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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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一、编制依据: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0-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CJ52-199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第二版)
二、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三、见证取样送样和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见证取样
签署并同意按要求使用在规定部位
不同意使用并在通知后24小时内运出施工现场
检验不合格
见证封样、送样
签署检验委托单
检验合格
见证取样送样流程图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
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2、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3、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2、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3、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4、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隔五年换证一次。
五、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六、见证送样专用工具及密封条:
(一)、密封条:
工程名称
材料名称
使用部位
取样日期
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备注
注:
密封条上加盖见证人所在项目公章。
(二)、外形尺寸
520mm×210mm×330mm,
送样箱外形见右图:
七、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
项目
序号
材 料
名 称
现场抽样方法及数量
检验
项目
1
商 品
混 凝
土
商品砼除应在商品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砼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以下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砼试样的采取应在砼运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规定在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2、一般在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对于商品砼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抗 压
2
防水混凝土
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
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采用商品砼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抗渗
3
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
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检验水泥混凝土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一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时,每增加1000㎡应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按1000㎡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抗压
4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厂年产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
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与仲裁。
含固量、含水量、总碱量、密度等
5
砌体工程砂浆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两组一组为6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2、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抗压
6
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
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检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一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时,每增加1000㎡应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按1000㎡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抗压
7
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每次取样重量不少于12kg。
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
8
砌体、工程用水泥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水泥取样按下列规定: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检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每次取样重量不少于12kg。
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下列规定:
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3、每次取样重量不少于12kg。
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
10
砂
根据<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2-1992)规定,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 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子为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5、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单项试验,应不小于附件一所规定的最少取样量。
须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6、每组样品应妥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名称、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量、要求检验的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11
钢 筋
取样规则:
1、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2、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3、碳素结构钢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4、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取样数量:
每批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取样方法: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钢筋试样不需作任何加工。
拉伸、弯曲
12
闪光对焊
1、在同一台班内,由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2、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
拉伸、弯曲
13
电弧焊
1、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2、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拉伸
14
电渣压力焊(竖焊)
1、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2、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
拉伸
15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
1、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等级进行复验。
抽检数量按烧结普通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为15块。
抗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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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每一生产厂家的小砌块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等级进行复验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应不少于2组。
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为5块。
抗压
17
防水卷材
1、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2、将抽检的卷材进行规格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达到合格的卷材中,每卷在距端部300mm处裁取1m长的卷材封扎,送检物理性能测定。
物理性能
18
防水涂料
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10t者按一批进行抽检。
取2kg样品,密封编号后送至有关部门检测。
2、双组份聚氨酯中甲组份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乙份按产品重量配合比相应增加批量。
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kg,封样编号后送至有关部门检测。
拉伸强度、不透水性、断裂延伸率、固体含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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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构件
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应按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不超过1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当连续检验10批且每批的结构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时,对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构件,可改为不超过2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
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作为试件进行检验。
承载力、
挠度、
裂缝宽度
20
室内环境污染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
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3、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1)、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时,设1个检测点;
(2)、房间使用面积50-100㎡时,设2个检测点;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时,设3-5个检测点;
4、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
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一倍。
氡、游离甲醛、苯、氨、TVOC浓度限量
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香楠湖项目监理部
200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