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整体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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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整体方案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整体方案

 

   依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计划(2021—2020年)》(中发〔2021〕4号)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进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计划〔2021〕1229号)要求,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要求和试点目标

   

(一)整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计划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动原那么,围绕“人、地、钱、计划、建设、治理”,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进城乡统筹进展和产城融合进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进展的制度体系,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的城镇化道路。

   

(二)具体目标。

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力争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初步成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全省会镇化水平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进机制初步成立。

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就业能力提升、住房供给保障体系、大体公共效劳均等化等方面进行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利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派权进一步落实,就业、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大体实现并轨。

到2020年,全覆盖、保大体、多层次、可持续的大体公共效劳体系大体建成。

   ——城乡统筹进展水平明显提高。

计划引领作用明显增强,计划编制实施法制化进程加速,跨区域城市进展和谐机制初步确立,到2020年,大体实现“多规合一”全覆盖。

中心城市能级进一步增强,县城计划建设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美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产业进展、公共效劳、生态建设、治理体制等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城乡关系加倍和谐。

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行政本钱降低,社区治理新体制初步成立,同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市镇设置标准取得初步标准。

   ——产城融合进展进一步加速。

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试点全面推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大体形成。

聪慧城市、人文城市、绿色城市建设步伐加速,城镇产业进展、吸纳就业、聚集人口、公共效劳能力大幅增强,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大体成立。

投融资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市场化融资模式慢慢确立,城镇化资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与城镇化进展相适应的农村土地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试点任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探讨成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机制。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依照“整体放宽、区别对待、踊跃作为”原那么,制定不同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信合肥市落户条件,有序放开其他设区市落户限制。

继续落实人材落户政策。

引导更多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

(省公安厅负责)重点开发区域城市制定踊跃的人口迁入政策,增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建设,中心城市放开省域内落户限制,其他城市全数放开居民落户限制。

推行铜陵体会,分层次慢慢完善辖区内城乡户籍一元化治理改革,取消农业、非农二元户口性质区别,统一记录为居民户口。

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记录治理、义务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卫生计生等配套政策,慢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福利一体化。

(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依照权利义务对等、依次梯度赋权的原那么,拓宽居住证的效劳保障功能,使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公共效劳方面与城镇居民慢慢享受一样待遇。

(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健全人口信息治理制度和城镇化人口统计相关调查制度。

(省公安厅、省统计局、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2.增进创业就业。

完善公共创业效劳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增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降低创业本钱,激发创业活力。

增强农人工创业政策扶持,强化创业培训,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完善为小微企业效劳的政策性担保体系,提供创业孵化效劳,壮大创业指导师资队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踊跃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实施“春潮行动”、新型职业农人培育打算、“雨露打算”等职业技术创业能力提升打算。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等负责)保障农业转移劳动者培训财政投入,慢慢提高培训补助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效劳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

(省财政厅负责)推动企业培训法制化,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比例,在本钱中列支。

建设和改造一批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加速成立覆盖全省的就业信息效劳网络。

对农业转移人口通过第一次职业技术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术鉴定补助,提高就业素养和能力。

深切开展落实鼓舞就业创业政策集中推动行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完善住房供给体系。

认真落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政策,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提高保障能力和房源利用效率。

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助方式,保障在城镇稳固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大体住房需求。

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必然比例的公租房,改善农人工居住条件。

依照国家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加速推动棚户区改造,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建制镇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在具有条件的市、县,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

通过“限房价、竞地价”、“定设计、竞房价”和“捆绑改造”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全面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在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慢慢实现住房公积金政策全覆盖。

推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

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左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4.增强教育保障。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排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实行“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保障就近、平等同意义务教育。

鼓舞采取一校多区、集团化学校等办学模式,增进义务教育均衡进展。

在学前教育时期,将随迁子女慢慢纳入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在职业教育时期,将随迁子女纳入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

完善随迁子女异地中高考制度和招生制度,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提供便利。

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对义务教育时期随迁子女依照城镇学生一样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省教育厅、省进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5.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实行“三医”联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立全覆盖、保大体、多层次、可持续的大体医疗卫生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大体医保制度,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分步推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成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体医疗保险制度。

在城乡居民大体医保已并轨的市、县开展试点,探讨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事务,并适时全面推开。

探讨成立跨省医保费用即时结算机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完善属地化治理的大体公共卫生计生效劳政策,依照常住人口规模和社区散布状况,均衡合理配置效劳资源,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大体公共卫生计生效劳体系,慢慢提高人均大体公共卫生效劳经费标准,免费提供健康治理、打算生育等公共卫生计生效劳,推动卫生计生效劳均等化。

成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在新建城区、郊区等薄弱区域,同步计划建设公立医院等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省卫生计生委、省进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6.健全养老效劳体系。

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体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方法,做好参保人员跨制度衔接。

确信合理的财政投入责任分担机制,成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鼓励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关于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不受户籍限制,许诺其以个体身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负责)成立健全养老效劳财政补助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为低收入农业转移家庭中的失能、高龄老人提供大体养老效劳。

加速城乡养老效劳设施建设,统筹计划建设城市养老效劳设施。

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省民政厅等负责)探讨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养老效劳产业进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模式。

(省商务厅等负责)

   7.成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本钱分担机制。

各级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效劳、大体养老、大体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和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大体公共效劳本钱投入。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成立省以下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企业承担部份本钱,严格落实农人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踊跃开展农人工技术培训并增加培训投入,依法为农人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

农人工承担个人本钱,承担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就业培训本钱中的个人支出部份。

(省财政厅、省进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二)统筹城乡进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8.强化计划引导作用。

全面参与长三角城市群计划建设,加速与沪苏浙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分工、对外开放、生态建设与环境爱惜、体制机制等一体化。

(省进展改革委等负责)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加速合肥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踊跃构建“合(肥)芜(湖)宁(南京)成长三角”,进一步增强合肥都市区国际化水平,将芜马、安池铜培育成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城市组群,支持蚌淮(南)、宿淮(北)一体化建设,支持安庆、蚌埠、阜阳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将黄山、池州打造成世界一流旅行目的地。

探讨成立城市群和城市组团进展和谐机制。

大力推动小城镇专门是全国重点镇不同化、特色化、品质化进展,充分发挥人口聚集型、交通枢纽型、历史文化型和特色产业型中心镇功能,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

打造一批生态宜居村落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负责)增强经济社会进展计划、城乡计划、土地利用整体计划、生态环境爱惜计划等彼此衔接,在寿县开展国家级“多规合一”试点,选择假设干市县开展省级“多规合一”试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进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负责)增强计划建设治理职位制度设计,探讨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的城市共计划师制度,吸引高水平计划人材全进程参与城市计划建设治理。

推动计划编制、修编和实施法制化,成立健全计划实施监督机制,杜绝不依照计划建设、随意变更计划等行为。

加速与新型城镇化进展相配套的计划、建设、治理与评判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讨成立可复制、可推行的标准化模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9.推动县城提质扩容。

县城是我省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依照城市的标准计划建设治理县城,以“三治”(治脏、治乱、治违)、“三增”(增强功能、增加绿量、增进文明)为冲破口,推动“三提升”(提升计划水平、提升建设水平、提升治理水平),尽力将县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社会和谐的美好城市。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等负责)

   10.扎实推动城乡一体化进展。

推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产业进展、公共效劳、生态建设、治理体制等一体化,慢慢延伸,实现全覆盖。

增强城乡计划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网络、公共效劳设施、生态环境爱惜等方面的衔接,科学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计划,推动城乡建设一体化。

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对接,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共建、联网、共享。

统筹城乡产业分工和协作,构筑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深度整合、区域特色明显的城乡产业联动进展新格局。

推动大体公共效劳向农村延伸,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大体公共效劳体系。

成立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爱惜体系、污染治理体系、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经济示范区,推动城乡生态可持续进展。

培育城乡一体的多样化社会效劳组织,推动城乡社区交流与合作,构建城乡社区组织互帮合作机制,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一起提高的城乡社区和谐进展新格局。

(省进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1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进一步优化设区市行政区划,适时适度跨市调整行政区划,优化区域中心城市布局。

关于“一市一区”的设区市,依照进展需要,争取适当增设行政区。

选择中心城市周边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实施县改区,有序推动县改市。

扩大市区和县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管辖范围。

通过“撤乡并镇”等方式,适当减少乡镇数量。

探讨成立行政治理创新和行政本钱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治理模式。

推行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体会,给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治理权。

选择假设干镇区人口10万左右的建制镇,争取开展设市模式试点。

做大做强中心镇,增进农业人口当场城镇化。

(省民政厅、省进展改革委、省编办等负责)

   12.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健全常住人口社区治理效劳体制,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效劳功能。

推动政社分开,成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效劳机制,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引进和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材,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效劳水平。

推行社区改革“铜陵模式”,探讨区直接治理与效劳社区体制,创新社区自治模式,实施社区网格化治理。

推行社会效劳治理信息化“芜湖模式”,依照效劳一站式、治理网格化目标,将政府各职能部门所有与居民相关的审批和办理事项整合到信息化平台,形成居民生活全方位效劳、生命周期终身效劳和社会治理全程效劳三大体系。

(省民政厅负责)

   (三)推动产城融合,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

   13.强化产业支撑。

提升产业竞争力与增进就业并举,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和结构,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增进农业转移人口充分就业,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特色鲜明、就业容量大的城市产业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功能区,发挥好现有产业的配套作用,开展链条式、集群式承接。

以推动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试点为冲破口,完善开发区城市功能,成立开发区与城镇一体化布局和联动进展机制,尽力建成现代产业基地和宜居宜业新城。

调整优化开发区计划,鼓舞相邻开发区有机整合,拓展进展空间。

科学定位园区主导产业,进展配套产业。

试点园区依照覆盖半径和效劳人口比例,统筹计划建设公共效劳设施。

健全节约集约进展机制,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探讨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机制,提高项目土地容积率、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额度,国家级开发区、市管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2,国家级开发区、市管省级开发区、县管省级开发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样别离不低于300万元/亩、200万元/亩、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利用税)很多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0万元/年。

严控重污染行业项目,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绿色园区。

改革开发区治理体制,探讨政区合一、派出机构等治理模式。

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探讨同社会资本共办“园中园”。

(省进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14.增强城镇功能。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软件与硬件并重,优先进展城镇公共交通,踊跃推行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科学有序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构建平安高效便利的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

科学编制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绿地系统、水系等计划,建设“海绵城市”。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科学布局学校、幼儿园、医院、文化、体育等公共效劳设施,创新公共效劳供给方式。

(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等负责)推动聪慧城市建设,统筹政府信息资源,增进资源共享,加速推动“宽带安徽”建设,到2020年,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50Mbps以上。

踊跃推动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

构建城市网格化巡防治理机制,建设城市运营调度中心等。

推动聪慧社区、智能交通、聪慧医疗、聪慧教育等广覆盖。

(省进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治理局等负责)推动人文城市建设,加速现代公共文化效劳体系建设,注重表现徽州文化、皖江文化、淮河文化等地域文化,增强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爱惜,推动地域文化传承创新,大力进展现代城市文化,增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以城市街道、公园、雕塑和特色建筑为重点,打造表现时期特点的城市文化亮点。

拓展城乡居民休闲空间,提升旅行效劳功能。

(省文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行局等负责)深切推动卫生城镇创建,加速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卫生治理长效机制。

探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不断优化健康效劳,增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和谐进展。

(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开展城市社区便利生活效劳圈建设,完善商贸效劳功能。

到2020年,城市社区综合效劳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以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和旧商业中心(街区)为重点,改造提升老城区,科学、严格计划建设新城区,避免建设标准过度超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负责)全面开展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重点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效劳设施改造和产业集聚区、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

(省进展改革委等负责)

   15.优化城镇生态环境。

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进展,推动绿色城市建设。

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进展绿色建材。

到2020年,全省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制造。

增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置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加壮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实现城市PM2.5监测与操纵全覆盖。

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置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设区市空气质量全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进展改革委等负责)以“三线三边”为冲破口,大力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建筑治理、广告标牌治理、矿山治理和绿化提升行动。

成立和完善以风光林、防护林为主体的城镇生态爱惜屏障,增强城镇计划区范围内的山体、林地、水系、湿地等自然资源爱惜,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丛林城镇,合理划定生态爱惜红线,扩大城镇绿色空间。

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设区城市园林绿化要紧指标全数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其他城市全数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60%以上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到2020年,其他城市全数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80%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创建国家丛林城市10个、省级丛林城市50个、省级丛林城镇600个。

(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创建低碳城市,推动城镇新能源利用。

到2020年,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

(省进展改革委负责)踊跃推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加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在黄山市探讨成立国家公园体制、生态文化培育进展体制机制,健全国有林场经营治理体制,到2020年,境内水质达到Ⅱ类或Ⅰ类标准,出境断面水质稳固维持Ⅱ类标准。

完善巢湖流域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体系,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治理制度,创新区域联动机制,巢湖水质和入湖要紧河流达标率大幅提升,部份水域及支系河流氨氮、总磷等要紧指标大体达到IV类或III类水平,沿湖岸线生态化率达到70%以上,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

(省进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负责)继续开展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区域间水环境补偿试点,成立大别山地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推行水环境爱惜河长制、库长制。

(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负责)探讨和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成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城镇生态环境爱惜的市场化机制。

编制城镇自然资源资产欠债表,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省环保厅、省进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城镇化可持续进展能力。

   16.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治理机制。

2016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记录颁证工作,保障农人对承包地的占有、利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分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

探讨开展农村土地股分合作社试点,踊跃进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股分合作。

成立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爱惜农人土地承包权益。

(省农委负责)争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对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金融支持力度。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负责)

   17.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治理制度。

具体试点工作按中央批准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18.创新建设用地供给机制。

具体改革工作按中央有关部署实施。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19.创新农村集体“三资”治理运营体制。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和确权记录,摸清“三资”存量、结构、散布和利用效益等情形,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构建村级集体“三资”新型经营实体,以经确权评估的集体资产资源、集体经营收益、各级政府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村推动的土地收益等作为资本金要紧来源,成立经济实体(有限责任公司),依照“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民主治理、利益共享”原那么,经营农村集体资产。

成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收益分派方法。

增强农村集体“三资”治理监督。

加速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和资源的资本化、市场化和股分化。

(省农委、省财政厅负责)

   20.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作用。

增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深切探讨棚户区改造和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融资新模式。

依托省级政府投资公司成立融资平台,依照“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原那么,筹措低本钱的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进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负责)深切推动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融资试点,通过设立新型城镇化专项贷款、信托贷款、保险资金、委托贷款等金融工具,支持试点园区保障房、土地收储和道路等项目建设。

(省进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负责)

   21.健全地址债券发行治理制度。

将地址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治理,探讨成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成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政府性债务预算治理制度,踊跃争取省级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的额度,市县政府举债由省级代发。

(省财政厅负责)争取扩大专项用于城镇化建设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省进展改革委负责)探讨发行项目收益债券。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

   22.创新市场化融资模式。

成立政府引导、市场决定的市政公用产品和效劳价钱形成机制。

(省物价局负责)放宽准入,完善监管,通过PPP、BOT等方式,鼓舞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

深化公用事业单位改革,放开市政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打扫保洁、垃圾搜集转运等作业市场,政府通过公布、竞争、择优等方式购买公共效劳。

(省进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选择假设干城市,开展城镇供水、管道燃气、污水垃圾处置、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公用设施及部份保障房建设PPP模式试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23.探讨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在有条件的地域推行芜湖住房金融(小额贷款)公司运作体会,慢慢扩大试点范围,依照管运分离原那么,在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不变、归集政策及渠道不变、利用政策不变、治理运作机制不变的前提下,由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治理、政府授权相关机构运作,实行统一平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成立健全有效的风险评估、市场监测和分析预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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