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53无极绳绞车硐室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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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3无极绳绞车硐室新
根据工程安排,北井现准备施工22153无极绳绞车硐室及回风绕道,为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特编制本报告呈矿审批。
技术要求
1.巷道施工前,由北井技术室给定无极绳绞车硐室的中腰线,施工队组严格按照给定的中腰线进行施工。
2.巷道施工前,必须对岔口2m范围内按岔口支护平面图要求将锚索补齐。
3.巷道施工待22153运输巷与22153切眼贯通后及时进行。
4.施工顺序及参数:
从222石门A点为中心开口按5°36′的方位水平掘进无极绳绞车硐室10米,然后以B点为中心换向按128°14′的方位、+11°42′的坡度掘进回风绕道15米与222石门的C点处贯通,总工程量25米。
5.施工工艺流程:
检查瓦斯及安全隐患排查→打前进眼→检查瓦斯→装药、连线→检查瓦斯→爆破→检查瓦斯及安全隐患排查→临时支护→出货→永久支护→铺设溜子或自滑片→进入下一循环。
6.为便于无极绳绞车的安装使用,AB段施工时巷道底板(以巷道中心线为基准)应低于222石门开口位置处底板0.5米。
7.施工方式:
采用钻爆法掘进,正常掘进时循环进度为1.4米,开口5米范围及遇围岩破碎地带时,循环进度为0.7米。
8.打眼:
1)煤巷部分采用风煤钻打眼,岩巷部分采用风钻打眼。
2)打眼前严格依据中心线按炮眼布置图标定眼位,并按眼位打眼。
3)按照爆破图表要求,确定打眼深度,并在钻杆上做好标记,确保眼底(除掏槽眼外)在同一个平面。
4)布置炮眼时应尽量避开煤层的节理方向,与节理方向斜交。
5)所有炮眼的最小抵抗线煤巷部分不得小于500mm,岩巷部分不得小于300mm。
9.装药、连线、爆破
1)炸药为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
2)电雷管为8号金属壳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第1、3、5段,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3)每个炮眼只准装一个起爆药卷,每个起爆药卷只能装一个雷管。
4)各炮眼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装药量进行装药。
5)所有炮眼必须采用正向装药,起爆药卷外面必须充填一段黄泥,黄泥外面装1节水炮泥,其余部分用黄泥进行封填(详见附图)。
6)采用大串联连线。
7)采用MFB-200型发爆器起爆。
10.临时支护
6)液压伸缩器采用MYT-150SK型锚杆机改制而成,最大支撑高度为3550mm;泵站采用MYT-150型液压锚杆机泵站。
7)W钢带长2.5m,宽210mm。
中部焊接1个锚杆锤,以确保W钢带与液压伸缩器可靠连接。
8)无极绳绞车硐室地段采用2台液压伸缩器配合2块W钢带作临时支护,回风绕道地段采用1台液压伸缩器配合1块W钢带作临时支护。
9)液压伸缩器的工作压力为8~12MPa。
10)W钢带必须支设在距永久支护不小于700mm的地点,以确保架设棚子永久支护的空间。
11)支设W钢带时必须支设在巷道顶板的平整部位,使W钢带紧贴岩面,并保证W钢带与巷道顶板有最大的接触面积。
12)防护网采用φ6.2mm的油丝绳编制,网孔规格为150×150mm,在防护网的顶端每隔200mm设置1个挂钩以便于与顶板永久支护连接,在无极绳绞车硐室地段防护网规格为长×宽=5.0×2.5m,在回风绕道地段防护网规格为长×宽=3.0×2.0m,。
13)挂防护网时防护网与顶板永久支护的铁丝网的搭接长度为200mm,采用直径为160mm的圆木配合规格500×150mm的大板打设斜撑带帽点柱固定好防护网下部,防护网底端距巷道底板的距离不得大于0.8m。
14)两帮临时支护采用直径不小于160mm的圆木配合规格500×150mm的大板打设斜撑带帽点柱,并逐步向前支设至迎头位置,两帮临时支护的圆木间距为0.9m。
11.永久支护:
1)22153回风巷无极绳绞车硐室采用下净宽×净中高=4.6×2.9米的金属U型棚支护,回风绕道采用上净宽×下净宽×净中高=2.4×3.4×2.2米的金属T型棚支护,棚距均为0.7米。
2)所架U型棚梁腿搭接为0.4米,梁腿搭接处使用3个卡子,中间卡紧靠下卡设置,上、下卡间距为0.36米。
3)铁丝网采用10#铁丝编制,规格为10×0.9米,网孔规格为50×50mm,铁丝网必须铺平、直,不得出现网兜,且必须紧贴岩面,铁丝网搭接长度为100mm,且每隔200mm必须用12#铁丝交叉扭结连网。
4)所架棚子在平巷内严禁前倾后仰,在斜巷内必须迎山合理,棚梁必须垂直于巷道中心,严禁迈步(转弯地段除外),
5)所架T型棚的棚梁必须确保水平。
6)所架棚子棚腿严禁里出外进,且棚腿必须落到实底上,U型棚、T型棚腿窝深度均为250mm。
7)所架棚子亲口必须严实合缝,U型棚卡子螺丝必须采用1米长的加力扳手拧紧。
8)所架棚子四道撑木必须打齐打牢。
U型棚梁腿搭接处各一道,两帮距底板1米的棚腿处各一道;T型棚棚梁两端各一道,两帮距底板1米的棚腿处各一道。
9)所架棚子周边必须采用刹杆刹背严实,严禁空帮空顶。
10)无极绳绞车硐室施工到位后,迎头必须采用大板进行刹背封帮。
12.通风方式:
采用FBD№6.3/2×30kW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13.出货运输方式:
采用人工出货,AB段采用溜子配合皮带运输,BC段采用自滑片倒货进入AB段溜子后外运。
安全措施
一、先探后掘
1.巷道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措施,前探钻孔在巷道施工前一次性打到位。
2.前探钻孔采用ZYG-150型液压钻机施工。
3.AB段从A向B施工,钻孔施工深度在巷道方向的投影长度为20米;BC段从C向B施工,钻孔施工深度在巷道方向的投影长度为15米。
4.AB段施工3个前探钻孔,其中1个孔的终孔位置控制在巷道的正前方20米,另2个孔的终孔位置控制在巷道两帮轮廓线外15米,且终孔位置在巷道方向的投影位置为巷道正前方20米。
5.BC段共施工2个前探孔,其中1个孔的终孔位置控制在巷道的正前方15米,另1个孔的终孔位置控制在CB方向的右帮轮廓线外15米的位置。
6.施工钻孔前,必须先对施工范围内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进行作业。
7.根据设计钻孔的位置、方位角,调整钻机的位置及方位并稳固钻机。
8.施工钻孔时,北井技术室必须指派技术员在现场给定钻孔的方位、倾角。
并记录钻孔的施工情况,将数据收集整齐后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汇报相关单位。
9.施工钻孔时,安检员、瓦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钻孔的施工过程。
并分别将钻孔的探测情况及时汇报给相关调度(安检员汇报安检调度,瓦检员汇报通风区调度)。
10.施工钻孔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掉帮顶的活矸危岩。
11.施工钻孔过程中,要检查钻机的稳固情况,发现偏歪不平,前后滑动,固定松紧不匀等必须停机处理。
12.施工钻孔过程中,若出现顶钻、卡钻、喷孔、温度异常等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将所有人员撤离到新鲜风流中,并及时将情况汇报北井调度、通风区调度和矿调度。
13.施工钻孔过程中,施工地点不得进行其它与打钻无关的工作。
14.钻孔施工结束,若瓦斯异常影响掘进施工需进行连管抽放时,另报措施审批后执行。
二、巷道开口
1.无极绳绞车硐室开口前,必须将开口范围内影响巷道施工的瓦斯管路整改处理完毕,整改瓦斯管路的措施另报审。
2.无极绳绞车硐室开口前,必须将开口位置及预透点上下5米范围内的各种管线保护好,电缆装入剖开的4寸铁管并采用旧皮带盖好,风水管、皮带机头、机尾采用大板配合旧皮带保护。
开口位置的瓦斯管经整改起高后并采用旧皮带保护好,预透地点的瓦斯管则放置到巷道底板并采用编织袋装货将其掩盖严实。
3.无极绳绞车硐室开口前,必须在开口位置下方5米处采用圆木配合大板设置一道高度不低于0.3米的挡矸栏,防止施工期间矸石滚动伤人。
4.无极绳绞车硐室开口前,局部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5.无极绳绞车硐室开口前,必须在A岔口2米范围内按1.4×1.4米的间、排距补打8米锚索加强岔口支护。
岔口加强支护施工完毕前,不得开口掘进。
6.巷道开口前,施工所需的支护材料必须准备到位。
7.巷道开口5米范围内,掘进循环进度为0.7米。
8.BC段开口前必须把开口2米范围的金属U型棚采用5m长工字钢梁配合40T溜子大链绑上3道防倒装置联锁加固好。
9.BC段开口顶板必须与AB段顶板一致,底板起高500mm。
10.BC段开口第一架金属T型棚的棚腿必须紧挨AB段金属U型棚棚腿架设。
11.在回风绕道开口范围内的金属U型棚靠下卡处的棚腿里侧采用一棵2吋铁管绑设一道横杆,以便于钻场第一架棚子与金属U型棚之间刹顶。
三、通风
一、通风方式与供风距离
22153无极绳绞车硐室及回风绕道掘进期间,局部通风机采用FBD№6.3/2×30kW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最大供风距离150m。
2、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Q掘-i=125×qCH4掘-i×k掘-i=125×1.8m3/min×1.5=337.5m3/min
式中Q---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125---单位瓦斯涌出量,以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8%的换算值;
q---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
k---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一般取1.2~2.0。
2、按局部风机的实际吸风量计算
Q掘-i=Q扇-I×I=500×1=500m3/min(30kW风机)
式中Q---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掘---工作面局部风机的实际吸风量,m3/min;
I---工作面同时通风的局部风机台数;
3、按人数计算
Q掘-i=4×N=4×35=140m3/min
式中Q---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4---每人每分钟不低于4m3/min的配风量;
N---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4、确定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
确定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337.5m3/min
5、工作面的风量、风速测算
(1)根据巷道最大断面12.4m2、最小断面7.68m2,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337.5m3/min,验算出巷道风速:
V大=Q/S=337.5/(7.68×60)=0.73m/sV小=Q/S=337.5/(12.4×60)=0.45m/s
式中V---巷道风速;
Q---巷道风量;m3/min;
S---巷道断面积,m2;
按最低风速验算,工作面最低风量
Q掘-i≥0.25m/s×60s×S掘-i=0.25m/s×60s×12.4m2=186m3/min
按最高风速验算,工作面最高风量
Q掘-i≤4m/s×60s×S掘-i=4m/s×60s×7.68m2=1843.2m3/min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掘进中的煤巷最低允许风速为0.25m/s,最高允许风速为4m/s,实际计算风速最大为0.73m/s;最小风速为0.45m/s,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3)风机吸风量为500m3/min,百米漏风率按3%计算,最大通风距离为150m,通过计算,Q漏=(150÷100)×500×3%=22.5m3/min。
(4)Q吸=Q需+Q漏=337.5+22.5=360m3/min。
(Q吸为风机最低吸入风量)。
(5)所选风机额定吸风量为500m3/min,取平均值Q额=500m3/min>360m3/min。
(6)安设地点实际断面为12.6㎡,该处全风压供风量为700m3/min。
(7)Q余=700-360=340m3/min.
(8)V余=Q余/(S×60)=340/(12.6×60)=0.5m/s。
式中V余—巷道过剩风速,m/s;
Q余—巷道的过剩风量,m3/min。
(9)综合上述计算,0.25m/s<V余=0.5m/s<4m/s,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所选用的风筒直径为800mm。
三、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地点
局部通风机安设在22184瓦斯预抽巷的新鲜风流中。
附图:
通风及瓦斯监测系统示意图。
四、监测监控
1.在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大于5m范围,距巷道顶板0.3m,距帮不大于0.2m的位置。
设置第一台瓦斯浓度传感器(T1),其断电值为大于或等于0.8%;报警值为大于或等于0.8%;在巷道开口往里10m处设置第二台瓦斯浓度传感器(T2),其断电值为大于或等于0.8%;报警值为大于或等于0.8%;在22153回风巷与222石门岔口往里10-15米处的回风侧设置第三台瓦斯浓度传感器(T3),其断电值为大于或等于0.5%;报警值为大于或等于0.3%;
2.断电范围:
T1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8%时,切断工作面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T2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8%时,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T3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5%时,切断工作面及回风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只有在T1、T2监测点的瓦斯浓度均小于0.8%,T3监测点的瓦斯浓度小于0.3%时,方可对工作面进行送电工作。
3.瓦检员、安检员、班队长、电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入工作面。
4.仪表的安装、维修、调试必须由通风区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严禁乱动乱调,施工队组负责日常管理。
5.瓦斯传感器不能正常监控时,该掘进巷道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进行处理,只有恢复正常后,方可恢复作业。
6.监测系统出现故障时,工作面及掘进巷道必须停电撤人,设好栅栏,只有待监测系统故障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附图:
通风及瓦斯监测系统示意图。
五、巷道施工
一)打眼:
1.打眼前,必须先对作业地点5m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先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打眼作业。
2.打眼前,必须检查打眼范围巷道两帮的围岩稳定情况,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打眼。
3.打眼前,永久支护必须到迎头,并在迎头挂上防护网。
4.打眼前,必须检查迎头有无残爆、拒爆,如有必须先处理完后方可打眼。
5.打眼前,必须检查打眼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进行打眼。
6.打眼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中炮眼布置图的规定进行布置炮眼。
7.严禁在已装药的地点补打炮眼。
8.打眼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山,随时观察作业范围巷道支护、迎头煤岩的稳固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打眼进行处理,待将隐患处理结束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打眼作业。
9.打眼前,检查风管接头有无松动;检查风煤钻开停手把是否灵活好用;检查风煤钻钎杆与钎头的连接情况是否牢固。
10.风煤钻打眼措施:
1)风煤钻风管必须理顺,不得随意摆放、堆积。
2)开钻前,不得手扶开关,必须避开开关手把。
3)操作风煤钻时,只能推动风煤钻手把,不得推压手把以外的部位。
4)打眼时,外浇水必须保证煤岩粉充分湿润,不致飞扬。
5)移动风煤钻时,必须一手提风煤钻手把,一手提风管。
不得用风管拖拉风煤钻,移动风煤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6)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停止打眼,查明原因并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 出现顶钻、卡钻、喷孔、温度异常或孔内瓦斯涌出异常等突出预兆时。
2 风煤钻声音异常时。
3 风煤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11.风钻打眼措施:
1)打眼前,先检查钻机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要及时注油进行试运转,必须认真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连接头是否牢固可靠,正常后方可打眼。
2)打眼工必须熟练掌握打眼技能,打眼过程中,给风给水要均匀,遇到停水,应将钎杆拔出,防止因气腿上升将钎杆压弯变形。
3)打眼应与岩层节理、裂隙方向成一定夹角,尽量避开岩层节理、裂隙方向打眼。
4)使用风钻打眼,必须先开风、水后再开风钻,打眼工作结束后必须先停风钻后停风、水。
5)打眼时必须采用内注水。
6)打眼扶钻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只能站在钻机侧面,严禁任何人员骑在气腿上打眼。
7)打眼时不准戴手套打眼,轴推力不宜过猛,用力要均匀。
8)打眼过程中,严禁人员从钻杆下通过。
12.打眼结束后,必须用特制的4分弯管将炮眼内的粉尘排净,排粉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必须将其余人员撤离至迎头往外5米的安全地点,且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正对炮眼。
13.必须待眼打完后方准装药,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二)爆破:
(一)爆破员的管理
1.爆破员必须熟练掌握爆破材料性能和各种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
2.爆破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试合格者担任,并持证上岗。
3.爆破员必须依据当班施工计划所需的种类和数量,并持有爆破材料计划单向爆破材料库领取符合规格、品种的炸药和电雷管,领出的火工产品,爆破员必须认真查对规格和数量。
4.爆破员必须领取与自已本号相同的电雷管,防止火工品管理混乱。
5.爆破员不在时,严禁他人代领或换本使用。
6.爆破员必须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
(二)火工品运输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运送。
2.井下人力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06】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3.爆破材料运至作业地点后,对爆破材料的放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06】第三百二十四条之规定。
(三)装配起爆药卷
1.装配起爆药卷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06】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三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四)装药
1.装药前,必须对迎头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帮顶的活矸危岩,确保无安全隐患。
2.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装药前必须先检查炮眼深度,深度小于0.6m的炮眼严禁装药。
3.装药前必须检查炸药完好情况,不合格的炸药不能使用。
4.装药前,必须采用压风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清理炮眼时人员必须避开炮眼眼口方向。
5.装药前,必须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超过0.8%时严禁装药。
6.若装药前出现《煤矿安全规程》【2006】第三百三十一条之规定的情况时,严禁装药。
7.装药时,不得使用破损或严重变形的炸药,变形能恢复原形的,必须恢复原形后才准使用,不能恢复原形的不准使用。
8.装药时采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使炮眼内的各药卷彼此密接,严禁冲撞或捣实。
9.装药过程中,工作地点5m范围内严禁进行其他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10.装药只准爆破员一人操作,班队长协助爆破员做辅助工作。
11.装药过程中,安检员在现场做监督工作,并负责检查装药质量,直到装药结束。
12.严禁装好药后再补打炮眼装药。
13.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并扭结短路,严禁电雷管脚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14.装药后必须将迎头剩余的电雷管、炸药收捡好,分别装箱上锁后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五)爆破母线和连接线
1.爆破母线随顺用随挂。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06】第三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3.连接爆破母线前检查各炮眼之间连接情况,无错乱后再与母线连接,脚线与母线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使用电雷管脚线及其它电缆线作爆破母线。
4.连线时,首先连接各炮眼之间的线路,爆破时再与爆破母线连接。
5.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队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6.爆破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连接必须错开300mm以上,并用绝缘胶布包好,电雷管脚线与脚线接头处必须悬空并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落地或抵靠煤(岩)壁。
(六)爆破
1.爆破前,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洒水降尘。
2.各个岗哨地点必须挂上“前方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板,爆破期间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工作面及警戒范围。
3.爆破前,必须将需要保护的设备及工具等移到防止炮崩的安全地点,不能移出的必须采用大板保护好。
4.爆破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严禁爆破。
5.爆破前,迎头10m范围的支护必须采用2寸铁管配合8#铁丝绑设好三道防倒联锁装置进行加固,棚梁中间一道,两帮棚腿距底板1.2米处各一道。
6.爆破前,必须对10m范围内支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完好,在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7.爆破前,22153备用面的电源必须切断,并把开关手把打到0位闭锁,撤离工作面及警戒范围内相关人员,222石门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并闭锁。
8.爆破前,由安检员汇报矿安全调度、瓦检员汇报通风区调度、班队长汇报井区调度,由各调度指挥将22153回风巷开口100米范围、222石门内的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在各岗哨地点设置好岗哨后,方可由矿安全调度通知北井调度,再下达起爆命令。
9.班队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设置好岗哨,岗哨位置距离爆破地点直巷不得小于100m,转弯巷道不得小于75m(岗哨见岗哨布置示意图)。
每个岗哨派出两人,一人负责站岗,一人负责返回起爆地点汇报设岗情况,待所有岗哨地点人员均返回起爆地点汇报,确保所有岗哨全部设置好后,方可爆破。
10.爆破前,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爆破命令。
11.爆破员接到爆破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爆破。
12.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员交接清楚。
13.爆破后,安检员汇报矿安全调度、瓦检员汇报通风区调度、班队长汇报井区调度。
14.爆破后,待炮烟吹尽,人员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爆破员、瓦检员和班队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5.每次爆破后,班队长必须对20米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检查一遍,确认支护完好,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16.一次通电以后拒爆时,严禁再次通电,爆破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7.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内。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8.无水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9.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爆破:
1)空顶距离大于0.7米时。
2)爆破地点及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七)处理拒爆、残爆:
1.处理拒爆、残爆时,严格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
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安检科值班科长或北井值班区长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将拒爆、残爆炮眼的角度、装药量、炮眼所处的位置等参数向下一班的爆破员交接清楚。
(八)“一炮三检查”、“四人连锁”爆破制度:
1.“一炮三检查”:
在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装药或爆破。
2.“四人连锁”:
发爆器必须由爆破员、班队长、瓦检员和安检员同时上锁,瓦检员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爆破员检查爆破线路;班队长检查炮眼封孔情况、工作面顶板情况、安全情况、撤人设岗情况;安检员负责监督装药封孔、连线、瓦斯检查、撤人设岗的全面工作,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爆破员、瓦检员、安检员、班队长同时打开连锁箱,取出发爆器交给爆破员进行爆破。
三)出货:
1.