,该设备应按规定予以报废。

12、设备的租赁管理。

出租的设备应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

机械设备出租后应定期跟踪检查,督促承租单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并检查其保养维修的情况。

13、企业应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建立完备的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内容应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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