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阳谷县祥光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改后JGZ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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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阳谷县祥光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改后JGZC
【企业招标投标】招标文件—阳谷县祥光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改后JGZC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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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阳谷县祥光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JG2017(ZC)-001
三、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
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阳谷县祥光新城(原阳谷祥光铜业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阳谷祥光铜业科技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山东省环保厅办公室(鲁环办函[2016]147号)关于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含)以上环境类技术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0.0
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7年02月13日8时30分至2017年0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
现场购买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不代表资格通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及中级(含)以上环境类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
150元/份(售出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03月06日08时00分至2017年03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03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
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
联系人:
盛先生联系方式:
0635-
2.招标代理机构: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阳谷县谷山路与汇源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谷山路新华书店南邻)
联系人:
吴园园联系方式:
2017年02月10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1、招标单位:
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
阳谷县祥光新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招标内容:
阳谷县祥光新城(原阳谷祥光铜业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阳谷祥光铜业科技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山东省环保厅办公室(鲁环办函[2016]147号)关于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要求。
】。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要求: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7、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含)以上环境类技术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服务期限:
60天(日历天)
9、投标报价:
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收费标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且为一次报价。
包括报告书编制、环境现状监测、污染源现状监测、专家评审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的所有费用。
评价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及本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若因评价单位数据错误等原因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或纠纷,采购人将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中扣除,并视情况有权终止与评价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合同。
10、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1、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企业进场开始工作,完成阳谷县祥光新城(原阳谷祥光铜业科技园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及阳谷祥光铜业科技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送审工作,且本项目技术成果文件经省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复审完成并经省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价款。
12、投标有效期:
90天
13、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
24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阳谷农商银行账号9150115032842059666999,并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交款凭证原件开标时提供备查)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
(2)资料费:
150元;(3)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由中标人交纳】。
14、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4份【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15、投递标书:
时间:
2017年03月06日09:
00以前(北京时间)
地点: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6、开标时间:
2017年03月06日09: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一、总则
1、项目说明除投标须知表规定外:
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及中级(含)以上环境类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1.3以国家、地方和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投标依据。
1.4投标人投标时,应注明所投标段。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资质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3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
2.4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及中级(含)以上环境类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证件到达开标现场,上述证件提供不全者按废标处理。
2.5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及承诺。
2.6对本项目的技术建议及其它建议。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第五章评标原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附表有关证件及业绩情况统计表
除4.1内容外,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书面形式是指投标人出具正式公函(原件),公函上要有投标人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件、复印件均不是有效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协同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编制要求
7.1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视为无效。
7.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
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否则为无效投标。
7.5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7.6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8.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
4、开标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投标人编制成果奖获奖情况表
8、投标人2013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时间、系人、联系电话,附类似项目有关成果材料及合同复印件等)
9、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1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
12、成果编制工作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3、提交成果的时间计划安排
14、投标声明及服务承诺
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
9.投标报价及结算说明
9.1报价为一次性公开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内任务、成果验收以及与提交成果相关的一切费用。
9.2“开标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9.3投标人必须报出总报价。
9.4本项目的结算说明:
按中标总价包死进行结算。
10.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有备选投标方案。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前附表要求的方式进行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存统一办理退还手续。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
11.3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公布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无息原额退还。
11.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11.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的。
12.投标的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90天。
12.2特殊情况下,按有关法规执行。
13.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13.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及中级(含)以上环境类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证件到达开标现场,上述证件提供不全者按废标处理。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为便于开标,投标人务必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封面上均需分别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投标人全称”和《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文件”字样。
填写时字迹须工整、清楚。
14.2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14.3每一密封条注明“于2017年03月06日09:
0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4.4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4.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投标截止期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期为2017年03月06日09:
00时前。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1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审
18.开标、
18.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开标时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应参加。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完成周期等其他主要内容。
1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若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招标人调整招标需求,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若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招标人申请,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变更为其它方式进行招标。
18.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8.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19.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19.1评审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开标前1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网路从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负责随机抽取5名评委。
19.2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曾参与招标文件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招标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标。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非投标人资格部分的评标。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不能作为专家参加评标工作。
19.3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
(1)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投标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上签字;
(2)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以外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评标委员会集体起草的评标报告上签字;
(5)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
19.4评标委员会集体职责:
(1)选定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起草评标报告。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配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5)必要时,向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
(6)向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9.5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
(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开标前,不得向评标专家透露其即将参与的评标项目名称及招标人和投标人有关的情况;
(3)制定并向评标委员会宣读评标纪律,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4)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部分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
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得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进入下阶段的评审;
(5)协助评标委员会做好有关资料和数据汇总整理、评标报告起草等基础性工作;
(6)向有关部门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在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处理投标人的质疑,并依法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19.6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评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和印发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遵照执行。
19.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9.8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19.9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阅读、领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按照评标原则和评审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和评价;
(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或向招标人提出授标排序。
20.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18.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下列情况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7.2.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的;
27.2.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2.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7.2.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1.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投标文件的评价
22.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22.2评标采用综合评审法,其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复核、统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情况,发现评审意见有失公正时,提请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23.废标条款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应废标的情况。
2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六、定标
2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委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6)评标委员会的其他建议。
25.2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人进行综合评议并出具书面意见,从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