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纪委派驻工作会讲话与局长在纪检监察信息会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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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在纪委派驻工作会讲话与局长在纪检监察信息会讲话汇编

局长在纪委派驻工作会讲话与局长在纪检监察信息会讲话汇编

局长在纪委派驻工作会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以来派驻(出)机构工作,交流经验和体会,研究安排今后的工作。

刚才,2个派驻机构进行了述职述廉报告,4个派驻机构介绍交流了有关工作情况和经验体会,大家的发言有情况、有体会、有分析、有打算,讲得都很好,听了以后很受启发,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研究和吸收,以达到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派驻(出)机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去年以来,各派驻(出)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强化监督、健全制度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深入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新的成绩。

第一,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取得了新进展。

去年以来,各派驻(出)机构把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参与和深入开展对中央和省、市有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纪检组长和派驻机构干部积极参加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督促整改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保证了中央和省、市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市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委、审计局等纪检组监察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我市抗震救灾和援建灾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规范有序。

与此同时,各派驻(出)机构还紧紧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如:

市交通局开展对交通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公路、水路“三乱”治理;市药监局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管、公务卡结算改革试点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市发改委加强对重点项目临时机构的监管;市民政局会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农委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等,有力地促进了驻在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第二,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和权利运行的监督有所加强。

各派驻(出)机构积极适应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不断探索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思路、途径和办法。

一是加强对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制定和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监督等制度。

大部分派驻(出)机构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与联系地区、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及时批评纠正苗头性和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

有的还建立了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办法、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二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绝大多数派驻(出)机构都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重大项目审批监管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并围绕“三重一大”开展监督检查。

如:

市交通局制定了《市交通局加强资金监管的规定》、《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部的管理规定》等多项规定和制度,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同时,相关派驻(出)机构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开展了行政审批“一设立、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确保了市直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去年,各派驻(出)机构受理信访举报350件,立案12件,结案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

同时,各派驻机构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第三,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工作协调职能,协助驻在部门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加强督查和考核,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派驻机构组织协调、部门职能机构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设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我市《实施意见》,各派驻(出)机构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纳入驻在部门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协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具体承担工作分解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了建设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同时,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以及开展专项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推动了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

第四,对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得到强化。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察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强和改进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和服务。

一是先后制定出台了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派驻(出)机构业务管理、监督职责、干部管理和日常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组工作规则》,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领导体制、工作关系、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推动了统一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建立了市纪委常委联系市直重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制度。

统一管理以来,委局领导通过参加派驻(出)机构和驻在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开展调研、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工作,促进了派驻(出)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总体上看,派驻(出)机构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建立,派驻(出)机构协助驻在部门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还处在推进过程中,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主要是:

派驻(出)机构人员力量不足与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比较突出;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统一管理的一些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工作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管理和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切实做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派驻(出)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监督检查,坚决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工作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继续围绕“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目标,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工作的两个《意见》,加强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意识,切实提高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实效。

加强监督是派驻(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派驻(出)机构干部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派驻意识,切实按照委局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行为和日常生活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发现问题早打招呼,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二要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找准廉政风险点,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驻在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之中。

三要加大办案力度,这是加强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形式。

要牢固树立“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该立案查处的一定要立案查处。

要把查办案件与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反腐倡廉工作是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责。

各派驻(出)机构要明确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班子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要积极主动地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抓好《工作规划》和我市《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特别是要协助驻在部门找出本部门本系统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结合制度建设深化年活动成果,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工作整体推进。

(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践行廉政准则、优化政治生态”主题实践活动,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开展廉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将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成效转化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协助驻在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做好“政民互动”和“百姓热线”工作。

三、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工作

当前,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各派驻(出)机构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研究工作特点,把握工作规律,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展工作新局面。

一要紧密结合业务实际,探索工作新方法。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中。

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开展监督、查办案件、加强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要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交换意见、参与重要工作、参加重要会议、深入基层调研、开展专项检查、收集网络舆情等方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

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日常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在人员较少、力量不足情况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途径,促进驻在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派驻(出)机构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以及干部队伍的结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

要切实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纪检监察工作和驻在部门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做好工作所需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要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保持清正廉洁,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驻在部门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要加强和改进委局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

统一管理后,派驻(出)机构工作是委局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委局机关的领导直接关系到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成效。

要根据派驻(出)机构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现场观摩等形式,总结推广派驻机构的履行职责的好方法好经验。

要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适时研究制定统一管理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派驻(出)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要求、内容程序、考核激励等,为派驻(出)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证。

要深入研究当前影响和制约派驻(出)机构工作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并进一步解决好派驻(出)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组成以及干部教育培训、调整交流、培养使用、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派驻(出)机构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

同志们,纪检监察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派驻(出)机构工作的新进步新成绩。

局长在纪检监察信息会讲话

这次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会议,是经市纪委书记会研究同意召开的。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同志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要求我们把这次会议开好。

刚才,同志通报了近两年来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情况,主任宣读了《关于表彰XX年度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省纪委办公厅信息处处长作了重要讲话。

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时,向百忙之中莅临指导的省纪委办公厅信息处处长同志、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韩英敏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工作的力度

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汇报工作的重要渠道,是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出发,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是进行反腐倡廉科学决策的客观需要。

正确的行动来源于科学的决策,科学的决策必须建立在对政策、形势与客观实际的准确把握上。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做到决策正确、决策科学,就必须依托大量准确、真实、可靠的信息。

纪检监察信息,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作为反腐倡廉情况上传下达、左右沟通的主渠道,在协助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正确把握形势、进行科学决策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信息工作做得好不好,将直接影响领导对形势的判断和把握,直接影响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

其次,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客观需要。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是做好工作的必由之路。

制定决策,需要信息工作提供依据;抓好工作落实,同样需要信息工作来推动和反馈。

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工作成效,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及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上级机关的最新工作部署、基层单位的工作情况、兄弟单位的最新工作动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大势,进而科学确定和调整工作思路、部署安排、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第三,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客观需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必须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和推进城市转型这条主线,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把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无论是监督检查,还是组织协调,都需要灵敏地捕捉信息,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对事关反腐倡廉全局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对客观情况作出准确判断。

只有这样,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今年是特殊之年,关键之年。

特殊是因为要召开党的十八大,关键是因为“十二五”发展进入关键时期。

当前,经济形势、社会形势复杂严峻,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

对我们信息工作来说,任务也越来越重。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最及时、最准确、最全面和最有价值的信息开发出来,报送更多的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为领导驾驭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扎实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当前,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在认真总结实践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水平。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纪检监察信息是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的,目的在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城市转型。

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和重大社会动态、重要社情民意。

各县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认真报送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措施安排、广大干部群众的反映、工作进展、成效和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二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能是为领导决策服务。

各级各部门在为本级领导服务的同时,要加大对上级领导机关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的工作力度。

市纪委办公室要把上报省纪委信息作为重点;县区纪委办公室和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要把上报市纪委信息作为重点。

根据需要,县区和市直单位的重要信息由市纪委办公室向省纪委办公厅统一报送。

信息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是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的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等。

二是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开展采取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其他地区和部门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是各级各单位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的创新性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形成的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

四是对领导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是查处的重大案件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案情及分析等。

六是重大社会动态、突发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特别是正在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对社会有严重危害的事件等。

七是报刊、网络等媒体披露的热点问题的真实情况、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舆论反映等。

八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三要拓宽信息渠道,延伸信息触角。

要注意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捕捉相关信息。

要加强与反腐败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联系,掌握有关工作信息。

要加强与组织、检察、审计、财政、国土、民政、教育、卫生、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拓展信息来源。

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业务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宣传教育、廉洁自律、纠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案件查处等方面的重点信息。

要关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做好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四要加强综合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要善于对大量零散、孤立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从整体上开发其深层价值,使之成为对领导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综合性高层次信息。

要善于从大量初级信息中筛选有用信息,从每一条信息中挖掘有用成分;要“集零为整”,将分散在各条信息中有价值的内容聚合起来,综合成完整有用的信息;要“变缺为全”,对内容不具体、不完整的进行补充拓展,使之完整具体;要“化浅为深”,从大量信息中找出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加以归纳整理,作出量的分析、质的判断和发展态势预测。

要把为本级服务和为上级服务、为基层服务结合起来,在向本级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同时,为基层提供信息服务。

五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信息数量与信息质量的关系。

信息的生命在于有价值,编报信息必须确保质量。

但强调质量,并不是说不要数量,质量必须以一定的数量作基础。

二是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的关系。

喜忧兼报,是信息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必须很好地坚持。

一项大的工作部署后,上级机关需要了解各地各单位落实中取得的成效、创造的经验做法,但更需要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样的信息对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更有价值,更需要报送。

要本着对党的纪检监察事业高度负责、对反腐倡廉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整体把握并做好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是热点信息与一般信息的关系。

热点信息事关工作大局,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反腐倡廉建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整个信息工作中居于重要地位,对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要把热点信息放在突出位置,分管领导要直接过问、办公室主任要具体抓,做到及时、准确地上报,特别是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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