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法制教育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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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法制教育教案
四年级法制教育教案
仁
里
集
镇
田
楼
中
心
小
学
姓名:
黄吉堂
时间:
2014年2月
课题
学法、懂法、守法
授课时间
2014年2月19日
序号
1
教学内容
1、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2、使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情感态度
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远离犯罪。
知识技能
目标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些并进行预防。
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过
程
一、引言:
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增无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
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1、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
(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
(4)犯罪的类型复杂
2、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社会的因素
(2)家庭的因素
(3)学生的心理因素
3.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俗话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
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
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4、针对案例相互交流
例:
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
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
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请同学们针对这个案例,分组讨论并总结,最后每组推选一人发表意见。
5、教师总结: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教师寄语: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
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
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四、布置作业
大家就本节课写一篇日记,谈谈自己学习本课的感想,你受到了哪些启发,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等。
课题
安全与我同行
授课时间
2014年3月5日
序号
2
教
学
目
标
1、情感目标——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道路交通法》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
2、知识目标——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知道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3、能力目标——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教
学
重
难
点
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习能力的有限,对枯燥的法律条文的理解比较肤浅,因此,本课重点以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为平台,着重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的意识和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意识。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过
程
为了达到教学目的,我遵循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发展为主线的现代教学理念,设计了六个教学步骤:
(课件展示)创设情景,合理想象
合作交流,大胆探究事故再现,撞击情感
直抒胸臆,列举事例明白症结,入情悟理
联系实际,拓展深化
这六个步骤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原则构建教学内容,形成师生间、学生间多向性信息交流,构成媒体运用、学生协作学习的动态组合,从而在一课中突破重难点,完成教学任务。
1、创设情景、合理想象依据教学需要,我首先出示真实情景:
(课件展示)这是我校一学生冲下斜坡跑上马路时的情景,教师在指导学生观察的基础上,引导其合理想象:
“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
”这样拉近了课本与学生的距离,在感知的环境中学生有了表达的欲望,为下一步的学习搭建了平台。
2、合作交流,大胆探究
根据学生回答,教师导出可能出现车祸与不可能的两种情况,并启发学生分组进行交流其原因是什么?
并相机板书。
这一环节的设计通过交流、探究,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与分析能力,以及让他们懂得“道路安全,防患未然”的道理,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教师就此揭示今天的学习主题—自觉遵守交通法。
3、事故再现,撞击情感
在学生感知、认知的基础上,为更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情感,教师不失时机地播放录像,(课件展示)通过这些触目惊心的场景和极有说服力的数据,学生的心灵会受到强烈的震撼,他们会感到交通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它离我们很近,很近。
4、直抒胸臆,列举事例
在学生的情感与画面场景产生共鸣时,同学们会情不自禁的说出感受,这时教师结合画面真情告白:
面对这一幕幕令人触目惊心的车祸现场,一个个瞬间消失的鲜活生命,您是否还要尝试。
继而,让学生列举学校、家庭、社会中不遵守交通法或交通安全事故的实例。
以此来培养其辨别能力,增强安全意识,促进良好行为道德的成长。
这时,讲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就水到渠成了,从而顺利完成知识目标。
同时给学生指出教材中出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已废止,现行法律是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5、明白症结,入情悟理俗话说: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交通安全事故猛于虎”人们为什么还在重蹈覆辙?
交通事故为什么层出不穷?
教师出示事故原因统计数据,(课件展示)并着重指出90%的交通事故是与每一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不自觉遵守交通法有关。
接着播放录像。
(课件展示)
这一环节的设计旨在让学生从调查统计中,从无数悲切的场景中转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从而在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法。
6、联系实际,拓展深化
法制教学要回归学生的生活,尊重学生实际。
让学生在虚拟或现实中体验,促进知行的统一。
这时教师再次播放开课时的画面,(课件展示)并依次导出:
面对这样的情景,你给这位小学生说些什么呢?
如果是你该怎么做?
假如这同学真出事了,你该怎么办呢?
同学们的回答,就可能会涉及到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自觉遵守交通法、交通安全保障设施、如何报警、救助等问题。
教师相机出示我班学生调查统计表(课件展示)使其切实知道自己交通安全知识缺乏,改变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
法制教学要回归学生的生活,尊重学生实际。
让学生在虚拟或现实中体验,促进知行的统一。
这时教师再次播放开课时的画面,(课件展示)并依次导出:
面对这样的情景,你给这位小学生说些什么呢?
如果是你该怎么做?
假如这同学真出事了,你该怎么办呢?
同学们的回答,就可能会涉及到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自觉遵守交通法、交通安全保障设施、如何报警、救助等问题。
教师相机出示我班学生调查统计表(课件展示)使其切实知道自己交通安全知识缺乏,改变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
总结:
同学们,交通事故形形色色,多种多样,交通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只有自觉遵守交通法,让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幸福才能与我们同在,安全才能与我们同行。
课题
知识改变人生教育助人成才
授课时间
2014年3月20日
序号
3
教
学
目
标
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
学
重
难
点
1、法律保护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受教育的意识。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过
程
一、引言:
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1、受教育关系到个人的成长和国家的兴衰
2、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1)、义务教育制度保护少年儿童少教育的权利
(2)、全社会都要保证少年儿童实现受教育的权利
二、
法律保护公民平等的享有受教育权
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1)、女孩和男孩一样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2)、家长必须保护儿童的受教育权
3、什么是义务教育
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二、国家、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1、学校保护
2、国家保护
法制教育教案:
这些行为要不得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课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授课时间
2014年4月3日
序号
4
教
学
目
标
不良行为习惯任其发展下去,会导致犯罪,学校的教育和斑竹是十分必要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
教
学
重
难
点
学生随意旷课和私自拿别人的东西。
有的学生认为旷课是自己的事,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违规行为;有些孩子和家长认为私自拿别人的东西是小事,没有认识到这时一种不良行为。
这些都是坏习惯,任其发展下去
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预防犯罪的意识。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过
程
一、引言、
1、坏习惯是一天天养成的
2、未成年人只有从小远离不良行为,才能预防犯罪
二、不能让孩子旷课
1、对于学生逃学、教师要及时通知家长
2、家长对于学生逃学、要及时进行教育、加以制止
三、警察把小宁找回家
1、未成年人不允许擅自外出夜不归宿
2、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监护人要及时查找
四、不能嫌父母和老师管的严
1、家长和教师有义务教育好未成年人
2、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放任不管是违法行为。
教学
内容
我是小公民
课题
我是小公民
教学
目标
1、通过学生的亲身实践体验民主生活的美好。
2、培养学生积极的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做有意识的合格小公民。
3、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在生活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教学
重点
培养学生的意识和责任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教
学
过
程
一、引入课题。
同学们上节课,我们给学校提了很多的建议。
我们还可以给我们的班级、生活的社区提建议,因为我们也是国家的公民。
(板书:
我是小公民)
二、献出自己的小点子。
我们生活在班级这个大家庭中,同学们自己解决了很多的问题。
想想我们的班级还存在什么问题?
围绕同学们熟悉的问题进行讨论。
(1)对于经常不遵守纪律的同学,我们怎样帮助他们改正呢?
(2)对于经常完不成作业的同学,又该如何帮助他们呢?
(3)我们怎么做才是团结的表现?
三、点子变成决策
同学们的点子非常好,相信你们的点子会变成重大的决策吗?
不信请看老师这儿有一个故事。
(多媒体出示:
学生的点子变成重大决策)
这下同学们相信了吧!
所以你们要多为我们的班级多出点子,这样我们才会不断的进步啊!
四、我为社区提建议
我们为班级想出了很多的点子,我们生活的社区也有很多不理想的地方,比如:
环境的污染,随便到垃圾的现象比较严重。
课件出示黄思思的调查报告。
学生根据自己的观察,小组成员之间进行讨论交流。
找出问题,并说出自己的点子。
然后进行整理,反映给社区的负责人,相信有一天我们的建议会实现的。
五、召开新闻发布会
把自己了解的小公民行动的故事讲给别人听听。
1、新闻发布:
发表自己的建议,谈谈活动中的见闻,说说发现的问题,了解的现状,采取的对策,自己的感受。
2、资料的呈现:
现场录像、相片、采访稿、调查表格、小论文等形式。
3、参加的人员;邀请老师、校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来参加这次的交流汇报活动。
六、作为一个小学生,谈谈自己学习后的感受。
我们给老师提的建议,老师会不会接受呢?
作业
布置
手抄报——“遵纪守法做文明公民”
教学内容
《小学生法制读本》(8)页至(9)页
课题
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明确公民、中国公民、公民权利、公民义务等概念的含义。
(2)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主要内容,懂得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性。
(3)了解我国法律对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有关规定。
2.能力目标:
(1)能列举实例,表明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2)能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讲述一件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事例。
(3)能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一些常见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
教学
重点
(1)明确公民、中国公民、公民权利、公民义务等概念的含义。
(2)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主要内容,懂得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性。
(3)了解我国法律对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有关规定。
教
学
过
程
教师:
先请同学们看一段电影片段。
(多媒体播放如下内容的电影片断画面)文化大革命期间,一群“红卫兵”闯入一老干部家中,翻箱倒柜,搜查“反党罪证”,最后将一些书籍、物品搬走。
)
教师:
片中“红卫兵”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今天,合法吗?
为什么?
(学生回答略)
教师:
片中“红卫兵”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法制被践踏,公民的人身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大批干部和群众遭受迫害,国家陷入混乱状态。
为了避免历史的悲剧重演,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那么我国宪法和法律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呢?
初二《思想政治》第九课将讲述这方面的内容。
第九课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多媒体显示板书)
学习新课
教师: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很多内容,其中最基本的是人身自由权利。
因此,本课的第一框题就是“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多媒体显示板书)
1.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多媒体显示板书)
教师:
同学们经常使用公民一词。
那么,什么是公民?
请同学们阅读课文后回答。
(1)公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含义。
(多媒体显示板书)
学生: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教师:
对。
可见,国籍是确定公民资格的惟一条件。
所谓国籍,就是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它意味着个人与国家的一种固定的法律关系。
那么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呢?
学生:
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教师:
对。
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外,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是,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我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现在请同学们讨论:
以下5种人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
(多媒体显示)
①具有中国国籍,未满18周岁的人。
②具有中国国籍,正在监狱服刑的人。
③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国外的人。
④具有美国国籍,长期居住在中国的人。
⑤具有中国血统,现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人。
学生:
前3种人属于中国公民,后面的2种人不属于中国公民。
教师:
对。
其中的第3种人,即“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国外的人”,称为华侨。
一个人取得了中国国籍,他就成为中国公民,就享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那么,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呢?
(2)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多媒体显示板书)
学生:
公民的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
教师:
对。
公民享有的权利,是通过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来实现的。
所谓作为,就是做出某种行为;所谓不作为,就不做出某种行为。
公民有权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去实现某种行为,也有权要求其他公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去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
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日以外可以自主地休息,并且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侵害自己的休息权利。
同学们是否还知道公民的哪些权利要通过作为的方式来实现,哪些权利要通过不作为的方式来实现。
(学生回答略)
教师:
公民是否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取得自己所要得到的利益呢?
为什么?
学生:
不是。
因为公民的权利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行使,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
教师:
对。
公民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什么是公民的义务呢?
学生:
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教师:
对。
公民的权利一般可以放弃或授权他人行使,但公民的义务必须履行,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那么,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呢?
(3)公民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的内容。
(多媒体显示板书)
学生: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过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内容。
教师:
对。
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中,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为什么这样说呢?
学生:
因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能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加国家管理,享受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教师:
对。
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呢?
学生: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教师:
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我国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做了具体规定,对如何制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做了具体规定。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多媒体显示板书)
教师:
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首先要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
(多媒体显示板书)
下面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多媒体显示并配音)某校学生小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无业人员赵某、刘某拦住。
赵某、刘某逼迫小刚交给他们100元的“保护费”,小刚说自己没有这么多钱,赵某、刘某便对小刚拳打脚踢,将小刚的脾脏打破,经医院抢救才脱险。
后来,公安机关将赵某、刘某抓获归案。
教师:
上述案例中的赵某、刘某侵犯了小刚的什么权利?
学生:
生命健康权。
教师:
对。
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作业
布置
练习与探究
(多媒体显示,学生讨论,教师点拔)
某企业为了实行“严格管理”,防止企业的财物丢失,对下班离开企业的职工进行搜身检查。
根据此材料,请你提出两个有价值的问题并作简要解答。
教学
内容
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课题
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教学
目标
1.是学生懂得:
维护公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和共同意愿;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公民有纳税的义务。
教学
重点
维护公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教
学
过
程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1.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各省,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都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
3.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个民族的团结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1、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毛泽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任何公民不能牺牲国家利益来换取个人好处,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依法纳税是义务
1、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2、税收是国家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未成年人作为国家小公民,也可能成为纳税人。
作业
布置
手抄报——“依法纳税是义务”
教学
内容
父母抚养是义务
课题
父母抚养是义务
教学
目标
1.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很多责任;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虐待行为的,法律可剥夺其监护资格。
3.父母有管教子女的权利。
教学
重点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
2.虐待是家庭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反监护责任的恶劣表现。
教
学
过
程
一,父母离婚义务在
1、《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有父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很多的职责。
二.打骂虐待不合法
1.虐待是家庭中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违反监护责任的恶劣表现。
2.虐待主要是表现为各种对身体和精神折磨,并且是一贯性的行为。
3.父母有管教子女的权利
作业
布置
手抄报——“父母抚养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