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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

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02届本科毕业论文

 

浅谈金庸武侠小说的“义”

 

所属系别:

中文系

所学专业:

汉语言文学

上课地点:

乌鲁木齐市成人教育学院

学员学号:

42号

学员姓名:

李建龙

]导师姓名:

完成时间:

2005年3月

浅谈金庸武侠小说的“义”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九小学李建龙

【摘要】金庸先生,金大侠的武侠小说自20世纪80年代进入大陆后,就征服了大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

在大陆、香港以及台湾都有诸多的金庸谜,不管是小孩还是老人,都是爱不释手。

对于金庸先生的小说,许多人都有着褒贬不一的看法。

我也是一位金庸谜,对于金先生的十四部小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已经拜读过N遍。

十分喜欢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和场景。

我特别钟爱金先生小说中关于“义”的描写,让人读罢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书中所描写的“义”,有英雄的“义”,比如“郭靖、萧峰的大侠之义”;小厮平四、小混混韦小宝的平民之“义”;以及采花大盗田伯光、魔头梅超风的坏之“义”。

本文也将从这几个方面来阐述我的看法。

【关键词】武侠小说;英雄;平民;坏人;侠义

金庸小说包含了迷人的文化气息、丰厚的历史知识和深刻的民族精神。

作者以“义”为核心,寓文化于技击,借武技较量写出中华文化的内在精神,这里涉及儒、释、道、墨、诸子百家以及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众多的文史科技典籍……。

先秦诸家学说都推崇“义”。

道家的老庄虽言不及“义”,但仍以“道家顺应自然的思想为基础,将‘义’明确定义为合于天地、顺于民心,使民同利,万众赖之的行为”;儒家的“义”是道德范畴之一。

孔子把“义”从属于“仁”,是正当的、合乎“礼”的行为;引申为道义、正义、公理、原则、规范等等。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儒学,把“仁”与“义”合在一起谈论。

“义”的实质,是“从兄”和“敬上”;墨家最推崇“义”,把“义”放在极崇高的道德平台上。

墨子认为人的一切行动和言论,都要服从于“义”,都应从事“义”。

除了儒、墨,法家也提倡“义”,但法家更注重于把”义”当作整顿社会秩序建立起上下有序的社会结构的手段,从方便统御百姓、治理国家出发,强调的是等级的合理性;“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相助也,亲疏内外之分也。

在金庸的小说里,“义”几乎是无处不在的,不但存在于英雄侠土身上,也存在于普通人身上,甚至还存在于反面人物身上。

他的“武侠小说中的人物,绝不是故意与中国传统道德唱反调。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出于侧隐之心;除暴安良,锄奸诛恶,是出于公义之心;气节凛然,有所不为,是出于羞恶之心;挺身赴难以德报怨,是出于是非之心。

武侠小说中的道德观,通常是反正统,而不是反传统”。

金庸这样说,也确实在自己的作品中做到了。

一、英雄与义

在金庸的英雄人物身上,"义气"是与生俱来的禀赋,是人——“仁”的性情的自然流露,是精神气质的外化,而这种"禀赋"与"性情"又得到了作者的着力渲染与大大强化,从而构成他们英雄气质的核心。

比如郭靖、萧峰式的"义气",既表现在他们对善恶是非的泾渭分明的态度,对民族大义的拼尽全力的维护,对弱小无助者慷慨无私的帮助,也表现在他们对师长的无条件尊敬,对朋友的忠诚不二和对爱情的忠贞不渝等人生的各个方面。

《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推出的郭靖,是一个义气冲天的英雄,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义"的精神。

"为国为民,侠之者大哉"是郭靖的名言。

他的人生理想与实践,都是在为利益国家和人民而作出牺牲。

他是宋人,从小生长在蒙古,却不慕富贵,对蒙古大汗赐予的爵位弃之若敝履,只身南归,最后为抗击蒙古大军的侵略而壮烈牺牲。

郭靖一生的所有作为,都是在实践着"义"的精神。

即使他在处理私人关系上,也是时刻以"义"为准则,不作任何通融变化。

在《神雕侠侣》里,郭靖反对杨过与小龙女的恋爱,是因杨龙的师徒之恋,违背了他所认为的"义"的原则,故大加反对,并不因为杨过乃故人之子稍作宽围。

郭靖在与杨康的分分合合的关系上,更充分表现了他对"义"的不懈追求与积极践行。

"义气"对于郭靖而言,是具有真理性质的极为神圣的东西,是他绝对遵奉的道义原则。

因此,我们看到,郭靖的"讲义气",讲到了有点儿"迂执"的程度。

郭靖的父亲郭啸天与杨康的父亲杨铁心,是一对结义兄弟,在长期的生活中,意气相投,互相帮助,同甘苦,共患难,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他们期望自己这一代的深厚友谊在下一代身上也能得到强有力的延续,因此当两个孩子尚未出生时,他们就"指腹为亲"。

因此,郭靖和杨康的结义,纯粹是上一代的意旨,并非是他们自身友谊发展的结果。

两人之间由于遭际不同,地位不同,受到的教育不同,也因为性格不同,事实上成为反差极大的"善"、"恶"两极的化身。

如果不是父辈的"拉郎配"式的撮合,他们根本就没有结为朋友的任何可能。

但命运既然这样安排了,郭靖和杨康就身不由己地变成"结义兄弟"--虽然仅仅只是徒有其名,而无其实。

但郭靖对这徒有其名的兄弟之"义",也是恪守不渝。

杨康是作为"恶"的代表在故事中出现的,他干了许多坏事:

他天性凉薄,对少女穆念慈始乱终弃,在爱情上是一个背信弃义者;对师父丘处机、梅超风都是阳奉阴违,是一个无情无义之徒。

而更重要的是,他贪恋荣华富贵,不惜认贼作父,背叛自己的国家,甘愿充当大金侵宋的间谍,沦为十恶不赦的汉奸,这是一个极端自私的奸恶之徒。

可就是因为有了一个"结义兄弟"的虚名,郭靖就觉得自己有了做兄长的责任和义务。

他明知杨康的存在,只会给"善"的一方设置种种障碍,甚至给国家和民族造成危害,可他仍然处处维护杨康,开脱杨康。

杨康作为金国的使者,途经太湖时被陆乘风的儿子陆冠英所擒,关押在归云庄上。

客寓归云庄的郭靖急得不行,暗暗让黄蓉去救杨康脱险。

他这样做,讲的纯是哥儿们"义气"。

而黄蓉也真的违心去办了,是因了她与郭靖的"情义"。

后来,杨康在铁枪庙中偷袭黄蓉,中毒身亡。

郭靖明知杨康之死是咎由自取,却此后数十年里一直心中郁郁,感到自己对不起杨康,所以要在杨康与穆念慈的儿子杨过身上继续实施他的"义气",一心一意要把杨过培养成一位"顶天立地"的大侠。

《书剑恩仇录》中,铁胆庄周仲英就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红花会英雄文泰来被官兵追杀,身负重伤,投身于铁胆庄避难。

恰逢周仲英外出,周氏的大徒弟将文泰来安置在庄内。

官兵追踪而至,文泰来躲入地窖。

官兵遍搜不着,对周仲英年仅十岁的儿子周英杰一再用言语相激,小孩子不知是计,泄露了文泰来的藏身处。

周仲英回到家后,得知实情,“怒气不可抑制,喝道:

‘英雄好汉是这样做的么?

’右手一挥,两枚铁胆向对面墙上掷去。

岂知周英杰便在这时冲将上来,要扑在父亲怀中求饶,脑袋正好撞在一枚铁胆之上。

周仲英投掷铁胆之时,满腔愤怒全发泄在这一掷之中,力道何等强劲,噗噗两响,一枚铁胆嵌入了对面墙壁,另一枚铁胆正中周英杰的脑袋,登时鲜血四溅”。

在小说的具体情景中,周仲英其实是失手打死了自己的儿子,而这“失手”之中又有必然而然的意味。

周仲英是一位义气深重、声名远播的老英雄,得知文泰来是由儿子的过失被官兵逮去,文泰来的妻子骆冰又因丈夫遭擒归罪于铁胆庄,周仲英无由辩白,暴怒之下情绪失控,才“失手”打死了儿子。

如果周仲英不是那么极端地重视“义气”,把“义气”看得高于一切,就不会有此杀子之举。

人们时以说郭靖对杨康的关照甚至袒护是丧失了原则立场,很不应该,但又能够理解郭靖对待杨康的脉脉温情,并不认为郭靖对杨康的一再宽容,会使其人格上产生重大的缺陷。

因为郭靖的“友于”杨康,是希望后者能悬崖勒马,幡然悔悟,最终回到善的阵营中来。

郭靖的出发点或动机,是出于仁善之念、仁爱之心,并非全然的不分是非;还因为,金庸小说的华人读者们一般地能够理解或者原谅郭靖这种糊涂的“义气”。

同样,《倚天屠龙记》中张翠山带着妻儿回到武当山,武林中各大派闻讯赶来,追问其义兄谢逊的下落。

张翠山的师兄俞岱岩又发现张妻殷素素是使自己残疾一生的“死对头”天鹰教中的重要人物。

张翠山既不能供出义兄谢逊,又个能让妻子抵罪,左右为难之下只好自杀。

导致这个人物自杀悲剧的背后,正是“义”字在操控着一切。

张翠山如不是把“义”字看得比生命更重要,如不是为了表明自己是“义”的忠诚践行者,那么他完全可以不理会这来自内外的重重压力,在武当派师父、师兄弟们的护佑下渡过危机,但正因为他是一位唯“义”为尊、唯“义”为重的侠士,故而只能交出自己的生命来保全这个“义”。

萧峰、郭靖、周仲英、张翠山这类英雄身上的“义气”,具有墨子所提侣的“利他”性,墨子说:

“义,利也。

”他认为,对他人有利的,对天下百姓有利的,才是义。

郭靖把“为国为民”看作是大义所在,他守护襄阳数十年,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

萧峰被逐出丐帮,又被诬指为“杀父”、“杀师”、“杀朋友”的契丹“狗贼”,是大宋英雄不共戴天的敌人,在聚贤庄上,数百江湖好汉齐聚一堂,准备扑杀萧峰。

但萧峰明知此去凶多吉少,但为了给阿朱治伤,独闯聚贤庄,这为的是救助孤弱的“义气”。

他首先与昔时的朋友和部下们喝酒断交,并严正声明:

此后,你们杀我不是无情,我为了自卫杀你们也不算无义。

可是真正到了性命相搏、生死决于呼吸之间时,萧峰对丐帮中的人仍然手下留情,顾念的仍然是昔日兄弟“义气”。

以上萧峰的“义气”,尚可说是小“义”,而当他在少林寺中与仇人慕容父子狭路相逢,慕容博提出要萧峰答应助他慕容氏复国,甘愿献上自己的性命以成全萧峰报仇雪恨时,萧峰考虑的是天下百姓的身家性命,为的是至高无上的“大义”——天下各民族百姓的利益,因此就断然拒绝。

周仲英与红花会非亲非故,但为了拯救红花会一名骨干成员,不惜毁家纤难,到了晚年还流落江湖,只是为了一个“义”字。

在英雄侠士们的身上,“义当所为,奋不顾身”,“义”字当头,一往无前。

“义”是“专趋人之急,扶危济困,抑恶扬善,除暴安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重义轻利,信守然诺等,就是一种牺牲自己利他精神”英雄侠士们是“义”的化身,为“义”而生,为“义”而死。

“义”才是侠的基础,侠的核心,侠的灵魂,侠的生命。

金庸小说中的侠,更多的是置身于朝代更替、民族危机深重的历史背景下,面临的是民族冲突、家国之仇这样一种历史情境,因此他们的“义”,往往体现出一种自觉的爱国热情与关怀百姓苦乐的悲们情怀。

《天龙八部》中的萧峰,本是契丹族人,汉人杀死了他的母亲,又把他养育成人,并把他培养成天下第一大帮丐帮的帮主,随后又因他是异族人而欲置之死地。

从私义而论,萧峰为母亲报仇,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当他经历了人生大痛苦后,看清了民族间的互相仇杀的荒谬本质,毅然决然地作出了舍生取义的人生选择,为了阻止将使千百万各族无辜百姓惨遭不幸的战争,甘愿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从而在读者心目中树立起一个“天下第一英雄”的高大形象。

在金庸小说中,英雄侠士的“义”,是“小义”与“大义”的和谐统一,“私义’与“公义”的自然结合。

积“小义”而成“大义”,“小义”是“大义”的基础,“大义”是“小义”的合理延伸;由“私义”而导向“公义”,集义为仁。

他们在信念上奉行的是道义、正义,在行为上实践的是言行一致、诚实不欺的信义和利益百姓的大义,在意志上奉行的是忠贞不二的节义,从而唱响一曲曲感人肺腑的义的颂歌。

二、普通人与义

如果说金庸的英雄侠士是“义”这棵大树上结出的果实,他们吸吮的是“义”的雨露,沐浴的是“义”的阳光,呼吸的是“义”的空气,因而成为“义”的化身或象征是合乎逻辑的事。

那么,读者还可以看到,金庸小说中那些平凡的芸芸众生身上,也时时散发出“义”的气息。

《飞狐外传》、《雪山飞狐》写的是胡斐的故事。

胡斐出生不久,父亲胡一刀与苗人凤决斗,由于坏人从中播弄,中毒身亡,母亲自杀殉夫。

是一个客店中烧火的小厮平四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尚在襁褓中的孤儿胡斐,并历尽千辛万苦将他抚育成人。

平四之所以要救胡斐,是出于对胡一刀恩惠的回报。

平四的父亲欠了地主赵财主五两银子,利上加利,三年后变成了四十两。

赵财主把平父抓去,逼迫其立下文书,要把平母卖给他做小老婆。

这件事被胡一刀知道了,本来是要去将赵财主一刀杀了,为民除害的,只因要急着与苗人凤比武腾不出空来,就送了平四一百两银于,让他拿回家替父亲还债,余下的钱一家三口还可好好过日子。

这一百两银子,对于平四一家来说,不啻是雪中送炭,于是平四就想:

“胡大爷救了我一家三口的性命,只要有用得着我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决不能皱一皱眉头。

”故事发展到后来,当胡一刀的遗孤胡斐危在旦夕之际,平四这个不会半点武功的少年,从恶人的利剑下救出了婴儿,为此丢了自己的一条手臂,掉在河里,险些淹死。

此后十数年里,是平四抚养胡斐,并把他培养成一位热心肠的侠客。

“知恩必报”是民间小民百姓身上常见的“义行”。

这种“义”的精神,对于平四这样一个十分普通、十分平凡的穷人家孩子而言,既不会是从圣贤的典籍上学得的,也未必全是他父母耳提面命地训导的结果,而是积淀在善良的百姓灵魂深处的一种文化传统,是流传在平民百姓中间的一种美德,是他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习俗,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谁要是违背这个原则,那就会被视为“忘恩负义”的小人。

对“知恩必报”这种“义举”的完全肯定,规范了人与人之间的正当行为,建立起一种“投桃报李”式的互助关系。

胡一刀赠银,本身就是一件救苦救难的“义举”,平四的酬报正是以义报义,以德报德。

这样的施义与回报,在英雄与凡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平等的友好关系。

凡人的“义行”在金庸小说中并不鲜见。

《鹿鼎记》中那个在江湖与朝廷中都吃得开、兜得转,不停地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升官又发财的小混混韦小宝的成功秘诀之一,就是因为他无论是对皇帝还是对皇帝的敌人——反清义士们都很讲“义气”。

在韦小宝身上,集中了市井无赖的种种品性,这个出生于扬州娃院、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小混混,没有廉耻之心,没有羞恶之心,欺诈、贪污、偷摸、弄虚作假、好色、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举凡正人君子以及江湖好汉所遵奉的各种“规矩”,他一概不懂,一概不理会。

他的生命欲望极其旺盛,权势、地位、财富、美女等等什么都要占有,正途上得不到,就从歪门邪道上去谋夺。

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坑蒙拐骗,无所不精。

但是这个人物并不邪恶,不使人讨厌,相反的,他还能得到读者和论者的宽面甚至喜爱。

这是因为在韦小宝身上,凝聚着一个极为重要的性格特点:

“义”。

韦小宝是最讲“义气”的人。

韦小宝的“讲义气”,贯穿在他的全部行为中,渗透在生活的各个方面。

他“仗义疏财”,出手大方,常把大把的银票送人,因此无论朝野,都有肯为他卖命的好朋友。

他“言行一致”,看不起外强中干、贪生怕死的家伙,因此不断戏弄天地会的同盟、来自沐王府的刘一舟和台湾郑经的儿子郑克扶;他“爱人以德”,尊重正直而有真本事的人,无论是吴三桂的部下杨溢之还是言语冲撞过自己的赵良栋,都将其视为好朋友;他“疾恶如仇”,鄙视阴险奸诈、茶毒百姓、卖国求荣的汉奸吴之荣……韦小宝交友的原则也只有“义气”二字。

对方是“讲义气”的人,不论来自哪个营垒,他都一见如故,与其拜把子结义;不讲“义气”的人,那就是他的敌人,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他靠了“义气”这件法宝,从扬州丽春院混到皇宫,混进江湖,混到云南,混到台湾,甚至混到万里之外俄罗斯国,上天入地,纵横万里,一路顺风,福星高照。

他是皇帝的亲信,又是皇帝的对立面——反清势力的朋友。

皇帝命令他消灭反清势力,他出于“义气”,阳奉阴违;反清势力从“民族大义”出发,要求他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刺杀康熙皇帝,他又为了跟后者讲“义气”,反过来保护皇帝。

最后,皇帝不再允许他脚踏两只船,他甘愿舍弃高官厚禄,带着一群大小老婆归隐,如此来保全他终身信奉的“义气”。

正是因为韦小宝有“义气”,读者才会在情感上接受这个小无赖,不至于一下子就对他恨之入骨,把他划归到反面人物的阵营里去。

韦小宝的“义气”的来源,书中也交代得明明白白,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在茶楼酒肆中听说书先生讲《大明英烈传》、《三国志》、《水浒传》,“对故事中英雄好汉极是心醉”之故。

这也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义”的精神来源于民间,已构成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的特征之一。

“义”在民间,作为伦理道德的组成部分,对人心和人性具有很强的渗透力和塑造力。

《连城诀》的主人公狄云本是一个十分平凡的农家少年,脑瓜也不算聪明,其师戚长发又是一个杀师夺宝的武林败类,拿一套似是而非的“躺尸剑法”来糊弄他,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中,狄云几乎没有什么成为武学高明的“大侠”的希望。

秋云虽资质欠佳,却是个十分讲义气的人,路见不平,就要拔刀相助。

他跟随师父到城里大师伯万震山家祝寿,碰到前来捣乱的吕通,明知不敌,也要上前。

即使被打得鼻子出血,也不后悔。

遇到化装成乞丐的二师伯言达平:

“见那老乞背影颤抖得厉害,自己刚给人狠狠打了一顿,不由得起了同病相怜之心,叫道:

‘喂,我这里还有几十文钱,你拿去买馒头吃吧。

”夜里客离万震山家,听到有人呼救,就毫不犹豫赶去救援,结果中了毒计,反被诬为贼,断手下狱,备受折磨。

可是这个不断地经受命运之神播弄的少年,始终没有丧失对“义”的坚定信念。

心爱的师妹戚芳成了仇人万圭的妻子,他心中没有怨恨:

“我本来是个乡下穷小子,就算不受这场冤屈,师妹和我成了夫妻,我固然快乐,师妹却势必要劳苦一辈子,于她又有什么好处?

我要复仇,是将万圭杀了么?

师妹成了寡妇,难道还能嫁我,嫁给她的杀夫伙人?

她心中早就没了我这个人,从前我就比不上万圭,现下我跟他更是天差地远了。

这场冤仇,就此一笔勾销,让她夫妻母女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吧。

”他在长江边看到一个老家人因与鱼贩发生争执,鱼贩向老家人发缥偷袭,“心中不忍,顺手提起地下一只鱼篓,从侧面斜向钢镇掷去”,救了老家人一命。

狄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虑,都是从利益他人的“义”的立场出发,这是他由平凡而不凡,最终成为一位武功盖世的大侠的基础。

“义气”是中国传统道德中一种生命力极强、特别被民间所认可的、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

在更多的情况下,“义气”也是弱势群体内互助互爱、团结一致克服困难,抵御外来侵害的精神力量。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不讲“义气”只讲‘利益”的人,即使其又富义贵,也得不到他人发自内心的尊重与认同。

三、“坏人”与义

“义”作为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精神,它深深地积淀在中国人的。

动理结构的深层,化为挥之不去、驱之不尽的潜意识和本能性的情感。

在金庸小说里,英雄豪杰固然是“义”的自觉践履者与发扬光大者,平民百姓也是“义”的实行者,连那些作为反面形象出现在金庸小说故事中的人物,也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它的控制与驱使,从而既显示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又表现出文化精神对于人性的强大穿透力和塑造力。

金庸把他笔下的反面人物,都是放在传统文化语境中来刻画与塑造的。

田伯光在《笑傲江湖》中刚出场时是一个“淫棍”。

他平生所好便是渔色、猎色,一见到容貌美丽的女性,体内的荷尔蒙就无可遏制地大膨胀,他的一身好武艺,便用于侵害女性。

侠义道中人把他恨得牙痒,却因为田伯光轻功一流,是那个时代的长跑冠军,一旦打不过,马上逃之夭夭,谁也追赶不上。

因此,在很长的时间内,他干了许多歹事,却能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

但即使在这么一个犯了许多性侵害罪的“坏人”身上,却也有“义”的精神在。

田伯光的“义”,主要是讲信义,重然诺,言必信,行必果。

令狐冲为了从田伯光的魔爪下救出美尼姑仪琳,在酒楼上与其斗酒比剑。

两人商定,如果令狐冲胜了,不仅要让田伯光放过仪琳,还得拜仪琳为师。

结果令狐冲是用耍赖的办法取‘胜”,田伯光只好遵守诺言,不仅放了已掳到手的仪琳,而且此后见到仪琳就叫“师父”。

田伯光之所以改弦易辙,并最后弃恶从善,变成了“不可不戒”和尚,从表面上看,那是因为他信守然诺,自己输了就是输了,决不肯食言而肥,也不像令狐冲那样要赖撒泼,即使心里不愿意,出于信义的原则,也只好认账;而从更深的心理层面上看,是他折服于令狐冲身上的侠义精神,是受了令狐冲的侠义精神感召的缘故。

因为,令狐冲救仪琳完全出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救弱意识,并无任何利己的心理驱动,而且他明知自己不是田伯光的对手,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这份侠义气概,世所罕见,田伯光不能不佩服。

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日伯光心中没有一丝一毫对“义”的认同,那他也不可能为令狐冲的侠义行为所吸引和感染,最后皈依于“义”的大旗下。

《射雕英雄传》中的梅超风,是金庸笔下第一个以“魔头”形象出现的变态女性。

她轻功超卓,来去的速度快捷得惊人。

她练一种令人恐怖的武功叫“九阴白骨爪”。

练功的时候,是用活人来做靶子,用她那无坚不摧的五根手指,直插入无辜者的脑袋里,带出鲜血与脑浆。

这种耸人听闻的邪毒的功夫,当然只能挑在夜半三更时分修炼。

她与她的丈夫‘铜尸”陈玄风还在练功的地方,用人的骷髅头一个个叠起来作为她的标志。

所以这个女性令江湖上的人们“闻风丧胆”。

后来她被郭靖的师父之一柯镇恶打瞎了双眼,又因练功不当走火入魔,成了半身瘫痪的残疾人,但一身武功却越练越强,整个形象就越发像个邪恶的恶魔。

梅超风与黄蓉本没有见过面,也不存在私人感情,她的出于救助,并没有功利的目的,更不是出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侠义;已肠,而且事实上黄药师也早已与她“恩断义绝”,她没有保护黄蓉的义务与责任。

可是,她不假思索就把黄蓉与郭靖作为自己的被保护者,毫不顾及自己的安危,孤身一人与王府中的众多高手桥斗,这说明在她的心底,仍然保留“义”的“一念之仁”,她既然与黄蓉有师姐妹的关系,就自认负有保护师妹的责任。

梅超风这“一念之仁”,是这个邪恶的女性残存的人性闪光点,也正由这一点残留的“善”,使她最终从“魔”重新变成了“人”,得到了黄药师的原谅,回归到桃花息门下。

通过梅超风从“人”变成“魔”,又由“魔”变成“人”的惨烈过程,不知金庸是否想借此说明,一个人只要动中还存在着“义”的火苗,他就还不算无可救药的万恶之徒,他还可以把心中那点“义”的星星之火重新燃烧起来,最后形成熊熊大火,使自己在大火中如凤凰涅案那样获得新生?

金庸对于“义”这种文化精神,确实是一往情深,他认为:

“在中国社会中,‘情义’是最重要的社会规律,‘无情无义’的人是最大的坏人。

作品里被金庸完全否定,给予无情的批判与揭露的,恰恰都是“不义”之人。

如《天龙八部》里有一个慕容复,相貌俊雅,武功高强,是一个文武双全的青年高手。

他事业心很强,为了谋求恢复大燕国,习武刻苦,毅力坚韧,连恋爱也不谈,终年在江湖上奔走,只为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

江湖上称‘北乔峰,南慕容”,与萧峰乔大侠齐名当世。

在小说故事中,慕容复确也没有做过什么叫人捏鼻子的歹事,平日的行为,也没有多少可挑剔的地方,至多只是心胸欠开阔一些。

但是,慕容复却是《天龙八部》中唯—一个被作者完全否定的人物,那就是因为他在小说的最后,做了一件大大违背“义”的原则的坏事,杀死了家将包不同及段正淳的情人们——包括慕容复的舅母王夫人。

一个连亲人的性命都能漠视的人,不仅丧失了人性,而且还丧失了动物性。

他杀了段正淳的情人们,帮助段延庆威逼段正淳屈服。

这时,对慕容家族忠心耿耿的包不同站出来,认为此事万万不可。

包不同道:

“你投靠大理,日后再行反叛,那是不忠;你拜段延庆为父,孝于段氏,于慕容氏为不孝,孝于慕容,于段氏为不孝;你日后杀害大理群臣,是为不仁,你……”一句话尚未完,突然间波的一声,他背心已重重中了一掌,只听得慕容复冷冷地道:

“我卖友求荣,是为不义。

”……包不同万没料到这个自己从小扶持长大的公子爷竟会忽施毒手,哇的一口鲜血喷出,倒地而死。

这样一来,慕容复的另外三个家将就与其决裂,毅然弃他而去,从此不再为他效命。

而慕容复阴谋落空,成了形影相吊的孤家寡人,最终变成一个精神错乱者。

梅超风对黄蓉的“义”,即是基于其对师父黄药师的情感,她是将这种爱师尊师的情感扩大到师父之女的身上。

这里的慕容复的“无义”,其实就是无情。

王夫人是他的舅母,是长辈,他毫不容情地加以杀害;包不同名义上是慕容家的家将,实际是抚养他长大的亲人,他为了取悦于段延庆,也加以杀害。

慕容复杀死这两个人,名日“大义灭亲”,实际上是既丧孝道,又丧失友道,彻底颠覆了亲情人伦秩序,如果这样的行为也可以原谅,那么整个传统伦理的基础就荡然无存。

金庸认为:

“中华民族所以历千年而不断壮大,在生存竞争中始终保持活力,给外族压倒之后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或许与我们重视情义有重大关系。

”(金庸《韦小宝这小家伙》)在金庸研究中,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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